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无法者光剑好吗:味精的五个禁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4:37:51
          鲜,是人们烹调时的第一追求。所以,味精这种方便又能明显提鲜的调料,就成了每家每户厨房必备品。可味精如果使用不当,不但会毁了菜肴的美味,甚至还能危害健康。  

  1.放醋的菜不能放味精

  酸味明显,醋加得比较多的菜肴不能加味精。因为味精在酸性环境中不易溶解,而且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鲜味效果越差。所以糖醋里脊、醋熘白菜等酸味大的菜肴都不能放味精。

         

  2.拌凉菜不宜放味精

  味精在温度为80℃—100℃时才能充分发挥提鲜的作用。而凉菜的温度偏低,味精难以发挥作用,甚至还会直接粘附在原材料上,无味且扫兴。如果做凉菜时非要放味精,宜用少量热水把味精溶解后再拌入凉菜之中。        

  3.味精用咸不用甜

  在适当的钠离子浓度下,味精的鲜味才能更突出。所以,味精的鲜味在咸味菜肴中才能有鲜美表现,但如果在甜味菜中放入味精,不但不能增鲜,反而会抑制甜鲜的本味,并产生一股异味。所以,鸡茸玉米羹、香甜芋茸等菜肴中不能加味精。        

  4.调馅料不宜加味精

  许多人在调饺子馅、春卷馅时,都会放点味精,这样很不安全。味精拌入馅料后,会一起经过蒸、煮、炸等高温过程。但是,温度只要超过100℃,味精就会发生变性。不但会失去鲜味,还会形成有毒的焦谷氨酸钠,危害人体健康。除了不能拌馅,在制作热菜时,也是要在菜肴即将离火时才能加入味精。        5.炒肉菜不用加味精

  肉类中本来就含有谷氨酸,与菜肴中的盐相遇加热后,自然就会生成味精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钠。除了肉类,其他带鲜味的食物也没必要加入味精,如鸡蛋、蘑菇、茭白、海鲜等。

(搜狐健康频道)*******                                                                                                                                    味精成分谷氨酸钠食用对人健康无害                                食品专家为添加剂“翻案”———

  本报讯 “中国的食品添加剂,比窦娥还冤。”在昨日举行的“2011中国科协热点问题学术报告会”上,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胡小松教授在报告中用生动的讲述和翔实的数据为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味精等众多公众认为的“食品安全杀手”一一“翻案”。

  “三聚氰胺不是食品添加剂,从来就没有把它当过食品添加剂,是非法添加物,跟食品添加剂没有关系。”胡小松教授在题为《中国食品安全的迷惑和思考》的报告中指出,其实很多公众认为的“食品添加剂”都不是正确的。“关于苯甲酸,这是一种防腐剂,我们可以假设一下用最坏的可能判断,所有食物当中都使用了这种防腐剂,而且30%超标使用,依然没有达到允许使用的最高限量,没有问题。”胡小松教授还对“在食品工业中使用防腐剂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时候,虽然单个不超标,但是消费者在食用时所有的食品加起来可能出问题”这一社会上传播很广泛的说法予以了驳斥,实际结果是所有食品都加起来还是没有超标。

  “还有一个误区,很多人都说我不吃味精,但是这个在上上世纪发明于日本,在中国现在依然是广泛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增味剂。”胡小松教授称,依然在使用的原因就是,早在1988年,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就经过二三十年的科学研究,最后得出结论,结束了对谷氨酸钠(味精主要成分)安全性的讨论,肯定了其安全性,并取消了对未满12周婴儿不宜使用的限制,“现在还有人在炒作,鸡精里主要含的是味精,所以都没必要担心。”(http://business.sohu.com/20110330/n280056458.shtml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樊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