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先生总是不开心番外:利辛县郑小集中学 校园新闻 考试招生 2010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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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
2010年05月28日 20:09:39 来源:亳州教育网【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做好2010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
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办〔
 
2010〕62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切实做好2010年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办〔2010〕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今年全市中考和中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0年,我市中考和中招工作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稳步推进我市中考和中招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为重点,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10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总体规模为49500人,其中普高27000人,中等职业学校22500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比率力争达到70%,努力实现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招生4.5:5.5的目标。
三、考试
2010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组织考试。
(一)考试科目与分值
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生物和地理学科结业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具体考试内容、分值、命题方式和考试办法等将依据《2010年安徽省初中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纲要》确定,有关要求另文下发。
全面推进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分值为30分,成绩记入中考总分,考试项目为必考2项和选考1项。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分值为15分,成绩记入中考总分。学生可在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中随机选择一项内容进行。
学校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或艺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考查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学校制定,考查结果作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证材料。
听力残障学生中考免试英语听力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免试对象。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听力残障考生。
2、申请程序。①学生本人提出免试书面申请(一式二份,申请表见附件1),学校核实后签署意见。②县区中考体检指定医院出具听力检测证明。③县区教育局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审核同意免试的考生材料(申请表、医院证明等)于6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④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考生方可免于英语听力测试。
3、免试听力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免试听力后的考生英语成绩折算方法按省教育厅皖教办〔2010〕4号文件执行,即2010年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
(二)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是:6月14日—16日。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6月14日上午8:30—11:00     语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学
6月15日上午8:30—10:30数学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      英语
(三)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及运用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2010年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呈现,分数附等级作为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合卷)、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等成绩均采用等级与分数共同呈现的方式。学生每科目成绩(含体育和理化实验)以县区为单位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排名为前15%(含15%)的考生成绩A等,前15%—40%(含40%)的考生成绩为B等,前40%—70%(含70%)的考生成绩为C等,前70%—90%(含90%)的考生成绩为D等,余下的考生成绩为E等。
四、综合素质评价及运用
综合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以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全面反映初中生发展状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评定等级”两部分组成。综合素质中“公民道德素养”方面评定结果分为A、B两个等级,“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4个方面分别为A、B、C、D四个等级。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依据。录取省示范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至少有4个B级及以上,录取市示范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至少有2个B级及以上。各县区教育局要按照准考证号码从小到大的顺序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Excle电子文档形式 刻录成光盘在6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五、阅卷
阅卷是中考的重要环节,是对考试质量的具体检验。阅卷工作由市教科所负责统一部署、实施,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六、志愿填报
1、2010年,我市继续采取全省统考成绩公布后填写高中阶段入学志愿。请各县区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并及时通知到每位考生。志愿卡由市教育局统一发放。各县(区)要按规定统一进行,不得提前或推迟,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2、各县(区)教育局负责所辖初中学校的志愿填报登记。学校应尊重考生的选择,不得干涉考生填报志愿。各县区均应设立社会化报名点,允许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报名点按照自己的意愿更改志愿。各县(区)教育局应将更改志愿的时间、地点向社会公告,并要安排专人负责、专人办理。考生要求更改志愿应由考生本人持中考准考证或其它有效证明,亲自填涂更改。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志愿填报点设置情况进行督查。
3、学生志愿卡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填涂、他人代填涂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违背本人志愿填涂志愿卡。考生填涂志愿卡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更改。
4、各县(区)招办负责志愿卡信息的录入,基教、职教、招办分别负责对志愿的审核,无志愿或填涂错志愿的考生不得录取到省市示范高中。
七、录取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1、做好招生录取准备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好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的生源。市教育局将着力建立服务考生、方便中职学校的工作机制,努力增加职业教育的招生量,促进普、职教育协调发展。
2、建立健全中职类学校招生的二次报名和补充录取制度。对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应积极引导他们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在优先录取今年参加中考考生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将中职招生对象延伸到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和返乡农民工。
3、继续坚持中职招生“五个放开”政策。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自主权,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鼓励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免试招生,并允许中职学校在招生中根据自己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及生源情况,上浮三年制中职招生计划、自主调整中职招生专业或按专业大类招生。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尤其是要加强省属中专与薄弱中职学校之间的合作。鼓励中职资源薄弱、初中毕业升学率偏低的县区打破区域界限,有组织地与经济发达市的中职学校开展合作,拓展初中毕业生升学渠道。
4、五年制高职实行按分数录取,严格执行省统一确定的最低控制线。
(二)继续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1、继续坚持将省市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级中学(含民办初级中学)的做法,招生指标实行统一管理,分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2010年分解指标占学校招生总数中计划内(非择校生)的70%,具体分解办法及要求另文下发。
2、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县区应按照《安徽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教基〔2006〕10号)要求,在初中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对全体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终结评定。
3、加强对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允许民办高中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民办高中最低录取标准(或分数线)可在高中最低录取标准上适当下浮。民办高中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
4、各县区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区招生。市直学校以招收所在地生源为主,同时面向全市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我市以外其它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我市招生。
5、经研究,今年亳州一中继续承办由浙江省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资助的“珍珠班”一个,面向全市招生50名,具体招生办法可直接咨询亳州一中(亳州一中电话:0558-5219593)。
6、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效益,促进全市教育协调发展,根据《关于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初中复读班的通知》(教基函〔2009〕123号)文件精神,2010年省市级示范高中一律不得录取初三复读生,对违反文件精神以历届生冒充应届生,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7、为进一步扩大我市高中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亳州一中南校今年将首次面向全市招生,服务全市人民。同时该校将举办由团市委希望工程办公室、亳州移动公司共同资助的“希望之星班”一个,面向全市招生50人,具体招生办法可直接咨询亳州一中南校(咨询电话:5125178)。亳州一中南校起点高、标准高,投入大,是我市新增的优质教育资源。希望各县区教育局认真宣传,确保把亳州一中南校的招生精神传达到每个初中学校,每位初中学生和家长。
8、实行特长生特招制度。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高中学校积极形成办学特色,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今年我市将实行初中特长生特招制度。各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办学特色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特招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总计划的3%以内(不占用本校招生计划)。各校招收的特长生为非择校生,要单独编班教学。凡申请招收特长生的高中学校要将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招收特长生的具体操作办法。5月14日前各县区要将审核后的特长生招生方案统一报市教育局。
特生长资格:
①省、市示范高中招收的特长生必须为2010届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学校招收的特长生可以适当放宽。
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相关学校录取要求。其中报考省示范高中的特长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至少有4个B级及以上;报考市示范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至少有2个B级及以上。
③特长生专业测试在县区指导下统一进行,并符合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专业课录取标准。
④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成绩须达到本校招生录取(含择校生)最低分数的80%。
有关要求:
①各特长生招生学校要成立专业加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考试纪律,严格考试程序,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各初中学校应积极宣传,将特长生招收有关政策传达到每一个考生。
②特长生的报名、专业加试和录取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保证专业加试办法、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专业加试方案和名单要张榜公布。
③各省、市示范高中要严格审查特长生资格,确保特长生质量。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学校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④7月1日前,各县区教育局要将辖区内特长生招生学校预录取的特长生名单(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预录条件等基本信息)刻成光盘一式两份报市招生办公室。市招生办公室根据普通高中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未完成特长生计划的不再补录。
八、政策性照顾加分
(一)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可加20分(须有市民政部门签发的《烈士证》)。
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可加10分(须有所在部队师级政治部证明或残疾军人证)。
3、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须有县区民宗局证明和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
4、农村计划生育二女结扎户或农村计划生育一女结扎户子女可加5分(须有结扎证原件及县级计生部门证明)。
5、持有我市外商服务卡的子女可加5分(须有市政府颁发的外商服务卡原件)。
(二)符合多项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凡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将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毕业学校审查,学校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再将有效证明材料和《2010年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登记表》(见附件2)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各县区教育局务于5月10日前将审查结果登记汇总按准考证从小到大顺序把政策性照顾加分的基本信息刻成光盘上报市教育局。凡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对考生上报的各种加分证件,学校及县区教育局必须从严审查,如有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或伪造证明的,一经查出,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通报毕业生所在学校。
九、招生宣传
要切实加强对中考和中招改革工作的宣传,建立健全中考、中招宣传机制,提高中考和中招工作的透明度,争取多方理解和支持。要把中考和中招政策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布。要加大中职学校招生的宣传力度,市教育局将统一制作中考报考指南发放到考生手中,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招生学校情况、招生计划和就业情况,切实加强对初中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和升学指导,进一步引导学生报考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简章要经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才能公布,否则将通报全市。因宣传不实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十、加强中考和中招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5〕3号)及省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中考和中招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要进一步理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管理体制,统筹管理招生工作。在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科室分工协作,各负其责。中招考务等具体工作,集中到招办,形成行政部门制定政策并监督执行的统一的工作机制,确保在新课程理念下的中考和中招改革稳步推进,确保2010年中考和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二)各县区要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比例4.5:5.5的要求,根据市教育局2010年高中阶段指导性招生计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制定本县区2010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具体计划并分解到学校。要积极拓展中职招生范围,挖掘潜力招收往届毕业初、高中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特别是返乡农民工,所招人数纳入计划数内,确保2010年高中阶段招生目标的实现。
(三)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特别是中职学校招生情况将列入对县(区)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升学率作为考核各初中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评估指标。省教育厅继续实行中招工作奖励制度和通报批评制度,市教育局将把中招工作列入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之一。
(四)普通高中择校生继续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2010年各校招收的择校生均不得突破本校招生计划的30%。凡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市教育局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和考生个人自行负责,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五)全市要按照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考生电子档案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系统,认真执行信息系统采集标准,保证信息采集真实完整。
(六)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考试和招生秩序。要建立健全中考组织管理制度和办法,规范考试组织程序,狠抓考风考纪,坚决杜绝任何舞弊行为。
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和招生市场,净化招生环境,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坚决查处有偿招生。严禁大班额招生,班额人数应控制在60人以内。
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诚信制度、评估监督制度,保证中考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学业考试、阅卷工作、录取工作等进行全程监督,对出现的问题将及时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缺乏诚信的单位、学校和教师,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予以通报或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初中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组织毕业年级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乱编滥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地区、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教育 中考 招生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纠风办、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5月4日印发
打印:陈长春        校对:李 强        共印60份
附件1:
亳州市2010年中考免试英语听力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准考证号
所在学校
500Hz、
1000Hz、
2000Hz、
4000Hz的纯音
听力检测结果
申请人签字:            家长签字:
学校核实意见
学校(盖章)
县区教育局
审核意见
县区教育局(盖章)
市教育局
审批意见
市教育局(盖章)
 
附件2:
2010年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登记表
准考证号码 姓 名 性别 照顾加分类别  照顾加分分数 证件名称 备注
 
学校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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