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罪》by墨麒麟:谁来救救影视圈的“童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0:28:41






谁来救救影视圈的“童替”

 

  《天涯赤子心》于湖南经视热播后,两位小演员陆子艺与孙天宇的表演让不少观众动容,也引起观众对小童星幕后选角的好奇。日前,该剧制片人陈瀚海接受媒体采访时,曝光有家长开价五百万让小孩上戏的“潜规则”交易,还透露如今在影视圈盛行的“童替”现象——薪酬一两百元包演摔打、跳河戏份。

    明星在拍摄危险场面时使用替身尚可理解,但儿童替身的出现却给替身行业的合理性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且不说这种现象是否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悖,童星是童,“童替”也是童,他们的身心健康如何保证?我们在为童星喝彩的同时不禁要问,谁来救救“童替”?

    影视圈“童替”流行

    4月10日,电视剧《天涯赤子心》制片人陈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揭秘了影视圈内“儿童替身”的行业现象,在横店等大影视城,儿童替身已渐渐市场化,薪酬百余元,“童替”能代小童星们完成跳河等辛苦受累的拍摄任务。

    小童星养尊处优催生“童替”

    据该制片人透露,“现在很多有钱父母花钱运作自己孩子参与拍摄,只是想促成儿女尽早成名,但又不希望儿女经历成名所应承受的历练,很多小童星都是养尊处优的,这种现象催生了‘儿童替身’。”

    “童替”日挣一两百,包摔打、跳河

    据了解,不少影视剧制作公司出于剧情需要,会建立一个平均年龄在7岁左右的小演员档案库,想让子女出镜的家长会把详尽资料发给片方参考。一位业内人士直言,这样的“童替”在国内有30余人。“遇到长相上有合适的我们就给家长打电话,他们进组后也会接受导演调教,包括走场、背台词等”。不过,儿童替身和群众演员一样,薪酬不高,行价一般是100元,基本上是代替小童星完成跳河、摔打、爆破等辛苦又受累的工作。

    “童替”有违法律

    童替”是在戏说法律

    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如今一些穷人的孩子却成了影视圈的廉价劳动力,雇用儿童替身,这是可怕的信号。

    童星当然需要替身,但替身是一项很危险的职业,应由高科技制作来完成。而不应由“穷人替身”来担当。因为儿童们担当不起。影视圈无视有关法律法规,花极少的钱来雇用儿童替身来为自己的票房价值服务,把儿童当成廉价劳动力和赚钱的道具,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童替”有违《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据了解,作为未成年人,无论是童星还是“童替”在法律上都有4项基本权利,即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具体来说,儿童有参与文艺生活的权利,也有发展潜能的权利。同时,儿童处在幼稚未成熟状态,有权利过儿童适合的生活,其天性、能力、身心不应当受到伤害。如果让孩子成人化、商品化,是对儿童权利的侵犯。比如,频繁演出、过度劳累,孩子变成了一个童工,成为成年人的摇钱树。《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三条明确指出: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显然,“童替”参加跳河、摔打、爆破等辛苦又受累的工作是有违我国的法律法规的。

    谁来保护“童替”的身心健康

    “童替”现象,既让人对中国影视的制作环境感到担忧,同时更担心那些还未成年的孩子们。且不说这种现象是否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悖,就是从社会公平正义乃至孩子受教育的角度,可商榷的地方也很多。

    童星的家长想要孩子上银幕、上电视,又不愿他吃苦受累,这种需求催生了儿童替身。但如此娇生惯养,未必能培养出合格的演员,更遑论艺术家。这种唯恐孩子受一点罪的想法,不仅反映了这些家长在教育上偏颇,同时还有可能助长孩子从小就养成“高人一等”或“养尊处优”的毛病。

    至于“童替”背后反映出的贫富差距等社会问题,就更该引起我们的重视。所以,我们实在不该只把“童替”当作一个娱乐新闻来看,而更需意识到这一现象背后,社会的贫富差距正在怎样影响孩子本应无忧无虑的童年和天真无邪的心灵,而作为监管部门,是否又该担起自己的职责,对“童替”的存在进行必要的干涉,比如涉及儿童的影视剧应该剔除一些危险镜头,严格规范“童替”的使用范围等,还所有孩子一个纯净的成长环境。要知道,一个国家演艺事业的发展,绝不应该建立在把儿童置于危险的表演中。

    每个孩子都是需要我们保护的,在这一点上,不因他们的家庭出身有任何差别。即使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但这“当家”也不该是让穷人的孩子去替富人的孩子吃苦受累,这不符合一个文明社会该有的认知。

    总之,童年只有一次,让孩子更像个孩子,这才是为人父母,为人师者所应该做的。鲁迅说救救孩子,如今,请救救“童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