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战区空军副参谋长:[转载]担保业务的保后跟踪(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5:17:30
原文地址:担保业务的保后跟踪(二)作者:金振朝

  三、如何进行保后跟踪

  这属于灵活性较大的技术性问题,不太好给出固定的模式,这里仅概述部分原则。其一,明确目标原则。保后跟踪在保后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目标,放款后的前几个月里,主要是考察企业的经营和分期还款情况,后几个月里主要是了解企业的到期还款能力和二次需求情况。其二,有的放矢原则。考察企业,应根据不同的企业事先做好准备,列出调查计划,在跟踪检查中才能有所重点,避免走马观花式的走形式或过场。其三,外松内紧原则。跟踪和检查的重要区别在于跟踪要避免被发现,而检查则没有太多被发现的顾忌。因此担保公司项目经理或其他人员到企业,不可事先过早通知企业做好准备,但也不能作为不速之客突然出现在企业老板的办公室里,这里的提前量要把握好度。在企业现场,可以表面上装作漫不经心,但内心一定要心细如发,不放过任何一丝痕迹,不忽略任何一个细节。其四,及时报告原则。无论是保后跟踪中发现的正面信息还是负面的信息,都应当根据担保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及时撰写并提交保后跟踪报告。有道是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尽管有时报告的结论仅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但这也好过没有进行保后跟踪给担保机构上下造成的忐忑不安。对于企业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或者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着的重大困难,更要及时向担保机构有关部门和高层报告,以便尽早采取应对措施,防范风险于未然。

   四、保后跟踪制度的贯彻落实

   保后跟踪制度的制定并不难,关键在于落实。有的担保机构好比国家立法部门,只管规则制定,不管制度实施。其实,保后跟踪制度的执行关键,在于担保机构领导层的重视程度,有的领导过于关注业绩发展,对保后跟踪采取不闻不问,听之任之的态度,配套制度自然就会缺失,保后跟踪制度必然束之高阁,成为一纸空文。如果担保机构真的下大力气执行保后跟踪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保障该制度的贯彻实施:其一,将保后跟踪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将该项工作完成是否到位、合格与相关责任人员的效益工资挂钩;其二,加大监督处罚力度,通过对在保项目保后跟踪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的方式,发现保后跟踪情况,对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保后跟踪的,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实施处罚;其三,加大项目经理的风险责任。一般情况下,项目经理为在保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项目经理的重要责任人,A、B角都对出险项目承担一定的责任。

   五、保后跟踪中发现问题的报告和处理

   如上所述,对于保后跟踪中发现企业的重要情况,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除了特别紧急情况外,一般情况应当逐级汇报,避免隐藏不报和动辄兴师动众两种极端情况。在原来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前一天告戒项目经理要及时进行保后跟踪并报告重大不利情况。第二天一早即有项目经理申请上协调会,对一在保企业的“经营业绩严重下滑”情况进行汇报,但项目经理介绍完情况后,评委则一致认为情况没有项目经理预想的那么糟糕,甚至还不能归入风险预警类项目。正巧主要领导也在会上,只好说该项目经理贯彻会议通知精神可嘉,但跟踪报告有些夸张,暂仅需继续关注即可。另外有一在保企业,因为参加企业之间的互助联保,其担保的一家企业出现问题,银行正欲提前收贷并通知该企业履行担保义务,导致该企业可能蒙受重大损失。而且保后跟踪中发现,企业仓库存放大量库存,生产几乎停滞,上班工人稀少,工作场所毫无生气。像这种情况,就属于企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情形,项目经理发现后应当第一时间向风险管理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根据分析企业的具体情况,准备应对方案,如要求企业负责人定期报告情况、追加担保、通知银行提前收贷、采取财产保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