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辅导班 英文:文明养犬为何这么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6 15:40:59
文明养犬为何这么难本报记者 乔素华  宁夏日报 4月14日第七版
  4月13日,银川市城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市限养区范围内开展犬类管理专项整治。除入户宣传养犬法规和狂犬病预防知识、对非法犬类繁殖和交易、街面无照售犬、犬只破坏环境卫生等行为进行查处外,更主要的意图是摸清各辖区内犬只数量,建立台账,对放任犬只随地便溺和不束犬链外出的犬主,根据条例相关规定,给予重罚或曝光。
    据了解,《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3年来,在推行、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诸多问题。“规范养犬、健康养犬、文明养犬”到底难在哪里?    问题一:养犬人随意弃犬问题严重
    近几日,居住在银川市兴庆区南园二村的谷女士发现,除小区原本有的近10只有主人的小狗外,小区里又多了3只流浪狗,“现在,小区的草坪里到处都是狗的粪便。”
    “我家楼上养了近10条狗,每天叫声不断,吵得我们无法正常休息。”4月2日,兴庆区高台寺小区一居民向兴庆区城管环卫南局投诉。
    城管人员张亚洲说,由于一些犬主人任意抛弃犬只,这些被弃犬只不断繁殖,流浪犬越来越多,犬患问题由此出现。
    “只有养犬人的素质和觉悟提高了,才能有效杜绝犬患。”张亚洲说。    问题二:相关单位缺乏协调配合
    “明明人就在屋内,可任凭执法人员怎么敲门,就是不开门。”近日,兴庆区城管环卫综合执法南局接到高台寺小区犬只扰民的投诉后前去执法,吃了“闭门羹”。
    执法人员进不得室内,无法收容扰民犬只,只能将告知通知书一次次张贴到屋门上,可每位执法人员的心里都明白,这张告知书不会起多大作用。
    按照《条例》第四条规定,城管、农牧、公安、卫生、工商等五部门对犬只都有管理的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城管局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时,大多得不到积极配合。
    “由于缺乏相应的协调指挥机构,城管部门不能更多要求和约束其他相关单位去履行各自的职责,从而出现城管一家在犬管一线单打独斗的局面。”银川市城管局副局长谢继忠说。    问题三:办证工作“虎头蛇尾”
    据谢继忠介绍,2008年启动犬只办证的前3个月,广大养犬户自觉登记办证的达3000多人,之后的两年,自觉登记的几乎没有,年检率更低。金凤区、西夏区自犬类登记开始至今,一直保持第一年的登记数量,近两年基本上没有变化,处于停滞状态。
    分析办证出现“虎头蛇尾”的原因,谢继忠说,由于城管人员执法力量不足,大量违章犬只得不到治理,这使登记办证的养犬人心理不平衡,“没有办证的照样养狗,登记办证的人自然不会再去年检。”
    而银川市民马先生道出养犬人不办证、不年检的另一原因:“2009年,我给犬只办理了准养证,可交了260元钱后,一年未得到任何服务,哪怕一年免费发一条束狗链也值啊。”    问题四:强制免疫制度和一站式服务中途夭折
    在犬只登记办证之初,为方便养犬市民办证,银川市城管局要求三区落实“一站式”服务:养犬户只要携犬只到城管局设置的办证点,免疫、登记办证便可一次完成。但后期,由于办证人员减少、免疫人员从各区城管局设置的办证点撤走,一站式服务就此夭折了。“东奔西跑办犬证”给养犬户带来了诸多不便,也是阻碍他们办证的一个原因。    问题五:《条例》操作性存在弊端
    2007年10月1日《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实施的3年中,也暴露出一些弊端。
    按照《条例》第四条规定,公安部门负责对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但是第37条又规定犬只伤人,养犬人、管理人有过错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由城管部门对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其犬。兴庆区城管环卫综合执法南局张亚洲说,对于同一事情的处罚,公安有责任,城管也有责任,从而导致了“你不管、我也管不了”的推诿情况发生。
    4月13日起的犬类整治行动,希望能对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从而加快“规范养犬、健康养犬、文明养犬”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