调理月经的药有哪些:违法与腐败的六大特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0: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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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1日在中央党校作反腐倡廉专题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强调,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主要表现在,腐败行为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依然严重,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党员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

贺国强谈反腐“两个依然”言之谔谔,发人深省。现在实际情况的确如此,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以笔者观察,在新形势下腐败现象主要有以下六大新特点:

一是腐败“集团化”,个人腐败向团伙、集团腐败发展,串案、窝案、案中案明显增多。如茂名腐败窝案,2011年2月10日广东茂名前市委书记罗荫国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犯罪”刑拘之后,茂名市及市属区县陆续有涉案官员和企业老板被专案组带走。据悉,短短一个月时间之内,已经全面崩溃的罗荫国交待出来了100多名处级以上官员。再如,绥化马德卖官案涉案干部260多人,郴州腐败窝案一个地方领导班子几乎烂掉,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二是腐败“高端化”,由一般干部发生腐败发展到中高级干部发生腐败。有人做过统计,自从上一世纪九十年代,有110余名省部级以上腐败高官落马。其中政治局委员有陈希同、陈良宇;人大副委员长有成克杰;省委书记有刘方仁、程维高;省长有张国光、李嘉廷、倪献策、梁湘;省政协主席有韩桂芝、宋平顺;正部级有田凤山等。

三是腐败“部门化”。现在腐败的部门化趋势比较明显,主要特点是“公权私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近水楼台先得月”,“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如组织人事部门的腐败“卖官鬻爵”、司法系统的腐败“打黑者涉黑”、交通部门的腐败“偷工减料”、教育部门的腐败“钱学交易”等等。

四是腐败“年轻化”。 南方某市纪委书记曾向社会透露这样一组数字:在该市2008年违纪违法的222位各级别领导干部中,31岁至45岁的领导干部竟然占了48.2%,凸显了腐败“年轻化”趋势。此论绝非是空穴来风,据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职务犯罪高学历、低龄化现象已日趋明显,由以前的“59岁现象”逐渐变为现在的“39岁现象”、“35岁现象”。

五是腐败“落势化”。与腐败“高端化”相对应的是腐败“落势化”,从较高职位向下移落、向基层渗透。如 “三最”女贪官辽宁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局长罗亚平,涉案金额过亿,被中纪委领导批示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山西蒲县原煤炭局局长郝鹏俊在北京等地购房36套,仅价款就多达1.7亿元。

六是腐败“家族化”。 个别官员利用职权,在招工、提干、调动、提拔、出国、职称、经商等方面为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些干部裸体做官,先在国外买房,然后送子女出国留学,过些时候再送走老婆,继而向境外转移腐败所得,最后自己溜之大吉。

除此之外,还有腐败“大额化”,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一些贪官涉案金额动辄上千万,甚至过亿;手段“智能化”,作案手段、作案方式更诡秘、更隐蔽;干部“特殊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久治不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做官当老爷现象,已经成为腐败的突出表现形式等等。


胡锦涛强调:“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让我们居安思危,认清形势,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坚定不移地同腐败现象作斗争,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让干不让干,组织说了算,只要讨好上级,在多数情况下是不会出问题的,多亏中国的老百姓对政治没有一点发言权!哈哈^^^中国特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