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交通期刊投稿:[转载]担保公司的业务来源(下)_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3:57:34

[转载]担保公司的业务来源(下)

原文地址:担保公司的业务来源(下)作者:金振朝

   上面说的业务渠道似乎都不靠普。担保公司既然设立了就要经营,营利是公司法人的本质属性,担保业务存在很大的风险,但是担保业务不发展,则是更大的风险。

   有没有一些适合担保公司的业务渠道呢?当然有!但是,由于各个地方的外部环境不一样,各个担保公司的内部情况也存在差别,有些经验不一定是金科玉律,可以照搬套用,但作为他山之石,还是有些参考价值的。

   银行合作。若以担保为主业,则离开银行合作担保公司根本就无法开展业务。客户有需求,往往首先想到找银行,只有银行经审核认为不符合银行受理条件,才会产生担保公司担保的需求。所以,合作银行既是担保机构开展业务的基础,也是担保机构的主要客户来源。不断扩大合作银行面,维护加强与合作银行的关系是担保机构开拓市场的关键。担保公司应积极拜访银行,建立广泛的银行合作关系,通过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方式、程序、风险分担比例、保证合同文本等基础事项,为开展业务打下基础。有些担保公司认为没有业务开展就不急于谈合作,是极其消极、懈怠的想法,殊不知,一旦有了业务再建立合作,要么只能接受银行提出的全部条件,要么反复拉锯、贻误战机,甚至失去业务。建立合作关系是第一步,要想得到银行的业务推荐,还要巩固、深化合作关系,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联谊和交流,业务部门要定期走访,建立合作骨干支行,指定专人负责银行联系。

   政府合作。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采取了一序列措施,其中之一为安排各项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如挖潜改造资金、民营企业发展基金、科技扶持资金等。与政府各个区局合作,对政府而言,可以在初步受理后即将是否符合实质条件交给专业担保公司审查,担保公司承担资金借出后的回收风险,提高了资金安全和效率,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对担保公司而言,可以在获得政府推荐的项目同时,从政府获得风险补偿,并向客户收取担保费作为收益,还可以积累客户资源,开展其他业务合作。

   行业协会合作。每个城市多少都有一些行业协会,与行业协会建立合作,也是一种互利双赢的市场开拓方式。

   专业市场合作。这种模式在上海、江浙一带比较普遍,出资方建立专业市场并成立管理公司,在收取租金的同时为其客户提供融资帮助等增值服务,对租户有很大的吸引力。担保公司与钢材市场、建材市场等专业市场建立合作关系,市场股东和管理公司可以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租户可以提供房产抵押、存货质押等反担保,可以很好地批量开发和控制风险。

   客户推荐。任何一家企业都不可能是单个个体的存在,多少都有一些上下游客户。特别是供货商向买方供货,如果买方强势,则供货商应收款的帐期必然较长,若供货商强势,则买方需要预付一定的款项,双方在开展业务中都有可能出现资金缺口。担保公司在调查了解企业的过程中,可以根据核实的信息向企业和其上下游提供融资建议,从而开发客户。

   主动联系优质客户。一些实力较强的优质企业,也是担保公司的潜在客户。尽管这些企业暂时不需要担保公司担保或者不缺资金,但市场千变万化,企业的资金需求不一定能通过向银行直接贷款得到满足。并且,企业在发行债券、改制上市过程中,也有可能需要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担保公司应主动和优质客户保持联系,还可以通过先行授信的方式,给予企业条件相当优越的担保额度,对企业来说,既是一种资源,也是一种荣誉,何乐而不受?

   和其他行业一样,担保公司的市场开拓也有一个循序渐进、日积月累的过程,任何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是要不得的。上面介绍的这些业务渠道,只能说是日常的基本工作内容。担保公司还应从根本上提升各方面的综合实力,不断提高业务数量和质量,保持优异的风险控制水平,提升品牌和行业地位,打造百年老店,这才是根本的长远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