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架的英文:明朝灭亡的原因和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超前发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8:46:16

『关天茶舍』明朝灭亡的原因和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超前发展(初稿)

 

作者:杜车别 提交日期:2007-1-22 11:10:00 访问:33135 回复:493

凡能够耐心看完全文者,请在回贴中说一下,好让我知道几个人看完全文
  
    全文总共有四大部分
    Ⅰ、明朝的灭亡不是万历的责任
    Ⅱ、明朝的灭亡也不是崇祯的责任
    Ⅲ、明朝赋税收入过低真实原因的分析
    Ⅳ、明朝灭亡的本质原因
    
    现在贴出的是前面三个部分,第四部分本身也已经写好,但还需要添加注释
    
    本文本身又属于一篇大文章之中段部分,前面还有理论的一大部分,主要是对传统理论(包括西方的理论以近中国本土的所谓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对中国历史的认识进行彻底的驳斥;后面还有对清朝统治造成的危害以及如何矫正这种危害的论述,理论部分主体已经写好,但还需要大量修改以及增加;清朝部分还未写
    
    
    明朝的灭亡和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超前发展(初稿)
    
    作者:杜车别
    
    
    声明:
    一、
    1、转载必须注明原作者杜车别,另外转载请注意完整性,目前尽量不要转载,尤其是第三部分赋税收入低原因分析部分
    
    2、本文系初稿,正文部分以及注释部分许多地方还不完善
    
    
    
    二、
    关于本文的注释以及参考文献
    1、参考文献的来源
    ⑴、是图书馆借阅的专著以及论文。这部分参考文献有些是复印的有些是笔记摘录的,其中笔记摘录的部分,极个别忘抄页码,容以后补充上
    ⑵、是网络上下载的电子书以及一些历史网站的相关文章,对于这部分文献大部分在注释中已经给出网址
    
    2、本文凡是转引的参考文献,一概在注释中声明,凡是在注释非转引的参考文献都经本人翻阅原书查对
    
    
    
    三、关于万历崇祯部分,和已经贴出的草稿部分相比的修改增加处。
    
    1、万历部分增加了对万历时耕地面积的详细论述
    2、关于袁崇焕是否因反间计而死增加了王世德《崇祯遗录》中的一则记载
    3、关于崇祯是否横征暴敛的部分增加了对吴思所谓私派的反驳
    4、关于内帑的论述部分增加了一些材料,另外还增加了对顾诚观点的反驳
    
    凡对万历崇祯部分已经看过的网友只需看这些增添修改的部分,然后直接去看第三部分《明朝赋税收入过低真实原因的分析》
    
    
    
    
    Ⅰ、明朝的灭亡不是万历的责任
    
    
    
    明亡于万历的说法由来已久,满清修的明史中就说“论者谓明之亡,实亡于神宗”[1],后人也多将之奉为圭臬,不断引用,可见深入人心的程度。
      
      在各种关于明朝历史的论述中,都把万历描绘成一个好色、贪婪、残暴、昏庸、无能、懒惰,……总而言之五毒俱全的,一无是处的皇帝。除了在张居正当政的十年之外,以后的万历时期,就乏善可陈。在一些人眼里万历就是一个败家子,就是明朝灭亡的罪魁祸首。
      
      然而万历果真有他们描绘的这般不堪么?
    
      
      一、酒色财气问题
      
      
      
      首先从广为流传的所谓“酒色财气”说起,这种说法的起源是大理寺左评事雒于仁在万历十七年十二月写的一本《酒色财气四箴疏》,他针对万历身体状况不佳(“头晕眼黑,心满肋涨,饮食少思,寝不成寐,身体尚软”[2]p484),借题发挥,给皇帝横加了四个罪名,“皇上之恙,病在酒色财气也。夫纵酒则溃胃,好色则耗精,贪财则乱神,尚气则损肝”[3]。在他看来,万历身体不好就是因为“酒色财气”。
      
      在评判雒于仁的言论之前,先弄明白一个时代背景,也就是明代言官的作风,这对于我们了解历史真相是很有帮助。
      
      明代的言官普遍的作风是立论惟恐不偏激,言辞惟恐不夸张,往往凭借着捕风捉影,小道消息,就极尽耸人听闻、夸大其辞之能事。关心的并非所论究竟是否属实,而是能否凭借尖利刻薄的言辞哗众取宠,悚人耳目,一举成名。通过骂皇帝,骂举足轻重大臣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以捞取政治资本!
      
      张居正当政的时候,他们是这么做的,把一个铁碗首辅弄的焦头烂额,身心煎熬,苦不堪言;张居正一死,就更是肆无忌惮,把他攻击得身败名裂,家破人亡。在这之后,攻击的矛头就开始转向申时行以及皇帝本人了。申时行不过软弱之人,干掉他,对言官来说,不算本事,也引不起轰动效应。那么唯一的出名捷径,哗众窍门,自然首推直接攻击皇帝本人了!
      
      这些人的批评攻击中,十句话,倒多半有七句话是假的,明代的小说里真话的比例大概都比他们高!后来熊廷弼也是被这些人屡次用类似的手法攻击而被无端罢免。
      
      了解了这些,对我们分析问题很有帮助。可笑的是许多论者往往双重标准,当那些言官攻击张居正的时候,攻击熊廷弼的时候,他们懂得具体分析。而一到这些言官攻击皇帝,就不加分析,一概采纳,信为事实,如此做法,真可谓乖谬已极!
      
      事实上雒于仁扣给万历的所谓酒色财气四字,没有一个是站得住脚的。
      
    ⑴ 酒
      
      以酒而论,没有任何实例能够证明万历皇帝饮酒过度,阎崇年在百家讲坛上唾沫横飞的说万历“经常喝得酩酊大醉”,大概是他自己做梦看见的。明史专家樊树志在举例论证雒于仁的言论的时候,唯一举出的万历醉酒的例子居然是张居正当政时期万历八年明神宗喝醉酒然后写自我检讨的事情。[2]p486
      
      试想,如果真如一些人所说万历十年以后,神宗纵酒无度,何至于连个象样的记载都找不出来?非要拿万历十年以前,神宗没有亲政的时候那次醉酒来说事情?就算一个现代普通人,偶尔喝醉也是情理之中,相信没有谁会因此就无端被扣上一个纵酒的罪名。
      
      所以给万历这个酒字,只能认为是刻意罗织,夸大其辞。
      
    
    ⑵色
      
      接下来再看一个所谓的色,自然这更易让某些人神经兴奋,即便如皇帝,如果蒙上好色贪淫四字,也大有被钉死在耻辱柱上的危险。在各种攻击万历皇帝的理由中,这也算得一个重头。
      
      事实上在雒于仁之前就有人攻击过万历好色了,根据什么呢?万历十四年九月的时候,神宗因为生病,“连日免朝”,症状主要是“头晕眼黑,力乏不兴,……身体虚弱”[4],照理说这很正常,现代医学保健卫生这么发达,仍旧免不了经常有人生病,更何况古代?
      
      然而有个叫卢洪春的礼部祠祭司主事似乎觉得自己扬名立万,借题发挥的机会到了,马上煞有介事的上疏,俨然以医生自居的分析说:“医家曰气虚血弱,乃五劳七伤所致,肝虚则头晕目眩,肾虚则腰痛精泄”“陛下春秋鼎盛,精神强固,头晕眼黑等症,皆非今日所宜有”“果如圣谕,则以目前衽席之娱,而忘保身之术,其为患也深”。樊树志解释这些话的意思就是说万历的病根在于“衽席之娱”,“即耽于女色,房事过密”,并且赞誉卢洪春说这些话是“一片赤胆忠心”。[2]p482-p483
      
      一个稍微具备科学精神科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卢洪春说的话,不过是没有科学根据的一派胡言!然而,在古代(甚至现代的一些人),人们似乎就相信这个,只要一个人身体有了些疾病,就情不自禁地要同好色联系起来。
      
      一些文人官僚们攻击张居正的时候,就用了这样的手段。张居正因为得痔疮,做开刀切除手术后死的。应该说痔疮是一种常见的疾病,即便是现代人,也常有人患此疾。对于张居正这样长期坐着办公,缺少运动的人来说,得这样的疾病更没有什么好奇怪的。然而就是如此普通的疾病,到了一心丑化张居正的明代文人笔下,却居然联想到其他方面,做出无穷文章来,王世贞说张居正之所以得痔疮是因为“得之多御内而不给,则日饵房中药,发强阳而燥,责又饮寒剂泄之,其下成痔”[5],即张居正因为好色过度,加之吃了春药,才得痔疮。
      
      
      这种无端就把疾病同性欲联系起来的荒谬言论,在中国可谓生命力长久。鲁迅的文章中就有这么一段“我从小就是牙痛党之一,……还记得有一天一个长辈斥责我,说,因为不自爱,所以会生这病的;医生能有什么法?我不解,但从此不再向人提起牙齿的事了,似乎这病是我的一件耻辱。……我后来也看看中国的医药书,忽而发见触目惊心的学说了。它说,齿是属于肾的,‘牙损’的原因是‘阴亏’。我这才顿然悟出先前的所以得到申斥的原因来,原来是它们在这里这样诬陷我。”[6]p248-p249
      
      
      把牙痛牙损,联系到所谓“阴亏”,进而是“不自爱”,这和因为张居正得痔疮就污蔑捏造出他“日饵房中药”,因为万历“头晕眼黑,身体虚弱”就能联想到他“耽于女色,房事过密”都是一样的滑稽!然而在中国古代,甚至是现代的一些所谓历史学家,偏偏愿意相信这套东西。
      
      王世贞不过是个因为没有被张居正重用,而衔恨不已的小人,他说的话,一看就是一派胡言。方舟子曾经辛辣的讽刺说,这些人莫非在张居正的卧室里安装了窃听器或监视器,才能知道这类隐私?[7]只要稍加分析,就知道此类说法的荒谬性!痔疮和好色有什么关系,难道说现在那些得了痔疮的人,都是因为好色?可笑的是某些历史学家,包括对张居正总体上给予正面的评价的历史学家,在这类问题上的分析能力似乎还不如一个非历史专业的方舟子,居然对这类荒诞不经之谈,存心丑化污蔑张居正的言辞不加考辩,就信为事实,也真可笑之极!
      
      历史学家们对现在颇受推崇的张居正尚且如此,那对万历皇帝就更可想而知!
      
      平心而论,万历这样的皇帝,从小就深居宫中,缺少运动,少晒阳光,饮食过于精细,身体虚弱多病是很正常的。用现在的眼光看,缺钙,缺少必要的维生素,此外到中老年之后,还可能有高血脂,高血压等等潜在的疾病!明代皇帝自太祖成祖以后,大多寿命不长,原因大抵类似。
      
      而文官群体中从来就不匮乏一些心理阴暗下流者,只要听说皇帝身体不好,便要无端联想到所谓好色,所谓性欲过度上去,就好象皇宫大内安装了他们的监视器一样,凭空杜撰,唾沫横飞,信口雌黄,而后世史学家不认真考辩,一概信为事实,未免有些糊涂!
      
      万历皇帝并非是明代第一个遭受如此污蔑的皇帝。
      明宪宗一生只钟情于比自己大近二十岁的万贵妃,并不因对方年老色衰而移情别恋,甚至当万贵妃死后,自己也因悲伤过度,不久撒手人寰,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皇帝硬被一些人丑化成荒淫好色。
      
      明孝宗几乎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度的皇帝,没有任何把柄可以被抓,这总避免了所谓好色过度之讥了吧。其实不然,因为他也是身体虚弱,动辄头晕眼花,三十岁出头就死掉了,按照网友慈洵阅读多本明孝宗传记所见,这样一个在当时文官都认为无可挑剔的皇帝仍旧免不了被现代一些心理阴暗的历史学家浮想联翩胡乱猜测污蔑。
      
      回到万历皇帝,万历一生也就钟情于一个郑贵妃,这个感情同样至死不变,即便到万历四十多年郑贵妃人老珠黄,他也从来没有另觅新欢。他们之间的关系倒不象是一个有着三宫六院,可以任意选择美女的皇帝与后妃之间的关系,更象平常人的一对夫妻,白头偕老,至死不渝。这已经相当难能可贵。要知,即便是现在的普通人,也多有发生第三者插足,移情别恋,乃至离婚。一个能用时间来证明自己专情的皇帝,居然还被丑化成所谓好色,所谓荒淫过度?如果他真的这么好色,何必抱着一个年老色衰的郑贵妃不放?满清的皇帝随便拿一个出来,都比万历荒淫百倍不止,康熙乾隆这些人哪一个不是荒淫无度,如同种马一样?至于以后那些满清皇帝甚至有得花柳病溃烂而死的,就更不必说了。然而专情不移的万历被说成是好色荒淫,而那些滥淫无度的满清皇帝反倒成了清心寡欲。岂非太过讽刺?
      
      评价历史人物,可以不顾事实,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到这个地步,也足以令人愤慨。不妨看看教授阎崇年的妙论“他还宠幸郑贵妃,每天过着昏天黑地、腐朽糜烂的生活”[8]。倒是把一个郑贵妃说的和杨贵妃一样,可惜他忘了郑贵妃和万历年龄相仿,到万历三十年以后,这郑贵妃就人老珠黄,不知道他们究竟还能怎么个腐朽糜烂,昏天黑地法?阎教授在唾沫横飞信口雌黄之前,是应该先动动他的脑子的!
  

 

 

 

 

作者:杜车别 回复日期:2007-1-22 11:13:09 

 

  ⑶ 财
    
    然后再看一个财字,说万历皇帝贪财,由来已久,而且还都有根有据,收敛矿税,查抄大臣家产收归大内,以及其他见缝插针的设法增加内帑收入等等,这些似乎都是万历贪财的铁证。然而似乎从来就没有人想过为什么一个皇帝居然会被自己的大臣讥评为贪财??不是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么?不是说皇帝“以四海为家”“以六合为帑藏”吗?但正如一位日本学者所说,这些话,反过来的意思就是皇帝没有真能够完全受他支配的私人财产。
      
      林洛在他的《明朝灭亡真相》一文说“天下都是皇帝的,皇帝为什么还要囤积财产呢?皇帝拿这些钱能有什么用处呢,他要什么就有什么,钱能做什么用呢。可是神宗这个皇帝偏偏爱财如命,”
      
      这种见解的实质是把历史人物看成是白痴弱智或者病态,有些论者似乎觉得这样才能在评判历史人物时候产生居高临下的快感,才能彰显出他们自己的英明神武。
    
    田口宏二朗并且针对万历29年时任直隶巡按的安文壁对皇帝说的话“皇上以六合为帑藏,视此四万金奚啻太仓之一粒”评论说“安文壁颠倒传统的王土思想,警惕皇帝过度贪婪的理论,其实是反对矿税的众多文人经常采用的说法(如‘皇上以四海为家’‘皇上以六合为帑藏’)。不过皇帝在行使各种公共和私人行为的时候,果真如此将王土思想反过来说的话,就意味着他自己没有特定的家产。”
    如田口宏二朗所说:“当然明代财政体系当中帝室也有某‘收入’和‘经费’,从内库的收入来讲,确有金花银(折粮银)和慈宁宫籽粒等重要的帝室经费来源。不过这些收入并不能算做帝室专用的项目。例如金花银原来是江南等地区的田赋,是属于户部管理的部分。嘉靖年间以后,这个项目虽然逐渐变成内库的收入来源,但到明末户部也一直干预金花银的收取和开销。……可以说除了若干庄田收入等等以外,帝室原来没有专项财源”[9]
    
      所以所谓万历贪财,并非是万历真的贪财,而是万历时期,大部分的财政开支,皇帝没有权力任意支配,皇室费用的花销,动辄受到牵掣,以至于皇帝常常觉得手头紧张,有时候甚至还不如一个明代的富商来得宽裕!不得不想方设法去获得一些私房收入,以便自己有备无患,这才是所谓万历贪财的实质所在
      
      设想如果一个人从小生活阔绰,金银财宝可以任意花费,全不当回事,根本不受任何制约,他会有所谓贪财的概念么?他会主动去设法收敛钱财么?绝对不会,因为他根本就不会有这方面的意识。只有一个从小受穷的人,花钱动辄受到制约的人,这才会有所谓贪财的表现。
      
      
      对比一下满清的统治者,当满清统治下的中国被西方殖民者打的惨败连连,割地赔款的时候,“光绪皇帝结婚耗费白银550万两,慈禧60岁生日(1894年,光绪20年),耗白银1000万两”,对于康熙乾隆光绪慈禧这些东西来说,有什么贪财不贪财,民脂民膏可以在不受任何制约的情况,被他们任意花销,这对明代的皇帝来说是不可想象的。
      
      我们在看看满清的末代皇帝的开销(甚至是退位以后)
      “隆裕太后每餐的菜肴有百样左右,要用六张膳桌陈放,这是她从慈禧那里继承下来的排场,我的比她少,按例也有三十种上下。我现在找到了一份“宣统四年二月糙卷单”(即民国元年三月的一份菜单草稿),上面记载的一次“早膳”①的内容如下:
        ①宫中只吃两餐:“早膳即午饭。早晨或午后有时吃一顿点心。
        口蘑肥鸡 三鲜鸭子 五绺鸡丝 炖肉 炖肚肺 肉片炖
        白菜 黄焖羊肉 羊肉炖菠菜豆腐 樱桃肉山药 炉肉炖
        白菜 羊肉片川小萝卜 鸭条溜海参 鸭丁溜葛仙米 烧
        茨菇 肉片焖玉兰片 羊肉丝焖跑跶丝 炸春卷 黄韭菜
        炒肉 熏肘花小肚 卤煮豆腐 熏干丝 烹掐菜 花椒油
        炒白菜丝 五香干 祭神肉片汤 白煮塞勒 烹白内
        这些菜肴经过种种手续摆上来之后,除了表示排场之外,并无任何用处。它之所以能够在一声传膳之下,迅速摆在桌子上,是因为御膳房早在半天或一天以前就已做好,根在火上等候着的。他们也知道,反正从光绪起,皇帝并不靠这些早已过了火候的东西充饥。我每餐实际吃的是太后送的菜肴,太后死后由四位太妃接着送。因为太后或太妃们都有各自的膳房,而且用的都是高级厨师,做的菜肴味美可口,每餐总有二十来样。这是放在我面前的菜,御膳房做的都远远摆在一边,不过做个样子而已。 ”
      “ 这种吃法,一个月要花多少钱呢?我找到了一本《宣统二年九月初一至三十日内外膳房及各等处每日分例肉斤鸡鸭清册》,那上面的记载如下:
        皇上前分例菜肉二十二斤计三十日分例共六百六十斤
          汤肉五斤 共一百五十斤
          猪油一斤 共三十斤
          肥鸡二只 共六十只
          肥鸭三只 共九十只
          蒸鸡三只 共九十只
        下面还有太后和几位妃的分例,为省目力,现在把它并成一个统计表(皆全月分例)如下:
           后妃名 内斤 鸡只 鸭只
           太后  1860  30  30
           瑾贵妃  285  7   7
           瑜皇贵妃 360  15  15
           珣皇贵妃 360  15  15
           瑨贵妃  285  7   7
           合计  3150  74  74
        我这一家六口,总计一个月要用三千九百六十斤肉,三百八十八只鸡鸭,其中八百一十斤肉和二百四十只鸡鸭是我这五岁孩子用的。此外,宫中每天还有大批为这六口之家效劳的军机大臣、御前侍卫、师傅、翰林、画师、勾字匠、有身份的太监,以及每天来祭神的萨满等等,也各有分例。连我们六口之家共吃猪肉一万四千六百四十二斤,合计用银二千三百四十二两七钱二分。除此之外,每日还要添菜,添的比分例还要多得多。这个月添的肉是三万一千八百四十四斤,猪油八百十四斤,鸡鸭四千七百八十六只,连什么鱼虾蛋品,用银一万一千六百四十一两七分,加上杂费支出三百四十八两,连同分例一共是一万四千七百九十四两一钱九分。显而易见,这些银子除了贪污中饱之外,差不多全为了表示帝王之尊而糟蹋了。这还不算一年到头不断的点心、果品、糖食、饮料这些消耗。 ”
      
      
      “帝王生活所造成的浪费,已无法准确统计。据内务府编的材料,《宣统七年放过款项及近三年比较》记载:民国四年的开支竟达二百七十九万余两,以后民国八、九、十各年数字逐年缩减,最低数仍达一百八十九万余两。总之,在民国当局的纵容下,以我为首的一伙人,照旧摆着排场,按原来标准过着寄生生活,大量地耗费着人民的血汗。”[11]
      
      
      即便考虑通货膨胀,白银贬值的因素,这样一个满清末代已经倒台的皇帝的消费在明代的皇帝而言,仍旧是相当惊人的。
      
      其实就算是万历收入内帑的那些钱财,最终大部分也都用于国事,用于抵御外侵的战争中。也就是说即便是所谓内帑,皇帝也没有权力完全支配,最后还是被当作国家财产来使用。可以说明代的上层社会中,皇帝是最穷的一个,一般的大臣都比皇帝富裕。
      
    
    ⑷ 气
    
    关于“气”,雒于仁的主要依据是万历在宫内仗责太监过重,甚至有因此死亡的。
      
      说句实话,明代的这些言官确实难以伺候。皇帝如果对太监好,那不行,那就是皇帝宠信宦官;如果皇帝对太监不好呢,那还是不行,这就成了皇帝任性尚气虐待下人了。总之都有过错。实际情况不过是宫内几个太监犯了过错,万历偶尔责打了几下,还有太监是自己生病死了,结果就居然被渲染成了万历杖毙太监,到现在居然还有人相信这等荒谬无稽的谣言,拿来作为万历残暴的论据!
      
      如果说宫内情形,不能了解确实,那么通过万历对待那些言官的态度,倒是可以看出万历究竟是否如某些人所渲染的那样任性尚气,心胸狭隘残暴??雒于仁上这个《酒色财气四箴疏》,几乎就是对万历指着鼻子破口大骂,不顾事实如何,网罗罪状,编造谣言,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诽谤侵犯名誉,但万历最后给他的处分不过是革职为民,如果换了满清的康熙乾隆这些东西,早就以大肆狂吠的理由,把上疏者陵迟处死,并且株连家人了[14];在这以后,给万历上书进行无端漫骂的文官更是络绎不绝,万历都被他们骂的都没有脾气了,都只能装聋子不理睬,雒于仁还有一个革职的处分,后来者,则干脆什么处分都没有。比如万历二十四年,张养蒙效仿雒于仁之故伎,又给万历扣上了好逸、好疑、好胜、好货四大罪名,结果神宗一笑了之,干脆没有理睬这种小人套路。
      
      
      关于万历时期,言官们对皇帝这种群狼式的围攻,暴风雨式的批判漫骂,已经有一些学者做过论述。
      
      比如蔡明伦的《论明万历中后期言官对神宗的批判》[15]一文,叙述就颇为详细,仅仅文中提到的参与对万历皇帝批斗漫骂的人名就有李沂、谢杰、王元翰、马经纶、魏允贞、李三才、田大益、张养蒙、马孟祯、许闻造。其中有些人在上疏中对万历的漫骂更是到了歇斯底里,无所顾忌的地步。比如田大益把万历同“夏桀、商纣王、周幽王、厉王、汉桓帝、灵帝、宋徽宗等昏君”并列在一起,蔡明伦评论说“这完全是毫无忌惮、汪洋恣肆,把神宗骂的体无完肤”,他总结说“这些具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抨击,前后相继,几乎到了破口大骂的地步,将神宗置于铺天盖地的非议中”。中国历史上谁被大臣这么骂的狗血喷头,大概万历是冠军了。
      
      
      万历被他的这群大臣这么肆无忌惮的痛骂,是否真如某些人所想象的那样不堪到极点,所以才受如此待遇呢?其实不是,蔡明伦在分析原因中说“士风日下,部分言官出于沽名钓誉的私心而故意耸人听闻”,蔡的估计应该还是太保守了,在他看来,仅仅是部分,在我看来,是绝大部分才对。他自己也说“随着明朝中后期士风之日下,士大夫变的趋炎附势,追逐名利,好名之风颇盛”,引用当时曾任过礼部尚书的于慎行的话说“近世士大夫以气节相高,不恤生死,往往视廷杖戍谴为登仙之路。一遭斥谪,意气扬扬,目上趾高,傲视一世,正所谓意气有加也”[16],大学士许国也愤慨地说:“迩来建言成风,可要名,可躐秩,又可掩过,故人竞趋之为捷径,此风既成,莫可救止。”[17]
      
      
      蔡明伦分析道“既然进言能带来这些好处,一旦冒险成功,升官会比正常情况快,所以一些言官在进言时惟恐不能激怒皇帝,甚至耸人听闻,故作激切,以遂其私”。
      
      时间长了,神宗也知道他们的把戏,早在万历十八年,他就已经揭穿这些言官的真实面目,他说“汝等于常时每每归过于上,市恩取誉。辄屡借风闻之语,讪上要直,鬻货欺君,嗜利不轨,汝等何独无言,好生可恶,且汝等不闻‘宫中府中事皆一体’之语乎?何每每搜扬君过,沽名速迁为?”。但言官们听了神宗的训斥以后,不但不加收敛,反而更肆无忌惮,有恃无恐,猖狂嚣张起来。万历皇帝也拿他们没有办法,只是在他们的无理漫骂攻击中锻炼出来好脾气。当时人,也颇有了解内中情形的。比如于慎行就说:“今上在御日久,习知人情,每见台谏条陈,即曰:‘此套子也。’即有直言激切,指斥乘舆,有时全不动怒,曰:‘此不过欲沽名尔,若重处之,适以成其名。’卷而封之。”[16]
      
      当皇帝能当出这样的好涵养好脾气来,也真是明代才能有的现象。即便现在一般人也很难做到这种面对无理漫骂攻击,还全不动怒。如果满清康熙乾隆这些东西,有人敢对皇帝这样做,砍头是轻,凌迟抄家免不了。甚至是提出正当的意见,都有生命危险。
      
      孟森说过清朝下的一件事情来和明朝的皇帝做对比,“清嘉庆初,编修洪亮吉上书请代奏,亦视朝稍晏等语,严旨立斩,临刑改戍伊犁,遂亦称盛德,视此又何如也!”[18]p81虽然他是拿嘉庆和建文向批评他的大臣道歉做对比,但和万历对比也能说明问题。事实上嘉庆在满清并不算最残暴最无耻的一个皇帝,所以还有人敢提一点意见。但已经是如此,其他如康熙雍正乾隆等有名的暴君,是如何情形就可想而知了。
      
      万历这样的好脾气,居然还被某些人大肆丑化成任性尚气,心胸狭隘。比如阎崇年在百家讲坛的《明亡清兴六十年(1583-1644)》中可以完全不顾事实地说“对万历怠政提出批评的官员,大都遭到惩罚”。而事实真相是却恰恰相反,绝大部分对神宗进行批评漫骂的言官没有得到任何的惩罚(大概也就只有刚开始那个根据万历生病胡编乱造些污秽言辞来污蔑万历的卢洪春被打了六十下屁股)。这才有蔡明伦说的一些言官看到进言时言辞激烈什么事情都没有,“也就更加放心大胆地批评指责,甚至在上奏前四处宣扬,显示其言之激切,以求直言极谏之名”[15]
    
      
      
      如果说以上的还能完全说明问题的话,那么在册立东宫的争论上,就更可以看出万历的脾气实在好的有些过头了。在册立太子的问题上,万历和文官集团的争斗从万历十四年就已经开始,彼此来回了好几个回合。
      
      到了万历二十年,礼部都给事中李献可等人又联名上疏逼迫万历表态,结果这些人在上疏中居然把弘治年号写错了“弘洪”,神宗抓住这一点进行反击,他批复说“册立已有旨了,这厮每又来烦激,且本内年号错写,显是故违明旨,污戏君上,好生可恶,为首的姑着降一级调任外用,其余各罚俸六个月”[19]。
      
      平心而论,这样的处罚并不算重,如果是满清的皇帝碰到这种错写年号的事情,那么当事者受到的惩罚恐怕就不是这么轻描淡写了,砍头抄家凌迟是预料之中的,事实上满清文字狱中许多事件的性质远比比写错年号要轻的多,但受到的处罚却是残酷到让人如觉在地狱。
      
      这么轻的处罚,内阁接到以后按皇帝的意思拟旨发下执行就是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毕竟大臣给皇帝上疏中出现这类低级错误,确实是粗心草率到极点,至少是不太认真,稍微检查一下都可以发现的错误,如果给皇帝上疏都这么吊儿郎当,这么马虎,那又这么能指望他们对自己工作职责认真呢?加以责罚是有道理的。再说皇帝毕竟是皇帝,这点面子总是要给的。
      
      但明朝的内阁却不是这样,猜一下当时的内阁首辅王家屏是怎么做的?他接到万历的批示之后,一点情面都不给皇帝留,原封不动的把皇帝的批示退了回去,并且还附上自己的反驳意见,把皇帝的批示反驳的似乎一无是处。结果“对于首辅敢于封还御批,神宗十分不满,又不便于发作”[2]p500,最后只能又当自己是哑巴吃黄连了,干脆采取鸵鸟政策,以沉默对抗。
      
      谁知道内阁首辅王家屏看见皇帝对他的反驳装聋子,还觉得不满意,不依不饶,牛脾气发作,干脆假称自己生病,不理政事来要挟,再接着就是辞职来要挟。万历皇帝被他逼到了这份上,也是哭笑不得,只得派了一名文书官到王家屏私邸,递交手谕,表明自己态度,要王家屏出来办事。手谕中是这么说的“迩年以来,善事小臣狂肆不道,逞意激扰,姑以薄罚。卿为佐治,见此要名不义之徒,自宜调停厝处,缓词解谏,却乃径驳御批,故激朕怒,甚失礼体。及朕怒起,卿又不忍受,假疾具疏,文言求去。朕思卿真欲以此挟君废政,沽名逸卧,岂人臣之义哉!……方今国务多艰,卿忽然高卧,其心可安乎?卿既有疾,准暂假数日即出,入阁办事”[20]
      
      
      万历也算是好话说尽,谁知道这个王家屏,执意要辞职回家,尽管万历再三挽留,他也不肯答应。最后万历无奈,只能放他回去了事。
      这样的事情大概也只有明朝才能发生,换一个朝代,换一个皇帝,结局就可能大不相同。满清统治下,哪个大臣敢这么做,敢对皇帝这副腔调!那他要考虑的不单是自己的那条命,而是自己全家老小的命了!
      
      酒色财气暂且分析到这里,但是事远没有完,只能算个开头。毕竟酒色财气还仅仅是针对万历个人品行,至于要把明朝灭亡这样的大罪责推到万历头上,仅此当然不够。对万历的污蔑指责更厉害的还在后面,我们不妨还是一个个看过来。
    

 

 

作者:杜车别 回复日期:2007-1-22 11:13:52 

 

  二、所谓万历怠政
    
       凡攻击万历的言论,对这一点必然提及。提起万历怠政,都摆出一副怒其不争的嘴脸大加指责,对所谓怠政的后果更是大肆渲染,仿佛最后明朝灭亡大半就是万历怠政导致的。
      但有些事情,不是仅凭想当然就能评定。我们还是需要仔细分析一下,才能得出符合事实真相的结论。按阎崇年的说法,万历怠政的表现有所谓的六不做,什么六不做呢?就是“不郊、不庙、不朝、不见、不批、不讲”[8]
      
      所谓不郊就是不亲自祭祀天地,不庙就是不亲自祭祀宗庙,不朝就是不上朝,不见就是不接见大臣,不批就是不对大臣的上疏做批示,不讲就是不参加经筵讲席。
      
      这六项当中除了,不见、不批以外,其他四项都只是形式礼仪上的套路,对处理国家政事而言,并没有实际意义,将之上纲上线,作为怠政的表现,大批判特批判,实在是小题大做。
      
      神宗不从事这些活动,并非是什么怠惰偷懒,而是有客观的身体原因。比如万历十八年,神宗会见申时行,面对大臣们对他的批评漫骂,耐心解释说:“朕病愈,岂不欲出!即如祖宗庙祀大典也要亲行,圣母生身大恩也要时常定省。只是腰痛脚软,行立不便”[21]
      
      后来“王家屏、王锡爵辅政时期,情况仍旧不见好转,神宗仍是‘面目发肿,行步艰难’”[2]p633
      
      明代的一些文人以及过去一些历史学家总是想当然污蔑万历说他这是故意为自己偷懒找借口,或者认为就算万历真的是生病,那也不过是酒色过度所致!不过考古发现给了这些自以为是的人一记响亮的耳光。在详细记载新中国成立后发掘万历陵墓前后过程的《风雪定陵》一书第十四章《打开皇帝的棺椁》中说“万历一生多病,经常服药一事,文献都有记载。但随着‘国本之争’越演越烈,……臣僚们便把他的病源归罪于酒色过度、……即使今天的明史研究者,尚有一些人与三百年前的臣僚持同一观点。其实,面对定陵出土的实证,应该打破这种近似偏见的结论。因为无论是棺内万历右腿蜷屈的痛苦形状,还是尸骨复原后,右腿明显地比左腿短的情形,都足以说明这位皇帝生前确实患有严重的足疾。有了这样的实物作证,而再以陈腐的观念,把万历的‘足心疼痛、步履艰难’,一味地归结于贪恋酒色所致,这就难免有失历史公允了。”[22]
      
      另外从万历的尸骨看,他的腰部也有严重疾病,因此行动不便,请人代劳是可以理解的。
      
      至于象阎崇年这样的,不顾事实真相,抓住这点,对万历拼命丑化攻击,并借此来抬高衬托满清皇帝的英明伟大,也可谓无耻之尤了。阎崇年说“祭祀天地是皇帝的头等大事。清朝康熙皇帝祭天时,走着到天坛,还要斋戒,以示虔诚。万历皇帝年纪轻轻的,既不祭天,又不祭地,更何况对待臣民呢?”[8]。真是条出色的历史棍子手,一打一抬,一贬一捧的技术运用的相当娴熟,只可惜历史真相并非这类人物所能一手掩盖的!康熙祭祀天地或许很虔诚,他屠杀起无辜平民来同样很虔诚,在他统治下丧心病狂地实行了二十多年的沿海迁界,至少屠杀了沿海几百万的无辜平民,平定三藩之乱,又几乎把四川百姓全部屠杀干净,此外江西百姓也被屠戮大半。康熙十八年,浏阳县知县曹鼎新曾经不打自招的供认康熙统治下满清的兽行说“自甲寅吴逆倡乱,……以至王师赫怒,整兵剿洗,玉石难分,老幼死于锋镝,妇子悉为俘囚,白骨遍野,民无噍类”[23]p43,真是继承了他的祖宗辽东大屠杀,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四川大屠杀的光荣传统!所以象康熙这类东西的虔诚还是少一点的好,他越虔诚,屠杀起百姓来就越心安理得!
      
      
      那么阎崇年攻击万历的“不见”,“不批”又是怎么回事呢?关于“不见”,万历后期,接近大臣的次数确实比前期减少许多,但这一点主要也还是因为万历腿部腰部有疾病行动不便导致的结果,更何况明代处理政事,主要是通过奏疏批阅往来进行,会见大臣对处理政事有作用,但也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奏疏往来的意见,因为经过深思熟虑,往往更有价值一些,当面接见,即兴而谈决定的意见,往往带有太多草率的成分,反而靠不住。崇祯时期倒是经常接见大臣,接见袁崇焕,袁崇焕贸然就说五年能够平辽,结果反而让自己处于一个尴尬境地,为后来他妄杀毛文龙埋下祸端。再如温体仁和钱谦益在崇祯面前当廷诘对,结果反而是温体仁把东林党人驳斥质问的体无完肤。
      
      
      当然,这并不是说不见大臣就很好,但至少说明,这个所谓“不见”远没有某些人渲染夸张的那样有什么举足轻重的意义。
      
      
      最后说到不批,则完全是阎崇年等人对万历信口开河的污蔑!确实,万历并非批复所有的上疏,而是有所选择的,尤其是在后期,凡是他认为比较重要的,他都会给予批复,至于那些留中不发的上疏,大多本就没有给予回复的必要,即使批复了也不过是徒然引起不必要的争吵漫骂,空耗精力而已。即便是认为万历“以皇帝的身份向臣僚作长期的消极怠工”,“以顽强的意志和臣僚们作持久的对抗”的黄仁宇也不得不承认万历大部分情况下仅仅是对那些递补职位空缺,以及沽名买直,搬弄是非,动辄抗议漫骂的上疏不加批示,“除了不理上述性质的文件以外,他照常批阅其他奏疏。也就是说,他的消极怠工,放弃自己的职责,是有所选择的”[24]p79-p80。
      
      至于樊树志在晚明史中更是说“神宗在此后的二十多年中,处理朝政的主要方式是透过批阅奏疏,发布谕旨来进行。他始终牢牢地掌握着朝廷的大政方针,这从‘万历三大征’的全过程可以看的很清楚。”[2]p633
      
      
      另外从明史和明神宗实录的记载来看,即便到了万历四十年以后,在某些人嘴巴中怠政的高峰时期,神宗对于应该批复的奏疏以及应该挽留的官员都是毫不含糊的加以批复和挽留的,比如《明史.列传第一百十三》中关于赵焕的传记中提到万历四十年以后的情形
      “然是时朋党已成,中朝议论角立。焕素有清望,骤起田间,于朝臣本无所左右,
      顾雅不善东林。诸攻东林者乘间入之。所举措往往不协清议,先后为御史李若星、
      给事中孙振基所劾。帝皆优诏慰留之。……”
      “ 明年春,以年例出振基及御史王时熙、魏云中于外。三人尝力攻汤宾尹、熊廷
      弼者,又不移咨都察院,于是御史汤兆京守故事争,且诋焕。焕屡疏讦辩,杜门不
      出,诏慰起之。”
      “兆京以争不得,投劾径归。其同官李邦华、周起元、孙居相,及户
      部郎中贺烺交章劾焕擅权,请还振基等于言路。帝为夺诸臣俸,贬烺官以慰焕。焕
      请去益力。九月,遂叩首阙前,出城待命。帝犹遣谕留。”[25]
      
      上面的摘录中,“帝皆优诏慰留之”,“诏慰起之”,“帝为夺诸臣俸,贬烺官以慰焕”,“帝犹遣谕留”等记载随处可见,和某些人把万历丑化成什么都撒手不管的皇帝,只“将大臣奏章‘留中’不发,就是既不批示,也不发下”显然是不相容的,可以说又给这些人一记耳光。
      
      即便到了万历临死前的几年,身体状况已经严重恶化的时候,他依然尽力批复奏疏,比如当时言官弹劾首辅方从哲的时候,万历还下谕安慰告诉他不必对言官弹劾太在意“方今国家多艰,须卿鸿猷匡济,共图化理,岂可以浮言坚欲求去”[26]。而当“方从哲称病在家”,导致内阁无人办事,神宗还派人到方府宣谕“辅臣方从哲速出视事”,当方从哲希望皇帝出面到文华殿召开会议的时候,神宗由于身体确实无法支撑(这个时候离他逝世已经不远了),他特地“派文书官到内阁传谕,因疾病缠身,无法出席文华殿会议,希望大臣谅解”[27][那个阎崇年对此事的记载是“大学士方从哲上疏,希望皇帝能够出御文华殿,召集文武百官,讨论御敌方略。结果这个请求依旧如泥牛入海,留中不报,没有回音”[8],这个阎崇年大概已经撒谎成性了。
      
      
      当然也不必否认,对许多奏疏,万历也确实常常留中不发,不予回复。但这也并非没有理由。万历和那些文官打了四十多年的交道,深知这些人的脾气。如果这些文官想要做的事情,你就算再怎么不让他们去做,他们最终也会去做,如果这些文官不认可不想做的事情,你就算再怎么严厉回复批示让他们去做,他们照样给你顶在那里,软硬兼施,阳奉阴违,死活都不会去做。而且文官最擅长的就是扯皮,甚至把扯皮当作他们的职责所在。要对付这些人,有时候不理睬他们倒是最有效率的办法。可以省却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于国于己都有好处。如果理他们,那可能就是纠缠不休,弄到头白白浪费许多国家的财产和精力。用这种处置手段,对国家行政的实际运行并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阎崇年在百家讲坛中说“没有皇帝的批示,事情就不能办,整个中央机构,几乎停止运作。上自尚书,下到知县,缺员得不到补充,辞职也得不到批准,使得衙门无法办公”[8],根本就是连基本常识都没有的一派胡言!
      
      事实上“《明史选举三》说‘在外府州县正佐在内大小九卿之属员皆常选官选授迁除一切由吏部’,《大学衍义补》第10卷‘公铨选之法’条目下说‘五品以下及在外四品非方面者则先定其职任然后奏闻’,这两条史料基本明确了部选的适用范围,即吏部在法理上有权自己决定五品以下京官和四品以下地方官的人选。”[28]
      
      这个阎崇年所谓的“下到知县,缺员得不到补充,辞职也得不到批准,使得衙门无法办公”,真是天大的笑话!真不知道这种人是怎么混上学者教授的位置的?事实上即便是硬污蔑万历放弃自己职责的黄仁宇也不得不承认“皇帝的放弃职责并没有使政府陷于瘫痪。文官集团有它多年来形成的自动控制程序。……北京的会试、殿试照旧举行;地方官和京官按时的考核也没有废止。派遣和升迁中下级文官,用抽签的方法来决定。……对于这些例行公事,皇帝照例批准”[24]p81
      
      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万历皇帝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所谓怠政,退一步说,即便真有所谓的怠政,那么这种怠政也不会对国家政治的运行造成什么实质意义的影响。
      
    
    三、所谓宦官肆虐
    
    还有一条加在万历皇帝头上的罪状就是所谓的“宦官肆虐”,这也是阎崇年在百家讲坛上说的“太监的权力因此越来越重。万历帝派遣太监作税监到大邑、矿监到矿山、盐监到两淮、珠监到广东等,替他聚敛钱财,以供享乐。太监的权力急剧膨胀,太监的危害日益严重。大学士、首辅朱赓沉痛地说:‘今日政权不由内阁,尽移于司礼。’(《明史·朱赓传》)这就为后来天启朝司礼监大太监魏忠贤专政埋下了祸根。 ”[8]
      
      
      关于矿税的问题,我们在前面的部分其实已经分析过了,矿税太监不过是奉命行事,他们是不是太监根本不是什么实质性的问题,就算是派遣不是太监的人去征税,因为触犯了商业集团的利益,同样会被拼命丑化。
      
      而实际上这些矿税太监远没有一些论者所说的那般风光跋扈,很多情况下,都是被暴民活活打死了,万历皇帝也只能忍气吞声,息事宁人,不了了之!比如湖广民变中,数万市民包围陈奉的税监府,陈奉手下六人被投入江中淹死,锦衣卫被打伤,税监衙门被火烧掉,这已经是不折不扣的武装暴乱了,如果没有地方官员的故意纵容是难以想象的。可是这件事情处理的结果却是,暴乱的市民没有得到惩罚,煽动暴乱的官员也没有得到惩罚,反倒是暴乱中的受害者陈奉被撤消了税监职务
      
      
      再比如万历三十四年云南民变,同样是在地方官员的参与纵容下,一些暴徒把矿税太监杨荣处死后投入烈火中。结果是神宗气的干瞪眼,只能用绝食数天来表示抗议[2]p577。近代的西方国家是政府镇压反政府分子暴动,然后反政府者用绝食来表示抗议示威,而在明朝的中国则是颠倒过来了,皇帝用绝食来向大臣文官表示抗议,这也真是只有明朝才会出现的奇观。
      
      
      矿税太监在当时被仇恨是可以理解的,但实际上由于他们得不到地方官员的支持,很多情况下都是寸步难行,这也是为什么万历征收矿税,征来征去,所得也实在有限!如果我们现在看待矿税太监仍旧用明朝当时那些利益集团肆意丑化夸张的眼光,真相信他们可以任意肆虐横行的谎言,那就偏离事实太远了!
      
      
      接下来再看阎崇年所谓宦官肆虐的另一个论据,也就是司礼监权力膨胀的问题,应该说在这个问题又充分显露了阎崇年不学无术,肆意撒谎的丑陋嘴脸。他这里从《明史·朱赓传》中引用了一句话来作为论据,但从这处引用来看,他似乎连基本的《明史》都读不懂了!我不得不再问一句,他这个学者教授究竟是怎么当上去的?
      
      我们不妨来看看明史中这处的原话是什么?现在完整摘引如下
      “先,考选科道,吏部拟上七十八人。……三十六年秋,命始下。诸人列言路,方欲见风采。给事中若霖先尝忤赓,及是见黜,适当赓病起入直时。众谓赓修郤,攻讦四起,先后疏论至五十余人。给事中喻安性者,赓里人,为赓上疏言:“今日政权不由内阁,尽移于司礼。”言者遂交章劾安性,复侵赓。是时赓已寝疾,乞休疏二十余上。言者虑其复起,攻不已,而赓以十一月卒于官。
      ”[29]
      
      这段话里说的很清楚,说出“今日政权不由内阁,尽移于司礼”这个话的并非是朱赓,而是朱赓的同乡给事中喻安性,而喻安性说这话的背景是因为“给事中若霖先尝忤赓,及是见黜”,导致一大批新进的言官对朱赓进行疯狂的弹劾攻击批斗,人数多达五十余个!而喻安性为了支援自己的同乡,这才说:“今日政权不由内阁,尽移于司礼。”,意思是为朱赓推卸责任,但显然其他言官不是傻瓜,根本不相信他这个明显违背事实的话,反过来一起弹劾他,同时也不放过朱赓:“遂交章劾安性,复侵赓”,这才是事情的整个经过。这样一个事情,到了阎崇年嘴巴里,居然变成了“首辅朱赓沉痛地说:‘今日政权不由内阁,尽移于司礼’”。作为一个所谓的学者教授,所谓的历史学家,居然连最基本的历史资料中哪一个句话是哪个人说的,都分不清楚,也真可算是一大奇观!
      
      
      言官本来就有肆意撒谎,任意夸大其词的传统。这个喻安性的话,在当时都没有人相信,而现在的历史学家居然奉为至宝,这也真可算是奇哉怪哉!
      
      关于万历时期司礼监的权力究竟如何,我们还是来看看《晚明史》作者樊树志的论述吧!樊树志说“以神宗的秉性,不能容忍再出现象冯保那样专横跋扈的司礼监太监。……一旦他们越过了他所认定的界限便毫不客气的予以剪除。张鲸、张诚的下场,应该说是重蹈了冯保的覆辙”[2]p553
      
      这里反复提到了冯保,但其实冯保是冤枉的,冯保有什么过失,不就是因为协助张居正而得罪了太多人吗?张居正一死,他一被弹劾,就马上被赶下了台,所谓专横跋扈究竟从何谈起呢?(《明史》中记载“保亦时引大体。内阁产白莲,翰林院有双白燕,居正以进。保使使谓居正曰:“主上冲年,不可以异物启玩好。”又能约束其子弟,不敢肆恶,都人亦以是称之。”[30])
      还是来看看张鲸、张诚是怎么回事?事实上两人也谈不上有多跋扈!比如张鲸,仅仅从万历十六年何出光等人弹劾他开始,他就被万历疏远最后被罢斥。
      至于张诚可能稍微比张鲸风光一点,按照樊树志说法“张鲸遭罢斥后,张诚以司礼监掌印太监兼并掌东厂及内宫监”,但对他的权力也不必过于夸大,甚至《明史》中甚至连专门的关于他的传记都没有,只是在叙述张鲸的时候,顺带提到了他的名字。这回似乎在没有文官弹劾他的情况下,仅仅到了万历二十四年,神宗就找了一个借口“突然下令斥退张诚,抄没家产,并把其弟侄张勋、张绍宁及亲信霍文炳、张桢等人的住房田地一并籍没入官。神宗原本要把张诚发配到南京孝陵去看管香火,后来改发南海子净军;并将张勋、萧玉、王忠等处死,其他人押入监狱”[2]p554
      
      至于张诚以后的司礼监,樊树志是这么描述的,大家可以自己做个判断
      “张诚斥逐后,由田义为司礼监掌印太监,陈矩为司礼监秉笔太监,孙逻为提督东厂太监。孙逻死后,由陈矩兼掌东厂。田义、陈矩等人以张鲸、张诚的下场为戒,注意收敛,凡司礼监政务,田义与陈矩开诚协济,裁酌施行。田义为人俭朴寡言,人不敢干以私。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田义死,陈矩为司礼监掌印太监。陈矩为人平恕识大体,万历三十五年死,神宗赐额曰‘清忠’”
      “从此司礼监太监的权力受到极大削弱、限制,甚至司礼监缺员也不补充。到了神宗晚年,司礼监用事太监寥寥无几,东厂荒凉得青草满地。”
      “原先神宗的膳食一向由司礼监太监轮流供给,以后因司礼监乏人,改由乾清宫管事太监独自承办。司礼监与东厂落到这个地步,无疑是对司礼监及东厂以往擅权乱法的一种惩罚,未尝不是神宗晚年的一件德政”[2]p554-p555
      (《明史.宦官二》中的相应记载是“自冯保、张诚、张鲸相继获罪,其党有所惩,不敢大肆。帝亦恶其党盛,有缺多不补。迨晚年,用事者寥寥,东厂狱中至生青草。帝常膳旧以司礼轮供,后司礼无人,乾清宫管事牌子常云独办,以故侦卒稀简,中外相安”[30])
      
      就这样,事实真相是万历时期,司礼监冷落到几乎无人,东厂荒凉的生满青草,到了阎崇年那里,居然变成了,宦官肆虐,太监权力越来越重,是非颠倒,黑白混淆到这个地步也算得上是登峰造极。只是不知道这个阎崇年在百家讲坛上信口雌黄,误导欺骗世人的时候,是不是也觉得一些愧疚,是不是也受到一点自己良心的谴责?
      

 

 

作者:杜车别 回复日期:2007-1-22 11:15:07 

 

  四、所谓的乱封滥赠、肆意挥霍、大兴土木。
      
      
      所谓乱封滥赠,用阎崇年在百家讲坛上的说法是“万历帝自己的皇庄占地210万亩,赐给他弟弟潞王翊镠田400万亩,赐给他儿子福王常洵田200万亩。没有田了,就将周围郡县的土地划过来。他们父子、兄弟三家占地810万亩,而万历六年,全国的田地是5.1亿亩,他们三家占全国总田地数的6.3%”[8]
      
      我们先不管这里具体的数据是否正确(事实这些数据错的离谱,没一个是对的)。我们先来做个小学生都会做的除法,810万除以5.1亿等于多少?两边约去万就是810除以51000,最后得到的结果约等于1.6%。我不知道阎崇年小学算术怎么学的,这么一个简单的除法,他得到的结果居然是匪夷所思的6.3%,这样的历史教授确实让人佩服的瞠目结舌。
      
      我们再看他提供的数据吧。开头第一句话就错!明代的所谓皇庄,按照白寿彝主编的《中国通史》记载,兴起于永乐末年,于正德时期达到高峰,然而到了明世宗即位后的嘉靖年间,皇庄就已经被废除。
      
      “ 明世宗即位后,为缓和民情立即把这个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首下明诏,‘将管庄人员尽数革回’。同时,委官清查畿内皇庄。嘉靖二年(1523)二月,兵科给事中夏言将调查所得的真实材料,写成《勘报皇庄》一疏,进呈明世宗。疏中,详细说明皇庄的建立过程、数量、地理分布以及正德以来所产生的巨大危害,并建议取消皇庄,还田于民,以消除由皇庄所引发的各种社会弊端。”
      
      “明世宗接到夏言的奏疏,下旨曰:‘各宫庄田子粒银两仍办纳解部,年终类进应用。顷亩数目,止照新册改为官地,不必称皇庄名目。’ ”[31]
      
      按某些人的说法(包括白寿彝在内),似乎这只是名称的改变,从“皇庄”改为“官地”。但实际上这种看法根本错误,原先皇庄的管理人员不受地方政府支配,土地确实可以看成皇家所有,但是皇庄改称官地之后,管理人员就由“户部派州县官取代﹐即‘有司代管’”。皇庄所起到的作用,仅仅是每年将田租交纳给宫廷使用,作为皇室的费用开支。并且这种性质的田租比例远小于一般地主征收的田租(按每亩三分征)。可以说耕种这些田地的佃农负担小于一般田地的佃农。另外“ 嘉靖二年(1523)九月,明世宗又令户部清核畿辅庄田。”,清查的结果又把大部分原本属于皇庄的官地归还给民间。
      
      
      一定意义上说从嘉靖以后,就根本不存在所谓皇庄,要说有也只有官地,官地和皇室唯一的联系,无非是每年向皇室交一笔银,而不必再另外交税。阎崇年所谓的“万历帝自己的皇庄占地210万亩”,只能看成是毫无常识的信口雌黄。
      
      另外皇室无论如何总需要有一定的收入来源,来应付日常的花费开销,皇庄也好,官地也只是提供了这样一个收入的途径而已。不考察具体从这些官地收入多少,而只是耸人听闻的列出多少亩田地的数字,只能是骗骗无知愚人!从实际来看,皇帝从官地获得的收入也是相当有限的,比如根据黄仁宇的记载,“皇庄每年4万9000两子粒银的收入用以供应几位太后的开支。李太后所得大半用于北京郊外的石桥建筑和捐给宗教寺院”[32]p396。可能这个数字每年有波动,但最多的时候估计也不会超过六万两!这是个什么概念,当时一些私人大地主,一些大盐商,一些从事海上贸易的商人,每年赚取的利润都远远不止于这个数字,这就是某些人咬牙切齿,义愤填膺的明朝皇室对人民的剥削???对比一下满清的统治者“据内务府编的材料,《宣统七年放过款项及近三年比较》记载:民国四年的开支竟达二百七十九万余两,以后民国八、九、十各年数字逐年缩减,最低数仍达一百八十九万余两。”,这还是已经倒台的满清末代皇帝,如果是康熙乾隆这些东西,每年耗费的民脂民膏,则更难以计量。不知道有些人又做何评论?
      
      
      如果没有所谓的官地,只要皇室不喝西北风,那相应的开支也必然还是要从国家统一收取的粮食税中分配,那又有什么分别?
      
      再看阎崇年所谓的“赐给他弟弟潞王翊镠田400万亩,赐给他儿子福王常洵田200万亩”。
      
      对这个问题不妨看一下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第三章,注释二中的一段话[24]p107“对于福王庄田的若干情节,中外学者多有误解,……万历指令以4万顷为福王的庄田,不过是和群臣讨价还价的办法。讨价还价之余,万历就减价为2万顷,福王本人也再三表示‘推辞’。而万历所真正为福王索要的,则不在田土而在佃金。因为河南在明初地广人稀,其后民间开垦所增田地,称为‘白地’,其所有权常常发生问题。地方官对这种田地所征取的赋税,既不归入一般的田赋,也很难视为官田的地租。山东由于黄河河道的变迁,被淹后的田地重新开发,情形亦复类似。湖广则因河流湖泊众多,昔日之湖沼成为圩田,河岸瘠土仅征‘芦课’者至此也有成为良田的趋势。此外各省还有被抄没的庄田等,情况极为复杂。这些土地的赋税收入,纵未尽入地方官之私囊,但也从未作公开而详尽的交代。万历的意图,即要三省地方官从这笔收入中每年缴纳银46000两,以作福王府的开支。迟至1617年,湖广官员只表示承担3659两的银子。福王本人,曾因为不相信各地的报告,而派人在河南丈量上述田土,以致与当地官民发生冲突。”
      
      
      黄仁宇这段话什么意思?也就是说所谓赐予福王两万顷土地,并非是福王就真的拥有这两万顷土地,而仅仅是相应的省份,每年提供给福王对应这些土地相应的一笔银子,仅此而已。所以从土地的数目上似乎很惊人,400万亩,两百万亩,真是罪恶滔天,但实际上代表的银子不过是四万多两,两万多两而已,明代一个中等规模的商人,一次做生意携带的本钱都不止这个数字!!这就是某些人声讨的明代宗室侵占大量土地的真相!!实际上按黄仁宇的考证,福王每年真正拿到的代表这些土地的银子连二万两都没有满,各个地方的地方官为自己的地方利益都是极尽推脱搪塞之能事,所以福王“大部田土折银每年未逾2万两”[24]p81。
      
      潞王应该也是这个情形,断然没有真的占据四百万亩土地的道理,所谓四百万亩真实含义不过就是每年从地方财政上获取四万两银子的收入而已!而且根据明史记载潞王是一个品行相当优秀的人,绝非好财贪婪之辈!他甚至每年把自己的收入用来援助国家!“翊镠好文,性勤饬,恒以岁入输之朝,助工助边无所惜,帝益善之。四十二年,皇太后哀问至,翊镠悲恸废寝食,未几薨。”[33]
      
      由以上分析就可以看出阎崇年所谓的“父子、兄弟三家占地810万亩”近于梦呓胡言!!倒是满清入关以后的圈地达到16万顷也即1600万亩!
      
      关于明代的所谓皇庄王庄的问题,黄仁宇在《十六世纪明代中国财政与税收》一书有比较具体的论述
      现摘引如下
      “16世纪晚期,这些财产与先前的草场,可以被分成下列六大类(a)皇庄;(b)王庄;(c)其他贵族庄田;(d)京军草场,……
      所有这些田产都同纳税土地分开,……然而实际上这些土地的租金也产生了一个与田赋相类似的情况。除了很少的例外,它们都由地方官员管理。甚至租率也和田赋正税相同。……到了16世纪晚期,绝大多数的牧场和苑囿都已经转化为耕地,收取同样的租米。贵族作为土地收益的接受者,除非他们自己耕种,否则是不允许他们以田地为生,因而他们的永久佃农也就是事实上的田主。”[32]p138
      
      阎崇年的错误并没有到这里结束。他最后说的“万历六年,全国的田地是5.1亿亩”又相当离谱,不知他从那里搜刮来这个数据的?即便按照过去不计算卫所耕地,那当时也至少是7亿多亩,而实际上现在几乎所有明史专家公认的数字万历时期的耕田是11亿6189万4800亩[35],
    
    这个阎崇年几乎把明代当时的耕地扣掉了一半还多!!这样大手笔,真令人叹服!阎崇年教授研究历史看来真比写小说还来得畅快。
      
      下面的肆意挥霍,大兴土木就不必再详细分析了,大部分都是胡编乱造,无稽之谈!
    
    
    {关于明代耕地面积,这里做一下补充的详细论述
    
    过去一个非常令人疑惑的现象是,在很短的时间内,甚至是同一时期内,明代官方文献所记载的耕地面积相差却很大。比如洪武二十四年,《明太祖实录》记载的国家耕地数是387万4746.73顷,而仅仅过了两年,洪武二十六年,《大明会典》记载的耕地面积却是850万7623.68顷;再如弘治十五年,《大明会典》记载的耕地面积数是422万8058.59顷,而《明孝宗实录》的记载却是835万7485顷;还有万历六年,《续文献通考》记载的耕地面积是701万3976.28顷,而《明神宗实录》记载的万历三十年的耕地面积数是1161万8948顷
    
    可以看见,“洪武二十四年到洪武二十六年,全国田土增加了4632876顷,万历六年到万历三十年全国田土增加了460万4972顷,而弘治十五年同一年间就出现了两种相差412万9427顷的全国田土数。那么为什么同是官方颁布的文献却出现如此巨大的差额,且相差均为400余万顷呢?究竟哪一种数字才是真正的明代全国耕地数呢?”[34]p296
    
    按照过去的看法,一些人(包括黄仁宇在内)认为两种记载中少的一种是真实的耕地数目,而多的一种则是把包括可垦荒地也计算在内。比如关于明初的耕地树木,一些人认为“将近850万顷之数,乃是额田(即纳赋田)与可垦荒地的总和,因此明初最高耕地额应为400万顷左右。这种观点,是比较接近实际的。”
    
    那么这种看法是否符合真实情况呢?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这个问题在顾诚先生及其弟子等人的研究下,可以说已经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明代除了常规的行政系统之外,还有一个军事系统,这个军事系统就是“五军都督府——都指挥使司——卫——千户所”。
    “长期被人们所忽视的是:明代军事系统的都司、卫、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也是一种地理单位。关于这个问题,首先给予足够重视,并明确阐明自己观点的是顾诚先生。顾诚先生通过认真研究明代的有关文献,得出明帝国的整个疆土分别隶属行政和军事两大系统的结论”
    
    “明代军事系统管辖下的田地,不仅有军丁屯种的土地,还包括有民籍土地。明初建立卫所之时,个别地方曾经把原住民户全部迁往附近州县,……然而大多数情况下,某一地区设立卫所之后,原地居民便归属卫所代管,而不再属行政系统的府州县管辖。……有些卫所由于带管的民籍人口很多,所以卫所的名称就相应地改为某某卫军民指挥使司或某某军民千户所”[34]p302-303
    
    “既然明代存在着两种并行的疆土管理系统,那么明代耕地数的统计自然也是按两大系统分别上报的。即行政系统内的耕地……逐级上报给户部,而军事系统内的耕地……逐级上报给五军都督府。……山西的情况足以证明:明代全国土地是由行政系统与军事系统分别管辖的,行政系统管理的土地数汇总于户部,而军事系统管辖的土地数则汇总于五军都督府”[34]p303-304
    
    “弄清了明代田土统计分属两大系统这一问题后,……明代官方史料中出现的较小的那一类‘天下田地数’是来源于户部综合各布政司与直隶府州管辖的田地数。那么较大的那一类‘天下田地数’呢?毫无疑问是包括行政、军事两大系统的真正的全国耕地数”
    
    “这样我们可以看到在明初洪武晚期,全国耕地数已达到850余万顷,而经过200余年的不断开垦,到明神宗万历三十年,全国耕地总数达到了1161万余顷,这是明代官方统计中出现的最高数字。由于明朝在洪武、万历两朝进行过两次大规模的田地清丈,因此这两个数字是可信的”
    从耕地面积来看,明代不但高于以前的历朝历代,而且也高于清朝建立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正如万红所说“明代全国耕地数一直保持在800万顷以上,全盛时则超过了1000万顷,因此可以肯定,清初全国的实耕土地数较之明代是大幅度下降了,只是在册籍统计上才呈现上升的假象”[34]p308
    }
      
    
    
    
    
      还有通常指责万历的一点是说他造成了党争激烈的局面,埋下祸端。这个指责也没有必要多说,事实上党争是明代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要发生的情况,如果不改变明代的基本政治制度,那无论如何党争都会出现,乃至愈演愈烈。将党争推到万历头上,那就未免把万历的能力看的太大了一点。
    

 

 

作者:杜车别 回复日期:2007-1-22 11:16:37 

 

  五、万历果真昏聩无能么?
    
      我们最后要着重分析的一点是,许多人认为万历不过是个昏聩无能的皇帝,纵然他并没有上面这些过错罪恶,但当政几十年,也足够把明朝拖入灭亡深渊了。对这种观点怎么看?我觉得还是用事实来说话。我们不妨重点分析一下万历三大征,以及辽东战局,看一下万历究竟是否象某些人说的那么无能?
      有许多人大概认为万历之所以能赢得三大征的胜利不过是运气好,侥幸而已,没有什么希奇的,换一个别的皇帝照样能够取得这些战争的胜利。在不了解事实的情况下,这么说可以理解,但如果真的去了解一下三大征前后经过,就可以发现,事实可能正好相反,万历的运气不但不好,相反可能很差,几乎每次都是在不利情况下扭转情势的。
    
    并非是万历手下有太多的优良统帅,只要这些人被派去指挥战役,胜利就自然到手。事实是几乎每一征的开始,进行统筹指挥的人都是些平庸无能之辈,使得战争处于相当不利态势,然后万历根据情况进行及时调整,最后才改变局面,获得胜利。对于有些皇帝来说,有了优良的统帅,也未必能够放手任用,而对万历来说是,即便没有优良的统帅人才,也能通过他自己的调度指挥,尽可能发挥所有人的积极性,最终取得胜利!
    
    ⑴ 平定宁夏叛乱
    
    我们先来看万历三大征中的第一个平定宁夏哱拜叛乱的经过。万历二十年二月,哱拜、刘东旸、许朝等人在宁夏发动叛乱。一开始万历皇帝做出的部署是由三边总督魏学曾作为平叛的总指挥,令御史梅国桢为李如松监军出征宁夏,还有甘肃巡抚叶梦熊以原官提兵协助魏学曾平叛。
    
    然而做出这一平叛部署之后,形势却没有好转。攻城受挫,粮饷被抢,甚至连魏学曾本来都差点被叛乱分子围截抓去。一直拖到六月份,平叛仍毫无进展。此时神宗对魏学曾已经非常不满,但仍相当克制。认为也许是其他一些客观条件限制了魏学曾的手脚,以致不能尽情施展,应该再给他一个机会。于是万历在下谕斥责的同时又给予鼓励和支持“魏学曾讨贼数月未平,且容胡虏助逆,漫无经略,多是诸将怠玩,中间又有希功忌能观望的,念系用兵之际,都且不究”,他下令“赐魏学曾尚方宝剑一把,从新申明军令,将帅有不用命的,便于军前斩首示众”[36]。然而这个魏学曾在受到如此督促之后,不但依然拿不出什么办法,一筹莫展,反而提出了招安这种主意,被神宗当即狠狠训斥了一通“这招安事情不得轻信……秋高马肥,事在须臾,若复延迟怠误,罪有所归”[36]
    
    这时神宗已知魏学曾此人不行,加上这时候他接到监军御史梅国桢(梅国桢是当时思想家李贽的知心好友)报告,了解了魏学曾种种劣迹“军中无旌旗、无金鼓、无号令、无行伍,粮饷断绝,战马饿死过半,弓箭奇缺”[2]p441,于是当即下令派锦衣卫逮捕到京师接受审讯,下令提拔叶梦熊以兵部右侍郎总督陕西三边军务,赐尚方宝剑,负责平叛总指挥,并再次做出五大部署,其中第一条就是严明军纪,原话是“主帅军令不严,何以督率军士!梅国桢既具疏前来,可即马上传与叶梦熊知,着他申明前旨:总副官及三品以上,有抗违妒功的便指名参来重治;其三品以下的,以军法从事”[37]。
    
    这一系列措施可谓雷厉风行,刚决果断,毫不拖泥带水!当时的兵部尚书石星,还试图支吾反对,认为不能临阵更换督臣,希望神宗收回命令,结果被神宗驳斥的体无完肤,神宗批复说“宁夏讨贼无功,皆因主帅军令不肃。叶梦熊既受新命,军中事宜受他节制,听他便宜行事,诸将不用命的,就以军法处斩”[38]
    
    就这样,在万历皇帝的斩钉截铁的调整部署之下,明军迅速从不利形势中摆脱出来,文武协力,将帅齐心,兵士用命,马上掌握了战争主动权。从八月份作出调整部署,九月初就发动总攻,到九月十七日日叛乱祸首哱拜就被逼自焚,首级被斩,其他叛乱分子也都被杀的被杀,被活捉的活捉,九月十八日叛乱就已经被彻底平定。
    
    平定这次叛乱使得“沿边蒙古各部慑于威势,相当长一个时期不敢轻易入塞骚扰”[2]p445。
    
      
    
    ⑵ 抗日援朝
    
    万历三大征中的第二场就是有名的抗日援朝战争,也是三大征中,规模最大的,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当时丰臣秀吉刚刚结束了日本的战国时代,统一了全国,日本的军队武装也达到了顶峰。然而丰臣秀吉的野心却并非仅仅满足于统一日本,而是梦想侵占整个东亚。在1592年的时候,丰臣秀吉的一封信里就提到“构建以北京为首都的‘大东亚帝国’的梦想”[2]p446,事实上在一年前,他的一份文书中就已经说“今也欲征大明国,盖非吾所为,天所授也”[39],到了朝鲜京城汉城被日军攻占以后,丰臣秀吉更是为征服明朝列出了详细的时间表,甚至连侵占中国以后的计划都已经做了具体的安排,一共列出了二十五条“大陆经略计划”,其中有“把天皇移行至北京(第十八条),日本本部的天皇则由皇子或皇帝出任。丰臣秀吉自己则移驻日明贸易要港——宁波”[2]p447。所以日本侵略朝鲜,当时不过是作为侵占中国的一个跳板,而并非目的本身
    
    如果丰臣秀吉的计划得以圆满实现,那么估计现在的屏幕上到处飞舞的就不是辫子戏了,而是倭人发髻,至于什么《天皇秘史》,《秀吉大帝》,《大日风云》(假设“日”是日本侵占中国后的朝代名称)之类的电视剧估计是不会缺少的。专家学者们估计也早有大篇论文论证,大和民族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优秀成员,大和民族统一中国对中华民族的形成作出了巨大贡献,以及明朝如何腐败不亡没有天理,日本统一中国正是顺应天意民心,中国幸亏被日本统一了,所以才有这么大的领土,明朝皇帝是如何昏庸腐败,日本天皇是何等励精图治,得民心者得天下等等论调都是可以想见的。
    
    不过可惜的是历史没有让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当日军侵占平壤以后,明神宗接到来自朝鲜的求援报告,当即下令兵部“朝鲜危急,请益援兵,你部里看议了来说。王来,可择一善地居之”。樊树志说“尽管有一些传闻,神宗还是毫不犹豫地作出了东征御倭援朝、接纳朝鲜国王避难的决定”。[2]p449
    决定是作出了,但这次依然是开局不利!首先兵部依然是企图搪塞敷衍了事,“只派游击史儒率少量兵马前往平壤”,结果兵败阵亡,“副总兵祖承训随后统兵三千渡鸭绿江增援,又遭挫败,仅祖承训只身逃回”[2]p449。
    随后主持抗倭援朝事宜的经略宋应昌,兵部尚书石星等人都是怯敌懦弱,胆小怕事,昏庸无能之辈。宋应昌,才刚上任就想辞职。兵部尚书石星更是懦弱无能,一心想求和招抚,结果两人被神宗狠狠痛斥了一顿。“浮言反重于朝命,国纪何在?倭报已紧,宋应昌可即日择行。九卿科道依违观望,今亦不必会议。……再有渎扰的,一并究治。”[40]
    石星推荐到军前担任游击将军的沈惟敬也是一个无赖出身,行同汉奸,唯一的长处就是精通日语。此人到了朝鲜,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试图与日军接触求和。
    幸而神宗这时也任命了李如松为提督蓟辽保定山东军务,东征前往朝鲜战场。李如松到达朝鲜后,正月初八日,即与当时日军将领小西行长展开激战,结果日军大败,“半夜,小西行长提兵渡过大同江,退保龙山”,随后明军“乘胜追击,一气收复开城、黄海、京畿、江源四道”。到了四月十八日“日军放弃王京南撤,退保釜山,汉江以南千余里朝鲜故土得以收复”[2]p453
    日军和明军在朝鲜的第一次交锋,以日军失败告终,随后两国开展谈判。万历皇帝致信给朝鲜国王,要他以后吸取教训,改弦易辙,励精图治,不要再玩忽懈怠。同时表示明军从朝鲜撤出,自己无意于朝鲜的一寸土地,朝鲜以后也应该自强,不能总是指望明政府救援“大兵且撤,王今自还国而治之,尺寸之土,朕无与焉。其可更以越国救援为常事,使尔国恃之而不设备,则处堂厝火,行复自及。猝有他变,朕不能为王谋矣”[41]
    
    十二月,神宗下令大兵尽撤,但同时强调,虽然撤兵,“但倭情狡诈,未可遽称事完”[42]。
    事态的发展果然被神宗不幸言中。丰臣秀吉侵略朝鲜被明军挫败,早就恼羞成怒,又岂肯善罢甘休。尽管表面上撤出朝鲜,并接受了明朝政府的册封,甚至对神宗皇帝册封诰命中的“万里叩关,恳求内附”的话内心恼怒,但也只能忍气吞声的接受(日本书中说丰臣秀吉当时就撕裂册书,不过是骗人的),第二天还“身穿明朝冠服,在大阪城设宴招待明朝使节”[2]p460。但实际上早就在积蓄力量,酝酿再一次对朝鲜大举进攻。
    
    而当时经办与日本谈判的石星沈惟敬等人又一心欺瞒蒙混,竭力对万历皇帝掩盖丰臣秀吉的真实意图,妄图侥幸无事。
    
    结果到了万历二十五年正月,丰臣秀吉就发动了第二次对朝战争。这次来势更加汹汹,准备更加充足。神宗得讯后,知道使臣和兵部没有把日本方面的真实意图动向报告朝廷,一心求和,竭力欺瞒。当即大怒,马上果断下令,革去兵部尚书石星等人的职务,令邢玠以兵部尚书出任总督,都御史杨镐经略朝鲜军务,再次出兵抗倭援朝。同时下谕旨声明石星罪状“倭奴狂逞,掠占属国,窥犯内地,皆前兵部尚书石星谄贼酿患,欺君误国,……着锦衣卫拿去法司,从重议罪来说”[43]
    
    根据晚明史一书的记述,当时在朝兵力,明军远低于日军,丰臣秀吉调动的侵朝兵力,这时候已达十二万之多,而“明朝方面的援军,最初预定七万,实际最多时才四万。”后来才陆续增兵,“朝鲜李朝《宣祖实录》的记载,明军达十一万人。不过这些数字都是万历二十六年的事,万历二十五年战争初期兵力没有达到这一水平,日军明显占据优势地位”[2]p463
    
    所以一开始明军在朝鲜的形势相当困难,据守的城市接连失陷,进攻也遭到挫败。但在万历坚定不移的支持之下,形势开始逆转,日军逐渐抵挡不住明军的攻势,根据朝鲜人赵庆男《乱中杂录》记载:“丁酉九月六日,天将副总兵解生等,大败贼众于稷山金岛坪,清正等退遁,流下岭南。。。。麻贵领大军启行,至水原下寨,遣兵埋伏于芥川上下,以为后援。。。。。七日黎明,天兵左协出柳浦,右协发令通,大军直从坦途,锣响三成,喊声四合,连放大炮,万旗齐颤,铁马云腾,枪剑奋飞,驰突乱砍,贼尸遍野,一日六合,贼逝披麾。。。。翌日平明,贼兵齐放连炮,张鹤翼以进,白刃交挥,杀气连天,奇形异状,惊惑人眼。天兵应炮突起,铁鞭之下,贼不措手,合战未几,贼兵败遁。合战未几,贼兵败遁,向木川清州而走”[44]
    
    日军遭此惨败之后,明军乘胜追击,接连获胜,二十三日又攻取蔚山,最后把日军将领清正率领的军队围困在岛山,眼看饥渴欲死,清正也到了要拔剑自杀的地步,但这时候日本大批援军到来,天又下大雨,解了清正部队之危难,这时候明军的经略杨镐又指挥失误,仓促撤军,反而使明军遭受了损失。可笑的是满清编写的《明史》,借此大做文章,肆意渲染夸张,结果把明军在朝鲜战场上总体性的胜利完全淡化,把胜利中一场小失败,无边夸大,完全颠倒了事实真相。《晚明史》中转引李光涛的考证,指出满清编写的《明史》在叙述这一事件中的几处重大别有用心的讹误。[45]
    
    首先,满清编写者说“是役也,谋之经年,倾海内之力,合朝鲜通国之众,委弃于一旦,举朝嗟恨”,而实际上“所谓倾海内之力过于夸张,不过是‘分四万人为三三协而已’,而当时明和朝兵力合计有十四万二千余。所谓的 ‘合朝鲜通国之众’也显然夸张,当时所调朝鲜各道之兵,不过一万二千五百人”
    
    其次,满清编写者说“诸营上军籍,死亡殆二万”云云,占了当时参战兵力的一半,然而“朝鲜《宣祖实录》记载,此役之后,明军大势依然,二万之死亡云云当系虚说”。朝鲜的《宣祖实录》和满清编写者的记述究竟哪一个更符合事实的真相,相信是任何人都能做出的判断。满清的编写者显然是硬把大捷指为大败。
    
    再次,满清编写者给日军当时失败找的理由是“地泥淖,且时际穷冬,风雪裂虏”,而实际上“查《宣祖实录》,当时蔚山一带只下雨并未下雪”,所谓的“风雪裂虏”,显然是臆测之词。而且日本许多地方冬天苦寒,而明军中有不少是从浙江等南方调去的士兵,要说耐寒能力,对寒冷的适应能力,那日军显然也在明军之上,如果冬天真能造成什么优势,那优势也在日军一方。退一步说,即便真有所谓的风雪,这风雪大概也不会向定向导弹一样,只去裂虏,不去裂明军吧?用这种借口为日军失败寻找理由,竭力贬低丑化明军成就,真是可笑到极点!
    
    事实上,即便是日本人自己都不得不承认这场战役,真正限于艰苦境地的是日本方面,“三田村泰助的《明帝国和倭寇》指出:明援军……大举进攻加藤清正据守的蔚山,清正率军恶战苦斗,直到次年毛利秀元的援军赶到,才击退明军。此次蔚山之役,是日本出兵朝鲜期间最艰苦的战斗”[46]
    
    事实上仗打到这个地步,被明军教训的头破血流之后,在朝鲜的日本军队已经普遍陷于绝望境地。想要占领朝鲜固然已经是不可能,至于侵占万历统治下的明朝中国,则显然更属痴人做梦。到了这个地步,日本方面,仍旧想要把仗打下去的,大概也就只有丰臣秀吉一人。但即便是丰臣秀吉也明白,这个仗越是打下去,对日本就越是不利,胜利的希望更是渺茫到不可捉摸的地步。在巨大压力面前,在气急交加之下,丰臣秀吉终于一命呜呼。丰臣秀吉一死,本就处于崩溃边缘的在朝日军更是急着要回家了,没有人再想继续留在朝鲜和明军交战,更没有哪个日军将领认为还有获得胜利的希望和可能。一开始他们还半遮半掩的试图和明朝政府讨价还价,有条件撤出朝鲜,但结果在明朝联军接连不断的打击之下,就只能撤掉遮羞布,什么条件都不要了,演变成一路大溃败,大逃亡,日军死伤无数,在明朝联军的有力追击之下,朝鲜几乎成了日军的地狱,哭爹喊娘之下,能够逃出生天,回到日本就已经是大幸了。
    
    可笑的是满清的御用文人走狗为了丑化明朝,把这场抗日援朝的胜利归因于丰臣秀吉的死,实在是荒谬无耻已极!事实是当时的在朝日军本已经在接连失败的打击之下处于崩溃边缘,已无战心斗志,日军在朝鲜的失败本身就让丰臣秀吉急火攻心,气恼郁闷交加,成为送他去见阎王的一道催命符。而丰臣秀吉的死不过是加速了日军崩溃的到来而已,对整个战局的改变并无实质性的影响!这才事情的真实面目。
    
    所以樊树志针对《明史.日本传》中的这一段话“秀吉死,诸倭扬帆尽归,朝鲜患亦平。然自关白侵东国,前后七载,丧师数十万糜饷数百万,中朝与朝鲜迄无胜算。至关白死,兵祸始休,诸倭亦皆退守岛巢,东南稍有安枕之日矣。”评论说“这种说法与史实有很大出入!”[2]p466-467
    岂止是有很大出入,完全是彻底歪曲真相!后来日本和满清发生甲午战争,满清惨败,满清的走狗更是用《明史》中这段歪曲真相的记述,来为满清遮羞!
    实际上,自从这次万历年间,日本侵朝被明军打的惨败,此后将近三百多年的时间,日本只敢龟缩本土,再不敢侵犯朝鲜和中国半步,可见这次惨败对他们的教训是何等巨大,造成的记忆是何等深刻!也更可见这场万历年间抗倭援朝战争胜利的重大意义!这决不是满清的几个皇帝和御用文人走狗所能够贬低丑化得了的!
    
    ⑶ 平定播州叛乱
    
    至于万历三大征中第三征,平定播州杨应龙叛乱,则更显顺利,从万历二十八年初,政府正式派兵征伐,到当年六月,叛乱就已经平定!这和神宗反应迅速,调度指挥得力也是分不开的。一开始的时候,杨应龙“以八万兵力分头进犯南川、江津,攻陷綦江。重庆守臣惊恐,……厚加贿赂,以遏其攻势”[2]p471
    神宗接到报告后,非常愤怒,当即“下旨追夺前四川巡抚谭希思、贵州巡抚江东之官职:‘谭希思虽准听调,尚在地方,何得怠玩军情,致贻大患。江东之贪功浪战,损威辱国,都着革了职为民当差,用不叙用’”这是对一些的人的责罚。
    接着他果断提拔李化龙,“赐李化龙尚方宝剑,可以便宜行事”,然后又给兵部下了道谕旨“綦江失守。蜀事甚急,可忧。着该总督率属厉兵,相机防剿。陕西、甘肃、延绥、浙江等兵俱难如议调,刻期赴援。刘綎素称忠勇,你部里马上再行催他奋身报国,”[2]p471
    正是在万历如此雷厉风行的升罚任免,迅速得宜的调动部署之下,杨应龙的叛乱才能迅速平定。
    至于这次平定叛乱的意义,正如樊树志所说“播州从唐朝乾符年间由杨氏世袭统治,绵延达八百余年,到杨应龙及其儿子死亡告终结。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明朝在此实施改土归流政策,改播州为遵义、平越二府。……毫无疑问,播州土司杨氏势力的消灭,……对于这一地区政治的统一,经济文化的发展是一大进步。” 当时人的评论就称赞说“逆酋授首,辟要荒为郡邑,遂为西南一大奇捷”[2]p474
    

 

 

作者:杜车别 回复日期:2007-1-22 11:17:54 

 

  ⑷ 辽东问题中明神宗的表现
      
      万历三大征都是最终以明朝取得胜利而告终,接下来有必要再看看在明朝失败的辽东战局中,明神宗的表现究竟如何。这应该说比以上对三大征的分析更有意义。
      
      万历四十六年,奴儿哈吃起兵反明攻占抚顺,神宗接到报告后反应还是相当迅速的,他马上就向兵部指示“狡虏计陷边城,一切放剿事宜行该地方相机处置,军饷着上紧给发。其调发应援,该部便酌议其奏”[47]。但正如樊树志所说,当时担任代理兵部尚书,“身为军事主管首长的薛三才对此次辽东战事的严重性估计不足,仅仅把它看成先前常有的一般性骚扰”,所以找出种种借口推脱搪塞,反倒是万历皇帝,比薛三才这些文官要敏感得多,“意识到辽东事态的严重性,下旨要九卿科道研究‘大举进剿’事宜”。[48]
      
      紧接着明神宗又作出一系列的部署调动,起用杜松驻守山海关,批准河南道御史熊化的方案,并且补充了五点自己的意见。此外“为了部署辽东的战略反功,……在命令蓟辽总督汪可受出关调度,杜松出任山海关总兵的同时,又命令熟悉辽事的兵部右侍郎杨镐为辽东经略兼巡抚,把懦弱无能的驯服李维翰革职听勘,还要都察院速差有魄力的御史代替杨一桂出任辽东巡按”。他赐给杨镐尚方宝剑,“总兵以下不用命者得以军法从事,先斩后奏,企图以此激励各总兵立即出关迎敌,摆开决战的架势”[2]p765-766
      
      对于神宗一开始重用杨镐,现在当然遭受了历史学家严厉的指责和非议。尤其是最终的事实表明杨镐的指挥混乱失误是导致萨尔浒之战失败的罪魁祸首。但在当时,我认为对于神宗起用杨镐这一点是并没有可以过多指责的地方。为什么?道理很简单,神宗皇帝并非是神仙,不经过实际检验,他是无法知道每个人的具体能力究竟如何的?之所以起用杨镐,在当时情况下,还是有他自己的道理。首先正如上面引文中所说,杨镐熟悉辽事,这一点是他的优势,其次杨镐有实际的战争经验,他亲自经历了规模巨大的抗倭援朝,尽管最后遭受了一些小失败,但毕竟最终的结果是这场战争取得了胜利。失败有时候比胜利更能锻炼人,因为按照常理推断,有对辽事熟悉,有着实际战争经验和失败教训的杨镐应该是比其他官员更为合适的人选。当然最终的结果是表明,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杨镐不是有没有经验的问题,而是根本上能力不够,无法胜任。但我们用事后诸葛亮的态度去苛责神宗用错了人,也并不合理。那种认为皇帝或统帅应该神机妙算,应该用哪个人,不应该用哪个人,半点没有错误,不过是小说看多了的后果。事实上即便是被人神化的诸葛亮都有用错人的时候,否则也不会有街亭之败。
      
      关键不是犯了错误,而是能否迅速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及时扭转因为错误所造成的不利局面。事实证明万历皇帝确实是有能力做到这一点的。其实万历三大征中前两场的征中,一开始所有的人都是有问题,平庸无能,都是万历皇帝及时发现,作出调整,最终取得了胜利。种种迹象表面,这一次万历皇帝同样能够做到这一点。
      
      萨尔浒之战的失败说大也大,说不大也不大,事实上明军在萨尔浒之战中,所谓四路人马,号称四十七万,而真正的总兵力才十万左右,战役失败之后的损失是“文武将吏三百,士兵四万、马匹二万八千”[2]p767。我们不妨把这个失败和明成祖时期的一场失败对照一下,永乐七年,明成祖派邱福率领十万大军北征蒙古,结果同年,邱福率领的这十万大军在蒙古全军覆没,邱福、王聪、霍亲、王忠、李远五员大将也全部战死。这样的失败比起萨尔浒之战来如何?显然远远大于萨尔浒之败。但对于明朝当时依然保持对蒙古的决定性战略优势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如果通过萨尔浒之战的失败,明朝政府能够及时调整战略,选拔合格将帅,那么战胜奴儿哈赤依然只是早晚的问题!而事实上,明神宗正是这么做的!
      
      失败的消息传来以后,神宗马上下令“逮捕此次战败的主要责任者杨镐,将他关入锦衣卫诏狱论死”,同时下令“起用熊廷弼为辽东经略”[2]p767,来对付辽东局势。
      
      可以看到,在这里,辽东的战局已经回到了以前万历三大征获得胜利的轨道。一开始起用的负责人员昏庸无能,初战不利,通过开始阶段的考察,万历果断撤换昏聩无能者,并迅速起用提拔真正有才干的人,给予他真正的信任,然后上下协力,最终取得胜利。而且通过以上的叙述可以看出, 万历用人的原则是我既然使用了你,就信用了,给予你最大的权力和支持,不管别人议论,都会给你施展才干。但如果你在得到这样的任用之后,仍旧不能打开局面,仍旧是失败,那么我可以再给你一次机会,并且重申对你的信任,但如果再给了你这次机会之后,你还是失败,那就不客气了,马上换人。对平定宁夏征战中的魏学曾是这样,对待抗倭援朝中兵部尚书石星是这样,对待杨镐,万历同样是这样。这样的做法,初看起来似乎很费劲,很麻烦,但实际上却是最合理的。一方面,给每个人都以最大的机会,不至于因为一次的失误,一次的失败就把人一棍子打死,把有用的人才废弃不用,同时也给每个人机会从失败中吸取教训,提高改进的可能;另一方面,也能不至于让昏庸无能的人总是占据领导位置,在事态发展到不可收拾之前,就能做到让庸者下,能者上。这种用人策略,从短期看,或许成本很大,但从长期看,却是最合理最优的用人方针。
      
      事实上从万历果断起用熊廷弼之后,辽东局势正朝着以前万历三大征获得胜利的那个方向发展,局面迅速开始好转。
      熊廷弼的一切方针政策得到万历皇帝毫无保留的支持,两人堪称军事战略上的知己之交。比如熊廷弼认为收复开原为保卫辽东的当务之急,神宗马上就下旨“恢复开原乃御虏安边急务,应用兵马、器械、钱粮、刍豆各项,着各衙门火速处办,毋得借口缺乏,致误军机”,还赐熊廷弼尚方宝剑,“重其事权”。
      
      熊廷弼出关以后,马上就大刀阔斧的进行整顿,“劝逃亡者回归,斩逃将以祭死节将士,杀贪将陈伦,罢免总兵李如桢,以李怀信代替。同时监督军士建造战车,火器,疏浚城壕加固城墙,作好长期守御的打算”。接着他向神宗皇帝上疏,认为“从当前形势出发,漫谈恢复、进剿显然过于草率,不如以固守为稳着,当住后金的进攻势头,主张‘步步为营,渐进渐逼’,以守为攻”[2]p768.
      这一战略方针,得到神宗的激切赞赏,他马上批复熊廷弼说“审度贼势,分布战守方略,颇合机宜。防守既固,徐图恢复进剿,尤是万全之策”[49]
      熊廷弼在神宗的全力支持下,仅仅一年,就使辽东形势改观,“辽阳颓城整修一新,逃亡人民纷纷回归,……原先奉集、沈阳两座空城,俨然成为重镇”。
      其实即便从《明史》熊廷弼传的记叙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万历对熊廷弼的支持。凡是熊廷弼向万历的上疏都是“疏入,悉报允”,“疏入,帝从之。”[50]
      
      万历皇帝对熊廷弼的支持从来没有半点动摇过。熊廷弼此人脾气刚硬耿直,喜欢漫骂,在朝廷的文官中人缘相当不好,言官们几乎把他当成眼中钉,肉中刺,攻击诋毁诽谤大概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几次逼得熊廷弼辞职。万历和言官打了几十年的交道,知道这些人是怎么回事情。针对这种情形,他毫不含糊地下谕说“辽事败坏,皆地方官玩曷所致,熊廷弼一意振刷,恢复封疆,朕深切依赖。今夷情甚急,岂经略释肩之时,自弃前功!着益殚忠任事,与诸臣协心共济,毋为人言所阻”[51]。
      万历皇帝一个“深切依赖”就把他对熊廷弼的赏识和信任表露无遗,以皇帝之尊而公开向众人表示对一个臣下“深切依赖”,这是不多见的。这句话从皇帝嘴巴里本身就非同寻常,带有的已经不是皇帝对下臣表示恩惠的意味,而更类似朋友之间表达的信任和支持。
      至于“今夷情甚急,岂经略释肩之时,自弃前功”,这就更不象一个皇帝居高临下对臣僚说的话,倒更象是对自己知己朋友语重心长的劝导。
      最后一句“毋为人言所阻”,更是万历和那些文官打了几十年的交道的经验之谈。他是知道这些动辄摆出正气凛然模样的文官嘴巴里发出的所谓人言是怎么一回事情,当年既然他们可以肆无忌惮捕风捉影的污蔑自己是所谓酒色财气,那么现在他们污蔑熊廷弼的所谓人言里究竟有多少可信度?自然可想而知。正因为自己有了几十年的切身经验,所以他才语重心长的告诉熊廷弼“毋为人言所阻”。
      从这番话里可以看出,当时整个朝廷里,头脑最清新,对事态的认识最明白,对熊廷弼最理解的人并非是那些满嘴漂亮话大道理的文官大臣,而正是被许多人丑化的不成样子的万历皇帝。
      万历对熊廷弼的信任可以说到了推心置腹,无以复加的程度,甚至到了他临死前,身患重病,难以支撑的时候,他依然“对熊廷弼仍分外关注,别的奏疏可以不看,惟独熊廷弼的奏疏非看不可,而且无一不批答。随上随下[52].
      
      我可以说神宗和熊廷弼的关系已经不单单是君臣关系,可说得上肝胆相见的知己!神宗是在用自己的生命在保护熊廷弼,只要他一天不死,熊廷弼就一天也不会被其他那些文官排挤下台。假如神宗寿命能够再长个十年,则熊廷弼一定能够不负他的重托,彻底解决辽东问题!万历三大征也将以万历四大征流传后世。
      
      然而遗憾的是,万历皇帝已经油尽灯枯,走到了生命的终点。万历四十八年七月二十一日,明神宗逝世,告别了他这个治理了将近四十年的国家,告别了他与之苦斗了一生的文官集团,也告别了他在生命的终点临死前还在鼎力支持保护的熊廷弼。
      
      几乎是在万历皇帝一死的当下,那些早就对熊廷弼不满的言官文臣就立刻磨刀霍霍,自以为扫荡万历弊症,施展他们才华抱负的时刻已经到来。神宗大力支持保护的熊廷弼当然也在弊政之列,是非扫除不可的。于是仅仅在泰昌元年,攻击熊廷弼的言论就如雨后春笋,蜂拥而出。按明史的记载,这些人“诋廷弼废群策而雄独智,且曰:‘军马不训练,将领不部署,人心不亲附,刑威有时穷,工作无时止。’复鼓其同类攻击,欲必去之。御史顾慥首劾廷弼‘出关逾年,漫无定画;蒲河失守,匿不上闻;荷戈之士徒供挑浚,尚方之剑逞志作威”
      还有“御史冯三元劾廷弼无谋者八、欺君者三,谓不罢,辽必不保。诏下廷议。廷弼愤,抗疏极辨,且求罢。而御史张修德复劾其破坏辽阳。廷弼益愤,再疏自明,云‘辽已转危为安,臣且之生致死。’遂缴还尚方剑,力求罢斥。给事中魏应嘉复劾之。朝议允廷弼去,以袁应泰代。”[50]
      
      结果仅仅是在万历死后没有多久的泰昌元年十月(这个时期是所谓的“正人盈朝”的时期),袁应泰就取代了熊廷弼成为辽东经略! 袁应泰此人作为一个行政官员应该说还算称职,个人品德也还过硬,但在军事上,则和熊廷弼差了两三个档次不止!结果仅到了第二年,就让满清攻占沈阳,他本人也身死。再以后,虽然再次起用熊廷弼,文官集团对熊廷弼却还是不放心,又用一个王化贞牵掣干扰,最后直到把熊廷弼作为王化贞的替罪羊斩首才算满意。
      
      这样的事情,在万历时期是难以想象的。事实上当时的情况,如果说谁还能对那些如狼似虎的文官集团有办法,那恐怕也就是万历皇帝罢了。万历皇帝对付这些文官知道来硬的是行不通,使用太极推手,以柔克刚。万历皇帝一死,则无人能对付他们了,最后只是让文官借了魏忠贤这个由头彼此内斗,狗咬狗,黑吃黑,最后弄成个两败俱伤!后来崇祯皇帝试图用硬的对付文官集团,结果还是被文官集团操纵愚弄,这就是崇祯和他祖父之间的差距了。
    
    六、 结论
    
      从以上的叙述分析可以看出,万历皇帝远非如同一些人丑化的那样荒淫无度,偷懒怠惰昏以及昏聩无能,相反,他的个人品格在众多皇帝可算得上相当出色,而且在许多事情上,都是头脑相当清醒,判断相当准确,处事相当果断英明的一个皇帝。万历三大征的胜利,和他出色的用人调度能力是有着密切不可分割的关系。他并非是某些小说或神话里的那种天才,一眼就能看出哪个是贤能栋梁之才,哪个是无能昏庸之辈。但是却是一个能够最有效的利用实践而不是用那些浮言空论来检验人才的皇帝。所以万历时期的每次征战,他最后总能选拔出真正合适的有能力的人担任平定叛乱的负责统帅,一旦任命,就放手信任支持,决不横生枝接,外加牵掣。可以说如果奴尔哈痴的叛乱早进行十年,大概他的和他的子孙的下场也只有被明军活捉或者斩首的份了。
      
      当然,这并不是说万历已经能够解决导致明朝灭亡的问题(明朝的灭亡关键并不在于奴尔哈痴和他的那帮专业抢劫杀人团伙),但至少说那种把明朝灭亡归因于万历的说法不过是无稽之谈!
    

 

 

作者:杜车别 回复日期:2007-1-22 11:26:42 

 

  Ⅱ、崇祯也没有责任
    
    
    还有不少人将明亡原因归咎于崇祯皇帝!在这些人看来,崇祯刚愎自用,任用奸人,滥杀大臣,横征暴敛,最终导致了明朝的灭亡,尤其杀了袁崇焕,这一点更被大做文章,痛骂明朝若是不亡就没有天理!
      
      
      然而按照我的看法,这样的指责并没有道理。
      
      
      一、 袁崇焕问题
      
      袁崇焕杀毛文龙,崇祯再杀袁崇焕的问题,已经有太多太多的人讨论过,本无再重复写的必要。但是这却又是崇祯时期绕不过去的问题。为了整个文章的完整性,还是必须写。我就以自己所见对这个问题叙述分析一下,
      应该承认自己在这个问题上认识也有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从一开始是对袁崇焕盲目崇拜,对崇祯皇帝切齿痛恨;然后是对袁崇焕的惋惜,对崇祯的谅解;最后是认为袁崇焕罪过确实当死,崇祯并无实质性过错。这种思想上的转变,主要还是因为看了更多的讨论,了解了更多的事实。
      
      
      为什么说袁崇焕该杀?为了要说清楚这一点。还是先了解一下被袁崇焕杀掉的毛文龙究竟是何许人!
      
      1、 毛文龙
      
      ⑴、《明史》与《晚明史》中的描述
      
      《明史》中关于毛文龙的记载是
      “文龙者,仁和人。以都司援朝鲜,逗留辽东,辽东失,自海道遁回,乘虚袭杀大清镇江守。……设军镇皮岛如内地。皮岛亦谓之东江,在登、莱大海中,绵亘八十里,不生草木,远南岸,近北岸,北岸海面八十里即抵大清界,其东北海则朝鲜也。岛上兵本河东民,自天启元年河东失,民多逃岛中。文龙笼络其民为兵,分布哨船,联接登州,以为掎角计。中朝是之,岛事由此起。”[50]
      
      
      《晚明史》一书中对毛文龙出身经历描述的更为详细一些“毛文龙,浙江杭州人。万历四年(1576年)出生于杭州府钱塘县的松盛里,自幼家境贫困,随母寄养于舅舅沈光祚家。年轻时穷困潦倒,替人看相谋生。还学习孙吴兵法,好谈兵事。三十岁那年,只身北上,经北京走山海关、宁远一带”,然后经过他舅舅推荐,被授予都司职位,“天启元年五月毛文龙率军丁将近二百人,涉海三千里,直入虎穴,擒叛将佟养真父子于镇江,一举收复辽东数百里江山。辽阳失陷,他从海道遁回,乘虚攻下满清在鸭绿江边的镇江堡。镇江堡失守后,他率部撤往鸭绿江口近海的皮岛,随后晋升为总兵。……毛文龙登岛后,披荆斩棘,筹备器用,召集流民,通行商贾,南货绸布,北货参貂,挂号抽税,不过几年就成为雄镇”[2]p784-785
      
      
      以上记述可以看出什么?毛文龙本出身平民,贫寒起家。走南闯北,历练颇多,见识也广,为人有机谋且不乏胆色。他投军之后,都司不过是个小官吏,然而却能利用这个小职位,做出一番大事业。当明军在辽东一溃千里,望风而逃的时候,惟独他却能仅仅依靠二百人的军丁,逆流而上,涉大海,入虎穴,擒叛徒,杀满虏,攻镇江,镇皮岛,靠着惊人的胆识和过人的判断力洞察力,一举占领战略要害的位置。
      
      在他之前,皮岛不过是个无名小岛,明廷没没有派官吏将领驻守,后金也并不十分重视。直到毛文龙驻扎于岛上,双方才都认识到这个地方所处位置的重要性。按照满清编写的《明史》这个岛本不过是个荒芜不毛之地,直到毛文龙上岛,才逐渐招揽收拢集百姓,并且把其中一部分百姓训练成军队士兵,同时吸引商贾,发展贸易,使之经济上活跃繁荣起来。可以说皮岛完全是毛文龙白手起家,一手开发出来的。
      
      从毛文龙的这一番作为看来,此人实在具有非同一般的才能,无论在军事上,还是经济上,有相当卓越的眼光和头脑。所谓时势造英雄,正是时势才在当时的社会中造就了象毛文龙这样完全出身平民,依靠自己过人的能力赢得重视的英雄人物。
      
      关于毛文龙驻扎在皮岛对满清的重大牵制作用,这一点是明清双方都予以承认的。根据晚明史的记载“天启三年,毛文龙与部下商议:辽东要地,唯金州,南通旅顺口,北至三牛坝。西通广宁、东可图复。若得此城,陆路可扼建州骑兵,水路可往登州运粮停泊”商定之后,“毛文龙就率部将攻下了金州,而自己仍旧退回皮岛。明朝廷也因此升毛文龙为左都督挂将军印”,“当时朝廷上下,都认为毛文龙在海外有牵制后金的功劳,兵部的估价是:毛文龙灭奴不足,牵奴则有余”,这个估计是相当符合实际的。工科给事中杨所修则说:“东方自逆奴狂逞以来,唯一毛文龙孤撑海上,日从奴酉肘腋间撩动而牵制”;“奴位出老寨则不时攻掠,以阻其来;奴离窥关则乘机捣袭,以断其后。” 应该说,这些都是对当时真实的情况的描述。[2]p785
      
      即便是在一心丑化毛文龙的满清编写的《明史》中也不得不有如下记载“四年五月,文龙遣将沿鸭绿江越长白山,侵大清国东偏,为守将击败,众尽歼。八月,遣兵从义州城西渡江,入岛中屯田,大清守将觉,潜师袭击,斩五百余级,岛中粮悉被焚。五年六月,遣兵袭耀州之官屯寨,败归。六年五月,遣兵袭鞍山驿,丧其卒千余。越数日又遣兵袭撤尔河,攻城南,为大清守将所却。七年正月,大清兵征朝鲜,并规剿文龙。三月,大清兵克义州,分兵夜捣文龙于铁山。文龙败,遁归岛中。时大清恶文龙蹑后,故致讨朝鲜,以其助文龙为兵端”[50]
      
      这里表面叙述的似乎都是毛文龙一连串的败仗,对毛文龙在天启三年,夺取金州的胜利,只字不提,以达到编者对毛文龙丑化的目的。但即便如此,从这些描述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一些端倪。仅仅是这一小段文字,就包括毛文龙六七次对满清的骚扰牵制。表面上似乎都是毛文龙损兵折将,但实际上真正头痛叫苦的却正是后金方面。有毛文龙在,后金方面就不得不随时提防他的偷袭,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就有毛文龙的军队士兵钻出来,给满清来一下子。毛文龙在暗处,而满清却在明处;毛文龙可以随时主动的挑选骚扰攻击满清的地点时间,而满清是明知道毛文龙就在那个皮岛上,却看的见,摸不着,拿他没有办法,因为一到海上水中,满清的骑兵优势就半点发挥不出来,想要攻打毛文龙,只能是自找麻烦。而且还有一点,毛文龙的兵员补充几乎是无限的,那些在辽东受到满清迫害残杀的汉族人民几乎都可以成为毛文龙部队的潜在兵源,而满清则不然,被杀掉一点就是少掉一点。可以说在毛文龙和满清的对峙中,毛文龙是占尽优势便宜,而满清则是哑巴吃黄连。正因为这个道理,满清是把毛文龙当成眼中钉,肉中刺,恨之入骨,却又拔之不去,有苦说不出。既然拿毛文龙没有办法,就只能迁怒朝鲜出气,这才有了所谓“时大清恶文龙蹑后,故致讨朝鲜,以其助文龙为兵端”。这淡淡一句,就可以看出这个大清“恶”文龙,“恶”到了什么地步?
      
    
    
    ⑵、汪汝淳撰写的《毛大将军海上情形》
      
      在明朝人汪汝淳撰写的《毛大将军海上情形》[52]一文中,对毛文龙起到的作用有更详细的描述。汪汝淳是毛文龙同时代人,从文中可以看出其对毛文龙相当熟悉,对当时的情势和许多事情都有深入了解,不乏真知灼见,一些观点可以说切中要害。有说他本人就是毛文龙的幕僚,恐尚不能确认,但无论如何这篇文章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我们不妨摘取其中一部分内容做些分析。
      
      “封疆之臣递坏递更,递更递坏。然期间岂无长城之足恃,究竟同归于一败?此其故盖有难言者”
      
      意思是,负责防守边疆的大臣,一个接一个的坏事一个接一个的更替,一个接一个的更替又一个接一个的坏事。然而这当中难道就真的没有一个象长城一样足够依靠的么?究竟为什么最后都同归于一个失败呢?这其中的原因难以表达啊!
      
      “今日之病,病在议论繁而私意广,浮夸大而经制疏,既无补于实际,安望其有实功。”
      
      也即造成目前困境的病因在于,议论繁多,而这些议论却大多代表各自的私人利益和意愿;虚浮夸张的风气大张,然而真正经营管理的制度却疏漏草率;于是既不能对实际有所帮助,又怎么可能指望有什么实际的功效呢?
      
      “海上之偏师,一振于镇江,擒叛将佟养贞等献俘朝廷;再振于林畔,以挫衅其酋子,不啻以空拳搏猛虎”
      这是在叙说毛文龙的战功了,其意自明,不必详细解释。
      
      “往二三乡人从海上归者,略述彼中情形,经营布置确有端绪,驾驭属国以诚以信,而其主裁在收辽人,以复辽土,故归之者如市”。
      
      这里的一句“主裁在收辽人,以复辽土”,可以看出毛文龙的战略主张几乎和熊廷弼、袁崇焕如出一辙,也可算得上是英雄所见略同了!
      
      “将军屯兵皮岛,……日以召集辽民,安插屯种、拣练将士为事。凡归止之辽民,每口月给粮三斗。奴自去冬杀阿骨后,残酷日甚,杀戮日众,故民离怨而归将军者日众,即编剃逃兵者亦多归公。……今军声大振,宽、镇、凤、蒲、横诸城堡,俱以谴将收复,设立防守”
      
      这里描述的情形是符合实际的,后金头子努尔哈吃凶残横暴,对辽东地区的汉族人民更是残酷虐杀,肆无忌惮,保守估计,辽东大概至少几百万无辜平民死在后金统治者的屠刀之下!在这样的情形,毛文龙驻扎在里后金据点不远的皮岛之上,无疑为了辽东百姓提供了一个避难所。至于文中说“即编剃逃兵者亦多归公”,应当也是实情!
      
      “奴酋则在辛酉腊月十四日林畔袭战之后,……又见毛将军不时有兵扬帆海上,而皮岛逼在建州之后,……故次第抽回,以保老寨。今奴亲兵实不满四五万,而编兵逃者逃,死者死,期年之间已去十三,又为毛将军招回五六万,故奴日益猜而杀戮益重,编兵凛凛思逃”
      
      这说的是毛文龙驻扎皮岛,位于建州后方,形成了对后金政权的有力牵制,迫使其不得不将主力回调,保护老寨,同时也造成其内部的猜疑混乱。
      
      “入夏,辽兵民归附日众,而马亦稍稍增间,出兵设伏宽、镇间,奴骑零星哨探中伏辄擒,并夺其马,屡中屡擒”
      
      这类似于抗日战争时期敌后武工队采用的战术了,不和敌人主力交战,却专门找对方零星少数的士兵进行打击,这样的战法估计也是让后金头目感到头疼的吧
      
      “全辽之失封疆几二千里,其间与奴为敌者仅沈奉两战,……余俱望风奔溃,未尝以一矢相加遗,以至于今,但幸奴不来耳,来则风鹤皆奴兵也。独将军自庚申将二百余人,由三岔下海,遍历各岛,延揽同心,激奋忠勇,收双山,破镇江,孤悬绝岛者几三年,不得国家斗米尺布之济,仅以一片精忠收集辽民,依屯属国。……屡以数百人于宽、镇、凤、叆间,效戚南塘设空营地炮之伏,以擒奴骑,大战小战,以力以智,不可数计,非若当关之兵将小有警报,辄办一走者比”
      
      这里的描述都是历史真实情况,可以参考其他记载加以证实,并非夸张之辞。其中说“数百人于宽、镇、凤、叆间,效戚南塘设空营地炮之伏,以擒奴骑”,当是典型的游击战术,所谓“设空营地炮”,空营好理解,“地炮”应当是地雷吧,戚继光应该是发明过类似于地雷的埋在地下的火药爆炸武器。可见地雷战并非抗日期间才有,早在明代就已经将之应用于实战了。
      
      “奴自劫抚顺,破开、铁之后,编剃辽民为前锋,每攻一城进一城,辄以辽之剃兵先驱,而奴令极严,却者必斩。故我兵每一遇敌,仅与辽民自相杀戮,而我之精锐已尽于前,奴始以骁骑放马冲突,无不立败者。将军自攻镇江、收双山,悉以谋胜,虽林畔几不免于虎口,而截杀酋目,挫衄奴子,始不敢再渡鸭绿。自是而后,将军且以偏师屡出宽、镇,牵扰奴贼,张疑帜以乱贼心,避其锐而击其堕,……而奴遂委宽、镇、凤、叆以去,将军始得从容驻屯、肆其出入,而无袭击之恐矣。是向之用兵者,皆于奴角力,用其所短而败,独将军省强弱,察虚实,度形势,舍其宽、平,逼奴老寨,俾奴不敢出老穴一步”
      
      这一段叙述分析后金分裂分子以前之所以能够在军事上胜利的原因,然后指出毛文龙如何扬长避短,取得胜利。关键就是“以谋胜”。在满寇的兵力战斗力都强于明军的情况下,避免正面作战,在满寇统治的后方,采用游击战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四处骚扰,使得后金防不胜防,从而在后方开辟出根据地。应该说毛文龙采取的这个策略确实效果非常好。从后金头目对他的痛恨也可见一斑
      
      “兵行诡道,故战必用间。自用兵以来,每将败衄,奴必蛰伏肆其诡传,谓奴畏我而哭矣,粮饷将尽矣,父子相戕矣,叛将思内应矣;且多用奸细,勾引我之辽民为奴间谍矣,而我辄信之以为实。若线索全在奴手,是奴惯用间而我专落其间,致屡战屡败,而我终不能一用间,以得奴之真耗矣。独将军自取镇江则用间,以离养真之爱妾;除阿骨则用间,使奴立斩其大帅;招刘爱塔、王子登则用间,以剪奴之羽翼;诱诸伪将俾阴受节制,而奴之腹心始离,真情始得,奴始不得将军之虚实。将军之细作时达辽沈,飞书遍投,而奴之疑惧益甚,凛凛终日,日惟追杀毛兵奸细并杀戮辽民,而归附将军者日众矣”
      
      这一段是说在和后金割裂分子作战中使用间谍细作的重要性,以往的情况是,后金叛乱分子多用间谍奸细,达到探听情报,扰乱明方的军心民心目的,明朝则往往坠入彀中,敌暗我明,结果屡战屡败。而到毛文龙在辽东之后,这一形势才开始逆转,离间佟养真和其爱妾,用反间计除掉后金将领阿骨,,用间谍招揽敌方的刘爱塔、王子登诸如此类等等。这一点是对后金作战中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可谓是心得之谈。只可惜毛文龙之后,明方依然对此浑浑噩噩,懵懵懂懂,不加重视,甚至对后金方面的行动一无所知,一直到打上门来才知道对方动向,这是相当可悲的
      
      
      
      再来看全文的最后一段话“天外之孤忠一心办贼,而于时局之周全势所不及,兼实功实效远在绝岛,故知之最寡,而助之者不力。今虏气尚骄,国耻未雪,愿当事勿以文法相抱持,同心佐主,勉图接应。否则,海上之辽民日久,万一久而乏食,众溃于内,奴乘于外,则天下事大可寒心矣。因并笔之,以俟裁察”
      
      这一段话表达了汪汝淳的担心与希望,最后这一句“众溃于内,奴乘于外,则天下事大可寒心矣”,已经隐隐有悲怆之意,似乎在预告未来的结局,最后竟一语成谶,不幸而言中,也是可悲已极!
      
      不可否认,由于汪汝淳和毛文龙关系密切,所以文中当有溢美夸张之辞。但综观全文内容,基本是对真实情况的描述,参之以其他史料,基本都是事实!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那就是毛文龙在皮岛的存在,对后金政权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威胁,甚至可以说是心头大患。毛文龙以相对以较少的人力物力牵制住了后金政权,甚至使其有动辄受制之感,就如芒刺在背,对辽东汉人统治都无法稳定下来。
      
      汪汝淳文中曾说后金头子曾经贴出榜文悬赏毛文龙首级,其中说“有能斩毛文龙首级者,以全辽王之”,应当非凭空虚构。后金以及后来的满清头目对毛文龙的痛恨是确凿无疑的,甚至百多年后满清编写的《明史》似乎仍旧余恨未消,对毛文龙多用贬语。
      
      
    ⑶、当时人之评价
      
      后金叛乱分离分子对毛文龙痛恨虽痛恨,却真的是半点办法都没有。可就在这个时候,明朝内部却有一股势力同样把毛文龙看成眼中钉肉中刺,帮助后金头目做了他们想做却没有能力做到的事情。
      
      正如言官对熊廷弼的不断弹劾一样,但是朝廷内对毛文龙的弹劾也从来没有停止过,仅仅明史中就列出两个“工科给事中潘士闻劾文龙糜饷杀降,尚宝卿董茂忠请撤文龙,治兵关”。[50]
      
      但明朝的皇帝还并没有十分糊涂,无论是天启也好,还是崇祯也好,都知道,皮岛这个据点,本就是毛文龙一手开发出来的,如果没有毛文龙,根本就没有皮岛的局面,那你们还弹劾些什么东西呢?如果没有毛文龙牵制住后金叛乱分子,恐怕天启年间,后金政权就已经打到关内来了!所以对这些弹劾,都一概挡了回去。
      
      事实上,当时也有正直的官员为毛文龙说公道话。比如当时的屯田主事徐尔一就竭力上疏为毛文龙担保
      
      “《毛太保公传》说屯田主事徐尔一念毛帅功高,而愤朝议之多舛,不平,乃上疏论不可解者四,……。罗振玉《东江遗事》跋‘谓屯田主事徐尔一上疏,自以三子一孙保文龙无他。文龙死,尔一复上疏,疏入不报,尔一挂冠去。’”[54]
      
      这个徐尔一敢于用三个儿子一个孙子来为毛文龙做担保,可见其对毛文龙推崇信任的程度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这样的勇气这么做的,毕竟一旦出了事情,涉及就不仅仅是自己的性命,而是自己一家人性命,没有十足的把握,他是不会这么做的。
      
      那么这个徐尔一究竟是什么人呢?是否是毛文龙的党羽亲信,又或者是毛文龙用金钱贿赂收买的人?都不是!实际正如贾乃谦所说:“崇祯朝工部主事徐尔一并非奄党,相反的却曾因替奄党迫害的熊廷弼仗义讼冤。而名垂史乘!就是他。”
      
      明史中是有徐尔一的名字的,但并非是独立的列传,而是在《明史.熊廷弼传》中,崇祯元年,首先站出来为熊廷弼鸣怨的就是这个徐尔一,他在奏疏中说.熊廷弼“其才既笼盖一时,其气又陵厉一世,揭辩纷纷,致撄众怒,共起杀机,是则所由必杀其躯之道耳。当廷弼被勘被逮之时,天日辄为无光,足明其冤。乞赐昭雪,为劳臣劝。”[50]
      
      所以罗振玉称赞徐尔一说“尔一盖亦一伟丈夫也”。
      
      
      徐尔一对毛文龙是怎么评价的呢,不妨来看看
      “屯田主事徐尔一在籍叹曰:‘辽左兴师十载,任东事者,如经略杨镐丧师,袁应泰则陷城,廷弼则败逃,巡抚王仕贞则失机,总兵刘綎则阵亡,马林则挫锋。其余不可胜述,而投清者亦不知几许,未有如毛师开镇九年,护持两国,复城献俘者。而庙堂诸臣,反生异议,我减军饷。军饷一减,则将士灰心矣。’”
      
      “天未尝不为国生异才,而不克收其用,则平辽总兵毛文龙是也!穷海孤悬一旅,始终寄托州岛,试与重关岩城,兵多饷足者相提而论,奚啻天渊。……不一二年,抚集逃民八九十万。……苦心戮力,自营自办……其发迹梗概亦甚奇矣!而所最难者,当魏忠贤擅政,督抚节镇称诵建祠者比比,而文龙耿介不一濡足。今历按东江章疏,有一言半辞客影响文致否?……东江实收,自二年至七年,共银一百五十万有奇,米豆杂粮共九十余万石耳,犹纷纷责其虚冒。然则共宁一镇,五六年来,每岁用银三百万,米豆一百卅万,兼之内帑不时给发,何尚忧乏绝而致鼓噪耶?其不可解一;
      
      文龙报有实兵十五万,前后解献俘级,不啻万余,论者以为俱难凭信……且所属岛屿廿余,浩淼二千余里,非得多兵,何以联络策应,进战退守?其不可解二;
      
      敌至宁远,罪文龙不能牵制。按文龙于敌未至宁远以前。已侦得其情,报关、宁旱备。当故甫至宁远之日,即悬兵千里,攻袭海州、沈阳以分其势,或亦力止如斯而已看,而论者咎之不已。……当敌兵袭破朝鲜,文龙率兵往救,分路要截,因之远地,文龙因急檄关、宁,往捣其虚,不可谓进剿亡机,迄不闻遣一旅为诸路声援,而所望于文龙独若是奢乎?
      
      其不可解三;
      
      谓东江为扼要,而文龙果才耶!宜重其任,不然或裁其镇,或更其人。今俱不可,而止裁减其饷,是委为敌饵耳,且文龙妻子久已归杭,倘亦王剪[剪]多请田空自固之意乎!而犹虞尾大不掉。其不可鲜四。……要之,事之真伪,具悬海外,总不能确有所据,……皇上必欲恢复三韩,宜立召文龙,面陈方略……臣敢保文龙才足办此,如用而不效,甘与同罪。……
      
      ”[55]
      
      因为未见全文,中间意思有脱漏不明处,但总体上还是很清楚的,基本上对那些指责毛文龙的谰言作了有力驳斥。比如说毛文龙虚冒军饷一条,他的质问是毛文龙率领的东江军队从天启二年到七年,一共收到的银子只有一百五十万两,而关宁部队,一年军饷用银就在三百万以上,尚且有因为缺饷鼓噪哗变的事情,这样的对比,还硬要指责东江虚冒军饷就实在令人费解了。
      
      其他如关于牵制问题,还有所谓的尾大不掉问题,都为毛文龙做了有力辩护。
    
    2、袁杀毛之无理
      
      天启也好,崇祯也好,都不是傻瓜,纵然他们做不到对毛文龙的全力支持,但要他们满足某些文官弹劾的要求,真的自坏长城除掉毛文龙,这样的事情,他们也是绝不会做的。
      
      而对那些对毛文龙早存偏见的人来说,通过皇帝许可,通过官方合法途径来除掉毛文龙是行不通了。明的不行,那就来暗的,总而言之他们已经把毛文龙看成了必欲除之后快的对象,仿佛只要把毛文龙除掉,天下就可以太平了,后金叛乱分子就可以自动被消灭了。正是在这样的情形下,袁崇焕就应运而生,他成了所有这些要杀掉毛文龙的人当中最积极最活跃的一个人,成了一个急先锋!
      
      毛文龙对当时的险恶情形并非懵懂无觉,茫然不知,事实上他看的很清楚。在他对崇祯皇帝的上疏中有这么一段感慨系之的话“诸臣独计除臣,不计除奴,将江山而快私忿,操戈矛于同室”[56]。这段话似乎就是对将要发生的情形的真实刻画,“将江山而快私忿,操戈矛于同室”这句话包含了多少悲愤又有多少无奈呢?
      
      毛文龙又说“一介末弁,孤处天涯,曲直生死唯命是从,岂敢哓哓取憎?实是文臣误国非臣误国”[2]p787。
      
      然而对袁崇换而言则是已经非杀毛文龙不可,似乎不杀毛文龙就不足以实现他的平辽大计了(事实证明,他杀了毛文龙,实现的是只后金政权的平辽大计,杀了毛文龙等于把他自己也一并杀了,从此满清在辽东再无后顾之忧!)。
      
      根据《晚明史》记载,早在崇祯元年,袁崇焕刚进京的时候,就已经下定决心要杀毛文龙了。“袁督师要杀毛帅,此事计议已久。据他日后说,崇祯元年进京时,与朝中大臣谈及毛文龙,他明确表示要‘徐图之’——慢慢收拾他,内阁辅臣钱龙锡为此事再三斟酌,亲自到袁崇焕寓所商议。钱龙锡问及辽东事宜,袁崇焕回答:‘当先从东江坐起。’钱龙锡不解地问:‘舍实地而问海道,何也?且毛帅未必可得力。’袁崇焕解释道:‘可用则用之,不可用则杀之。’他还对钱龙锡说‘入其军,斩其帅,如古人作手,臣饶为也。’把他还未出关就要置毛文龙于死地的决心流露无遗。毛文龙的命运就这样决定了。”[2]p788-p789
      
      意味深长的是袁崇焕在见崇祯皇帝的时候,以及后来他在给崇祯皇帝的上疏中说过这样的话“以臣之力,制全辽有余,调众口不足。一出国门,便成万里,忌能妒功,夫岂无人。即不以权力掣臣肘,亦能以意见乱臣谋。”,还有“驭边臣与廷臣异,军中可惊可疑者殊多,但当论成败之大局,不必摘一言一行之微瑕。事任既重,为怨实多,诸有利于封疆者,皆不利于此身者也。况图敌之急,敌亦从而间之,是以为边臣甚难。陛下爱臣知臣,臣何必过疑惧,但中有所危,不敢不告。”[50]
      
      袁崇焕说这些话是要求崇祯信任自己,不要为流言所动,不要中了敌人的反间计。然而他似乎没有想过,毛文龙也正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边臣!他说的这些话也完全可以使用在毛文龙身上!“驭边臣与廷臣异,军中可惊可疑者殊多,但当论成败之大局,不必摘一言一行之微瑕。事任既重,为怨实多,诸有利于封疆者,皆不利于此身者也。况图敌之急,敌亦从而间之,是以为边臣甚难。”这些话似乎完完全全就是对毛文龙说的!袁崇焕从一进京就认为毛文龙该杀,不知道他所认为的那些毛文龙当杀的罪状究竟是哪里来的?是他自己亲眼目睹的么?显然不可能!也不过是他道听途说,从别人那里听来的而已。仅仅凭借这些道听途说的流言,他就认定毛文龙当杀,可谓昏聩已极!
      
      道理袁崇焕都是知道了,然而到了要他具体实践这些道理去对待别人的时候,他就做不到了,结果反而陷自己于死地,真可谓作法自毙。其实袁崇焕之所以不能把他自己向崇祯说的这些道理落实到毛文龙身上(而崇祯皇帝自己倒不用袁崇焕说就能落实这些道理),关键一点是毛文龙的出身本身就受到他的歧视。
      
      熊廷弼也好,孙承宗也好,袁崇焕也好,孙传廷也好,明末四位最杰出的军事统帅人才都是进士出身(这也充分说明所谓的八股文禁锢人的智慧不过是一派胡言!事实上明朝的八股文从来就没有妨碍过个人聪明才智的发挥),然而毛文龙成为辽东独当一面的将帅,却仅仅是从军队底层升迁上来的,仅仅这一点就足够让袁崇焕看不顺眼了。既然心里早存偏见,那么对所有那些关于毛文龙坏的信息相信不疑,好的信息置之不理,也就是顺理成章。
      
      有一些资料说袁崇焕是因为一心同后金方面达成和议,而后金方面和议中的一个条件就是要袁崇焕杀掉毛文龙,所以才有袁崇焕杀毛文龙事件的发生,这种说法当不可信,袁崇焕绝对不至于愚到这个地步。
      
      另一种更有说服力的观点是袁崇焕之所以杀毛文龙是因为收到皮岛内部后金奸细的告密,诬陷毛文龙要投降后金,这才导致袁崇焕起了杀心。这种观点有文献支持,根据一篇网上文章的陈述“毛文龙生前即与皇太极有过多封书信来往,这其中有一部分至今仍有残档留存,另一部分也被记录在当时的满文档案中,即今天的《满文老档》。从这些信件看来,前面几封是单纯的谈和,后面几封言语暧昧,有投降的嫌疑,许多人至今为此争论不休。不过在满文老档中最后有一封信件,一直被误归于毛文龙名下,但其中有‘毛总兵官在彼欲降之心,半真半假……以我观之,汗心犹豫而狐疑,又谓毛总兵官放恣,初无定心,后被牵累,事不易结等语。遂以毛总兵官蓄意叛逆,即密告袁都司杀之。我以告叛有功,升为副将职。’的句子,明显可以看出写信之人并不是毛文龙。相反,他是在毛文龙被袁崇焕杀死之后写这封信的,并自称毛被杀是因为他密告的结果。”[57]
      
      
      写信人觉得要让毛文龙真心投降后金基本没有指望,所以“干脆以毛文龙蓄意叛逆密告袁崇焕,从而杀了毛文龙。而告发者,即写信人以告叛有功,升为副将。若此信是毛文龙所写,他又怎会向袁崇焕告发自己叛逆?又怎会在自己被杀之后还因为‘告叛有功,升为副将’?”[57]
      
      从这个事实来看袁崇焕之所以杀毛文龙是中了后金叛乱分子的反间计的结果。但我以为这种看法也只能作为参考[上引文作者Capo大约也并不认为是袁崇焕中反间计],并不能认为是袁崇焕杀毛文龙的主要理由,充其量只能算做一个催化因素,而非决定因素。杀毛文龙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袁崇焕自己那里,事实也正如前面所说,他是早在崇祯元年,刚进京的时候就已经有了除掉毛文龙的打算,这显然是不能用中反间计来解释的。更何况袁崇焕自己一再要皇帝提防放间计,他自己又怎么会愚蠢到收到一封告密信就当真?
      
      无论原因是什么,总而言之袁崇焕是下定了杀毛文龙的决心。就这样到了崇祯二年六月五日,袁崇焕乘在双岛与毛文龙会见的时候,罗织了毛文龙十二条所谓的大罪,将其处斩。这十二条罪状大部分都是刻意罗织构陷,有许多属于“军中可惊可疑者殊多,但当论成败之大局,不必摘一言一行之微瑕”性质,完全没有理由加以谴责的。而且也谈不上核实,几乎全是凭袁崇焕一人说了算!
      可笑的是他给毛文龙按上的罪名中,一条是饷银索取过多,侵盗军粮。而实际上他杀了毛文龙,要的饷银比毛文龙在时还要多,“崇焕虽诛文龙,虑其部下为变,增饷银至十八万。然岛弁失主帅,心渐携,益不可用,其后致有叛去者。崇焕言:‘东江一镇,牵制所必资。今定两协,马军十营,步军五,岁饷银四十二万,米十三万六千。’帝颇以兵减饷增为疑,以崇焕故,特如其请。”[50]
      
      至于其他按在毛文龙头上的那些罪名,什么开马市,窃人参都可以当笑话来看。还有一些则根本属于凭空捏造的不经之辞!
      
      
      可以说袁崇焕杀毛文龙,是他无法洗脱的一个污点,是头脑昏聩已极的表现,是自坏长城,同室操戈,自相残杀的恶劣行径,无论用什么样的理由,都无法为他的这个行为开脱,从杀毛文龙的这一刻起,他自己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明代遗民历史学者谈迁在《国榷》中说“袁氏杀岛帅适所以自杀也。”[58] 另一位明末大学者张岱也讥讽袁崇焕“大言不惭,而终日梦梦,堕幕士云雾中,而不知其着魅着魇也。五年灭寇,寇不能灭而自灭之。”[59]
    
    
    
      3、袁崇焕杀毛文龙之恶果
      
      袁崇焕杀毛文龙造成如下几个恶果,
      第一、
      开官员将领自行其是,破坏国家法制之先河。
      
      无论毛文龙有没有罪,该不该杀,都应该由国家来决定,由中央政府来决定,而并非是他袁崇焕一个人来决定。这点是相当重要的!保持中央的权威性,这是必须的。否则势必造成各个地方官员,各个边镇将帅,自行其是,在重大决策上擅自主张。结果是客观上形成割据分裂局面,上下一盘散沙,力量无法协调统一,甚至互相内讧窝里斗。后果不堪设想!由中央来决定一些重大问题,表面上可能暂时带来效率的损失,但从长远来看,却是唯一正确的道路,甚至是决定一个政权,一个国家生死存亡命运前途的问题。
      
      宋朝明朝好不容易解决了唐朝军阀割据,地方分裂的局面,明朝更在宋朝的基础上完善体制,严密化了国家制度。而袁崇焕却利用皇帝对他的信任,从根本上破坏国家制度,这样的行为确实是相当恶劣。一旦这个头一开,这个先例一开,既然袁崇焕可以这么做,那么以后类似级别,类似地位的官员将领是不是也可以这么做?(事实上,后来南明政权确实类似事件不断发生)如果大家都来这么一套,看某个官员某个将领不顺眼了,就自己罗织罪名,把他杀了,那么这个政府还怎么维持下去?
      
      袁崇焕手中是有尚方宝剑,但毛文龙手中也有尚方宝剑,如果袁崇焕认为自己有权力杀毛文龙,但毛文龙是不是也可以同样认为自己可以杀袁崇焕?而且尚方宝剑是派什么用的?尚方宝剑的作用是当军情紧急,需要马上处理,如果上报朝廷,上报皇帝,延误军机,这个时候才是需要用尚方宝剑。而不是在明明有充分的时间奏报朝廷的情况下,为了避开朝廷的管理,而自己去滥杀一个看不顺眼的官员将领!然后再去逼着政府去认可这个既成事实!
      设想如果在现代社会,一个军区司令未经政府同意,就擅自罗织罪名把一个高级政府官员或者一个军队高级干部枪毙了,这是什么后果?这样的行为会得到什么处罚?不要说是在中国,就是在任何其他的西方国家,这样的做法导致的结果都是相当恶劣的!
      
      第二,
      造成了皇帝和大臣们之间彼此的不信任。
      要知道崇祯刚开始任命袁崇焕的时候,是给予了他最大限度的信任。几乎到了袁崇焕要什么就给什么,袁崇焕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地步!袁崇焕说五年可以平辽,那好,就相信五年可以平辽;袁崇焕说要撤消辽东巡抚的建制,那好,就撤消辽东巡抚的建制,说要撤消登莱巡抚的建制,那就撤消登莱巡抚的建制;此外要银子给银子,要粮饷给粮饷,要信任就给信任。公道地说一句,崇祯是尽了最大的努力去给袁崇焕所要求的一切。
      然而在袁崇焕方面呢?他是连一个基本的信任都不肯给皇帝!他真要杀毛文龙,那也可以。但既然皇帝这么信任你,你总应该把毛文龙为什么要杀,把非杀不可的理由开诚布公的告诉崇祯吧,如果说的合理,崇祯未必没有同意他的可能!然而袁崇焕不,他似乎认为信任只是单方面,只要皇帝信任他就可以了,他用不着去信任皇帝。他大概知道,如果他告诉崇祯,崇祯是不会让他去杀毛文龙的,于是一切都是瞒着崇祯进行的。等到把人都杀了,然后再来告诉皇帝,逼皇帝承认已经发生的事实。
      
      这样的做法实在令人齿冷!即便是平常普通的朋友之间,信任也从来不可能是单方面的,都是必须是双向的,否则这种信任关系是根本无法建立起来,纵然建立起来,也根本无法维持下去。然而到了袁崇焕那里,却成了只有崇祯信任他,而他却对崇祯没有基本的信任,自己想要做什么事情都要瞒着崇祯!再看看他信誓旦旦的要崇祯对他如何如何信任的话,那不是成了笑话,成了愚弄人么?你自己都不信任崇祯,又让崇祯怎么来信任你?疑忌一开,万事皆去。袁崇焕连这种基本的道理都不明白,还有何话可说?
      
      由此造成的恶果是,崇祯很难再保持对大臣的信任了。如果连袁崇焕这样一向以品德高尚著称的人,都这么口是心非,说一套做一套,都这么喜欢欺瞒他,那其他等而下之的,又谈什么信任呢?在国家危急的关头,皇帝和大臣之间缺乏基本的信任,就很难同舟共济,很难把事情办好了!
      
      这个问题崇祯是没有责任的,他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忧国爱民的少年,把国家兴亡的重担挑在了自己肩上,现在十七岁的还是孩子呢,可能还在打游戏吧。崇祯付出了自己的信任,得到的却是愚弄和欺骗,心情可想而知。这个责任显然应该是袁崇焕来负担。
      
      
      
      第三,造成了官员与官员之间,将领与将领之间,将领与官员之间,以及底层武将士兵和上层官员之间的不信任
      
      过去明朝的文官之间也内斗,但无论内斗激烈到什么样的程度,最后矛盾解决还是依靠中央朝廷的法令,杀谁贬谁都是通过政府来决定的。可是袁崇焕倒好,自说自话就把一个于国家有功,镇守要害位置的将帅不动声色给杀掉了。他让那些不隶属于他的将领怎么想,让那些原本在毛文龙手下镇守皮岛的将领们怎么想?让底下的士兵怎么想?知道的说袁崇焕本心是为了国家,不知道的就只能认为他是在诛杀异己了!如果明朝内部官员和将领之间相处,都要这么提心吊胆,都要随时提防以免一不小心就被自己同僚或上司给杀掉,那还怎么抵御外敌,还怎么齐心协力?
      以后南明好几次功败垂成,实际上都是自己人和自己人在互相内讧。本来集中在中央层面的争斗就直接向地方上,向军队扩散,造成各地方,各支军队之间互相勾心斗角,争斗势力,争夺地盘,甚至自相残杀!大部分的力量都消耗在内斗中,反而让满清渔翁得利,火中取栗。可以说袁崇焕开的这个极为恶劣的头,难辞其咎。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对付外敌,反倒一上任就急着杀自己人毛文龙,只能说是恶劣到无以复加的做法。
      
      我们常说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而袁崇焕的做法则是把本来就是自己一边的力量也要打击瓦解,推向对立面,真是愚之至极!
      
      第四,不惜人才,赏罚不明
      
      毛文龙无论从什么角度上说都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不要说他未必有袁崇焕给他罗织的那些罪名,即便这些罪名真的落实,在当时的非常情况下,这样的人才也绝对是不能杀的。不要说毛文龙本身就是一支打击后金的重要力量,就算他本来是站在后金那边的,只要有机会有可能,这样的人才也绝对应该争取过来。当年如曹操如刘邦等是怎么用人的?千军易求,一将难求。不要以为人才多得很,杀了一个,就可以有第二个。有些人就是无法替代的,杀了一个,就绝对找不出第二个来!而毛文龙正是这样一个无法替代的人!袁崇焕昏聩就昏聩在,他似乎认为毛文龙这样的人没有多大的本事,之所以占据皮岛,不过是出于侥幸,杀了就杀了,随便找个人代替就行了。按照这样的想法去杀人,用人,只能是自取其祸!
      
      其次抛开这点不说!毛文龙于明朝绝对是有大功的。可以说皮岛之所以能有当时的局面,完全是毛文龙一手开发出来的。当初毛文龙仅仅率领着二百人,几乎完全凭借自己的谋略和胆识才在后金分裂分子的后方开辟出这样一个战略要害的据点。这样的大功劳,任凭用什么理由都无法抹杀。就算毛文龙真有袁崇焕给罗织的那些罪名,仅仅凭着这样的功劳,将功抵罪也是足够了。然而袁崇焕说把他杀就把他杀了。那些和毛文龙一起在辽东浴血拼杀,开拓出这样局面的将士怎么想,那些被毛文龙救到岛上的辽东百姓究竟怎么想?能不寒心么?尽管袁崇焕在杀了毛文龙之后,还举行了祭礼,还惺惺作态的说“昨斩尔,朝廷大法;今祭尔,僚友私情。”。但这样的把戏只能骗骗小孩而已!效果只是适得其反,因为虚伪做作,更增加毛文龙部下的厌恶反感的程度!所谓的朝廷大法,是哪个朝廷大法?难道是朝廷让你袁崇焕来杀毛文龙的么?至于说“僚友私情”,他和毛文龙之间又有什么“僚友私情”可言?祭奠出于真情,或者还能感人,如果全然虚伪,那无疑是让那些原先隶属毛文龙的部下心中更加愤怒! 后来叛乱的原毛文龙部下孔有德等人写信给明军将领黄龙的时候就表达了他们对毛文龙有功反被杀害的真实看法“南朝君昏臣奸残害忠良 毛帅既忠且勇尚遭屠戮”。这里的孔有德所谓的君昏实在是冤枉了崇祯,而这个臣奸恐怕就要落实在袁崇焕头上了!
      
      事实上在满清初期三个封王的大汉奸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都是原先属于毛文龙的部下。他们在充当满清的忠实走狗,侵略中国的过程中都起到独当一面作用的。虽然这三个大汉奸,坏事做尽,狗彘不若,但他们统兵打仗的能力是不容否认的,在后来满清侵占中国南方的战争,这三个人起的作用是相当巨大的。仅仅是毛文龙的三个部下,仅仅是区区的几个小岛上,就出了满清的三个王,毛文龙本人的才干能力就更可想而知。汉奸也不是天生的,如果毛文龙不死,这些人都没有理由去投靠满清(事实上他们当中不少人的亲人都死于后金的屠刀之下)。仅仅从这点袁崇焕杀毛文龙造成的后果之恶劣就可见一斑!有种观点认为,如果袁崇焕不死的话,这些原毛文龙部下是不会投降满清的。但这种说法恐怕令人难以置信,袁崇焕本人是杀掉毛文龙的罪魁祸首,而毛文龙部下集体投清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毛文龙无辜被杀,如果袁崇焕不死,他真能节制住这些人么?恐怕连袁崇焕自己都没有这个信心!
      
      第五,开了滥杀官员将领的风气
      
      如果袁崇焕真的认为毛文龙有罪过,于国家有害,非杀不可。至少也不应如此草率行事,毕竟是一条人命,当慎重。首先应奏明皇帝,诉说自己认为毛文龙当杀的理由,其次应该给予毛文龙机会。如果在以后和后金分裂分子的作战中,毛文龙确实妨害战局,大家有目共睹,皇帝也认识到这点,这时候处置毛文龙可谓名正言顺。
      
      然而袁崇焕却似乎一点等不得,似乎已经把毛文龙等同于敌人对待,非要心狠手辣,眼疾手快除掉才乘心如意。结果他是害人害己。他如此心狠手辣的处置毛文龙,是开了一个恶劣的头,最后反噬自己。皇帝此时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少年,各方面都还不成熟,心性未定。袁崇焕的做法若说在潜意识里没有造成对皇帝的影响,那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以后的情形就往往是将领官员一有过错,就有生命危险,这样的风气下,人人自危,不敢任事,事情就难办了!
      
      拿袁崇焕的做法和万历皇帝比起来,就可以看出差距!万历的做法是,第一,决不轻易听信人言。一切靠实践来检验!万历三大征好几次一开始神宗起用的那些人都受到诟病非议,弹劾不断,但他并不因此就轻易调换,而是仍旧给这些人机会。当实战表明,这些人确实不行,导致情势被动,甚至战败,万历仍旧不调换,而是做两件事情,一是指出这些人所犯的错误,进行严厉谴责,第二继续给这些人改正的机会,并且设法提供支持,帮助他们扭转形势。如果给了这些人机会,这些人还是不行,那就雷厉风行,毫不犹豫的果断换人。
      
      万历做法,表面看,似乎效率不够高。明明已经有许多人说这个人不好了,不能用了,你为什么还坚持用他?明明这个人已经犯了错误了,为什么还不马上惩罚他,撤换他?但实际上只有按照万历的做法,才能实现不冤枉浪费一个有用人才,也不放过一个无能庸劣之辈,最大限度给每个人以表现和施展的机会,调动所有人的积极性,也决不会因为滥杀而造成人人自危,不敢任事的局面!这才是万历三大征胜利的关键。
      光就用人而言,袁崇焕等一大批明朝官员需要向这个被他们鄙视唾骂的皇帝学习的地方还多的很。而按照袁崇焕的做法,仅仅凭借流言,不经过审讯就轻易把一个有大功劳的前方大帅咔嚓点了。即便是他加在毛文龙头上的罪名全部真实,这种做法也是极端恶劣愚蠢的!这无疑打开了滥杀的大门,这个门一开,形成习惯,那最后他自己也只能被卷进去!
      
    
      4、崇祯杀袁无可指责
      
      不管有多少后果,总而言之,毛文龙就是这么被袁崇焕不明不白的杀掉了!史书中记载,当崇祯听到消息时,“帝骤闻,意殊骇”[50],也就是相当惊骇可以说是惊恐震动。也难怪这位才十八岁的少年如此惊骇。他赋予袁崇焕如此巨大的信任,本意是让他收复国土,为国立功;没想到此人一上任,大功未建,寸土未收,首先做的事情居然是自相残杀,拿己方有功之帅开刀;他也没想到,自己给予袁崇焕如此巨大的信任,袁崇焕对他却是连半点基本的信任都不肯给,这样事关全局的大事,居然在事先半点都不向他这个皇帝透露一声,把欺瞒愚弄当作手段,用权术计谋来回报信任。对一个十八岁的少年来说,这确实足够让他惊骇了,但惊骇归惊骇,现在毛文龙杀都已经杀了,还能怎么办,还能把袁崇焕也抓起来杀了么?这样的话,辽东局势又如何收拾?如果真如袁崇焕所说了,杀了毛文龙,于国家有利,那再因此而惩罚袁崇焕,岂非得不偿失?
      
      
      于是,就在几乎等于被袁崇焕胁迫逼持的情况下,崇祯皇帝不得不追认了杀毛文龙的合法性。但他内心这种被欺骗被愚弄的滋味一定是非常不好受的!现在的十八岁少年恐怕多半还处于青春期逆反心理的阶段,而当时十八岁的崇祯从国家大局出发,做了如此的克制让步,也实在是难能可贵了!
      
      
      当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袁崇焕也好,崇祯也好,两人都是心知肚明!虽说崇祯在袁崇焕的要挟下不得不追认杀毛文龙这一行为的合法性。但这一件事情远没有到此结束。在两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彼此心领神会的契约,那就是如果最后的事实证明,杀了毛文龙,确实对国家有利,或者说至少是没有什么危害,那么这件事情确实这样就可以算完了,崇祯也不会再进行追究,但如果事实证明,杀毛文龙是杀错了,对国家造成了严重危害,那么袁崇焕就必须要拿出自己的命来赔偿毛文龙!这个隐含的契约,崇祯没有明说,但袁崇焕自己心里却是再也清楚不过了!这也是为什么袁崇焕在杀毛文龙的时候说“我若不能恢复辽东,愿齿尚方以谢尔”,而在事后,他在给皇帝的奏疏中又一再强调“臣不能成功,皇上亦以诛文龙者诛臣”[2]p794。
      
      
      遗憾的是,事实几乎很快就做出了回答,杀毛文龙是杀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仅仅在袁崇焕杀了毛文龙之后的四个月,后金军队主力就长途远征,绕道从蓟门一带入关,直逼北京城下。正如当初熊廷弼在辽东,朝廷内的那些文官看他不顺眼,觉得熊廷弼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在那里收拾收拾,整顿整顿,也没看见他攻城克地,换一个人照样能干,于是很自信很轻松地就把熊廷弼撤换了下去,结果这一撤换就是辽东的全线崩溃!同样现在袁崇焕等人看见毛文龙也觉得很不顺眼,不就是占据了海上几个岛屿么?有什么了不起,还居然敢这么不听话。把他杀了,换一个听话服帖的人更好。结果把毛文龙一杀掉,仅仅就四个月的时间,后金军队几乎是立马出动,置老巢于不顾,长途远征,毫无顾忌!
      
      关于毛文龙之死和后金主力长途远征绕道蓟门入关之间的关系,当时的明朝官员就已经有人指出,比如王在晋说“袁崇焕中奴之诱,先杀毛文龙,除奴肘腋之患。已巳之变虏遂以蓟镇深入,薄都城,舍山海,而以蓟宣为屡犯之孔道。向使袁崇焕……不杀岛帅则奴顾巢穴,必不敢长驱而入犯。”[60]
      
      《明史》中的一句话,更是把这里内中关系,表露无遗:“文龙既死,甫逾三月,我大清兵数十万分道入龙井关、大安口”[50]。大家仔细回味这句话,满清统治者对毛文龙没有任何好感,甚至在修史作传的时候,处处刻意贬低。但在这个地方,却偏偏在“我大清兵数十万分道入龙井关、大安口”之前,加上了“文龙既死,甫逾三月”这八个字,这是什么意思?这无疑就是说满清政府官方承认,毛文龙对后金政权有着重大的牵制作用,只有毛文龙死了,他们没有了后顾之忧,才敢于也才有可能“数十万分道入龙井关、大安口”。毛文龙之死和后金主力长途远征绕道蓟门入关之间有着最直接的关系!这点应该已经是毋庸置疑的了,因为连当事者后金政权以及其后继者对这一点都不否认!
      
      
      CAPO在其《崇祯二年己巳之变》一文中对此的分析是颇有说服力的,为了方便未读此文之人了解,不妨摘录如下
      “
      崇祯二年六月初五,袁崇焕以议饷为名,把毛文龙骗到双岛,出尚方剑杀之。仅仅过了七天,六月十二日,皇太极便在沈阳宣布将要伐明:“定当整旅西征”,并命蒙古各部准备粮草兵马到时会师。皇太极特地说明:‘此朕意也’,并征求各人的意见。
      是什么让皇太极做出了伐明的决定?又为何刚巧赶在毛文龙被杀之后?难道是巧合吗?我认为不是的。因为皇太极在东江皮岛有奸细,有书信来往之人,他对于东江军的消息是非常灵通的,对毛文龙死这么大的新闻绝不可能不第一时间得报。先不论其中有无因果关系,至少皇太极伐明的决定是在他得知毛之死讯后才做出的。
      毛文龙生前即与皇太极有过多封书信来往,这其中有一部分至今仍有残档留存,……在满文老档中最后有一封信件,一直被误归于毛文龙名下,但其中有“……遂以毛总兵官蓄意叛逆,即密告袁都司杀之。我以告叛有功,升为副将职。”的句子,明显可以看出写信之人并不是毛文龙。相反,他是在毛文龙被袁崇焕杀死之后写这封信的,并自称毛被杀是因为他密告的结果。
      写这封信的究竟是谁呢?综合各种情况来看,应该是当时从后金逃归东江之刘氏七兄弟中的一个,最可能是老二刘兴祚或者老五刘兴治不管是哪一个,他都在毛文龙死后掌管了皮岛的一半权力。这封信里又写道:“我虽在此地兼职,而归回彼地之心常存也。”“请赐我誓书一道,共同起事,我将乐于做事。”等语,显然此人正在谋划归降皇太极,……。由此看来,皇太极实在可以放心出征,因为皮岛本来就实力不强,现在更是绝不会再来找麻烦了。难怪他一得知毛文龙被杀,马上就做了出发的决定。
      这里并不是说,只要毛文龙不死,皇太极就一定不会出兵。毛文龙部究竟有多少牵制作用,现在只能推测。至少在他活着的时候,后金的攻击范围并未超越宁远一带,也从没有出师数个月而不归的情况出现过。但我们完全可以合情合理地说,毛文龙被杀事件推动了皇太极出兵的决定,解决了他最后的后顾之忧。
      ”[61]
      
      对于袁崇焕杀毛文龙的行径,毛文龙的后代在满清成功侵占中国以后痛心疾首地说“将军虽牵制,仍厚图进取,以邀干城。而关宁诸大臣见大清兵不即前,忌牵制之劳,疑大清师本易与,无他长,纷纷讲东事,反谓毛帅跋扈不受节制,将有患。……欲黜东江者,动之糜帑,裁其兵。久之,即谓其帅亦可裁耳,于是恶之者不至去毛帅不止”[2]p796
      值得一提的是毛文龙的儿子。毛承斗,“改名珏,隐居钱塘。清初大将军(即毛文龙)故部曲多为元勋,爵为王公,争遣便迎珏,礼之甚恭,数欲荐珏为大官。珏固辞曰:‘愚不任官事,且惧违先将军志也’”[62]父亲被无辜枉杀,入清之后,仍旧能秉承父亲遗志,保留民族气节,不仕清廷,这足以令人感动!
      
      到了后金绕道蓟门,长驱直入关内的时候,就算是袁崇焕本人恐怕也知道他杀毛文龙是犯了一个何等巨大的错误!后金寇虏兵临北京城下,他急忙率军赶来救援,崇祯平台第二次召见他,劈头问他的第一句话就是“尔擅杀大帅,以今日又不能扞御,恢复之言何在”[131]p9
    。按照史书记载,袁崇焕面对崇祯的这一质问,做出的反应是“并不能对”。也就是张口结舌,回答不出来!应该注意袁并非是反应迟钝,不善言辞的人。从他平定缺饷乱兵,以及赴双岛杀毛文龙的过程来看,说他反应敏捷,言辞利落,善于应对紧急情况,应该是符合事实的。然而此时面对崇祯的质问,他竟然一句象样辩解的话都说不出口。可见此时,他自己都知道,杀毛文龙是杀错了,不仅错了,而且错的离谱。崇祯等了半天,看见他惭愧惶恐,说不出话来,于是“命下锦衣狱”。
      
      所谓崇祯是因为中了反间计,听信了几个从清军那里放回来的太监的话,这才把袁崇焕抓起来,并最终处死,这不过是一派胡言。这种神话是满清统治者刻意制造出来,目的不过是让人们相信明朝之所以灭亡是因为崇祯皇帝太昏庸,错杀忠良,通过美化抬高袁崇焕,极尽煽情之能事,以便让一些无知人产生对明朝和明朝皇帝痛恨,得出结论明朝不亡没有天理。满清自然入寇中原,自然就成了顺天应人了!
      设想一下,如果崇祯皇帝真的听信所谓袁崇焕已和后金勾结的太监传言,怎么可能只抓袁崇焕一人,而不抓袁崇焕的助手祖大寿,难道说涉及通敌叛变的事情,仅仅只有袁崇焕一个人的参与?那可能么?稍微有点智商的人,就能明白其中破绽。
    
    (关于崇祯是否中反间计,可参看[63]中的考证。另外这里可以补充一段担任崇祯时期锦衣卫指挥的王世德所著《崇祯遗录》中的记载“先是,巡捕营获一木工,云崇焕谋反,以为谍事下镇抚司。掌刑指挥李若琏訇得其枉,奏之,复下锦衣卫以为实。于是喧传崇焕谋反,人人切齿,及行刑,百姓脔食其肉。崇焕误国之罪无所逃,以为谋反,冤矣。”
    “都下流言皆出三大营官军,一人造谣进营,传之一队,一队传一营,一营遍传部下,不三日传之内廷,达御前矣。大臣黜陟,往往由此。朝廷以为舆论无私,不知其由于匹夫之恩仇与奸人之反间也”[131]p9
    逐个段话在理解上有歧义。按照我的理解这段话的意思是,巡捕营抓到一木工,这个木工说袁崇焕谋反,于是就把这个木工当成间谍抓到镇抚司去,掌刑指挥李若琏经过审讯后,认为这个木工是冤枉的,不是间谍。于是又把这个木工交给锦衣卫,锦衣卫经过审讯以后,认为这个木工确实是间谍。但这个时候说袁崇焕谋反通敌的谣言已经散播出去,不胫而走,导致“人人切齿”,但就明朝政府审理的结果而言,只认为“崇焕误国之罪无所逃”,说他谋反是绝对冤枉的
    )
      
      至于袁崇焕究竟应不应该杀,我的看法是当时的情况下确实不应该杀。但之所以不应该杀, 并非是袁崇焕罪不至死,若论罪过,判处袁崇焕三次死刑,也不算冤枉他。妄杀毛文龙这一点就够判处他死罪的了;此外卖大批粮食给和后金勾结的蒙古部落,在崇祯皇帝严令斥责后,还以各种借口支吾搪塞,这一点又够的上死罪;还有后金绕道蓟门入关,如此大规模的军事调动,他在事前竟然一无所知,完全如同瞎子一般,直到别人在关内打了起来,才连忙回救,也不知道他这个督师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究竟是怎么当的?在情报间谍工作方面,几乎全部是空白!如果毛文龙在的话,绝对不至于如此。这一点又足够以渎职罪判处他死刑了。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上说,无论怎么算,象袁崇焕这样的情况,都难逃一死,甚至可以说死有余辜!但我又为什么说他在当时不应该杀呢?还是那句话,爱惜人才。袁崇焕的才能并不适合大权在握,担任总揽全局的负责人,否则必然坏事,这一点事实也证明了!但他并非是个一无是处的草包,在许多方面还是颇有才干的。训练军队,防守城池,甚至指挥一支队伍进行小规模的野战,这些他还都胜任。在当时的情况下,象袁崇焕这样的人才也自有其价值,轻易杀掉也是可惜了一些。而且人也是会成长的,经历过这次失败挫折,袁崇焕以后自然也能收敛成熟一些,以后或许能有更大作为,也未定。再者,不杀他,对安定军心也有好处。总之不杀的利益比杀掉的利益大。当然这也是针对当时战争状态的情况下而言,如果和平时期的话,那为了严明法纪,袁崇焕的罪过是只能用判处死刑来惩罚的。
      
      当时一些大臣的看法也是袁崇焕论罪当抓当杀,但在当时就把他抓起来杀掉,则不太适宜,比如曾经担任崇祯皇帝老师日讲官文震孟说“袁罪当诛,此非其时也”[64]
      
      事实上崇祯抓了袁崇焕之后,确实也曾经有把他再放出来,让他戴罪立功,将功赎罪的想法。他就曾经在一份给袁崇焕辩护的奏疏上批复说“袁崇焕询问明白,即着前去边塞立功,另议擢用”。但事实上,这个时候决定袁崇焕生死,已经并非崇祯皇帝个人意志所能作用,无论民间舆论还是朝廷内部文官的舆论,都已经到了不处死袁崇焕则不足以服众的地步!这也是为什么袁崇焕在崇祯二年十二月一日被抓,却一直到了崇祯三年的八月,才最终有了一个处理结果。
      
      崇祯处死袁崇焕不能说半点错都没有,但这个错误决没有某些人夸张渲染的那么大。论罪,严格按照法律,袁崇焕本就应该被处死,估计连袁崇焕本人都不会觉得自己冤枉,即便他到了九泉之下恐怕也愧对被他冤杀的毛文龙。不杀掉他,则是法外开恩。明朝的最终灭亡,绝不是如某些人想象的那样因为杀掉了一个袁崇焕,自坏长城,要说真的自坏长城,那袁崇焕杀毛文龙倒是真的可以说自坏长城了。
      
      总而言之,在杀袁崇焕的问题,崇祯有小错,但并无大错。有些人在这个问题上大做文章,甚至将其当成导致崇祯亡国的一大罪责,那可以说是颠倒黑白。
    
    5、对袁崇焕的客观评价
    
    袁崇焕是一个品德相当高尚,无私无畏的人,这点是毫无疑问的。但他的悲剧也正在于因为他品德高尚,问心无愧,所以做事的时候,自认为国公心,毫无顾忌,结果在做错误的事情的时候,也是那么理直气壮,也是那么坦荡自如。这也是明代一些自命为君子者的共通的悲剧了。如果有点私心,反而不至于这么胆大妄为
    
    这里摘录两首南明抗清烈士黎遂球(1602-1646)关于袁崇焕的几首诗算是对这一位悲剧人物的悼念
    
    
    《周蔚宗将军铁如意歌》
        
        将军示我铁如意
        上有河图八卦之方位,下有忠肝义胆两行字
        将军泪垂乃相示.双手击案头捣地
        此物君知从何来?故督袁公良痛哉!
        军中持携不释手,将军帐下曾相陪
        惊传虏自蓟门度,督师驰保都门连营城下住.
        转战杀伤虏王子,**如斗矢如雨.
        却别将军行军中,令执如意毋相从,
        忽然督师罪以谋逆磔西市,讹言蜂起多雷同。
        督师身碎骨无处,此物独存将军所.
        曾携入闽舟覆没,觅之即得如能语.
        会须将军杀尽[][][]后,绘容赐券入九阍,手持如意动至尊"
    
    《陆将军行(赠震湖都护)》
        陆将军,环走边庭如己屋
        醉卧每枕死虏头,长啸能呼战鬼哭
        往时赤脚向朝鲜,剑气直射须眉前
        ……
        掀髯上马突入营,拍鞍大骂都无说
        掉舌如刀不畏人,天生虎力能捍身
        世人尽议袁毛事,可怜双眼曾看真?
        将帅交摧相印解,当时重足群相戒
        丈夫血愿洒沙场,安肯囚冠坐疲惫
        唉然叹息还乡里,扁舟老挟贤公子
        秃袖重为海外游,歌舞筵前认君是
        夜听琵琶如听筑,把酒低头看髀肉
        何人再得将军笑,直使奴虏向山哭
    
    

 

 

作者:杜车别 回复日期:2007-1-22 11:29:13 

 

  二、所谓的任用奸臣
    
      
      
      所谓奸臣就是指温体仁和周延儒二人,在《明史》中这两人也是被列入奸臣传中的。对于崇祯任用这两人的谴责,历来史不绝书。甚至有人也将其归为崇祯亡国的一个原因。
      
      但事实真相究竟如何,还需仔细辨析。
    
    1、温体仁
      
      就才干来说,温体仁担任内阁首辅,是当之无愧的。即便是和他敌对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他的精明干练。如李清说:‘体仁长于心计,凡阁中票拟,每遇刑名钱粮,名姓之繁多,头绪之纷错,皆相顾攒眉,独体仁一览便了,从不以舛误驳改,故诸辅亦服其敏练’。[65]
      
      从官员最注重的廉洁操守来说,按明史的记载“体仁辅政数年,念朝士多与为怨,不敢恣肆,用廉谨自结于上,苞苴不入门。”[66]这些话的意思也就是说他相当廉洁,连看他不顺眼的那些朝士政敌也都找不出他的把柄。
      
      明史中对他的指责最核心是这句话“流寇躏畿辅,扰中原,边警杂沓,民生日困,未尝建一策,惟日与善类为仇”[66]。
      
      归纳起来就是一没有能提出建议解决当时明朝的危机(未尝建一策),二是打击排斥异己(与善类为仇)。这两条自然不能说没有根据,但细考究起来,则近于苛论。
      
      说到“未尝建一策”,事实上并非仅仅温体仁如此,那些竭力攻击温体仁,以贤能自命的东林党派系的官员又何如?比如当时正人君子一派中颇有清誉,道德学问都被时人推许的刘宗周和黄道周,崇祯并不是没有亲自接近过他们,不是没有向他们问过应对策略,可是这些人实际上说来的都是一些迂腐空谈,一些漂亮至极的大道理,在当时情况下没有任何可操作性,对时局也没有任何裨益补助。既然作为温体仁对立面的那些所谓正人君子都做不到的事情,那来作为温体仁的罪状,岂非可笑,岂非苛责。后来杨嗣昌倒是真正建策了,而且是扎扎实实,非常有可操作性的策,也确实收到一定效果的策,但那些攻击温体仁的正人君子又何尝放过杨嗣昌,还不是照样把他攻击的体无完肤,骂的狗血喷头,说的一无是处?看来正确的永远只有那些一旁评论的人。至于那些实际干事的人,无论怎么做,最后都不会得到好评。温体仁是如此,杨嗣昌也是如此。
      
      说到打击排斥异己,温体仁确实也做过。比如排斥钱谦益排斥文震孟等等。那么与他对立的那些东林党派系的官员又如何?莫非他们就不打击不排斥异己?只不过温体仁排斥的那自然就是“善类”,而东林党派系所排斥的自然就成了“恶类”,只不过这究竟是善还是恶,旁人终究是舞里看花,难以分清楚了。当初天启年间,熊廷弼被赶下台乃至最终被砍头,大半就是东林党人排挤构陷之功劳(和许多人想象的是阉党起主要作用不同,)。
      
      其他诟病温体仁的理由如“而体仁专务刻核,迎合帝意。”还有“帝忧兵饷急,体仁惟倡众捐俸助马修城而已。”[66]
      
      这些指责大半都是似是而非,所谓刻劾,举出的例子是“帝以皇陵之变,从子壮言,下诏宽恤在狱诸臣,吏部以百余人名上。体仁靳之,言于帝,仅释十余人。秋决论囚,帝再三谘问,体仁略无平反。陕西华亭知县徐兆麟涖任甫七日,以城陷论死,帝颇疑之。体仁不为救,”[66]
      
      这些地方若说温体仁有做的不够好的地方,那确实可以这么说。但严格说来,硬要把这指派为温体仁的罪责,则未为确论。以当时形势而言,国家处于存亡危机关头,而官员之间依旧包庇懈怠成风,浑噩度日,得过且过者也不乏其人,用峻法治国,澄清吏治,扭转宽纵懈怠风气是崇祯本意。温体仁如此作为也是在这一大背景下,如果说他是纯粹处于自私自利之心,则顺水推舟,卖个人情,讨好众多文官,收买人心,对他有益而无害,何乐而不为?他这么做,当有自己施政观念的因素。用脸谱化的一个“奸”字来概括历史人物之行为表现,一切都用当事人存心做坏事来解释,省力固然省力,但距离历史真实只能相差甚远。事实上造成明朝当时危局,另有根本原因在,若这个原因不解决,则无论对待官员宽松还是严厉,都不能解决问题。难道按照那些攻击温体仁的人的看法,只要温体仁一心做和事老,尽量包庇掩护那些犯罪官员,就可以让时局好转?难道他引导崇祯皇帝对待文官们尽量宽容,就可以扭转形势?这不啻是痴人说梦。后来周延儒倒真的是这么做的,但结局又如何?从历史来看,对待官员最严厉的莫过于明太祖朱元璋,但平天下,治理的国泰民安。建文帝对待大臣文官们不能不说仁爱备至,但结果仅仅两三年就他叔叔赶下台去。所以有些事情并非如某些人想象的那样当然。
      
      至于把“帝忧兵饷急,体仁惟倡众捐俸助马修城而已”,作为温体仁的劣迹提出,则更令人啼笑皆非。承认温体仁没有拿出什么切实的办法来解决兵饷问题,应该指责。那么那些指责温体仁的人提出解决的办法了吗?温体仁至少还愿意带头捐献俸禄,其他文官大臣恐怕就连这一点都不愿意!杨嗣昌后来提出加征军饷,还算是一个解决的办法,这个办法提出之后,杨嗣昌更是受到千夫所指。
      
      事实上许多著作文章为了达到丑化的目的甚至还把温体仁说成是阉党,就更是离奇,正如同样把温体仁当成奸臣来评价的樊树志所说“事实求是地说,温体仁与阉党并无瓜葛,如果一定要归入哪一派,似乎说他是沈一贯的浙党余孽才差强人意” 。[2]p873
      
      如果按照史实记载,则温体仁不但和阉党没有什么关涉,即便从字面上说,同太监之类也无任何勾结关系。反而和当时的司礼太监曹化淳敌对。如明史中记载温体仁构陷钱谦益时,“谦益等危甚,求解于司礼太监曹化淳。汉儒侦知之,告体仁。体仁密奏帝,请并坐化淳罪。帝以示化淳,化淳惧,自请案治,乃尽得汉儒等奸状及体仁密谋。狱上,帝始悟体仁有党。”[66]反倒是东林派系的钱谦益、瞿式耜和太监曹化淳等有勾结。
      
      温体仁之所以被历来丑化为奸臣,仍旧是明代党争在明末遗民那里延续的结果。东林党在民间有深厚的学术根底,师徒传承,衍伸不断,明末大批学者文人都和东林党以及复社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在总结明亡原因时候,客观上总是竭力推卸他们父辈师辈的责任,另一方面也需要寻找一个替罪羊,这样如温体仁这类东林党派系的政敌难免被竭力丑化,一些政见上的分歧,人事上的倾轧排挤都被上升到人品的高度,连带得崇祯皇帝都被扣上一个任用奸臣的罪名。另外也是温体仁按照自己政治理念当政,过于严苛,得罪人太多,以至大部分人对他没有什么好感。
      
    2、周延儒
      
      另外所谓的奸臣周延儒可能更有些莫名其妙,看史书记载,实在找不到真正意义上的所谓劣迹。甚至他和东林党的关系都算不错,只是在崇祯初年钱谦益进入内阁的问题上,算是施加了一点阻力,因此和东林党派系的官员结下了梁子,被他们冷眼看待。而他和温体仁关系也不是很好。对他的恶评是“柔佞”之类的词汇,这也是属于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大抵只要看他不顺眼,再加上和皇帝关系不错,就都是用这类词汇进行贬低。但从实际看,周延儒并非只会奉承,而不会进谏,明史中都有一条记载“体仁与吏部尚书王永光谋起逆案王之臣、吕纯如等。或谓延儒曰:‘彼将翻逆案,而外归咎于公。’延儒愕然。会帝以之臣问,延儒曰:‘用之臣,亦可雪崔呈秀矣。’帝悟而止。”[66]
      
      甚至周延儒第二次出任内阁首辅,本身就是当时的复社领袖张溥活动联络的结果。根据《晚明社会变迁》,崇祯十四年,任礼部侍郎的复社成员吴昌时写信给复社领袖张溥,认为当时的情况是钱谦益已经不能进入内阁,文震孟也被驱逐,只有让周延儒复出,才能可能作为他们的政治代言人。张溥接到信之后,同意这个判断,认为“非起复宜兴,终是孤立之局”。于是决定重新让周延儒进入内阁。接着就和东林党以及复社的重要成员在苏州虎丘石佛寺召开会议,会议决定了联络周延儒,在和他达成政治协议的前提(“密疏救时十余疏,要他再出必行”)下,设法让他重新担任内阁首辅。
      
      [黄裳在《吴昌时事辑》一文中关于复社领袖一介平民布衣的张溥说
      “至于张天如就更不用提,要用的,要杀的,索性开了两本册子交给了周延儒。广陵女冠李傃(史道邻的遗妾)曾经作过一篇缠绵悱恻的序文的周同谷的《霜猿集》中,有一首诗:
      
      二册书成注复删,莫防镫下鬼神环。西铭夫子酆都主,生死枯荣一笔间。”  
      
      附注:“张溥字天如,一字西铭。创举复社。门人七千,称‘西铭夫子’。宜兴再召,溥欲尽用其党人,而杀异己者,乃书二册,以进延儒。”
      
      “董事长”下达了这样的指令,“总经理”不免要感到极大的为难。矛盾总是要解决的,而且竟很快地解决了。“溥还娄东,一夕暴死。”据一种野史说,还是吴昌时下的毒。《霜猿集》:
      
      月堕西江歌舞阑,中原一片血流丹。故人昨夜魂游岱,相国方言好作官。
      
      附注:“张西铭死,讣至,延儒谓座客曰:‘天如奈何遽死?’既而曰:‘天如死,吾方好作官。’客曰:‘庶常吾道干城,公何出此言?’延儒出二册示客曰:‘此皆天如所欲杀者,教我如何杀得尽!’见者骇然。”(孟心史校订补注本)
      ”
      
      ]
      
      
      周延儒在复社成员的帮助扶持下,上任以后没有背弃张溥等人与他的协定,基本上实施了复社东林党一派的政治主张
      
      “延儒被召,溥等以数事要之。延儒慨然曰:‘吾当锐意行之,以谢诸公。’既入朝,悉反体仁辈弊政。首请释漕粮白粮欠户,蠲民间积逋,凡兵残岁荒地,减见年两税。苏、松、常、嘉、湖诸府大水,许以明年夏麦代漕粮。宥戍罪以下,皆得还家。复注误举人,广取士额及召还言事迁谪诸臣李清等。帝皆忻然从之。延儒又言:‘老成名德,不可轻弃。’于是郑三俊长吏部,刘宗周掌都察院,范景文长工部,倪元璐佐兵部,皆起自废籍。其他李邦华、张国维、徐石麒、张玮、金光辰等,布满九列。释在狱傅宗龙等,赠已故文震孟、姚希孟等官。中外翕然称贤。尝燕侍,帝语及黄道周,时道周方谪戍辰州。延儒曰:‘道周气质少偏,然学与守皆可用。’蒋德璟请移道周戍近地。延儒曰:‘上欲用即用之耳,何必移戍。’帝即日复道周官。其因事开释如此。”[66]
      
      当然这些政治主张的实施,对明朝局势的改善也没有起到任何实质性的作用。在崇祯十六年,清兵仍旧是打到了北京附近,结果周延儒自己被迫领兵打仗去,这本非他所长,中间难免就有些欺瞒虚隐,最后因此被言官弹劾,而落得勒令自缢的结局。但若因此说他是奸臣,实在是牵强已极。若说他是奸臣,那么上下活动让他重新被崇祯起用担任内阁首辅的东林党人复社成员又算什么?真让东林党成员复社成员全面掌握政权(甚至上已经和全面掌握没有什么区别了),结局是否会更好?答案显然是不言而喻的。
      
      
      责怪周延儒以及温体仁是奸臣,以及说崇祯用奸臣,这不过是一些人实在找不出明朝灭亡真正原因的卸责之谈,似乎只要把责任推卸到所谓二三所谓奸臣以及一个皇帝头上,他们就可以心安理得了。这实在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
    
    
      三、所谓滥杀滥换大臣
      
      
      关于滥杀滥换大臣,也是向来对崇祯诟病非议比较多的一条。其中流传最广,影响力最大的,当属金庸在在《袁崇焕评传》一文中的一段话
      “
      崇祯在位十七年,换了五十个大学士(相当于宰相或副宰相),十四个兵部尚书(那是指正式的兵部尚书,像袁崇焕这样加兵部尚书衔的不算)。他杀死或逼得自杀的督师或总督,除袁崇焕外还有十人,杀死巡抚十一人、逼死一人。十四个兵部尚书中,王洽下狱死,张凤翼、梁廷栋服毒死,杨嗣昌自缢死,陈新甲斩首,傅宗龙、张国维革职下狱,王在晋、熊明遇革职查办。
      ”
      
      后来许多论及崇祯的文章都沿袭甚至原样照抄金庸的这段话(比如林洛写的《明朝灭亡的真相》)。怎么看金庸的这段话呢?我以为这段话本身真假搀杂,有故意误导人的嫌疑。金庸写《袁崇焕评传》是自诩为当成历史论文来写的,所以文中注释参考文献似乎颇为详尽。但在许多关键地方,则写小说本性故态复萌,无出处,无来源,只是空洞罗列拼凑,以作耸人听闻,煽动读者情绪之资。
      
      如果考察一下他这段话的来源根据,所谓五十个大学士的说法当是出于《明史.列传第一百三十九》,其中原话
      “
      庄烈帝在位仅十七年,辅相至五十余人。其克保令名者,数人而已,若
      标等是也.基命能推毂旧辅以定危难,震孟以风节显,德璟谙悉旧章。以陆喜之论
      薛莹者观之,所谓侃然体国,执正不惧,斟酌时宜,时献微益者乎。至于扶危定倾,殆非易言也。
      ”[67]
    
    
      十四个兵部尚书的说法则是出于
      《明史.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帝在位十七年间,易中枢十四人,皆不久获罪。凤翼善温体仁,独居位五载。”[68]
      
      从数字上看似乎并没有错误,但这种脱离具体时代背景以及事情经过,仅仅罗列数字就来归罪谴责崇祯,应该说有点存心误导愚弄世人的意图
      
    1、频繁更换大臣的问题
    
      论人论事,应该具体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否则得不出公正的判断。崇祯即位时所处的时局有两个特点:第一,他接收的文官队伍是魏忠贤时代遗留下来的,沉渣泛起,良莠不齐。如何从这支队伍中提拔挑选出真正贤能之人,是个棘手的大问题;第二,他即位时国家正处于险恶形势之中,内忧外患、天灾人祸,蜂拥并至,兵变民变迭相交起,内战外战轮番进行,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扶危定倾”,扭转形势是最关键最根本的问题。
      
      了解了这两点,才能真正明白为什么崇祯时期,前后的内阁成员多达五十多位,以及兵部尚书更换十四位之多。
      
      首先来看内阁成员的问题。崇祯刚即位的时候,四位内阁大臣黄立极、施凤来、张瑞图、李国普都是魏忠贤时代遗留下来的。这四个人当中除了李国普为人正直以外,其他三人大抵是阿附讨好魏忠贤之流。但崇祯上任之初,乃至处死魏忠贤后的一段时间,并不可能对整个文官体系都来一个大清洗大换血,许多事情还要依靠这些人来办理。四位内阁辅臣受到弹劾,崇祯还对他们有所保护。但增加乃至更换内阁成员显然是势在必行。就这样仅仅在崇祯即位之初的天启七年十二月,批准原内阁首辅黄立极退休后,就通过外廷会推再加金瓶抓阄的方法一下子增加了六位新的内阁成员,以至内阁达到空前的九人之多。这样的内阁显然不会稳定,一来当时的外廷本身也是魏忠贤时代遗留下来,通过这样的外廷选举,很难选出理想人员;二来崇祯对这些内阁成员也都不了解,金瓶抓阄本身就说明了问题。
      
      在接下来,施凤来、张瑞图连连受到弹劾,辞职而去,而新被推选入阁的来宗道、杨景辰本身就是魏忠贤时期以拍马奉承、逢迎讨好闻名的卑污小人(杨景辰还是魏忠贤下令修纂的《三朝要典》的副总裁),在言官们不断弹劾,仅仅半年左右,就被罢免。
      
      在剩下的五人当中,也并非就都干净了。比如周道登是典型的滥竽充数,昏聩无能的代表。一次崇祯问他“宰相须用读书人,当作何解”,结果他瞠目结舌,回答不出来,呆了半晌才说“容臣等到阁中查明回奏”。这时崇祯已经颇为不满,接着又微笑的问他“近来诸臣奏内多有‘情面’二字,何谓情面?”结果此人还是答不上来,但又不好意思再说“查明回奏”,只得把情面二字颠倒,“情面者面情之谓也”[69]。这样的人最后显然也只能得到一个罢归的下场。
      
      再有一个刘鸿训,也是个沽名钓誉,徒有虚名,实则品行不端之徒。此人在天启年间得罪过魏忠贤,上任后,又以反魏急先锋的面目出现,明史中说他“毅然主持,斥杨维垣、李恒茂、杨所修、田景新、孙之獬、阮大铖、徐绍吉、张讷、李蕃、贾继春、霍维华等,人情大快”,为自己捞取了足够多的政治资本。然后就是这么一个表面上的道貌岸然的人,实则不过是一个贪污受贿的卑污之徒。《晚明史》中说“崇祯元年九月发生惠安伯张庆臻贿赂刘鸿训涂改敕书事件。按照旧例,总督京营者,不得兼辖巡捕军。而张庆臻的任命敕书上,总督京营之外,擅自增改‘兼辖捕营’四字”[2]p816-817,崇祯皇帝追查之下,御史刘玉言说了实话,是张庆臻贿赂刘鸿训,才能修改敕书。“阅兵部揭有鸿训批西司房语,佳璧亦供受鸿训指”,证据确凿,经过部院会勘,“明年正月,吏部尚书王永光等言:‘鸿训、庆臻罪无可辞’。”[67]刘鸿训最终被谪戍代州,这个处罚也算得上是从轻发落。
      
      
      就这样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内阁九名成员已经被撤换了六人,而李国普早就申请辞职,崇祯虽然不断挽留,但还是留不住,崇祯元年五月,他就“得请归里”。所以实际上是一年不到的时间里,原先内阁定下的九人已去七人。平心而论,如此大规模的频繁调换内阁成员,从具体过程来看,崇祯并没有丝毫可以指责的地方。
      
      当然有人会说,崇祯初期的大规模的调换调整内阁成员,这确实可以理解。那么以后依然如此,则做何解释?实际上上面所引用的那段明史赞语中的话,已经给出了一点提示,那段话中说“基命能推毂旧辅以定危难,震孟以风节显,德璟谙悉旧章。以陆喜之论薛莹者观之,所谓侃然体国,执正不惧,斟酌时宜,时献微益者乎。至于扶危定倾,殆非易言也。”[67]
      
      这是评价成基命、文震孟、蒋德璟等崇祯时期的内阁大臣的,意思是说他们这些人“执正不惧,斟酌时宜”,不时贡献一些微小的益处,是可以的,但如果要他们“扶危定倾”,那就很难说了,显然这些人是办不到的。
      
      但显然对于崇祯而言,他需要的不仅仅是只能“时献微益”,而是能够“扶危定倾”的人才!这才是崇祯不断调换内阁成员的真正原因。更何况象成基命、文震孟、蒋德璟这些人恐怕连“时献微益”都做不到,他们最擅长的是说些空话,漂亮话,做和事老,以及说些冠冕堂皇的大道理来压人,于当时可以沽名钓誉,于史书中也可以获得一个“性宽厚,识大体”,或者“最严正”的美名(如文震孟“震孟在讲筵,最严正。时大臣数逮系,震孟讲《鲁论》‘君使臣以礼’一章反覆规讽,帝即降旨出尚书乔允升、侍郎胡世赏于狱。帝尝足加于膝,适讲《五子之歌》,至‘为人上者,奈何不敬’,以目视帝足,帝即袖掩之,徐为引下。时称‘真讲官’。”[67]),但于实际却没有半点裨益。对那些真正有才干的,能做些实际事情而不是只会说空话的内阁辅臣,崇祯还是对他们充分任用甚至抱有感情,如温体仁、徐光启、杨嗣昌,方岳贡等。其中温体仁在内阁中长达七年,为什么?因为他能做实事,能保持清正廉洁,不怕得罪人。至于如徐光启,崇祯五年当上内阁大学士,就深受崇祯信任,甚至他生病了,崇祯都不放他回家,以至死于任上。听到他死讯,崇祯甚至下令罢朝一天,以表示对他的哀悼。“崇祯皇帝对徐光启去世深表悲痛,闻丧后辍朝一天,追赠‘少保’,谥‘文定’。又派员赐给办丧事所用物品及治丧钱等,还特派礼部尚书李康主持丧祭祭,并派人护丧回上海。”[91]p123。崇祯对杨嗣昌的深厚感情,在下面还会说到,这里不必多说。
    
    崇祯所需要的能“扶危定倾”的人才,这样的人在文官集团中相当难得,甚至可以说根本没有(为什么说文官集团中根本没有这样的人,在后面的部分会分析到),既然找不到这样的人,当然就只能通过不停的调换来寻找了。对于崇祯而言,这是无可非议的。难道明知道这些人难以胜任,还让他们一直继续干下去,坐以待毙吗?虽然最后的效果不理想,但并不能因此就否定崇祯的这种做法。实际上,到最后,崇祯已经接触到一些相对来说当时文官集团中最有才干的人了,比如方岳贡,方以智,新生的一代更有头脑更有实际才干思想更敏锐的士大夫群体也已经成长起来,接近成熟,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等。只可惜时局已经没有给他更多的时间了。
      
      从另一方面说,当时的那些进入内阁的文官们,他们当中有许多人本身就对自己的能力缺乏信心,往往干了没有多久,就自知能力不足,或者自知渎职,不断请求辞职。比如李标“五疏乞休。至三月得请”,钱士升“引罪乞休,帝即许之。”,成基命受到弹劾后“帝慰留之。卒三疏自引去”,何如宠“副延儒总裁会试。事竣,即乞休,疏九上乃允”,钱象坤“五疏引疾去”;郑以伟“累乞休,不允。明年六月,卒官”; 黄景昉“连疏引归”;王应熊“屡疏乞休去”,张至发“具疏自谓当去者三”,薛国祥“明年四月召对,无一言。帝传谕责国祥缄默,大负委任,国祥遂乞休去。” 范复粹“给事中黄云师言‘宰相须才识度三者’,复粹恚,因自陈三者无一,请罢,温旨慰留”[67]
      
      
      兵部尚书频繁调换,原因大体也类似。《明史》中关于崇祯时期兵部尚书的列传主要集中在《列传第一百四十五》内,这一篇内共介绍十四人: 张鹤鸣(弟鹤腾) 董汉儒(汪泗论) 赵彦 王洽(王在晋 高第)梁廷栋 熊明遇 张凤翼 陈新甲 冯元飙(兄元飏)[68]
      
      这十四人中,张鹤腾、汪泗论、冯元飏未担任过兵部尚书职务,只是作为附带介绍,可不论。而张鹤鸣、董汉儒、赵彦、 高第四人主要是在天启年间担任兵部尚书。张鹤鸣在天启六年第二次担任兵部尚书,崇祯即位之后,由于魏忠贤的关系,接连受到弹劾,马上就退休了。如果也把他算作崇祯时期的兵部尚书的话,似乎有些牵强,当然勉强算的话也可以。王在晋在天启和崇祯时期都当过很少一段时间的兵部尚书,把他算崇祯时期的也勉强可以。 如果把张鹤鸣、王在晋都算上的话,这篇内介绍的崇祯时期兵部尚书共有八人。加上只提及一句的申用懋、张国维,还有另有传的杨嗣昌[70], 傅宗龙[71] ,以及无传但在其他人的列传中的提到的张缙彦,是十三人!比十四人还少一个。
      按照时间顺序列举一下名单的话,分别是张鹤鸣、王在晋、王洽、申用懋、梁廷栋、熊明遇、张凤翼、杨嗣昌、傅宗龙 、陈新甲、张国维、冯元飙、张缙彦 (或许有误)
    
    
    
    2、滥杀大臣的问题
    
    
    金庸竭力要给人造成一个崇祯喜欢滥杀大臣的印象,他说崇祯“杀死或逼得自杀的督师或总督,除袁崇焕外还有十人,杀死巡抚十一人、逼死一人。十四个兵部尚书中,王洽下狱死,张凤翼、梁廷栋服毒死,杨嗣昌自缢死,陈新甲斩首,傅宗龙、张国维革职下狱,王在晋、熊明遇革职查办。”
      
      这些话初听起来耸人听闻,触目惊心,但细加考察,多有不尽不实的地方。
    
    ⑴、明代的大背景
    
    首先他关于明代连一个基本的知识都不具备,要杀谁不是皇帝一个人左右的。明代关于官员功过都有很明确的赏罚规定,有功的受到的奖赏,有过失的,就要追究责任。这并不是凭哪个人高兴来决定,更不是从崇祯时期才开始的。只不过崇祯时期国家战乱更加频繁,因此显得对官员追究责任加以责罚的事情发生频率更高,但这种情况本身并不以崇祯个人意愿为左右。
    
    崇祯时期的刑部侍郎徐石麒有一段话是颇能说明问题的“俺答阑入,而丁汝夔伏诛;沈惟敬盟败,而石星论死,国法炳如。后此纲纪凌夷,沦开陷沈覆辽蹙广,仅诛一二督抚以应故事,中枢率置不问。”[82]
    
    他举的两个例子,丁汝夔是嘉靖时期的,石星是万历时期的,也就是在徐石麒看来,崇祯时期对官员渎职的处置,比起嘉靖时期和万历时期是轻了不少,而非重了不少。他的话不能说是全面,但至少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说明问题。崇祯时期之所以给人大臣动辄受罚,甚至多有被处死的的印象,真正原因并不在于崇祯比起他的先辈皇帝更严苛,而是时局动荡,变乱迭生,官员失职发生的概率和次数远远多于以前的时期。而按照明朝的法律,官员失职,被弹劾,除非皇帝刻意包庇保护,否则是难以逃脱惩罚的。
    
      《明史》中有一则记载“金光辰,字居垣,全椒人。崇祯元年进士。授行人。擢御史,巡视西城。内使周二杀人,牒司礼监捕之,其人方直御前,叩头乞哀。帝曰:‘此国家法,朕不得私。’卒抵罪。”[81]
      
      崇祯说的这八个字“此国家法,朕不得私”,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在决定自己身边服侍当值的一个太监的生死问题上,崇祯尚且做不了主,涉及国法,他也不能外加干涉。更何况对于那些朝廷的大臣巨僚呢?并不是他要抓谁就抓谁,他要杀谁就杀谁,根本不是这样。事实上这些最终都是要在文官的许可下,经过审理,对照法律,皇帝和文官们两方面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才能最终作出决定。而并非是单方面的因素
      
    另外一点,当时的背景。崇祯登位之初,面对的首要任务就是整顿边防。而要做到这一点,严明法纪,有功必赏,有过必惩,是应有之义。这一点并非仅是崇祯个人想法,而是许多人共同的呼声。比如崇祯二年的兵科给事中许誉卿给皇帝的上疏认为有必要扭转向来用人过滥,法律废弛,赏罚不明的局面。所以今后应该重申法律 ,明示边臣“今后如敌军入境不能堵截,攻城不能入保,杀伤人口隐匿不报,在外的巡按御史可以据实揭发,在内的科臣可以参驳弹劾,按律逮治。”[72]对此,樊树志评论说以法治军是绝对不错的,因此“如果继续发生敌军入境不能堵截等失职事件,一定要按律逮问。思宗毫不犹豫地批示同意”。
    
    我们不妨把《明史.本纪第二十三(四) 庄烈帝》中涉及到重要大臣生死或惩处的事件都一一罗列一下(或许遗漏),当然《明史》的本纪不可能面面俱到,更详尽的应该到崇祯长编中去寻找,但至少也能说明一下大体的情况
      崇祯初年 巡抚都御史毕自肃自杀;冬十月戊戌,刘鸿训罢,寻遣戍
      崇祯二年 九月丁未,杨镐弃市;甲申,大清兵入遵化,巡抚都御史王元雅、推官何天球等死之;下兵部尚书王洽于狱。
      崇祯三年 庚寅,逮总督蓟辽都御史刘策下狱,论死;秋八月癸亥,杀袁崇焕。
      崇祯五年 己未,巡抚都御史 孙元化弃市;逮刘宇烈下狱,论戍。
      崇祯七年 十一月庚辰,逮陈奇瑜下狱,论戍。
      崇祯八年 甲午,以皇陵失守,逮总督漕运尚书杨一鹏下狱,寻弃市。
      崇祯十二年 秋七月壬申,熊文灿削籍,寻逮下狱;八月癸巳,诏诛封疆失事巡抚都御史颜继祖;总兵官倪宠、祖宽,内臣邓希诏、孙茂霖 等三十三人,俱弃市;丙午,下兵部尚书傅宗龙于狱。
      崇祯十三年 冬十月癸丑,熊文灿弃市。
      崇祯十四年 丁酉,逮郑崇俭下狱,寻弃市;五月 庚辰,范复粹致仕。释傅宗龙于狱,命为兵部侍郎
      崇祯十五年 以会推阁臣下吏部尚书李日宣六人于狱;丁卯,兵部尚书陈新甲下狱,寻弃市。
      崇祯十六年 逮范志完下狱。[73]
    
    这些列出的人当中,绝大部分都是因为战事失利,玩忽职守而被惩处。其中大部分人即便按照现在的观点来看,上军事法庭受到审判,大概也绝不冤枉。尽管事实上对失职人员按律逮治也不能阻止敌军一二再再二三地入境抢劫屠杀,但并不能因此否定这种做法。正如现在社会用法律惩处犯罪,并不能因此彻底杜绝犯罪现象的发生。但如果由此得出结论说不应该用法律惩处犯罪,那显然就荒唐了。
    
        更何况这些人中的大部分之所以受到惩处,并不是崇祯一个人的意志能决定的!怎么能算都是崇祯滥杀滥罚?从受惩人员的数字来看,也绝对没有金庸其他一些人渲染的那么夸张!
      
      
    在了解以上大背景的情况下,再来具体分析金庸这段话中提到的人物事件。仅仅初看就可以看出三四处明显的错谬,仔细和史料对照的话,更是千疮百孔。
    
    
    ⑵、具体的分析
    
    首先,他把自杀的居然都算在崇祯头上,说是被崇祯逼死的。这未免就是心理过于乖戾对历史人物有严重偏见下产生的怪异思维。
      
      须知明代官员如果自知犯有重大过失重大渎职罪,往往会自杀,这和皇帝逼不逼实在半点关系扯不上。比如崇祯元年,在袁崇焕被崇祯任命前往辽东,但还未上任前,辽东巡抚毕自肃管辖下,宁远发生兵变,结果毕自肃“自知治军无方,上疏引罪后”,就在中左所上吊自杀了。难道说,这也是崇祯逼他自杀的?要知道这个时候崇祯才刚刚上任,唯一做的大概只是惩治魏忠贤,即便是对魏的阉党也还都网开一面,宽容有加,谈不上真正的清除。他如何来逼毕自肃自杀?说出这种话的人根本对古代士大夫官员心理缺乏基本的了解,这些人如果自觉有愧于国家的话,根本用不着谁来逼,往往会以一死来赎罪。崇祯上任以后,国家战乱频繁,兵变民变,以及军队失利,国土沦丧,城池失守,这些过程中都会官员因自觉渎职而自杀,难道说都是崇祯逼的?此外还有战死的,病死的,难道也都是崇祯导致的?“把所有的罪状往崇祯头上一推省力固然是省力,但也不过是在歪曲历史而已
        
      再拿金庸特别强调的十四个兵部尚书(以我所见似乎只有十三个,不知道还有一个是谁?)的问题来说,按照金庸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说法,似乎这十四个兵部尚书大多都惨遭崇祯迫害,甚至许多都被处死的,以此来表明崇祯刻薄寡恩,猜忌多疑。但如果考察事实,就知道大谬不然。
    
    ①张凤翼、梁廷栋服毒死的问题
    
    他说“张凤翼、梁廷栋服毒死”,似乎给人脑海中一个副图景,两个兵部尚书先后相继,满怀着对崇祯恐怖统治的愤怒控诉,一脸悲壮的从桌上拿起一杯毒酒,毅然服下,然后痛苦的倒地挣扎,痉挛扭曲,七窍流血而死,两只大大的眼睛还睁着,死不瞑目,似乎在向苍天控诉崇祯这个暴君屠夫的黑暗残暴的恐怖统治,这就是金庸试图通过他的文字想给读者传递的印象!
      但事实真相如何呢?
      
       梁廷栋是崇祯三年到四年间的兵部尚书,根据《明史》记载,其人才干还算可以“居中枢岁余,所陈兵事多中机宜”,但品行操守上有些问题“颇挟数行私,不为朝论所重。” 多次被人揭发纵容手下人“纳贿营私”,受到许多弹劾。所以他当了一年多,就被撤换 ,“得闲住去” 。到了崇祯八年又被起用为兵部右侍郎兼右都御史,此外“代杨嗣昌总督宣、大、山西军务”。[71]
      
       张凤翼则是崇祯五年当上兵部尚书,在位将近五年,可算的上时间最长的一位兵部尚书了。仅凭这点看,他应该是有些实际才干的,在任期间对平定农民叛乱还是提出过许多有成效的建议。尽管明史中说了这么一段“初,贼之犯江北也,给事中桐城孙晋以乡里为忧。凤翼曰:‘公南人,何忧贼?贼起西北,不食稻米,贼马不饲江南草。’闻者笑之”[71]。《晚明史》作者樊树志以此说“兵部尚书犹如白痴”[2]p950。但以我的观点看,这应当就是同僚之间随口说的一句玩笑话而已,被载入史书作为评论一个人的根据则未免过于武断。
      
       崇祯九年的时候,满洲虏兵又绕道长城喜封口侵入关内,直逼京师。满兵经过的是梁廷栋的辖地,对此有直接责任,被命令戴罪入援,而作为当时兵部尚书的张凤翼显然也负有责任,受到言官王家彦的弹劾,为了减轻罪责,他也“自请督师。赐尚方剑,尽督诸镇勤王兵”[68],出外领兵打仗去了。结果他和梁廷栋还有一个罗维宁,“三人相掎角,皆退怯不敢战。于是宝坻、顺义、文安、永清、雄、安肃、定兴诸县及安州、定州相继失守。” [68]这种情况下,当然他们就逃不掉被言官弹劾的命运,“两人恇怯不敢战,近畿地多残破,言官交章论劾。两人益惧,”“言官劾疏五六上,凤翼忧甚”[68]。他们两个人都自知渎职罪大,害怕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干脆每天服用少量大黄,最后生病而死。可以说他们的死和崇祯没有半点关系。基本上是他们自己的原因,真要说造成他们慢性自杀的真正原因,那也是言官的蜂拥而上的弹劾,而不是崇祯。明代言官群起攻击之下的舆论压力,连作为皇帝的崇祯都要害怕(以后崇祯之所以不能公开主张和谈,以及不能迁都,大抵都是屈服于言官的舆论压力的淫威下)。另外一点张凤翼当时虽然被“议罪夺其官” ,但到了崇祯十一年七月,又“论前剿寇功,有诏叙复。”[68]
      
      如果说大黄是毒药,他们每天吃大黄就算是服毒死,那也就勉强算吧!但如果这都要算成是崇祯逼死的,那就未免有点滑稽了。
    
    ②杨嗣昌自缢死的真相
      
      再说杨嗣昌,所谓杨嗣昌自缢死,更是胡扯.事实上正如樊树志所说,“早在崇祯十三年底至崇祯十四年初,杨嗣昌已身患绝症。正月初六日,病情趋于严重。正月初八日向皇上报告军情时,流露了行将就木的忧虑:‘臣忧劳病瘁,奄奄垂毙’”[74]
      等到张献忠奇袭襄阳,杀死襄王的消息传来后,惊吓忧虑之下,病情加重,饮食不进,“遂至不治”。有些人硬要附会说他是上吊或服毒而死,不知道是什么心肝?又是出于什么病态心理?
      
      事实上崇祯对杨嗣昌这样有才有识,不计个人得失,真心为国操劳,和他肝胆相照,为拯救国家危难甘愿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人,感情是非常深厚的。两人之间的关系,与其说是君臣的关系,不如说是两个披肝沥胆的朋友关系。杨嗣昌可是明末少数几个不光说几句空话漂亮话来沽名钓誉,能够真正提出可操作建议的文官,他提出的先安内后攘外,加饷足兵,以及用四面六隅、十面张网来围剿农民叛乱军,都不失为在当时条件下,当时的认识局限下,可以暂缓危机(至于解决危机,那是谈不上)的可行策略。至于具体实行过程中,没有能够贯彻到底,这就不是杨嗣昌的责任了。正因为杨嗣昌和崇祯同样是为了解救国家危难,置个人得失毁誉于不顾,有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所以两人才能成为肝胆相照,推心置腹的好友。
      
      杨嗣昌举荐的熊文灿昏聩懈怠,以至纵放本已濒临灭亡的张献忠部队。面对言官们的疯狂弹劾,崇祯迫于压力,不得不让本来担任内阁辅臣的杨嗣昌亲自督师征剿张献忠,在临行前,崇祯亲自赐诗,赐酒,在杨嗣昌上任初打胜仗以后,他马上给远在千里之外的杨嗣昌发去手谕,其中说“卿自昨年九月初六日辞朝至今,半载有余,无日不悬朕念,与行间将士劳苦倍尝,而须发尽白,深轸朕怀。又闻卿调度周密,赏罚严明,深慰朕平寇安民之意图”[75]。这话正如樊树志所说“字里行间流露出思宗对杨嗣昌的特殊感情,连须发尽白之类琐事也挂在心上”[2]p1016。不象是皇帝对大臣说的话,象是对分离的亲人朋友深切挂念而说的话。
      
      即使当最后杨嗣昌征剿不利,襄王落于张献忠手中被害,他自己也不幸病亡身死。崇祯也并没有因为一时成败而改变对杨嗣昌的深厚感情,他下谕旨说“督师阁臣杨嗣昌,攻虽未成,尽瘁堪悯,与祭一坛,地方官护柩回籍”[76],不仅如此,崇祯甚至还亲自写了一篇感情深厚的祭文,其中说“惟卿志切匡时,心存许国,……赍志深渊,功未遂而劳可嘉,人已亡而瘁堪悯。……英魂有知,尚其祗服”[77]。杨嗣昌是死了,群狼一样的言官对他的疯狂弹劾却没有停止,有人说他有六条可斩之罪,还有人甚至认为应该对杨嗣昌断棺戮尸(这是那个也在崇祯年间担任过内阁大臣的蒋德璟说的)。崇祯顶住这些人的压力,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推,以保护杨嗣昌,他说“杨嗣昌系朕特简,拥兵不效,朕自鉴裁,况才尚有可取,各官见朕有议罪之旨,大家排击,纷纭不已……姑不深究,各疏皆留中,谕尔等知之”[78]。后来他又追赠杨嗣昌为太子太保。
      崇祯对杨嗣昌也算得上仁至义尽,情深意重。
      
      仅以崇祯对杨嗣昌的态度而论,就足可驳斥那种认为崇祯刻薄寡恩,只会冷血滥杀的的谬论
    
    
      ③傅宗龙、张国维革职下狱以及王在晋、熊明遇革职查办
    
      再说傅宗龙、张国维革职下狱的问题,这两个人从明史的记载来看确实曾经下狱。但事实上是下狱之后又都被放出来的。傅宗龙崇祯十二年因罪入狱,关了两年后就被放出来,崇祯十四年被起用为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在与农民叛乱军作战中,被俘不屈而死。
      
      张国维,在专讲兵部尚书的《明史.列传第一百四十五》中没有对他的介绍,只提到了一两句话,其中一句是“帝曰:‘大司马缺久,无逾卿者。’元飙以多病辞,乃用张国维。”,另一句是“十六年五月,国维下狱”, 此外就没有了。从这两句话,似乎又是崇祯在张国维当了兵部尚书没有多久的情况下,无缘无故就把他投入监狱,这样的叙述,很投一些人的胃口,很能验证他们心目中那个暴虐专横的崇祯形象。
      但实际上在《列传第一百六十四》中有专门对张国维的介绍,对他入狱前后的经过叙述的比较详细,不妨摘引一下 “十六年四月,我大清兵入畿辅,国维檄赵光抃拒螺山,八总兵之师皆溃。言者诋国维,乃解职,寻下狱。帝念其治河功,得释。召对中左门,复故官,兼右佥都御史,驰赴江南、浙江督练兵输饷诸务。出都十日而都城陷。”[79]
      从这段叙述可以看的很清楚,他入狱原因并非是崇祯要和他过不去,而是他部署防守清兵失利,而受到言官的弹劾诋毁,“言者诋国维,乃解职”,而把他放出来的倒是崇祯,“帝念其治河功,得释。召对中左门,复故官,兼右佥都御史,驰赴江南、浙江督练兵输饷诸务”。他基本上下狱之后没有多久就被放出来的,就这居然也被金庸列入被崇祯迫害的兵部尚书名单中,有些人看来在搜罗崇祯罪状方面真是不遗余力,无所不用其极了!后来张国维在南方从事抵抗满清侵略的活动,最后英勇就义!
      
      还有说“王在晋、熊明遇革职查办”也是令人啼笑皆非,
      
      王在晋在天启二年当过几个月的兵部尚书,崇祯元年同样只当了几个月的兵部尚书,他是因为被牵连到内阁辅臣刘鸿训受贿而篡改任命张庆臻总督京营的敕书的案件中,他是兵部尚书,连带的负有责任,因此才被革职[67][68]
      
      这个如果勉强可以说革职查办(只是如果这种涉及贪污受贿的情况,不被革职的话,那是不是又要说崇祯统治下腐败公行呢?),那说熊明遇被革职查办就是纯属胡扯,他充其量也是正常的调换职位而已!
      
      熊明遇是在梁廷栋之后当的兵部尚书,他过于相信对农民军用招抚手段,导致农民叛乱军“久愈猖獗,莱城被围几陷”,后来又袒护用金帛牢醴贿赂入侵的满虏退兵的沈棨,所以当了将近一年的兵部尚书之后,也“以故官致仕。久之,用荐起南京兵部尚书,改工部,引疾归”,这个待遇应该也算不错,最后也是他自己说身体有疾病才辞官退休的。这难道又是崇祯在迫害他了?(值得一提的是熊明遇是明末喜好西学的学者之一,他著有《格致草》一书,张永堂说该书的特色“不但对于个别自然现象作了科学的研究与记录,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有意从这些个别研究中寻找出通则与定理。因此他著作中有不少所谓的‘恒论’‘演说’。如卷一有‘原理恒论’‘原理演说’”[80]p19。熊明遇的儿子熊人霖也是西学名家,著有《悬象说》《地纬》《函宇通》。此外熊明遇对明末大学者大思想家方以智的影响也相当大,方以智对自然科学和西学的兴趣,应该说受熊明遇启蒙)
    
    ④王洽和陈新甲之死的原因
      
    金庸说的这几个人当中只有王洽和陈新甲是因为渎职而被处死的。即便是这两个人的死,也并非如某些人想象的那样是崇祯横暴专断,想杀就杀。
      王洽的死很大程度上是袁崇焕连带造成。已巳之变,由于袁崇焕的错误,导致后金军队绕道蓟门一带,长驱直入关内.而明朝方面,一直到后金兵临距北京仅三百里的遵化城下,才知道消息,作出反应。处在抗金第一线的袁崇焕耳目不灵,情报全无到这个地步,自然难辞其咎。作为袁崇焕最直接上司的兵部尚书王洽也相应负有责任,《明史》中说他“应变非所长。骤逢大故,以时艰见绌。遵化陷,再日始得报。帝怒其侦探不明”[68],这样王恰因为渎职,首先就被抓了起来,到了第二年四月,病死在狱中(事实上,袁崇焕是在王洽之后才被抓的,仅此一点就可见说袁是因为反间罪才被抓入狱中并最终处死的说法的荒谬性,论渎职,袁崇焕的程度远在王洽之上,岂有王洽被抓,而袁反而无事的道理?王洽被抓时,尚无两个太监从后金中放回之事也。)
      
        王洽也好,袁崇焕也好,他们获罪而死并非是崇祯一个人能够擅自决定的,满清修的《明史》字里行间往往有意无意夸大崇祯个人作用,以达到丑化崇祯目的(同时也是受满清自身绝对专制的影响,以为大臣生死全由皇帝个人决定,以此来逆推明朝)。事实上,这完全是对明代的政治不了解的缘故,在决定这些人生死中,文官大臣的作用大于皇帝个人的作用,法律的作用大于个人感情的作用。
      
      
      
      再来说陈新甲的死,明史中对此的说法是“帝既以和议委新甲,手诏往返者数十,皆戒以勿泄。外廷渐知之,故屡疏争,然不得左验。一日,所遣职方郎马绍愉以密语报,新甲视之置几上。其家僮误以为塘报也,付之抄传,于是言路哗然。给事中方士亮首论之,帝愠甚,留疏不下。已,降严旨,切责新甲,令自陈。新甲不引罪,反自诩其功,帝益怒。至七月,给事中马嘉植复劾之,遂下狱。”“新甲知不免,遍行金内外。给事中廖国遴、杨枝起等营救于刑部侍郎徐石麒,拒不听。大学士周延儒、陈演亦于帝前力救,且曰:“国法,敌兵不薄城不杀大司马。”帝曰:“他且勿论,戮辱我亲籓七,不甚于薄城耶?”遂弃新甲于市。”[68]
      
      按照这段说法,陈新甲是因为和谈泄密而被入狱,最后处死。但事实上真正决定陈新甲之死的并非和谈泄密本身,而是在这之前就已经埋下伏笔。他在洪承畴率军支援锦州冒进败亡的事件中就有重大责任,当时的经过是“锦州被围久,声援断绝。有卒逸出,传祖大寿语,请以车营逼,毋轻战。总督洪承畴集兵数万援之,亦未敢决战。帝召新甲问策,新甲请与阁臣及侍郎吴甡计之,因陈十可忧、十可议,而遣职方郎张若麒面商于承畴。若麒未返,新甲请分四道夹攻,承畴以兵分力弱,意主持重以待。帝以为然,而新甲坚执前议。若麒素狂躁,见诸军稍有斩获,谓围可立解,密奏上闻。新甲复贻书趣承畴,承畴激新甲言,奉密敕,遂不敢主前议。若麒益趣诸将进兵。诸将以八月次松山,为我大清兵所破,大溃,士卒死亡数万人。若麒自海道遁还,言官请罪之,新甲力庇,复令出关监军。锦州围未解,承畴又被围于松山,帝深以为忧,新甲不能救。”[68]
      也就是一开始洪承畴和崇祯皇帝的意见都认为应该持重缓进,“承畴以兵分力弱,意主持重以待。帝以为然”。而陈新甲则坚持要求分四道夹攻,并派遣张若麒去游说,同时亲自写信激洪承畴出兵,根据樊树志的《晚明史》,信中“警告洪承畴,你出关用兵一年有余,耗费饷银数十万两,既不能解锦州之围,若再使内地受困,到那时,你不进山海关则长城沿边空虚,如往辽西则宝山空返,何以副皇上圣明,而谢朝中文武诸臣之望?当此主忧臣辱之际,谅必清夜有所不安!”[2]p1032为了进一步说服洪承畴,“陈新甲又派兵部职方主事马绍愉到洪承畴行营与张若麒相互配合,以赞画军务贯彻兵部的主张”。最终的结果是洪承畴被这些人游说心动,再加上为个人私利考虑,最终决定放弃持久作战,贸然出兵,导致松山大败,明军被围歼!
      
      可以说松山大败首要的责任人就是兵部尚书陈新甲,其次才是洪承畴和崇祯皇帝。陈新甲在对敌情以及已方力量未做充分估计的情况下,就竭力鼓吹速战速决,主动出击,身为兵部尚书,他的责任是难以逃脱的。而洪承畴和崇祯皇帝一开始的意见都是打持久战,稳重为上,但最后在陈新甲的游说之下都改变了最初的正确意见,也负有责任。但这两人中洪承畴的责任又比崇祯要大,因为他是当时真正有直接权力调动大军决定是战还是守的人,同时身在第一线,最了解当时的敌我状况,最有条件做出正确的决策,如果他不同意的话,谁都不可能让大军贸然去决战。他完全可以通过书信往来回复拖延时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更何况现在还谈不上什么君命,他在陈新甲的威胁逼诱之下,最终作出错误决定,同样是难辞其咎
      
      过去许多文章常常把明军的松山大败归咎于崇祯,说是他催促洪承畴初战,才导致兵败的结果。这是不了解事情前后经过的胡说。事实上他从一开始也是认为应持久稳重作战,但既然兵部坚持认为应该进行决战,同时洪承畴这个最前线的统帅也同意了,那他还有什么话说?
      
      如果严格追究松山大败的责任者的话,恐怕陈新甲当时就够得上处死的罪名了,张若麒和马绍愉虽然被攻击的最厉害,但平心而论,他们两人都不过是陈新甲的部下,受陈新甲指示派遣的而已。《明史》中说“三月,松山、锦州相继失,若麒复自宁远遁还。言官劾若麒者,悉及新甲。”[68]再加上在当时明军和国内叛乱者的作战中也频频失利,丧师失地,陈新甲受到的弹劾就更多了“是时,闯贼蹂躏河南,开封屡被围,他郡县失亡相踵,总督傅宗龙、汪乔年出关讨贼,先后陷殁,贼势愈张。言官劾新甲者,章至数十。新甲请罪章亦十余上”[68]。可以说这个时候要不是崇祯竭力压下这些弹劾,保护陈新甲的话,那他早就可以下狱论罪了。
      
      
      而到了和谈事件中,崇祯再三要求他办理此事要保密,不能让外廷的文官们知道,否则和谈就彻底没有指望了。结果陈新甲居然能把和谈往来的信件随手放到桌上,当作塘报抄送传递到政府各个部门去,成为公开的新闻。他这个国防部长,连最基本的保密意识都没有。如果放到现在的话,这样泄露国家机密,那也够的上死罪了。崇祯这个时候,是想不生气都难。一条本来可供选择的暂缓目前危机的道路就这样因为陈新甲令人惊愕的拿国家大事当儿戏般的疏忽随意给堵死了。这种情况下,自然就撤去了对陈新甲的保护。接着陈新甲入狱乃至最终被处死,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处死陈新甲并不是崇祯自己随心所欲的决定,他想杀就杀了。陈新甲是交给刑部审理,只有刑部得出陈新甲有可杀之罪才行。所以那些为陈新甲求情的人,走的也是两条路线,一条是刑部路线,“给事中廖国遴、杨枝起等营救于刑部侍郎徐石麒,拒不听”;另一条则是皇帝路线,“大学士周延儒、陈演亦于帝前力救”[68]。这两条路线中只要有一条成功,则陈新甲就不至于死。但事实上是两条都失败了,则自然难逃一死。
      其中刑部侍郎徐石麒在陈新甲之死中起到的作用是关键的,他“上疏历数陈新甲的罪状,认为非杀不可”,疏的内容前面已经部分引用过了“俺答阑入,而丁汝夔伏诛;沈惟敬盟败,而石星论死,国法炳如。后此纲纪凌夷,沦开陷沈覆辽蹙广,仅诛一二督抚以应故事,中枢率置不问。故新甲一则曰有例再则曰有例者,此也。不知亲藩膏刃,百城流血,夔星之罪若是烈乎”[82]后面还有一段指责陈新甲专擅和议的话就不引了。最后定的罪名大体上就是这个基础“陷边城四,陷腹地七十二,陷亲藩七,从来失事未有之奇祸,亦从来刑书所不忍载之条例者也。当临敌缺乏,不依期进兵策应,因而失误军机者斩。”[82]
      
      在这个事件中,有一点值得注意,皇帝下令进行的会谈为什么要秘密进行呢?以至于主持和谈的陈新甲把秘密泄露出去后,不但和谈马上终止,甚至连陈新甲本人也前罪后罪并发,入狱身死。按照某些人所想象的那样,明代的皇帝不是专制独裁么,崇祯不更是以专制刚愎而闻名么?既然皇帝决定了要和谈,下面的人迎合皇帝就是了?有什么必要偷偷摸摸的进行?问题的关键正在于,和某些人想象的相反,明代的皇帝不但不是所谓的专制独裁,而是在许多事情上,如果得不到众多文官的支持,那么就根本推行不下去的。许多人把崇祯之所以秘密进行和谈,以及秘密泄露后终止和谈归结为是面子问题,根本就是一派胡言,真把历史当儿戏!这里有什么面子问题?国家当时所处的困境众人皆知,和满洲叛乱分裂分子暂时达成和议,不失为暂时缓解危机的一种权宜之计!难道明朝军队两线作战,疲于奔命,左支右绌,接连打败仗,崇祯就有面子了?崇祯再愚也不会愚到这个地步!更何况,和谈最后的目的是要达成一个结果,一个协议,过程固然可以秘密进行,那最后的结果也能秘密不成?和议成功的话,最后达成的协议总要公布出来,难道那时公布,崇祯就能更有面子了?
      有些人看待历史真是皮相肤浅之极!问题的关键是,如果和议公开进行的话,那么在众多文官的反对声音中,从一开始就根本无法进行下去。就算崇祯作为皇帝,就算他支持和议,那也无济于事!在和谈这样的大事上,明朝的皇帝也没有自己决定的权力(这和某些人头脑中想象的那个所谓君权专制对照一下,真是讽刺)。这才是和谈之所以要瞒着众多文官秘密进行的根本原因!正如樊树志所说“按照思宗的本意,是想秘密达成协议,造成即成事实,减轻北边压力,集中力量对付中原的李自成、张献忠”。也就是先斩后奏,先不经众多文官许可达成协议,然后再让他们面对即成事实,崇祯做皇帝做到这个份上,也是够委曲求全了。一旦泄密,在文官集团强大的舆论攻势压力下,和谈也就只能终止。
      
      一些人以为崇祯想杀谁就杀谁,要做什么就做什么,把什么过错都往他头上推,亡国的责任要他一个人来担,真是荒谬已极!
      
      王洽和陈新甲这两个兵部尚书的死,我们做了一个交代,很显然上面所说的事实可以看出,他们远非是崇祯皇帝随心所欲,想杀就杀的!
    

 

 

作者:杜车别 回复日期:2007-1-22 11:31:37 

 

  四、 所谓横征暴敛问题
      
      
      对崇祯第四个指责是所谓的横征暴敛,有些人甚至把这个当成了明亡的根本原因。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呢?
    
    1、以吴思为代表的传统观点
      
      从表面上看,崇祯时期的税收似乎真的很重。
      《明史》中说万历时期就已经因为辽东问题额外增加了赋税
      “至四十六年,骤增辽饷三百万。时内帑充积,帝靳不肯发。户部尚书李汝华乃援征倭、播例,亩加三厘五毫,天下之赋增二百万有奇。明年复加三厘五毫。明年,以兵工二部请,复加二厘。通前后九厘,增赋五百二十万,遂为岁额。所不加者,畿内八府及贵州而已。”[83]
      
      而崇祯时则更在此基础上增加了许多。具体情况如下“崇祯三年,军兴,兵部尚书梁廷栋请增田赋。户部尚书毕自严不能止,乃於九
      厘外亩复徵三厘。惟顺天、永平以新被兵无所加,馀六府亩徵六厘,得他省之半,共增赋百六十五万四千有奇。后五年,总督卢象升请加宦户田赋十之一,民粮十两以上同之。既而概徵每两一钱,名曰助饷。越二年,复行均输法,因粮输饷,亩计米六合,石折银八钱,又亩加徵一分四厘九丝。越二年,杨嗣昌督师,亩加练饷银一分。兵部郎张若麒请收兵残遗产为官庄,分上、中、下,亩纳租八斗至二三斗有差。御史卫周胤言:‘嗣昌流毒天下,剿练之饷多至七百万,民怨何极。’御史郝晋亦言:‘万历末年,合九边饷止二百八十万。今加派辽饷至九百万。剿饷三百三十万,业已停罢,旋加练饷七百三十馀万。自古有一年而括二千万以输京师,又括京师二千万以输边者乎?’疏语虽切直,而时事危急,不能从也”[83]
      
      有一个叫做吴思的人,更是对崇祯征税的后果,描述的绘声绘色,极尽夸张渲染之能事.他先是把当时主张加征赋税的官员以及崇祯自以为得意的嘲笑了一通
      “杨嗣昌说:加税不会造成伤害,因为这笔钱是加在土地上的,而土地都在豪强手里。杨嗣昌以上次加征的剿饷为例,100亩地征三四钱银子,这不但没有坏处,还能让豪强增加点负担,免得他们钱多了搞土地兼并。这种分析听起来颇有道理。
          皇上还听过另外一种支持加税的分析。崇祯十一年考试选拔御史,一位来自基层的名叫曾就义的知县也说可以加税。他说关键的问题在于地方官不廉洁,如果他们都廉洁了,再加派一些也未尝不可。皇上觉得这种观点很对心思,便将他的考试名次定为第一,又升了他的官。据说曾知县为政廉洁,他的见解想必是有感而发,在逻辑上也绝对正确。从百姓负担的角度看,腐败等于一笔额外的重税。假设真能减去这笔“腐败税”,多派一些军饷当然无妨。
          有了这些分析的支持,皇上又征求了另外两位内阁大学士的意见。这二位也赞成加税。于是皇上拍板定案,加征练饷。(2)假如是现在,决策者大概需要追问一些数字,譬如腐败造成的额外负担究竟有多重,有把握消除多少?究竟有百分之几的土地在豪强手里,又有百分之几的土地在自耕农手里?豪强们的佃户负担如何?等等。奈何帝国的最高决策者和他的顾问都不擅长定量分析。
      ”[84]
      只可惜,他这个现代人,大概除了比古人多知道几个名词,来给自己增添一些精神胜利的快感之外,并不比古人高明出多少。当然这还是比较客气的说法,严格的说来,他的智力水平可能比起崇祯和那些大臣来还低上几个档次。或许崇祯和他的顾问不擅长定量分析,而他这个现代人却连基本的定性分析都不会做,如几百年前的崇祯嘲笑的那些庸腐大臣一样,只会拾些唾余,而且还是几百年前腐尸的唾余(当然免不了要包装上几个漂亮的新名词,算是创见),还在那里自鸣得意,实堪一笑!至于我为什么这么说呢,这里不妨放一下,后面自然会给予透彻的分析。
      
      他拾的既然是腐尸的唾余,自然少不得拉几个古人做注脚。幸好和他一样聪明的古人真是一抓就一大把。被他拉出来的就有两人,一个是光时亨,一个是蒋德璟。这个两个人的大抵还是那些陈腔滥调,我们也不必去查引原话,就按照吴思所转述的吧,一个说“加征练饷的政策是祸国殃民的政策,应该追究倡议者的责任。 ”另一个则大骂“向来聚敛小人倡为练饷,致民穷祸结,误国良深。”只可惜,就这两个他拉来当注脚的货色,都有些拿不太出手。蒋德璟就不必去说他了,至于这个光时亨也可算得上颇有名气。当情势危险,崇祯皇帝和李明睿、李邦华等官员议论南迁的时候,是此人跳出来大骂南迁是邪说,效仿当年于谦怒斥徐有贞的模样大叫“不斩明睿不足以安人心”[85];而当一些大臣商量把太子护送到江南的时候,又是这个光时亨第一个跳出来声色俱历的威胁道“幸太子往南,诸臣意欲何为?将欲为唐肃宗灵武故事乎?”[2]p1116就是这个似乎正气冲天、大义凛然、道貌岸然的光时亨,到了李自成进入北京,他第一个跑过去投降,而李邦华等主张南迁的大臣却毅然自杀殉国。两下对照自然能说明问题。把光时亨这种满嘴说漂亮话、实则内心卑污不堪的奸劣小人的话拿来当注脚,充门面,这个吴思似乎有些失算,有点自打耳光的嫌疑。
      
      其实我倒是可以帮他多搜罗一些当时人对增收赋税的咒骂攻击,比如后来壮烈殉国的傅宗龙,“初入见,即言民穷财尽,……豤言不已”[71]。刘宗周、黄道周之类名声卓著以气节学问闻名天下的直臣更是成天在说这套东西。
      
      比如刘宗周说
      “今日所规规于小利者,非国计乎?陛下留心民瘼,恻然恫,而以司农告匮,一时所讲求者皆掊克聚敛之政。正供不足,继以杂派;科罚不足,加以火耗。水旱灾伤,一切不问,敲扑日峻,道路吞声,小民至卖妻鬻子以应。有司以掊克为循良,而抚字之政绝;上官以催征为考课,而黜陟之法亡。欲求国家有府库之财,不可得已。”
      “法天之大者,莫过于厚民生,则赋敛宜缓宜轻。今者宿逋见征及来岁预征,节节追呼,闾阎困敝,……体上天好生之心,首除新饷,并严饬官方,则祈天永命之又一道也。”[86]
      
      黄道周则干脆把杨嗣昌骂成豭狗人枭“下无无父之子,亦无不臣之子。卫开方不省其亲,管仲至比之豭狗;李定不丧继母,宋世共指为人枭。今遂有不持两服,坐司马堂如杨嗣昌者。”[86]
      明朝遗民中如彭孙贻的说法也有代表性“兵兴以来,辽饷、练饷计亩日增,民蹙蹙靡所驰骋,嗣昌复进均输之说,以重困吾民。是以胥天下而驱为盗也。”“杨嗣昌险夫哉,一言而亡国”[87]
      
      
      怎么来看待这些言论,如果说这些古人身在局中,受到各自厉害关系的牵扯,认识局限的束缚,所以思虑混乱,头脑昏聩,议论谬妄。那么后来之人,再审看当时情势,理应能够做个更加清醒理智的判断。明亡后不多久就已经有人能以更理智的态度对待崇祯时期增收赋税的政策了,邹漪说“至以加饷殃民为武陵(杨嗣昌)罪,……后之君子未尝设身处地,而苛求不已,恐未可为定论”[88]。
      
      然而吴思似乎连邹漪都不如,他以一个现代人的眼光,却把一些昏聩到极点的明人言论看成至宝,激赏不已,再贴上他自己胡诌的标签,就飘飘然以为有所创见,解决了明亡原因的问题,真是可笑之极!
      
      我们还是来具体看看他究竟是怎么议论的。
      “蒋德璟回家后便给皇上写了一份奏疏,进一步解释自己的思想。奏疏的大意是:现在地方官以各种名义征税,追讨拷打,闹得百姓困苦,遇到贼反而欢迎,甚至贼没有到就先去欢迎了。结果,兵没有练出来,民已经丧失了,最后饷还是征不上来。因此我想追究倡议练饷者的责任。我这样做很冒昧,我又傻又直,罪该万死。随后引罪辞职。
          请注意这几句话。蒋德璟向皇帝描绘了一种反向的关系:你不是想加饷平贼么?偏偏你筹饷的规模和努力越大,百姓迎“贼”就越踊跃,“贼”也就越多。百姓投了贼,饷更没处征了。这意味着一个空头政策换来了更多的敌人和税基的永久消失。为了表达这个意思,内阁最博学的蒋阁老惹怒了皇上,并且引罪辞职。 ”
      “崇祯很要面子,心里却不糊涂。与这种矛盾的心理一致,他容许蒋德璟辞了官,但不久也取消了练饷。清朝的史学家赵翼推测崇祯罢练饷的心理,说了一句很简明的话:“盖帝亦知民穷财尽,困于催科,益起而为盗贼,故罢之也。”用现代汉语更简明地表达,就是:皇帝也知道征税越多盗贼越多。
          说到这里,我们清楚地看到皇上转了一个弯。皇上的思维原来似乎是直线的,他想多敛钱,多练兵,从而消灭反叛者。在敛第一个、第二个、甚至第七八个100万的时候,这种思维似乎还对头,银子多了,兵也多了,叛乱也开始平息了。但是这条路越往前走越不对劲。敛钱敛到第十几个100万的时候,老百姓加入叛乱队伍的速度和规模陡然上升。皇上新敛到的那些军费,新增加的兵力,还不足以镇压新制造的叛乱。如此描述这个转弯,带了点现代边际分析的味道,明朝人确实没有如此清晰地讲出来。不过他们显然意识到面前存在一个致命的拐弯。这个死弯在我们2000多年帝国的历史上反复出现,要过无数人的性命,现在又来要崇祯的命了。
          我们可以想象一个U形山谷,从侧面看,崇祯率领着官府的大队人马一路压将下去,挤压出更多的钱粮和兵员,镇压各地的叛乱,并且取得了一些成绩。不过越往后越费劲,最后他撞到了谷底。这时候,他的努力便造成了完全相反的后果。沉重的赋税压垮了更多的农民,逼出了更多的土匪和造反者,叛乱的规模和强度反而开始上升了。
          总而言之,征税的压力越大,反叛的规模越大。帝国新增的暴力敌不过新生的反叛暴力。全国形势到了这种地步,崇祯便走投无路了。在我看来,崇祯和明朝就是被这个U形弯勒死的,故称其为崇祯死弯。
      ”[84]
      
      就这样,他给一种三四百年的腐尸议论,贴上一个“崇祯死弯”的标签,在附会上几个时髦的如边际分析之类的名词,就算完成了他自己的创见,还美其名曰“明朝人确实没有如此清晰地讲出来”,不过以我的所见是,从崇祯开始增加赋税,这种滥调就不知道别几个明人清晰又清晰的重复过。
      
      那么这种分析究竟有没有道理呢?真如这个吴某人所说,崇祯时期增收的赋税已经超过了某个限度,以至于赋税征收的越多,叛乱的就越多,造反的就越多,迎贼的就越多么?
    
    
    
    
      这里牵涉到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崇祯时期的赋税是否真如某些人所想象的那样,已经重到了超过普通人民所能忍受的限度?
    第二个问题是那些新生的叛乱增加的叛乱,真正的来源究竟是什么?是国家征收的赋税太多了呢,还是国家征收的赋税太少了?
    
    2、崇祯时期的赋税真的很重么?
    
    按照郝晋说的情况,当时加派辽饷九百万,剿饷停罢可不算,练饷七百三十多万[事实上练饷也只征收了五年就停止了],则额外多加了一千六百多万。这笔额外征收的赋税,真的很多么?是否真能当得起横征暴敛的评价?
    
    不妨看一在正常时期的明朝政府的财政收入是多少
    
    万历初期的“两税收入实征白银266万7680两,若将本色米按照时价(米一石价银一两,麦一石价银0.8两)。则两税收入可达2217万7358两,商业税收入包括盐税250万两,茶税10余万两、市舶税4万两、通过税60万两、营业税20万两,总额不过340万两”[89]
    
    农业税收是2217万两,商业税收是340万两(万历时期商业税收最多的时候是480万两[89]),由此大概可以估计出,明朝政府如果不附加额外的税收那财政收入总计大概在2500万两到三千万两之间浮动,崇祯时期应当相差不远。
    而额外征收的辽饷加练饷就有1600万,已经在原本财政总收入的一半以上,如此看来这额外加的税收确实是很多了。但这样来看问题,难免得出错误的结论。问题的关键是明朝政府原本的税收就相当的低!正如我们在文章以前的部分曾经引用过的陈支平的话
    “自从明初洪武年间根据宋元以来的征赋情况制定了所谓的赋税原额以来,虽然明代经过一二百年的社会发展,人口不断增长,土地不断开垦,但是政府所能赖以征收的赋役的‘原额’,却基本上是不动的,其实际征收量不但不能随着人口增长和土地开垦的实际情况而增长,反倒是有所下降的”
    
    “中央政府的财政经不起些微的变故,很快出现入不敷出的困境。”“国家财政用于社会公益的开支并不突出,而一遇到一些局部战争,国家财政的危机马上显现出来。这种捉襟见肘的财政困境,是与一个人口众多土地辽阔的中央集权制国家极不相衬的”[90]
    
    可以说明朝政府原本征收的赋税就过低,这才使得国家稍微遇到自然灾害或者大的军事行动,就陷入难以为继,捉襟见肘,入不敷出的困境中。这就是在万历时期和崇祯时期几次大规模增加赋税的背景。如陈支平所说:“明代后期有所谓的‘三饷’加派,可以算是封建社会晚期最臭名昭著的田赋加收了,但心平气和的分析,三饷所加,不过每亩‘九厘’银,按明末的粮价折算,尚不足十斤稻谷,这在明末的亩产量中所占的比例,微乎其微,但是无论是明人、清人、或是今人,好象都认为明代的灭亡,三饷加派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而当国家发生战争时,适量的增加赋税并非全无道理”[90]
    
    
    其实即便是稍微动动脑子就能做出一个判断,象明朝这么大的一个国家,所征收的赋税居然连应付国防开销,都如此吃力,如此紧张,如果这样的赋税算重的话,那就真是见鬼了!无论和同时期的西方比,还是和日本比,明朝时期的赋税尤其是崇祯时期的赋税和所谓横征暴敛根本扯不上半点关系!
    
    
    如果这还不能说明问题的话,我们不放再把崇祯时期和满清建立初期做个对比。
    满清入关的时候很做了一番漂亮文章,比如顺治元年七月,在人类历史上也可以排到前三名的民族屠杀的刽子手多尔衮下谕:“前朝弊政厉民最甚者,莫如加派辽饷,以致民穷盗起,而复加剿饷,再为各边抽练,而后加练饷。惟此三饷,数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自顺治元年为始,凡正额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剿饷、练饷及召买米豆尽行蠲免。……如有官吏朦胧混征暗派者,察实纠参,必杀无赦!”[94]
    是冠冕堂皇,漂亮至极。但是实际情形又如何呢?
    “然而,蠲免‘三饷’的谕旨并未严格加以贯彻。除多尔衮边外筑城加派9省额外钱粮250余万两、顺治亲政命抵额粮,及顺治末一度加征练饷,应当指出的是,占“三饷”总额1/3的辽饷停征未久,即‘以前项辽饷在万历年间加派,故复照旧派征’也就是说,在实际执行中被停征的仅剿饷、练饷而已。”[93]
    这里说练饷只是一度加征,所以没算进去,但其实是应该算进去的,否则的话,崇祯也只不过是一度加征而已。关于加征剿饷的情况,顾诚的南明史中是有所提及的“顺治十八年还食言自肥,恢复了明朝剿饷,加赋五百多万两”[95]p1078。此外清朝还多了一个名目,就是沿海迁界把“上自辽东,下至广东”的濒海几十里的沿海地区全部扫荡成白地,且不说这些沿海地区本身人力物力财力的灭绝性损失已经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光是这些地区被扫荡成白地后,本身的赋税也被转嫁到其他地区,仅仅福建广东两省农业赋税加起来每年就在五十万两以上,如果把所有商业赋税(其中盐税是重头)以及所有其他沿海省份损失的税收加起来,恐怕两百万的是比较保守的数字,“清政府采取了责令界内居民摊赔的办法来弥补部分缺额。‘其(界外)四十里之岁课,同邑共偿之。至有所偿过于其土著者。……自江南达东粤数千里,盐场在界内者勿论,其界外缺额商赔之’。‘惟以浙、闽、山东等处因迁而缺之课额均摊于苏、松不迁之地,曰摊派,而盐课之额极重矣’。”[95]p1078
    
    此外满清通过抢劫掠夺这种方式隐性方式收取的军饷更是难以衡量,根据《中国农学史》
    
    “清军在征服中国各地的过程中,‘大兵所至,田舍一空’。经济最称发达的江浙地区,更遭受异常残酷的焚杀和掠夺,扬州、江阴、嘉定、苏州、嘉兴、金华几个经济繁盛都市,差不多都被焚杀精光”[96]p85
    
    “满州贵族对汉人的统治是极其野蛮的,在征服中国的过程中,到处劫掠烧杀,破坏生产,在北京,附近以至山东、河南境内又大量圈占土地共达168-527顷,牧场和各省六万多顷的驻防旗田还不在内。许多汉人被满州贵族强迫为耕奴[96]p88
    
    
    清兵所到之处,许多地方是被烧光,杀光,抢光,由此折合成的赋税最保守估计也在千万两级别以上(其实远远不止,实际至少在亿两白银以上)。
    
    
    但现在所有这些我们都先不去考虑,不妨给吴思留点面子,给满清留点面子,我们只来算一笔简单的帐,假设满清在不加辽饷,不加剿饷,不加迁界摊赔的情况下,仅仅征收万历时期原额赋税的情况下,给人民造成的实际负担是一个什么结果。根据《明代与清初耕地数的历史比较》[35]一文的介绍,满清建立统治之后,全国的耕地面积比起明朝时期有急剧的减少(至于由人口大量损失造成的农业人口的损失更是难以估量,保守估计,明代崇祯时期,全国人口在两亿左右,而满清在康熙初期的人口可能不到五千万,人口损失四分之三以上)。万历三十六年,明朝的耕地面积是1161万8948顷,等于11亿6189万多亩土地,而清代顺治十八年,全国耕地数量是500多万顷,也就是五亿多亩(事实上即使到了康熙二十多年的时候,由于三藩之乱以及沿海迁界的关系,耕地仍旧是这个水平)[34]p308,考虑到崇祯时期由于辽东陕西等地的战争,耕地减少一亿亩的话是比较合理的估算,那么即便到崇祯末期,全国耕地仍应在10亿亩左右,而顺治十八年相比崇祯时期,耕地损失在50%左右。(有些省份,比如四川在满清的屠戮之下,几乎是全部抛荒,“民无遗类,地尽抛荒’,“康熙六年,四川总督苗澄在奏疏中写道‘蜀省自屠戮以后,百里之内绝无人烟’”,谁屠戮的,当然是满清自己屠戮的;“《清史稿.王骘传》记载,他在给皇帝的上疏中,隐约透露了一点真实情况,‘四川祸变相踵,荒烟百里,臣当年运粮行间,满目创痍。自荡平后,修养生息,然计通省户口,仍不过一万八千余丁,不及他省一县之众’”[97]p759。谁去荡平?当然是满清军队。被某些人说成是屠四川凶手的张献忠死掉的时间已经离苗澄写这个奏疏二十多年了!还有如河南云南贵州这些省市这些地区几乎都是灭绝性的损失)
    而清初满清征收的农业赋税有多少呢?顺治九年,满清的财政收入为“2428万两白银”[98],到了顺治十八年“为银2157万余两、粮648万石”[99]
    上面顺治九年的数字应该还不包括另外征收的粮食食物,因为根据《清前期财政概述》以文所说“清前期田赋以征银为主,也征收一定的米、麦、豆、草等实物”。[99]
    所以我们这里就拿顺治十八年的这个满清税入与明朝对比一下。“万历初期‘两税收入实征白银266万7680两,若将本色米按照时价(米一石价银一两,麦一石价银0.8两)。则两税收入可达2217万7358两”[89]
    如果按照粮一石价值银子一两来计算,则满清这一年征收的赋税可达到2800多万两,比明朝经济最发达的万历初期征收的赋税还要多。当然这里面可能还有通货膨胀的因素,但总体上出入应该不大(实际上按照一石一两银计算已经把粮价估计的很高了)!
    以相当于以明代百分之五十的耕地而承受比明代百分之一百还多的赋税,仅仅按此计算满清时期百姓承担的赋税就已经是明代正常时期的一倍多了,而崇祯时期,即便是增收赋税最多的年份,也从来没有真正达到过这样一个比例。
    
    如果再考虑满清通过其他途径搜刮剥削的百姓财产,比如沿海迁界,屠城抢劫,圈地,逃人追捕等等更是难以衡量。这里的其他方面,比如沿海迁界等问题,我们在后面专论清朝的部分,还会加以专门论述,关于追捕逃人,这里不妨引用《清代经济简史》中的一些话简单介绍一下情况,“由于逃人‘关系到旗下资生使唤’,清官方视之为‘清朝第一急务’。严惩逃窝,广事株连。所谓‘一捕十家皆灭门’,丧身亡家的不知几千万人,‘地方各官革职降级的不计其数’”[100]p365
    “从清初逃人律的内容可以看到,对逃人的惩治较入关前‘四次逃者方行处死’为重;对窝主的惩治较对逃人为重大,不但首次即正法或流徙宁古塔,家户入官。而且殃及邻里,甚至殃及佣工、赁房、留宿之家”[100]p363
    而逃人在清初的苛政中还算是比较轻的,同沿海迁界这些比起来只能算小巫与大巫了。
    
    光是罗列数字,可能大家对满清初期的情况还不能有一个形象的认识,我们不妨引用一些当时人的记载。看看请初百姓的负担究竟重到了何等程度
    “康熙十九年(1680年)顾亭林指出关中情况‘以今所睹国维人表,视昔(指崇祯末)十不得二三,而民穷财尽,又信徙而无算矣。……有六旬老妇,七岁孤儿,挈米四升,赴营千里,于是强者鹿挺,弱者雉经,阖门而聚哭投河’”[96]p88
    注意这是发生在康熙十九年时候的情况,也就是所谓的康熙盛世,这个康熙盛世的关中情形,居然比崇祯末还要惨,这大概给某些无耻歌功颂德的龌龊文人一记耳光吧
    
    再看看叶梦珠《阅世编》的记载
    “清初‘赔累既穷,鞭笞日受,不得已而贷营钱、借当钱、掇米钱,借一还百,竟不能清理,家业荡然,性命殉之’”
    
    叶梦珠是上海人,他记录的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江南地区的情况,“‘赔累既穷,鞭笞日受,不得已而贷营钱、借当钱、掇米钱,借一还百,竟不能清理,家业荡然,性命殉之’” 在满清的搜刮压迫,横征暴敛之下,不是赋税征收多少比例的问题,而是“家业荡然,性命殉之”,崇祯时期的江南,发生过类似的情况没有,一个也没有!
    
    孟森著《奏销案》
    “明江南田赋虽重。但常拖欠,而清奏销案。悉列江南绅衿一万三千余人,号曰抗粮,既而尽行褫革,发本处枷责,鞭扑纷纷,衣冠扫地。如某探花(叶方蔼)欠一钱,亦被黜,民间有‘探花不值一文钱’之谣”
    
    这样的事情在明代崇祯时期是不可想象的!一万三千人并不是一个小数目,满清不会象明朝政府那么客气,明朝拖欠赋税几乎是家常便饭,名义上是那么多,真正能收上来的,恐怕有一半就不错了,而满清的话,你要敢拖欠一丁半点,那就对不起来,屠刀马上就悬在你的脖子上。
    
    满清雍正编写的《大义觉迷录》中还记载了吕留良的一句话“今日之穷,为羲皇以来所仅见”,这句话本是作为吕留良大逆不道的罪状被雍正愤愤无比的提及,但无意中却也保留了当时人的一些真实记载(难怪乾隆一上台就赶紧把他老爹费了一番苦心编写出来的书当成禁书销毁,他这个当儿子的知道他们满清的那些什么狗屁盛世都是建立在谎言之上,有一句真话流传后世,哪怕是作为反面教材,那也是相当的威胁),吕留良主要生活在明末到康熙这段时期,他说的今日自然是指他在说这话的时候所生活的康熙时期。明朝灭亡的时候,他似乎和少年英雄夏完淳同岁,是十四岁还是十六岁,说“羲皇以来”自然是有些夸张了,毕竟他出生以前的时代,他也没亲眼见过,无从比较,但至少崇祯时代他是经历过的,康熙时代他也是亲身经历,所谓“今日之穷,为羲皇以来所仅见”,有一点大概是肯定的,在吕留良眼中,这个所谓康熙盛世其实是比他青少年时代见过的崇祯时期还要穷的多!这句话,也从侧面说明了,百姓在满清统治下生活之穷困之艰苦!
    
    如果我们说满清从顺治中期到康熙二十年左右的时间里,百姓所承受的各种负担总计起来,平均下来应该在崇祯时期的三倍乃至四倍左右(对个别地区就不是三倍四倍的问题了,而是全部财产乃至生命都彻底损失的问题),这应当不是夸张的说法。然而这样的负担显然并没有让满清政府因此垮台,反而是使他们稳固了自己的统治。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大致可以看出,从横向比较来看,崇祯时期的赋税,比起同期的西方国家,比起日本来,实在并不算重;从纵向比较来看,比起入关后的满清那种穷凶极恶。疯狂至极的搜刮剥削,敲骨吸髓,横征暴敛来,崇祯时期增加的那点赋税就更算不得什么?
    
    当然如吴思等人还有一重要论据就是所谓的私派,还是引用他的原话,看看他是怎么说的
    “据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福建三》中记载:‘民田一亩值银七八两者,纳饷至十两。’ 我没有替崇祯辩护的意思,但我得老实承认,这个数字实在太离谱了,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不可能。当时福建的粮食亩产最多三石(不到300公斤),正常年景不过卖一两银子。这可是白花花的银子,不是想印多少就印多少的票子。就算福建的粮价涨疯了,三石大米也不过卖六两银子,怎么可能收十两的饷?后来,我看到明朝刑科给事中孙承泽的一份奏疏,他向皇上描述了地方“私派”的问题。设身处地进入他所描绘的地方,我就得承认顾炎武说的十两并非不可能。孙承泽这样描绘地方官吏的处境:——忽然就下来了个发文,要取几千石豆和大米,几千束草,若干头健骡,若干条口袋,若干口铜锅,若干匹战马,送到某某部队驻地交纳。——州县没有办法,就先借用正饷送上去。可是摊派到村子里的,那就比比皆是了。所以,私派比正赋要多。私派比正赋多,暗的比明的多,这才是要害。”[84]
    
    这里的论述初看似乎很有道理,但细加分析就可以看出其前后矛盾,破绽百出了!首先吴思这里所谓的私派和正赋之间究竟是一个什么关系?是水涨船高的关系,还是反向互补的关系?说得的具体点是正赋多了了,所以私派更多呢;还是正赋少,私派就多,正赋多,私派就少?从吴思前面大肆谴责崇祯收赋税过多,征逼赋税过严的言论来看,他多半是倾向于前者。但如果正赋真的足够的情况下,象他文中所描绘的这种军饷性质的私派又怎么会冒出来?而且孙承泽描绘的这种性质的私派又怎么可能同《天下郡国利病书》中福建的情形“民田一亩值银七八两者,纳饷至十两。”联系起来。
    
    再仔细考证一下,很容易就发现吴思此人引用这句话,压根就没有查对过《天下郡国利病书》原文,所以才闹出这种常识性错误。首先《天下郡国利病书》收集的文章大多不是顾炎武自己写的,而是他收集的各地经济方面的资料文档,充当的只是一个编辑的作用而已,至于其中描绘的情形更未必是崇祯时期的情况,只能说晚明时期的情况。而吴思则直接把《天下郡国利病书》中的内容当成是顾炎武对崇祯时期的记载,谬误也可谓大矣。再查对原书,这句话出于该书福建部分中的《癸酉志原载寺租议》[92]p2214。原文是讨论寺院田租问题,这句话原本意思是有些地区民田产权关系混乱,再加上胡乱定价缴饷,所以才有“民田一亩值银七八两者,纳饷至十两”荒唐情况出现,但从前后文来判断,这种情况也只是纸面上的数字,后文紧接着就说“今虽设法调停,定价征纳。然窃思田户纳银之钱与纳僧租一石有零,其价亦颇相当”[92]p2214。
    
    如果可以把这样一篇文章里的这么一句话来断章取义,大作文章,那为什么对同样是《天下郡国利病书》中收集的福建部分其他的文章记载就视而不见呢?
    比如《漳州府志》中说
    “田入佃手,其黠者逋租负税,莫可谁何,业经转移,佃仍虎踞,故有久佃成业主之谣”[92]p2208
    “甚者大租之家于粮差,不自办纳,岁所得租,留强半以自赡,以其余租带税与积惯揽纳户,代为办纳,虽有契券,而无贸本交易,号曰白兑,往往逋负官赋,构词讼无已时”[92]p2208
    《漳蒲志》“今深山中巅崖皆开垦种艺,地无旷土,人无遗力,然土田日增而顷亩粮税日减,即国家不尽民之财力而弊端所在,有司者宁不察其故乎?盖豪户猾书交互为弊,有私自垦田而全不报官者,有辟地数顷而止报升合者,又有隐匿腴田而捏作陷江者,有飞诡税粮而幻去亩籍者。夫是以新额无增于前,而原额日减于旧,职此之故也”[92]p2240
    这段话意思很明白,一方面所有土地都被利用起来,开垦出来,另一方面国家收到的赋税反而越来越少,其中原因就是农民采取了各种偷税漏税的手段。
    同一页还有一句话,也说明情况“环海之利,岁收不啻四五千金(这应是个人的一年收入),其所输官者,未及五十分之一”。[92]p2240
    
    所以我倒是奉劝吴思之类的人还是少玩弄些断章取义的把戏,否则纵然能蒙蔽人于一时,但终究也难得长久!
    
    
    
    3、越来越多叛乱原因不是征收的赋税太多,而是赋税太少!
    
    吴思等人所谓的增加的赋税越多,叛乱也越多究竟是怎么回事情呢?那些越来越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叛乱究竟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我的回答很简单,这越来越多叛乱,原因恰恰是征收的赋税太少!乍一看,这个结论似乎有些耸人听闻,但只要仔细分析一下,其中的道理就不难明白了。
    
    为了把问题分析清楚,我们有必要把一些背景情况交代清楚
    
    ⑴两个背景
    
    第一个情况是军费开支的急剧增长,第二个情况是发生在明末的连绵不断的特大自然灾害,
    
    首先来看下军费增长的情况
    ,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屯田制度的废弛,另一方面辽东局面恶化,战事的持久。
    明初的军费主要通过屯田制度来解决,如顾诚在《明末农民战争史》中所介绍的,“明太祖朱元璋实行军民分籍制度,编为军户的农民世代为兵。政府把他们按照卫所的编制组织起来,进行屯田。沿边卫所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每名军士给田五十亩和耕牛农具。收获所得以十二石归军士自己食用,余下的作为本卫所军官的俸粮和储积。在这种制度下,政府只对屯田情况进行督察,不用给饷。所以朱元璋曾不无得意地说:吾养兵百万,不费民间一粒粟。”[101]p14-p15
    
    客观的说,这种制度在没有大的持久战事的情况下,还可以行的通,一旦国家处于持久的战争状态中,再要靠这种制度来解决军费问题,则只能说是一厢情愿。一方面,长期屯田的士兵已经类同于农民根本没有战斗力可言,如果士兵的主要精力集中于训练守卫以及作战,以确保其战斗力,则所谓屯田也不过有名无实,另一方面边境地区,长期处于交锋战争状态,往来破坏,屯田也根本不切实际,无法确保收成,如果遇到类似明末那种北方地区连年大规模的自然灾害,就更是有不如无。至于一些人常说的屯田土地长久以来被豪强侵占倒还在其次,事实上明末灾荒导致陕西等北方地区大量农民逃亡,土地都被抛荒,真要屯田的话,土地是不缺的,但在连年边境战争以及灾荒的条件,靠屯田解决军费开支根本是痴人说梦。既然依靠屯田不行,那么这一大笔的边防军费开支势必就要从国家的财政中支出。
    
    至于辽东的战局,前面已经有很多介绍了。大批土地的沦陷,战争被拖入旷日持久,拉锯状态中。要维持大批精锐的部队以保证抵御后金分裂叛乱政权的攻势,并设法谋求反击,军队的粮食补给,城池的维护修固,以及武器盔甲等器械的维修制造,所有这些没有大量军费支撑是难以设想的。
    
    由于对明末军费的巨额开支,凡是涉及这段历史的文章论著几乎都有详细的介绍,这里就不再展开了
    
    接下主要介绍第二个情况,也就是当时的自然灾害,明末的自然灾害究竟严重到了什么地步,这是今天的人所难以想象的。在大自然的威力面前即便是万物之灵的人类也只能自叹渺小,这个时候,人的生命之脆弱实在和蝼蚁无异!
    
    17世纪初期到中叶,也就是明朝晚期末期,中国连续发生在历史上也极为罕见的的超大规模自然灾害,这大概已经是所有学者的共识了。而且当时的自然灾害并非仅仅限于中国,而是全球性的。许靖华在《太阳、气候、饥荒与民族大迁移》中说“我和我的同事过去30年来一直在瑞士联邦技术研究院湖沼地质实验室从事古气候研究。通过与欧洲、亚洲、南美、北美的同行合作研究,我们形成了一个全球性的观点,我们的数据表明,自大约10Ka以前的冰川融化期以来,存在全球变暖时期和变冷时期的交替。全球温度变化对地区降水有可预见的影响。”“在近4000年以来有4个全球气候变冷的时期(也即小冰期)”[102]。而明末所处的17世纪上半叶到中叶正是这样一个向小冰期转变的时代。
    
    李隆生在《晚明海外贸易数量研究》一书中对当时这种全球性的危机有比较生动的描写“17世纪中叶是一个全球政治动荡不安的时期,几乎整个旧世界和新世界的部分地区都发生动荡和暴乱。例如1648-1653年法国投石党运动;1642-1660英国发生的大反叛(英王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1633、1634、1637、1645、1648年发生在莫斯科的动乱;1628-1644年中国的农民暴动;1624、1647、1664发生在墨西哥的暴动”
    
    “17世纪中叶,普遍发生的全球性危机(十七世纪危机),除了每个事件背后的地区性原因外,一定存在一个共通的因素。……17世纪中叶的气候异常,导致农作物减少变成了一场大灾难,发生饥荒、瘟疫和政治与社会的动荡不安”
    
    “Romano考察欧洲的国际贸易、工业、农业,发现如下的三项重要结论,……大概在1600年以后,欧洲的农业发展停滞,在失去农业部门的支持,商业和工业部门在1620年以后也失去成长动力;1620年以后的17世纪,除荷兰外,整个欧洲经济处于停滞状态。Romano因此认为1620年前后,‘不仅代表一个世纪的断裂,也决定一个新世纪的特性’”
    
    “1630年代末期和1640年代初,日本北方一连串不寻常的凉夏以及其他地方的旱灾、水灾、减少谷物收成,特别是1641-1642年的大饥谨,造成许多人畜死于饥饿与疾病。……到1640年代中期,日本经济开始复苏”[103]p151-153
    
    在这场全球性的灾难与危机中,中国发生的情况最为严重。“远东地区也没能逃过全球变冷的冲击。17世纪明朝末年华中地区又冷又干。最后两位皇帝天启和崇祯统治期间出现了最恶劣的气候。在40多年里(1601-1644年),历史学家记载了两次‘八年大旱’,即连续八年的严重干旱。在河南,据记载在整整三年里未下过一滴雨”[102]
    在《中国人口史》中,我们可以找到对这场明末连续大灾的更详细的记载,不妨摘录一下,看看当时的情况究竟严重到了什么程度。
    “17世纪上半叶,北中国进入一个日趋干旱的时期。1630年——1640年,北方旱情进一步发展,终于酿成了继1580年以后又一次大旱灾。华北乃至华中、江南等地、千里赤野。与此同时,华北乃至长江中下游地区发生大范围的蝗灾草叶不存。在北方的很大一部分地区,旱灾、蝗灾、鼠疫三位一体”[104]p405
    
    首先来看明末旱灾的情况
    “中国气象局气象科学研究院所《中国近五百年旱涝分布图集》对各种历史文献记载的水旱灾害的等级作了以下划分。
    1级:持续时间长而强度大的降水、大范围大水、沿海特大的台风雨成灾。
    ……
    4级:单季、单月成灾较轻的旱、局地旱
    5级:持续数月干旱或跨季度旱,大范围严重干旱。如‘春夏旱,赤地千里,人食草根树皮’、‘夏秋旱,禾尽槁’、‘夏亢旱,饥’、‘四至八月不雨,百谷不登’、‘河涸’、‘塘干’、‘井泉竭’。”[104]p405-406
    
    
    
    “根据《中国近五百年旱涝分布图集》一书提供的1470年以后全国120个观察点的水旱记录,……1580年—1630年,每五年大旱与大涝的比例为62:18,1635年—1645年的这一比例为45:11,这表明明代后期至明代末期,全国进入了一个异常干旱的时期”[104]p406
    
    《中国人口史》分省列出了明后期的旱灾情况,其中普遍情况是万历十几年左右前后的一段时间,全国发生大规模的旱灾,然后是崇祯时期的旱灾,由于本文内容关系,我们只摘录万历末期到崇祯时期的各地旱灾情况,对于万历前期的旱灾就不摘录了。
    
    陕西地区:“万历四十四年,陕西西部地区普遍发生特大干旱”,“崇祯元年、二年,陕西半数以上地区出现特大旱灾。崇祯二年至七年,个地区的旱情连绵不断。依据《中国近五百年旱涝分布图集》,崇祯八年,西安、延安、榆林和临洮四府出现特大旱灾,次年,波及平凉、巩昌二府。崇祯十年至十二年,每年约有半数的府遭受特大旱灾。崇祯十三年,陕西再次发生全省性的特大旱灾。次年旱情持续”
    
    山西地区:“万历二十六、二十七、二十九年三年中,山西又遭受一轮新的特大旱灾的打击。……万历三十七八两年,山西再次遭受全省性的特大旱灾。以长子县为例。万历三十七年‘大旱岁荒,斗栗钱二百三十有奇’,……自此至万历四十六年,山西灾情一直不断”“崇祯六年,除大同府外,山西各地发生特大旱灾,崇祯十年、十一年连续两年发生全省性特大旱灾,十三年除大同府外,地均为特大旱,十四年潞安府无灾,其余各地仍遭特大旱灾袭击。……太原府直到崇祯十六年,年年都有特大旱情。山西农业在旱灾的打击下几至崩溃”
    
    河南地区:“万历四十四年,河南府出现特大旱灾,其他各府也都有旱情。万历四十七年,北部各府特大旱,以后三年,汝宁府连续三年遭受特大旱灾。崇祯七年开始,河南全省转入一个新的干旱期。崇祯十一年至十四年,除汝宁府外,河南各府连续出现特大旱灾。崇祯十三年,汝宁府也出现特大旱情。这一过程与北方其他省份的情况一致”
    
    北直隶:“万历二十七年至二十九年,北直隶大部分地区发生旱灾,二十九年为除少数地区以外的全省性特大旱灾。万历四十三年,全省性的特大旱灾再度爆发。此后两年,北直隶的大部分地区始终笼罩在旱灾的阴影下。这一时期中,北直隶地区始终可以看作山西灾区的外延。
    崇祯九年开始,北直隶的气候明显趋旱,崇祯十二年至十四年,旱情发展到顶点,北直隶遭受全面的特大旱灾”
    
    山东地区:“万历四十三年,山东全省特大旱”“崇祯十一年,全省性的特大旱灾再次发生,并持续到崇祯十四年”
    辽东地区:“崇祯年间,辽东气候正常,未出现异常波动”
    
    南方地区:“万历十七年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南方地区不见有全局性的特大旱灾发生。崇祯大旱在南方发生的时间也迟于北方”崇祯九年,苏南、浙江和江西北部发生特大干旱。崇祯十三年,南直隶普遍遭受特大干旱,崇祯十四年,湖广地区出现全局性特大干旱。
    [104]p407-p412
    
    
    其次再来看崇祯特大蝗灾。
    旱灾之后继之以蝗灾是通常现象。崇祯期间的旱灾从范围和强度来说都是特大级别的,蝗灾也是特大级别
    
    “崇祯大蝗灾开始于崇祯九年,……崇祯十年蝗灾向西进入关中平原,……崇祯十一年,在连续而又大面积发生旱灾的条件下,蝗虫迅速增殖扩散。崇祯十年的蝗灾区,随着其范围的扩大,在十一年联合成西起关中,东至徐州一带长达上千公里的分布区。灾区西端的宽度限于关中平原,东端在有利条件下,宽度可达400~500公里,在北直隶大名府、广平府和山东东昌府一带形成蝗灾重要危害区。南阳盆地也遭受蝗害,滨海蝗区继续发展,胶东半岛的登州府及济南府利津一带都形成新的蝗灾区。蝗灾区的北界已北推至顺天府密云县一带。长江三角洲在连续两年干旱气候影响下,蝗灾大面积发生,形成了长江流域蝗灾的开始期。
    ”
    到了崇祯十三年,蝗灾区的面积达到顶峰,“黄河、长江两大流域中下游以及整个华北平原都是蝗灾区”[104]p412-413
    
    明末时期第三大自然灾害就是鼠疫大流行
    根据记载,万历初期的时候,北方地区也曾经爆发过鼠疫大流行,这里不作摘录介绍,主要是摘录一些崇祯时期各地区的鼠疫流行状况。
    
    山西:崇祯“七年、八年、兴县盗贼杀伤人民,岁谨日甚。天行瘟疫,朝发夕死。至一夜之内,一家尽死孑遗,百姓惊逃,城为之空”
    “崇祯十年以后,大同府也开始爆发瘟疫,患者死亡率甚高。崇祯十七年(1644年),潞安府爆发鼠疫大流行‘秋大疫,……有阖门死绝绝无人收葬者’”
    
    北直隶:“崇祯十三年,顺德府、河间府均有大疫。虽没有临床症状的记载,但大名府的资料显示,此年的瘟疫至少是烈性传染病的流行”
    “崇祯十四年,疫情进一步发展,……死亡人口比率相当高,有知是年疫情向真定、保定、顺天乃至京师传播”
    “崇祯十六年的几条记载表明这一轮瘟疫的流行仍为鼠疫。如在顺天府通州,‘崇祯十六年癸未七月大疫,……比屋传染,有阖家丧亡竟无收敛者’。……又如河间府景县,‘崇祯十六年大疫,病者吐血如西瓜水立死’。这是肺炎鼠疫患者的典型症状。……是疫传染之烈,让人‘惊畏’,联系周遍各县的情况来看,当然应该是鼠疫了”
    “从北京近郊通州和昌平的疫情可以推知北京城中有可能陷入同样的传染病肆虐中。查《明史.五行志》,崇祯十六年‘京师大疫,自二月至九月’。”
    实际上明史的《崇祯本纪》中同样有北京城内发生大瘟疫的记载,如崇祯十四年“临清运河涸。京师大疫。”,崇祯十六年“
    秋七月,京师自二月至于是月大疫,诏释轻犯,发帑疗治,瘗五城暴骸。”
    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李自成崇祯十七年初进军北京的时候,实际上面对的已经是一个瘟疫流行之后充斥病弱的空城了,这也是为什么他在没有遇到象样抵抗的情况下就轻易攻克北京,而事实上进占北京以后,李自成军队可能也感染上瘟疫。不仅战斗力急剧下降,而且在北京撤退的沿途传播瘟疫,正因为如此才有如下记载,“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五日闯贼入怀来,十六日移营东去,是年凡贼所经地区,皆大疫,不经者不疫”“顺治元年秋九月大疫,保安卫、沙城堡绝者不下千家。……黄昏鬼行市上,或啸语人家,了然闻见,真奇灾也”
    
    河南与陕西:在崇祯六年,崇祯七年,崇祯八年,崇祯九年,十年,崇祯十三年,崇祯十五年,崇祯十六年也都发生大的瘟疫流行。
    [104]p414-p421
    
    以上就是明末尤其是崇祯年间,中国北方地区“旱灾、蝗灾、鼠疫三位一体”合并发作的一些基本情况了。
    
    
    
    介绍了上面这两个背景,我们再来分析明末国内叛乱的起源,以及不断扩大的根源究竟是什么
    
    ⑵叛乱的来源
    
    叛乱者的来源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饥兵,一个是饥民。
    
    ①饥兵问题
    
    先来谈饥兵的问题。辽东战事的长期进行,边境的紧张局势,一面迫使明朝政府不得不维持规模数量都相当巨大的军队(实际这点军队数量从绝对量上并不算大,但对明朝的财政来说,已经是相当巨大了),另一面,却是通过赋税获得的财政收入中真正属于政府可以动用支配的那部分,即便全部投入作为军饷,都远远不够!
    按照崇祯初期上任的户部尚书毕自严的分析,每年的赋税中真正能送到京师归户部掌握的收入只有396万4200两银子(从理论上说,明代的赋税收入总额至少应该在两千万两以上,而且根据万明等学者的分析,崇祯时期,90%以上的赋税都是折成银子交纳,那何以户部收入的银子只有几百万两呢?可能大部分的赋税在地方上就已经被开支掉了),而支出达525万2500两,亏空就将近129万两白银。其实即便把全部户部收入的396万4200都作为军费开支,那也恐怕满足不了需要,这种情况下,可想而知,许多部队的军饷都是一拖再拖,甚至有欠饷达五六年之多的。
    
    顾诚的《明末农民战争史》中对明朝政府因为财政困难而拖欠军饷的情形引用过当时一些官员的记载,天启七年八月,陕西巡抚胡廷宴的疏中说:
    “临巩边饷缺至五,六年,数至二十余万;靖卤边堡缺二年、三年不等;固镇京运自万历四十七年至天启六年,共欠银十五万九千余两。各军始犹典衣卖箭,今则鬻子出妻;始犹沿街乞食,今则离伍潜逃,始犹沙中偶语,今则公然噪喊矣。”[105]
    
    崇祯年间,卢象升任宣大总督时,在巡视山西边防后给朝廷的报告中说:
    “今逋饷愈多,饥寒逼体。向之那钱借债勉制弓矢枪刀,依然典卖矣。多兵摆列武场,金风如箭,馁而病、僵而仆者且纷纷见告矣。每点一兵,有单衣者,有无袴者,有少鞋袜者,臣见之不觉潸然泪下。”[106]
    在另一件奏疏里,又含泪诉说军中情形:
    “所辖之军,其饷银自去年十一、二月到今,分毫未领也。各军兵虽复摆墙立队,乘马荷戈,而但有人形,全无生趣。往时见臣督临,犹跪路跪门,纷纷告讨。此番则皆垂首丧气而己。彼其心岂不甚苦,势岂不甚危,情岂不甚迫?盖知臣无以应之,讨亦如是,不讨亦如是,故付之含泪不言耳。微臣知此,亦不觉泪从心底出也。况时值隆冬,地居极塞,胡风朔雪,刺骨寒心,微臣马上重裘,犹然色战难忍,随巡员役,且有僵而堕马者。此辈经年戍守,身无挂体之裳,日鲜一餐之饱。夫独非圣明宇下苍生、臣等怀中赤子乎?铤而走险,所不忍言,立而视死,亦不忍见。一镇如此,三镇可知。”[107]
    
    这样的悲惨情形下,军队的士兵衣食无着,饥寒交迫,发生变乱几乎是难以避免。甚至可以说崇祯时期那场最终推翻明朝政府的大叛乱大动荡的发端以及骨干力量就来自于因为政府缺饷而无法管理的边防军队以及援辽军队底层士兵的变乱。比如顾诚在《明末农民战争史》一书中探讨明末农民战争起点时间的问题上,就指出明末农民战争的起点,很大程度上并非象一些人所习惯认为的那样是“天启七年(一六二七年)发生在澄城县的农民起义”,事实上真正的起点和源头是更早一些时候援辽军队的士兵中一部分溃退回来,因为政府无钱管理,再加上连年灾荒,这些士兵于是铤而走险,走上四处抢劫作乱的道路,这些饥兵是明末农民起义真正的源头所在,以后则是以这些饥兵为核心,大量饥民加入了他们抢劫作乱的队伍,就如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后才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崇祯初年担任陕西三边总督的杨鹤说:
    “内地流贼起于万历、天启年间。援辽兵丁陆续逃回,不敢归伍,因而结聚抢掠,以渐蔓延。不幸边地亢旱四载,颗粒无收,京、民二运转输不继,饥军饥民强半从贼,遂难收拾。”[108]
    
    杨嗣昌在崇祯十年的一个奏疏里说得更加明确:
    “流贼之祸,起于万历己未(四十七年,一六一九年)。辽东四路进兵,三路大溃,于是杜松、王宣、赵梦麟部下之卒相率西逃。……庙堂之上,初因辽事孔棘,精神全注东方,将谓陕西一偶(隅)不足深虑。不期调援不止,逃溃转多。饥馑荐臻,胁从弥众。星星之火,至今十九年。”[109]
    
    从这些记载可以清楚的看到,明末崇祯年间北方的大叛乱,发端是饥兵,其后才是饥民的不断加入。而此后由明朝政府拖欠军饷导致兵变的记载几乎不绝于书。不仅一些次要的部队军饷由于政府的财政困难而根本无法保证,甚至是一些要害位置的精锐部队的军饷也无法保证。这其中包括了对满寇作战最前线的辽东宁远军,崇祯时期明朝最先进的精锐火器部队,登州训练的新军
    
    
    在崇祯登位初期,袁崇焕还没有出关上任的时候,就发生了宁远兵变。在兵变之前,辽东巡抚毕自肃就对皇帝报告说“辽东之结局无期,而给养装备不足,哪里还谈得上‘养分外之精神,致敌忾之果敢!’”结果没多久,“辽东宁远军哗;以军粮四月不得发,因大噪,执巡抚右僉都御史毕自肃。自肃尝为奏请,户部不之发,悍卒露刃排幕府;自肃及总兵官朱梅、推官苏涵置谯楼上,捶击交下,自肃伤殊甚;括抚赏金及朋桩得二万金,不厌,益哗;遂借商民足五万,始解。自肃草奏引罪,走中左所;八月丙申,自经。”[110]
    
    也就是驻宁远的军队士兵因为四个月都没有发饷,结果发生哗变,把巡抚总兵等高级官员都抓了起来,痛打了一顿,后来还是向商人借了五万两银子(有些人常常以为只有西方才有政府向商人借银子的事情,不妨看看这个事实),才勉强化解了这次危机,而巡抚毕自肃则因这个事件而自杀!
    
    如果说宁远兵变不久就被平息,造成后果还不是太严重。那么登州兵变对明朝的打击就可以说极为沉重。领导这次兵变的孔有德等人虽说因为毛文龙的被杀,早就心存不满,早有反心,但真正能让他把反叛落实成行动,真正能让他领着一支部队和他一起叛乱乃至最后投敌,其直接原因还是部队缺饷。
    叙述登州兵变,首先介绍一下这次兵变的背景。徐光启在崇祯四年(1631年)上疏建议组建以大量火器装备的新式陆军
    “臣今所拟,每一营所用双轮车一百二十辆,炮车一百二十辆,粮车六十辆,共三百辆。西洋大炮十六位,中炮八十位,鹰铳一百门,鸟铳一千二百门,战士两千人,队兵二千人。……行之为阵,止之为营。遇大敌,先以大小火器更迭击之;……敌在近,则我步兵以出击之;若铁骑来,直以炮击之,亦可以步兵击之。此则实选实练所致,非未教之民可猝得也。而不如是,又不足以破敌。……臣言三聚当用6万人。若悉皆招募,费必不资,亦未可遽得。……若先练一营之人,先办一营之器,两者齐备,既成营矣。一营既成,更办次营,6万人当为15营。若成就四五营,可聚可散,则不忧关内;成就十营,则不忧关外;十五营俱就,则不忧进取矣。倘止完一二营,仅可协助大城为守,未堪野战也。此臣所谓车战之制,应须选募同强,教练同习,营阵同法,器械同利者也。其见在之兵,则速召孙元化于登州,令统兵以来,可成一营矣”[112]
    这个建议自然得到开明的崇祯皇帝激切赞赏,于是在徐光启温体仁等朝中大臣的支持下,徐光启的门生孙元化就在登州着手训练新军。《科学译著先师——徐光启》一书中说“徐光启建议,为对付后金军队,须在北京附近、关内和关外三个地方,集中训练精兵两万,由孙元化负责联络、调配和统一指挥。当时在孙元化手下已有一批经过训练,善于使用西方火器的枪炮手。因而,这是一支符合徐光启理想,用先进军事技术武装起来的部队,也是徐光启的希望所在”[91]p120
    (孙元化是徐光启的学生,也是徐光启新军事思想的大力实践者,本身在科学上有相当造诣,著有《几何体论》《几何用法》《太西算要》,可见[113]p117)
    
    孙元化一向主张的是“以辽人守辽土”。毛文龙被杀害后,他收留接纳了大批原皮岛的将领士兵,并以此作为训练新军的基础。为了训练这支新军,明朝政府可以说是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不仅给这支部队配备了大量最先进的火炮,火枪,而且从澳门聘请了几十个葡萄牙的炮兵教师,中国本土的大量技术专家都云集于此,比如与西方传教士合作翻译中国第一部罗马字注音专著《西儒耳目资》以及系统引进西方机械工程学与物理学的《远西奇器图说》,本人也有诸多机械技术发明的王徵也在登州协助训练新军(关于王徵的情况可见[113]p173,以及[114]p747-p752)
    
    但就是这样的一支明朝重点训练培养的部队也还是存在军饷不足的问题。
    
    崇祯四年十月,孙元化命令孔有德率领几千士兵携带重型火炮从登州出发支援辽东前线,结果这支部队因为军饷不足,不得不沿途向居民索取粮食补给,当行进到吴桥,士兵和当地居民发生矛盾,孔有德惩罚了一名士兵,将其穿箭游营。结果士兵们开始骚乱闹事,最终演变成兵变,孔有德自毛文龙被杀后,本就心怀不满,这个时候,也就顺水推舟,率领兵变的士兵攻城夺地,滥杀无辜,最后携带着大批明朝最先进的火炮装备以及上万士兵投降了后金。这个事件对明朝的打击是相当的严重,不仅损失大量火炮船只,改变了与后金之间的力量对比,而且大批优秀人才也在这个事变中牺牲。而孙元化本人也因为这一事件中严重渎职,罪不可赦,而被处死。徐光启策划的训练火器新军的计划也因此搁浅。而这一切后果最直接的导火线仍旧是军队缺饷,士兵生活待遇无法获得保证。
    
    宁远登州这样的精锐部队尚且会因为缺饷导致兵变,其他的部队就更不必说。樊树志的《晚明史》中说“在最初的造反者队伍中起重要作用的是大批哗变的士兵。即所谓逃卒、叛卒。从万历年间辽东战事爆发以来,军饷就逐年拖欠,而且越来越严重。截至天启七年为止,延绥、宁夏、甘肃、固原四镇积欠饷银达二百四十四万多两,常有几个月甚至一年不发饷的事,到崇祯初年不少地方欠饷达三十六个月。士兵们纷纷‘稽饷而哗’,‘亡命山谷间,倡饥民为乱’。户部侍郎南居益在崇祯二年谈到‘大盗蜂起’的原因时说‘皆缘饥军数数鼓噪城中,亡命之徒揭竿相向,数载以来,养成燎原之势’”[2]p901
    
    仅仅《明末农民战争史》中列举出来的兵变就一大串。
    不妨摘录一下
    “
    崇祯元年十二月,陕西三边总督武之望奏固原兵变。参加兵变的士卒劫取了固原州库的财物,接着转攻泾阳、富平、三原,官军游击李英也被俘虏。”[101]p30
    “崇祯二年四月,阶州士兵周大旺也率众起义”[101]p31
    “崇祯三年十一月,陕北延西一带由于缺饷四年,本地极目黄沙,一物不产,粮食贵得好比珍珠,饥军们实在被逼得无路可走,在神一元领导下举行起义,参加的有二千多人。起义后,连续攻克新安边、宁塞营、柳树涧三堡,杀参将陈三槐,随即占领保安县”[同上]
    此外如“崇祯八年,川军哗变,总兵邓玘被火焚死;崇祯九年,宁夏饥卒因缺饷而哗变,巡抚王揖被杀。”[101]p17
    
    甚至连支援京师的勤王部队都因为缺饷而发生兵变叛乱,崇祯二年十月,满寇入侵,进犯关内,直逼京师,崇祯下令各地调集勤王部队支援京师。“山西总兵张鸿功遵照兵部的檄调,带领晋兵五千入援,山西巡抚耿如杞也自告奋勇,领着抚标营和太原营三千多名官兵赶赴畿辅勤王。”[101]p132
    结果他们达到京师附近之后,“兵部在三天之内将他们连调三地,由通州调平再调良乡”,为什么兵部要这么做呢?并不是出于什么军事上的考虑,道理很简单,那就是没有钱来发军饷,所以“故意用这种方法来逃避发饷(因为军令规定,部队达到驻地第二天才发饷)”[2]p901。一个国家的政府穷困到了这个地步,要靠这种手段欺骗愚弄自己的军队,也着实令人发叹。不是实在穷的没有办法,实在找不出钱来,大概也决不会在京师附近这样对待勤王的部队,玩这种危险的游戏。
    不发饷,士兵就要挨饿,于是只好在附近抢劫来解决问题。后金的士兵抢劫是其头目公开鼓励提倡的做法,一些明朝政府无力控制的军阀(虽然名义上挂着明军的招牌)抢劫,明朝政府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对这种发生眼皮底下的军队抢劫行为,当然就不能坐视不理,于是辛苦来勤王的山西总兵张鸿功,山西巡抚耿如杞以渎职不能约束军队的罪责,被逮捕下狱,而他们率领来的这几千名勤王的精锐士兵,看见巡抚和总兵都被抓了,于是“哄然奔散,逃归山西,成为造反大军的重要来源”[2]p901。
    因为政府发不出军饷,而哗变叛乱的勤王军队还不是仅此一家
    顾诚的叙述颇为详细
    “甘肃巡抚梅之焕和甘镇总兵杨嘉谟统领的军队,在崇祯三年正月走到安定县(今甘肃定西)时也发生哗变。据参加者的口述,这次兵变的原因是,入卫行程远达六千里路,没有发给安家粮食;统兵官员迫于朝廷严旨,一个劲地赶着士兵们快走。士兵们负载的盔甲、铳炮又重,困苦不堪,‘几日人马俱倒。’他们愤愤不平地说,‘左右是死,不如就死在这里’。于是在王进才、殷登科、吴天印的领导下奋起反抗,格杀出面阻拦的参将孙怀忠、把总周道昌,连登魁。夺取了营中饷银,‘介马西驰’,自行返回驻地”[101]p33
    
    正如樊树志所说“这些带有武器经过军训而又无以为生的人群逃归乡里,便于饥民相结合,成为造反大军的中坚力量”[2]p901-p902
    
    顾诚也有类似的分析“勤王兵的哗变,不仅打乱了明廷的军事部署,牵扯了地方官员的精力,而且参加兵变的士卒往往不敢归伍,其中不少人飘泊无着,连群结夥地投入农民起义。……他们受过军事训练,有作战经验,对于提高农民军的战斗力是有重大意义的。崇祯三年以后,农民起义在陕西的扩展和大批渡过黄河进入山西,同陕、晋勤王兵的几次哗变有着密切关系。”[101]p33-p34
    
    
    明朝政府并非认识不到拖欠军饷,导致兵变叛乱后果的严重性,事实上从皇帝到大臣都知道这可能导致灾难性的结果。可以说崇祯也好,其他户部兵部乃至内阁的官员也好,一直都是把筹集军饷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但是结果却始终没有能真正彻底军饷问题,为什么?很简单,就是国家没钱,赋税收入总共那么一点,就算全部拿去供应做军饷,也是不够用。就算在崇祯中期增收了剿饷和练饷,那点钱说实话也只能勉强维持处于平定内乱前线以及辽东前线的重点部队的作战需要,至于其他次要部队还是基本顾不上,至于进行实质意义上的扩充训练新的军队,那就更谈不上了。增加了赋税尚且如此,如果不增加赋税的话,可以说用不着十七年,只要两三年的时间,明朝就会被缺饷的军队变乱彻底颠覆。这时候就根本不是什么使用什么将领的问题,再优秀的将领的也无法带领一支没有饭吃的军队打仗。
    
    可以这么说,要想解决饥兵叛乱问题,就必须给所有的部队以充足的军饷,而要实现这一点,国家就必须要有足够的钱,国家的钱从哪里来,不通过增加赋税,难道还去抢?以明朝的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发达的大国,征收来的赋税,居然少到连发军饷都不够,这本身就是极反常的现象,本身就是极端不合理的现象!不要扯什么腐败!不要不动脑筋的用这种最滥调的理由来解释问题!腐败在任何朝代任何时代都有,中国有腐败,外国同样有腐败,有腐败存在的地方就必然有清廉存在,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说明万历崇祯时期中国的腐败现象就比别的时代更严重,比同期的西方国家,同期的日本更严重!崇祯时期问题的关键只有一个,不是赋税征收的太多,恰恰相反是赋税征收的太少。所有那些指责崇祯征收赋税太多的人只能说被习惯性的偏见冲昏了头脑!
    
    从解决饥兵问题的角度,我们可以得到上面这样的结论。那么对叛乱的另一大来源饥民问题的分析,又能得出什么结论?
    
    ②饥民问题
    
    在许多人写的关于明亡的文章著作(比如那个吴思写的《崇祯死弯》)中,都会绘声绘色的写到这样一幕情形,“县令催逼钱粮,将老百姓打得‘血流盈阶’”,吴思在叙述所谓明末陕西农民造反的第一人的时候,更是唾沫横飞,添油加醋,试图彰显催征赋税逼反良民的恶果。“那年三月,澄城知县张斗耀在大旱之年仍然催征不已,而且手段残酷,老百姓受不住了。有个叫王二的人,在山上纠集了数百人,都用墨涂黑了脸。……”[84]
    这种描绘所要给人造成的印象就是崇祯时期大规模的内乱是政府征收赋税过多,催逼不已造成的,农民因为无法忍受,所以走上了造反道路了。如果国家减轻赋税或者不征收赋税,那么就不会有人造反了!
    
    但是且慢,事实果真是如此么?只要我们稍微分析一下就明白,当时大量农民走上造反作乱道路,根本就不是什么催征不催征赋税的问题!从上面对明朝末期大规模连续自然灾害的介绍中,我们已经知道,在万历末期以及崇祯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国北方爆发了超大规模的自然灾害,如陕西山西河南地区,连年特大型的旱灾,粮食没有收成,百姓都在饿死边缘挣扎,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剧。这样的情况下,难道国家不征收赋税,这些地区的百姓就能安分守己地坐在那里等着饿死?就会老老实实的做个良民,不去从事抢劫活动了?根本就是痴人说梦,在那样大的灾荒面前,国家就算不征收任何赋税,饥民们照样会铤而走险,走上四处抢劫甚至杀人的道路上去。灾民们造反作乱的真正原因是因为饥荒,而不是因为什么赋税。比如《鹿樵纪闻》中记载的澄城农民造反,就可以看出当时的真实情形!“崇祯改元之岁,秦中大饥,赤地千里。白水王二者,鸠众墨其面,闯入澄城,杀知县。”[115]
    
    显然,“秦中大饥,赤地千里”才是农民起来作乱杀人抢劫的真实原因。至于有些笔记中的描绘的“澄城知县张耀采催科甚酷,民不堪其毒。有王二者,阴纠数百人聚集山上,皆以墨涂面。王二高喝曰:‘谁敢杀张知县?’众齐声应曰:‘我敢杀!’”[116]真是详细生动,连当事人说什么话都一清二楚,似乎作者就在造反现场亲眼目睹一般,这就只能当作小说来看了!
    
    当一个地区发生大规模灾荒的时候,大量百姓变成衣食无着的饥民,这些饥民在走投无路的情况,要想不被饿死,就势必置法律道德不顾,肆意抢劫杀人。
    崇祯元年七月,陕西巡按御史李应期上言说:
    “全陕地多硗确,民鲜多营。慨自边疆多事,征兵征饷,闾阎十室九空。更遇连年凶荒,灾以继灾,至今岁而酷烈异常也。臣自凤汉兴安巡历延庆、平凉以抵西安,但见五月不雨,以至于秋,三伏亢旱,禾苗尽枯,赤野青草断烟,百姓流离,络绎载道。每一经过处所,灾民数百成群,拥道告赈。近且延安之宜、雒等处,西安之韩城等属,报有结连回罗,张旗鸣金,动以百计。白昼摽掠,弱血强食。盖饥迫无聊,铤而走险。与其忍饿待毙,不若抢掠苟活之为愈也。”[117]
    
    如崇祯二年马懋才报告朝廷时所说:“臣家乡延安府, 去年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乡民争采山间蓬草剥食。到十月后,蓬草吃尽,则剥树皮而食。到年终,树皮又尽,则又掘山中石块而食。乡民中有不甘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118]
    
    可以说征收多少赋税在决定他们是否造反的问题上,根本不具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要想不让他们造反,唯一的办法只能是投入大规模的物力财力,从别的无灾地区调集大量的物资到灾区,进行赈灾。否则就算把赋税降低到零,那该造反的照样造反!
    
    当然那些就赋税问题大肆攻击明朝政府以及崇祯皇帝的论者也是说要赈灾的,比如吴思说“到了这种关头,官府应该做的是救济和赈灾,绝不应该继续加税压榨。而崇祯所做的正是加税,而且催逼严厉”。[84]
    
    指责的是义正词严,可惜他似乎没有动脑筋想过,国家赈灾的钱从哪里来?难道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国家在赋税收入少的连军饷都发不出来的情况下,拿什么钱去赈灾?崇祯手里的钱就这么多,假如把一部分的钱拿去赈灾,那相应的原本可以把这笔钱拿来当军饷的部队就得不到这笔军饷,结果就多半是这支部队的士兵因为饥饿而造反(这样的例子不是没有,而是太多了)!造反的军队和造反的饥民之间哪个威胁更大,带来损害的更大,恐怕是谁都能算的清楚的!
    
    崇祯并不是不想赈灾,事实上他比谁都想赈灾,但国家当时过低的赋税收入使得赈灾根本成了一相情愿的空谈,不具备任何现实性。比如崇祯初期,对那些因为灾荒而作乱的寇贼,崇祯还是希望通过招抚赈济的手段加以解决。他说“寇亦我赤子,宜抚之”[119]。崇祯四年的时候,他还从相当紧张的国家财政中拿出十万两银子赈济陕西灾民,在诏书中说“陕西屡报饥荒,小民失业,甚至迫而从贼,自罹锋刃。谁非赤子,颠连若斯,谊切痌瘝,可胜悯恻。今特发十万金,命御史前去,酌被灾之处,次第赈给。仍晓谕愚民,即已被胁从,误入贼党,若肯归正,即为良民,嘉与维新,一体收恤。”[119]。
    但十万两的银子在当时的情况下根本就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正如顾诚说的那样“史料记载,吴甡赍来的赈银十万两,加上藩王以下捐助的五万两和粮食二万石,‘所救不及十一’,无异于杯水车薪。崇祯四年七月,李继贞的疏中说得很明白:‘前赈臣携十万金往,度一金一人,止可活十万人,而斗米七钱,亦正可活五十日耳。皇上宜敕赈臣回奏,前十万金果足乎?’”[120]
    结果很显然,就是那些叛乱者有心接受招抚,国家也根本无力安置,如果不想被饿死,只能继续起来抢劫,国家如果派军队制止这种抢劫,势必又成叛乱!
    
    事实上,在平定内乱的过程中,明朝政府并非没有过胜利,相反取得过很多的胜利,但这些胜利最后都因为财政原因以及财政危机附带造成的心理效应化为乌有。
    比如一开始明朝政府对叛乱者的招抚,用顾诚的话说“留在陕西的各部几乎都接受过明廷的招安”[101]p46。但实际上由于政府没有钱来处置这些介绍招抚的叛乱者队伍,结果这些人最终还是只能走上叛乱的道路。当时负责招抚的三边总督杨鹤说:“诸贼穷饿之极,无处生活,兵至则稽首归降,兵去则抢掠如故。此必然之势。”[121]
    招抚失败,就只能用军队来清剿。在军事上明朝有好几次机会把叛乱者彻底围歼,比如崇祯六年,在明军的围追堵截之下,大部分叛乱者队伍都被围堵在河南省的黄河以北地区,已经是走投无路,被围歼几乎只是时间问题。结果这些叛乱者只能采取诈降的策略。当时报上去投降的叛乱首领名单有几十人之多,“造反武装的主要首领几乎包罗无遗”[2]p933。这里不必一一列举,只举出其中几个后来如雷贯耳的名字好了,闯王(高迎祥)、闯将(李自成)、西营八大王(张献忠)、闯塌天(刘国能)。可以说所有后来让明朝政府头疼不已的叛乱首领都在里面,一网打尽。结果这些叛乱诈降以后,明朝政府军就停止军事行动,结果任由这些叛乱者从容渡过黄河,从包围圈的缺口中突围,扬长而去。
    
    这是第一次;然后崇祯七年李自成、张献忠的部队又被五省总督陈奇瑜率领的明军堵截在汉中栈道地区,当时的情况按顾诚的描述是“这里山高路陡,居民稀少,出口被明军把守得严严密密,又碰上阴雨连下七十多天,‘弩解刀蚀,衣甲浸,马蹄穿,数日不能一食。’李自成、张献忠等部数万人几乎面临绝境。为了摆脱这种困难局面,起义军首领决定采取伪降手段。”[101]p67-68
    
    结果明军再次认为这些叛乱者是真心投降,当时的情况也确实是李自成、张献忠走投无路了。于是李自成、张献忠等人的部队“乃整旅出栈,与奇瑜兵揖让酣饮,易马而乘,抵足而眠。贼之无衣甲者皆整矣,无弓矢者皆砺矣,数日不食者皆饱腹矣。”[122]。(翻成白话,意思就是“在官兵的保护下,李自成等部成建制的安然走出号称天险的栈道,一路上与护送的官兵揖让酣饮,易马而乘,抵足而眠,没有盔甲的都换上盔甲,丢失弓箭的换上新弓箭,多日没有饭吃也吃上饱餐”[2]p944)结果这些叛乱者一摆脱困境,一跑出明军的包围圈就“尽缚诸安抚官,或杀、或割耳、或杖责、或缚而掷之道旁。攻掠宝鸡、麟游等处,始纵横不可制矣。”[123]
    
    对于这次被围困到走投无路,最后不得不又用假装投降的手段来摆脱绝境的叛乱中包括哪些部分的队伍,顾诚作过考证
    “在汉中被困的义军究竟包括哪几部,也还存在疑问。吴伟业和一般史籍的作者,都说主要是李自成部;毛奇龄《后鉴录》中说,‘自成急奉闯王(高迎祥)奔入兴平之车箱峡’;文秉《烈皇小识》说,‘贼首李自成,张献忠等坐困于汉中之车箱峡’。可是,明陕西巡抚练国事转述陈奇瑜的奏疏,列举的受抚义军为:‘八大王部万三千余人,蝎子块部万五百余人,张妙手部九千一百余人,八大王又一部八千三百余人。’其中确切无疑的有张献忠(即八大王)、蝎子块和张妙手三部,所谓‘八大王又一部’究竟是指南营八大王,还是指依附于张献忠的另一支队伍,目前还弄不清楚。陈奇瑜的疏中并没有明确提到李自成部,也就是说,汉中被困的起义军是否包括李自成部在内,还缺乏原始材料来证明。既然各种史籍几乎毫无例外地都记载李自成部是汉中被困义军的主力,而且义军在出栈道后的战斗中,李自成部确实相当活跃。因此我们还不能把李自成部排除在外。闯王高迎祥部是否也被困于汉中,需要继续查证。人们长期以来有一种误解,以为闯将李自成是闯王高迎祥的部将,这是不正确的。李自成同高迎祥一样,都是他们各自率领那支义军的首领,互相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101]p69-p70
    
    从这个考证来看,张献忠肯定在其中,而李自成的部队,则是“各种史籍几乎毫无例外地都记载李自成部是汉中被困义军的主力,而且义军在出栈道后的战斗中,李自成部确实相当活跃”,那么90%的可能也在其中。两个在崇祯后期令明朝政府最为头疼的叛乱首脑都在这次被围困而陷入绝境中,但是他们居然又用这种小儿科的假装投降的手段逃过了被歼灭的命运,真是不得不令人发叹。
    
    那为什么明朝方面居然一而再再而三的上这种恶当,几乎三番四次地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不必付出太多代价就能用军事手段全歼叛乱者的情况下(事实上,这两次几乎都是用不着怎么打仗,光是围困在那里,叛乱者的队伍自己饿死都饿死了)就这么轻松的放跑叛乱者呢(甚至还主动给他们提供粮食补给,物资补给,简直把他们当成兄弟朋友来看待了!)?从表面上,自然很容易说明朝方面的统帅以及皇帝多么愚蠢。但实质上,这背后还有更深层的原因!
    这深层原因是什么呢?很简单,那就是明朝政府从上到下,从皇帝到大臣,都普遍对这些叛乱者有同情心理,甚至是愧疚心理。他们总觉得这些叛乱者也都是良民,只不过因为自己这些政府的人员做的不够好,没有钱去赈济,没有钱发军饷,所以才导致他们叛乱的。是自己有愧于叛乱者,所以一听到这些叛乱者愿意投降,那真是心花怒放,自己的兄弟子民愿意和自己重归于好,那能不高兴?所以尽管在军事完全有绝对的优势和能力把这些叛乱者肉体消灭,而从皇帝和大臣的心理却是能不杀尽量不杀,能让叛乱者投降,就尽量不用武力剿灭。
    
    就拿崇祯皇帝来说吧,从一开始,他就反复强调“寇亦我赤子,宜抚之”;然后又说“小民失业,甚至迫而从贼,自罹锋刃。谁非赤子,颠连若斯,谊切痌瘝,可胜悯恻”“若肯归正,即为良民,嘉与维新,一体收恤。”,甚至听说洪承畴把降而欲叛的王佐桂等数十人杀死的时候, 他还大为光火“王佐桂既降,何又杀之”。尽管以后由于事实的教训,他不得不改弦易辙,从一心招抚转变为剿抚结合。但他的内心深处还是偏向于“寇亦我赤子,宜抚之”[124],这种偏向于招抚的心理并非是因为军事上拿叛乱者没有办法,不得不招抚,而是从内心深处就觉得这些叛乱者情有可原,即便在军事上完全有能力杀掉歼灭他们,他觉得也不应该多杀人命。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他的这种心理,那些大臣们自然也心领神会,尽力迎合。崇祯七年三月崇祯举行的会试策问中就流露出他仍旧偏向招抚的心理。而当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唐世济向他上疏说应该区别流寇的成分,说流寇中的大部分成分是驿卒、饥黎、难氓。崇祯更是大为激赏,以至于特地“命内阁辅臣起草一份文件,专送陈奇瑜处要他斟酌处理”[2]p939,用樊树志的观点来说,这分明就已经是在暗示处于剿寇最前线的陈奇瑜,对待这些叛乱者,能不杀就尽量不杀,能少杀就尽量少杀,能招抚他们就尽量招抚他们。
    
    可以说正是在崇祯这样的心理指导下,以及一些大臣官员相似心理支配下,这才先有渑池渡,再有车厢峡,居然接连两次在可以轻松全歼叛乱者主力的情况下,只要一听叛乱者要投降,就大喜过望,不问真假,全盘相信,不做任何预防措施,就轻松的放跑了他们。
    对这种心理追根究原的话的,归根结底还是明朝政府因为自身财政困难,导致在赈济和军饷方面做的不够好,这才对叛乱者普遍抱有同情宽谅心理。只是崇祯皇帝心地仁慈之余,却忘记了,叛乱者一旦当惯了强盗,四处抢劫这样的自由自在的生活,再要他们回到常规上来,受到拘束管辖,即便是衣食饱暖,恐怕也无法令他们满意了。你就算不想剿灭他们,给他们提供再优厚的条件,他们也是不想再当良民的了。
    
    尽管两次放过全歼叛乱者的机会,但在以后,明军平定内乱的过程中依然是取得多次重大的军事胜利。比如崇祯九年七月孙传廷在陕西重创叛乱者中战斗力最强大的闯王高迎祥部队,并且活捉高迎祥本人,受此威慑,一些叛乱者纷纷投降,接受招抚。
    
    到崇祯十年,杨嗣昌上任兵部尚书以后,建议崇祯增兵增饷,实行“四面六隅,十面张网”的围剿计划,叛乱者又一次纷纷陷入绝境,张献忠走投无路(他要不是跑的快,差点就被左良玉打死[2]p979),只得再次提出投降(当然其实他还是假投降)。杨嗣昌担心有诈,向崇祯建议“拒绝招抚,派兵剿杀,或者要张献忠以袭击李自成、老回回做考验,否则便剿杀不论”但崇祯皇帝还是过于心慈手软,反驳说“岂有他来投降,便说一味剿杀之理”[125]。杨嗣昌反复声明自己的观点,甚至建议崇祯“明以抚示”,“阴以剿杀”。而崇祯皇帝则坚持“不可尽杀”,实际上默认甚至鼓励熊文灿等前线官员招抚张献忠。[2]p980
    
    结果招抚张献忠以后,明朝政府还给他的部队发了十万人的军饷,还允许他们在谷城县白沙洲造房买地种麦,进行贸易,休养恢复元气。兵科给事中姚思孝上疏说“这张献忠在谷城县有数万人,造房子种田,还该遣散才是。”崇祯却反驳说“造房种田,正是招抚好处,又要遣散往哪里去?”[126]
    
    张献忠看见明朝政府如此信任放纵他,就更加有恃无恐,他干脆在“谷城设关征税,搜集粮食,打造兵器”[2]p983
    
    在张献忠走投无路,重施故技,假装投降以摆脱困境的同时。李自成的情况就更惨,他在明军的往来追杀中,已经濒临崩溃。《晚明史》中描述说“几次激战,李自成等部‘大半患病死亡,逃散甚多’。又受秦兵入川搜杀,不得已尽数出川,仅一千人突入汉中地区,进入深山密林中”[2]p987。这时候,李自成的得力部将祁总管也率部投降,只剩下李自成残部藏身于深山密林。而后李自成又试图冲出深山,进入河南,结果又被孙传庭伏兵袭击,结果是全军覆没,“李自成丢弃妻女,与刘宗敏,田见秀等十八人骑马”逃往深山中[2]p988。
    
    
    到这时为止(崇祯十一年左右),在杨嗣昌的主持部署下,叛乱者基本上被剿灭的剿灭,投降的投降,内乱基本被肃清。但在国家的财政危机没有得到真正解决之前,这种军事上的胜利只能是暂时的假象。一方面自然灾害旱灾蝗灾依旧一年接一年的发生,陕西山西河南山东北直隶等地区在崇祯十一年前后都接连发生特大规模的旱灾,而这些旱灾都持续三四年之久,旱灾接以蝗灾,大批百姓都沦为饥民,而国家依然无力赈济灾区,饥民随时都能演变成作乱造反的生力军。而与此同时,辽东的满清分裂分子依然贼心不死,不断在边境骚扰,甚至闯入关内抢劫杀人。在崇祯十一年十月,清寇闯入关内肆虐,屠杀抢掠不计其数。而崇祯皇帝又始终把攘外看成第一要务,将其重要性放在安内之前,于是在李自成等叛乱首脑分子未被抓捕的情况就决定将洪承畴、孙传庭等精锐武装“悉数从安内战场调往攘外战场”,结果给了李自成、张献忠等人重整旗鼓、东山再起的机会。
    
    张献忠是在崇祯十二年五月重新发动叛乱。至于李自成的势力在崇祯十三年也开始重新发展壮大,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当时连绵不断的灾害饥荒。大量饥民几乎是不招自来。顾诚在《明末农民战争史》中对当时的情形有一定的描绘“崇祯十三年的灾荒是特别严重的,几乎遍及全国,不少地方竟至于颗粒无收,饥民大批死亡。”[101]p128
    “保存下来的一些记载可以构成一幅幅触目惊心的图画: ‘至己卯(崇祯十二年)旱、蝗,自秋至明年不雨。其年庚辰(崇祯十三年)又蝗,仅能种而禾实不稔。斗米直可千钱,民间素所藏蓄者一时搜掠都尽。瓜果枣柿不待□而残,渐及草根、木皮、糠秕、山蔬,侈云富贵家粮也。十月之交,环辉山皆盗,以人为粮。千夫长擒来戮诸市,人争啖之。至二之日大寒,人益困,有父母食子女者,子女食父母者,夫妻、兄弟、朋友、乡邻互相食者。余人之衣冠动静犹昔,性情惊疑为豺狼。’”[127]
    “今流亡满道,骴骼盈野。阴风惨鬼燐之青,啸聚伏林莽之绿。且有阖门投缳者.有全村泥门逃者,有一日而溺河数百者,有食雁矢、蚕矢
    者,有食荆子、蒺藜者,有食土石者,有如鬼形而呻吟者,有僵仆于道而不能言者,……有集数千数百人于城隅周道而揭竿者。”[128]
    郑廉在《豫变纪略》里,比较集中地叙述了贫苦无告的农民怎样转化成地方性的起义队伍:
    “……岁乃大饥,人益不敢粜谷,谷以踊贵。米麦斗值钱三千,禾二千七百。人相食,有父食子、妻食夫者,道路无独行之客,虽东西村亦不敢往来。其颠顿死于沟壑者群聚而刲割之,顷刻而骨骸相撑矣。官吏捽而捶杀之垒垒焉,不能禁也。其桀黠不逞者遂相率为盗。于是鼠窃狗偷千百为群者不可胜数,如一条龙、张判子、宋江、袁老山之属,众皆万许。而临颍一条龙、寿州袁老山,其徒尤众,斩木折钧,往来梁宋之郊无虚日,日以益多。”[128]
    
    李自成进入河南,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在短时间内招揽了大批部众。当地的那些乌合之众,毫无组织,混乱一团的饥民,在投入身经百战,军事经验极其丰富的李自成麾下之后,也很快就转化成具有强大战斗力的军队,从此遂一发不可收拾。据顾诚所说“李自成部义军初进河南时,兵力相当有限,大约不到一千人。经过短期的休整和准备,李自成在十月间率兵北上,同当地的起义农民一斗谷、瓦罐子等联合,有众数万人。十二月,‘连破鲁山、郏县、伊阳三县。’于二十一日攻克宜阳,‘不杀平民,唯杀官。’接着,乘胜进攻永宁(今洛宁县)。”[101]p130
    
    实际上在明史的崇祯本纪中也能找到相关记载。崇祯十三年,十二月丁未朔。“是月,李自成自湖广走河南,饥民附之。是年,两畿、山东、河南、山、陕旱蝗,人相食”[73]。这里的“饥民附之”四个字道出了崇祯时期叛乱总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关键。灾荒灾害不断,而政府的财政危机又使得国家根本无力赈济灾民,这使得国家尽管在剿灭内乱的军事斗争不断取得胜利,但几乎只要稍一松懈,则叛乱势力又很快滋生壮大起来,杀了一个闯王高迎祥,又很快冒出一个李自成,把李自成三番四次杀的濒临崩溃,崇祯十一年更是让他几乎全军覆没,只逃出十八个人,结果不用两三年,又迅速卷土重来。其实如“饥民附之”这样的记载,在崇祯本纪中有很多处,而并非仅仅限于崇祯十三年的这次。
    如崇祯四年“是冬,延安、庆阳大雪,民饥,盗贼益炽。”;崇祯五年“是月,总兵官文诏、杨嘉谟连破贼于陇安、静宁,贼奔水落城,平凉、庄浪饥民附之,势复炽。”;崇祯六年“丁未,副将左良玉破贼于涉县,贼走林县山中,饥民争附之。”;
    崇祯九年二月,“山西大饥,人相食。乙酉,宁夏饥,兵变,杀巡抚都御史王楫,兵备副使丁启睿抚定之。”[73]
    
    可以说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已经完全不是常规的军事手段能够解决,暂时的军事胜利几乎毫无意义,只要政府的财政危机不解决,那无论打多少次的胜仗,都无济于事。(注意我说的是常规性军事手段,为什么这么说?这是相对于满清兽兵而言的。如果是满清的话,同样的局面之下,用军事胜利就能解决问题?为什么呢,因为满清采取的是杀光抢光的策略,一个城市发生反抗就把一个城市的人一个不拉的全部杀光,物资全部抢光,一个地区发生叛乱就把一个地区的人全部杀光,物资抢光,辽东大屠杀,扬州大屠杀,广州大屠杀,四川大屠杀都是如此.其中的四川大屠杀是把一个省的人全部杀光,这样当然就不必担心什么叛乱卷土重来的问题,更不必担心什么饥民作乱的问题,人都全部杀光了,还怕这个地方的人因为粮食不够吃而变成饥民作乱吗?明朝政府自然不可能采用这样的手段来解决问题)
    
    唯一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是确保国家有充足的财政收入,然后用财政收入去调动全国的人力物力,不断给予各地灾区饥民以赈济,避免他们因为走投无路而抢劫作乱。但是要确保国家充足的财政收入,不增加赋税,这可能么?有些人似乎真愚昧的认为明朝政府的钱是可以从天上掉下来的,是可以从聚宝盆里生出来的,只是明朝的统治者吝啬残暴,存心要饿死灾区饥民,存心要逼迫饥民饥兵造反作乱推翻他们的统治,所以才不肯把钱拿出来。这样的想法省力自然是省力,只需把明朝的皇帝官员都丑化成愚蠢的白痴,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就行了,很能满足他们表现自己正义,声讨罪恶的道德虚荣心,也很能符合他们从小所受到的那种脸谱化的弱智教育!但最后的结果恐怕不过是在愚弄他们自己,把他们自己变成白痴罢了!
    
    事实上从明史的崇祯本纪中可以看到,对于崇祯十年以后特别是崇祯十三年的灾荒,崇祯还是设法多次给予赈济的,光本纪所记载的这一年的救济就有
    “春闰正月乙酉,振真定饥。戊子,振京师饥民。癸卯,振山东饥。”,“戊寅,以久旱求直言。三月甲申,祷雨。戊戌,振畿内饥。”
    “丁未,免河北三府逋赋。”,“秋七月庚辰朔,畿内捕蝗。己丑,发帑振被蝗州县。”“八月甲戌,振江北饥”[73]
    
    说句老实话,崇祯之所以很能进行这些赈济,恐怕很大程度还是得益于杨嗣昌建议的增收赋税,增收剿饷,练饷,使得政府多了一千六百多万的收入。估计这多增加的一千六百万也没有完全用于军饷,还是有一部分挪用到了救济灾区上去了。但即便如此,在受灾面积如此广大,灾民如此众多的情况,这样一点可怜的收入进行的救济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的。
    
    事实很清楚,如果真的想实质上解决灾民赈济问题,国家就必须有足够的钱,而国家要有足够的钱就必须要增加赋税收入,否则一切所谓赈济灾民的话都只能是纸上谈兵不切实际的高调
    
    综合以上两个方面,要想解决饥兵作乱问题,国家就必须要有足够的钱来发军饷;要想解决饥民作乱问题,国家就必须要有足够的钱来赈济灾民。而国家的钱从哪里来,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也不可能从聚宝盆里生出来,也不能去抢来!只能是从赋税收入中来?没有足够的赋税收入,哪来的钱去发军饷,哪来的钱赈济灾民?明末国家的危机实质上是政府的财政危机,由财政危机才引发军事危机,由军事危机导致更大的财政危机,更大的财政危机导致更大的军事危机,如此恶性循环,国家岂有不亡的道理?
    
    可以说明末的问题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财政问题,其他一切问题都是财政问题派生出来的。解决了财政问题,其他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不解决财政问题,则纵然是其他问题暂时解决了,必然还会再度爆发。而财政问题的核心与关键就是国家赋税收入太低,低到到了威胁国家本身存亡,民族存亡的地步。过去这个问题没有暴露出来,并不意味着这个问题不存在,而仅仅是因为国家没有遇到大的挑战,而崇祯时期,则是在连年自然灾害,连年战争的情况下,以最尖锐的形式把这一问题暴露了出来!这不仅从另一个角度的说明了那种把明朝灭亡归咎于崇祯的个性作风,归咎于崇祯的用人水平不过是皮相之谈,同时也证明了那种把明朝灭亡说成是崇祯横征暴敛的结果的说法是何等荒谬无稽,何等偏离事实真相。
    

 

 

作者:押沙龙 回复日期:2007-1-22 11:34:01 

 

  看了前半部分,很多地方不同意。酒色可以辩解,贪财这个没有什么好辩解的。楼主对贪财的解释很牵强。矿税采珠之类的活动,对地方骚扰极大,楼主可以认为明史是清朝所修,多所诬蔑,但明人自己的笔记之类也说了很多问题。万历自己也知道矿税之类的榨取钱财手法是不对的。他得了重病以后以为自己要死了,就取消矿监,后来病好了,又马上反悔。
  万历对政治完全不顾,如何如何彻底荒怠,这个确是谎话。楼主提到的《晚明史》里,樊已经花了很大篇幅去纠正这个错误看法。
  万历以前由于和文官集团的对立,所以受到一些过多的丑化。但是反方向辩解过甚也很牵强。
  读历史不能用善恶对立的摩尼教观点来读,说是清朝坏,就一坏到底,明朝好,就通体光明。好像凡是说明朝不好的都是满清走狗的诬蔑,这都是意气之见了。明朝有许多好的地方,但也有许多恶劣的制度,恶劣的行为。总体来说,明朝是一个由文官集团高度控制的、政治和经济渐次脱节,最后导致崩溃的一个王朝。如果说它能发展出现代资本主义体系,那是我万万不能理解的。
  
  文章写的很精心,观点也有不少可采之处,精华。

 

 

作者:杜车别 回复日期:2007-1-22 11:34:06 

 

  五、内帑问题
    
    当然,谈到这里,有一个问题,我们是必须给予重点澄清的!那就是关于崇祯的内帑问题。在这个问题上,谎言可谓甚嚣尘上,谬种流传,为害甚烈,影响波及,甚至连一些专家学者也未能幸免!
    据说明末其实根本没有什么财政危机,崇祯的内帑里有的是钱,几千万两白银是少算的,几亿两也不算多,说成是金山银山都不夸张。崇祯这么焦头烂额的催征赋税,都是他自己小气舍不得花内帑里的钱,最后被李自成打到北京的时候还守着几千万两乃至上亿的白银不放,所以落得个上吊自杀的结局,
    
    到现在我们还可以时常看见一些论者唾沫横飞的谴责崇祯皇帝,如何吝啬,如何小气,如何疯狂聚敛,如何躺在内帑的金山银山上,却不肯拿钱出来赈济灾民,不肯拿钱出来发军饷。按照这种说法,明朝末年哪里有什么财政危机啊,全是皇帝自己吝啬小气,当守财奴而已,所以最后灭亡也是咎由自取,纯属活该。或者说明朝政府根本不缺钱,主要是不会用人,再加上小气。这些论者在自己的唾沫横飞中获得了很大的快感。他们的舌头在口腔里舞动着,唾沫星子在鼻子周围飞溅着,可以想见他们被自己的雄辩所陶醉,被自己的英明所感动,体验着指点历史的快感。
    
    然而每当看见这种言论,每当看到这些论者的嘴脸的时候,我都感到说不出恶心。不知为什么联想到了鲁迅《故事新编》中一则故事的结尾
    
    《故事新编.采薇》说的是妇孺皆知的伯夷叔齐在商周易代之际,不食周栗而饿死首阳山的故事。意味深长的是,鲁迅在故事的结尾插进来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很聪明,已经懂得了。她冷笑了一声。于是大义凛然斩钉截铁的说道:……”[130]p410
    ,
    那个女人说什么,我们就不必去追究了,总而言之,伯夷叔齐两个人在听了那个很聪明而且大义凛然的女人的话之后,因为羞愧,连薇都不吃了。于是他们两个就这样的饿死了。
    而那个叫阿金的聪明女人呢?按鲁迅的描写“于是许多人非常佩服阿金姐,说她很聪明,但也有些人怪她太刻薄。阿金姐却并不以为伯夷叔齐的死掉,是和她有关系的”[130]p411
    
    她说,老天爷心肠好,派了头母鹿喂奶给伯夷叔齐吃,可是那两个人呢,“贱骨头不识抬举,……得步进步”,喝了鹿奶还不够,还想杀了那头母鹿,吃鹿肉,于是老天爷也讨厌他们的贪心了,母鹿也从此不去了,他们这才饿死了。“哪里是为了我的话,倒是为了自己的贪心,贪嘴呵!……”
    “听到这故事的人们,临末都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不知怎的,连自己的肩膀也觉得轻松不少了。即使有时还会想起伯夷叔齐来,但恍恍惚惚,好象看见他们蹲在石壁下,正在张开白胡子的大口,拼命的吃鹿肉。”[130]p412
    
    如果那些制造散播崇祯内帑有几千万甚至几亿白银的谎言的人就相当于这个故事里说伯夷叔齐喝了鹿奶还想吃鹿肉所以才饿死的的女人,那么那些听信谣言谎话的人就相当于那些“恍恍惚惚,好象看见他们蹲在石壁下,正在张开白胡子的大口,拼命的吃鹿肉”于是觉得轻松不少的人。
    我做这样的类比是有道理的,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首先看看崇祯内帑的真实情况究竟如何?
    
    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当时人的记载
    
    1、关于内帑的直接记载
    
    锦衣卫佥事王世德这样说:“熹宗在位七年,神宗四十余年蓄积扫地无余。兵兴以来,帑藏悬罄。尝将所铸银膺、银盎、搏鼎重器输银作局,倾销充饷,故饷银多有银作局三字者,此人所共见也,空乏可知。廷臣动请内努,夫内努唯承运库耳。钱粮解承运库者二,一日金花,一日轻贵。金花银所以供后妃金花、宦官宫妾赏贵,轻责银所以为勋戚及京卫武臣体禄,随进随出,非如唐德宗私库,聚而不散者。然而发之屡屡矣,安有余赀。野史谓城破,大内尚有积金十余库,不知十余库何名。承运库外有甲字等十库,贮方物也。天财库贮钱也,以备内外官员军校赏赐。古今通集库,贮书画符券浩命一也。东裕库,贮珍宝也。外东库,贮方物,无金钱也。库尽此矣。城破,唯东裕库贮珍宝存二耳,安得有所谓十余库积金者。而纷纷然谓上好聚敛,内帑不轻发,岂不冤哉。草野无知,传为实,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131]p22-p23
    
    此外“史淳在其所著《痛余杂记》中也反驳此说,并引曾任户部官的吴履中的话以证实他的意见:吴喧山曰,‘吾尝司计,请发内帑,上令近前密谕曰,内库无有矣,遂堕泪。’”[133][132]p230
    
    
    这两则记载很清楚表明,崇祯末期内帑里早就没有什么银子,已经是穷的一干二净。崇祯以皇帝之尊而至于在臣下面前堕泪,其中情形可想而知!
    
    
    还可以补充一条刘尚友《定思小计》中的记载,是崇祯十七年二月时候的情况“二月中,贼势愈急,而昌平兵忽变,京城戒严,亟遣官以重饷抚之,始戢,然居庸已不可守矣。……然国计实窘极,户部合算海内应解京银两岁二千万,现在到部者仅二百万,朝廷至括内库金帛悉准俸银给发武士,其困乏可知。故援师之征,望其即赴,又若畏其即赴,诚虑夫饷之不足供也。上抚髀无策,欲以空名感动天下,故唐、黄、吴、左诸镇,封四伯爵以劳之,又封刘镇继之”[135][134]p67
    
    这条记载把崇祯皇帝因为缺钱面临的窘境叙述的相当透彻。一方面是李自成眼看要进逼京师,而另一方面是国家甚至穷到拿不出钱来给守卫京师附近地区的军队发军饷,甚至直接导致昌平兵变。户部收到的银子只有区区两百万,而皇帝内帑的银子也早就搜刮一空,“括内库金帛悉准俸银给发武士”还不够。一方面是希望各地军队到北京勤王,另一方面却又害怕他们来,因为根本就没钱发军饷。没有军饷,本是前来抵挡造反者的军队,恐怕自己就先造反,这并非没有先例。
    
    事实上还有另外一则史料也能验证上面的记载,在崇祯十七年二月十二日也就是李自成进占北京前的一个多月的时候。崇祯皇帝在中左门召见吴襄询问调动吴三桂军队进京保卫京师的可能性问题。《晚明史》的正文以及一个注释中有当时两人的对话记录(从上下文的注释来看应该是直接从《绥寇纪略.补遗上》中的文言文翻译过来的)“思宗严厉地责问吴襄:‘三千人何以抵挡百万之众?’吴襄则说‘这三千人并非一般士兵,……,因而能得死力。’思宗问:‘需饷多少’吴襄回答:‘百万’。思宗说‘内库只存银七万两,搜集一切金银杂物补凑,也不过二三十万两’”“调吴三桂勤王之议,终于因为经费没有着落而暂时作罢”[2]p1120
    
    这则记录很重要,和刘尚友《定思小计》中的记载结合起来看是相当能说明问题的,不知道为什么以往论及崇祯内帑问题的文章中都没有提到?当时的情况已经是如果崇祯不调吴三桂进京守卫,则京师沦陷的危险是任何一个人都能看出来的。吴三桂率军入京,不一定确保安全,但抵挡住李自成的进攻并非没有根据。以三万人的部队(其中三千人是精锐),要想在野战中战胜闯王十万大军,那自然不可能。但是用这三万人的军队守卫住北京城,可能性相当大。北京城池的坚固在当时整个中国也是首屈一指的。一般情况下,根本就打不下来,以土木堡之变后的瓦剌骑兵以及满清铁骑的威力数次打倒北京城下,也只能望城而止。想攻克北京城,要么内应,要么守城部队实在衰弱,事实上李自成最后之所以能轻松攻克也正是因为,在崇祯十六年的瘟疫之后,城中都是病弱,已无可用之兵。如吴三桂的三万生力军提前进入北京,参与守城,那李自成想要打下北京,并不容易。
    
    可以说,在当时的情况下(离甲申之变只有一个月了),调吴三桂关宁部队守卫京师,几乎是唯一的能够解救危局的选择。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唯一的选择,当时却也没有能马上决定下来。为什么呢?
    吴襄说调动吴三桂入京需要军饷百万,而思宗说“内库只存银七万两,搜集一切金银杂物补凑,也不过二三十万两”,相差数额达到百分之七八十之多,再加上一些大臣的暧昧反对态度,这样的情况下自然难下决心了(事实上直到3月6日,崇祯才最后决定调吴三桂率军入卫,这个时候大概也就不顾得什么军饷不军饷了,但为时已晚)。按照有些论者的逻辑,大概在这里,又是崇祯吝啬故意装穷,所以放着内帑中成千万甚至上亿的白银不用,硬说只有七万两来欺骗吴襄!只不过我请这些东西也动动自己的脑子,在当时的危急关头,崇祯究竟有什么必要在这个问题上撒谎?莫非他真的是要钱不要命的怪人,命没有了,钱再多又有什么用?这些道理某些自以为聪明的论者知道,就崇祯是不知道这些道理的白痴?把历史人物都想象成白痴,就是你们这些东西研究历史的金科玉律么?用这样低劣的手段对待历史人物历史事件,还自以为清楚了解历史真相,省力固然是省力,但这种研究历史的行径,最终愚弄的究竟是谁?
    
    事实上崇祯当时说“内库只存银七万两”,恐怕还是说多了,对照他堕泪对吴履中私下里说内帑的记载“上令近前密谕曰,内库无有矣,遂堕泪”。崇祯在吴襄面前多半还不敢彻底交代内帑的底细,这七万两只怕还是充门面的话,实际上可能是一万两都不满。当然也不排除这已经是向官僚太监们募捐后的内帑存银了(关于募捐我们后面再说)。
    
    
    
    总而言之,根据上面这些史料的记载,崇祯内帑中确实已经没有银子了。那国库中有没有银子呢?也没有!《甲申纪事》中说:“予监督节慎库时,为甲申三月十五日,与主事缪沅交盘,库中止银二千三百余两,又钱作八百,国家之贫至此,可发一笑,.自正月至三月,日以坐饷为令,或论省坐派,或官坐派,无虚日。至三月十八日始发帑金二万,赏守城军士,银未及发而城破矣。”[136]
    
    而李自成在进占北京之后,确实掠得大量金银,七千万两也好,三千七百万两也好,那又是从哪里来的呢?从现有各种史料记载来看,很清楚!是从大量富商、勋戚、官僚、宦官那里严刑逼勒而来。
    
    彭孙贻在《平寇志》[137]中说
    “(大顺军)其所得金,大约侯门十之三,宦寺十之三,百官十之二,商贾十之二,共七千万两。宫中久已如洗,怀宗减膳、布衣,酒扈器具之金银者尽充军饷,内帑无数万之藏。贼淫刑所得,扬言获之大内,识者恨之。”[137]p237
    
    “贼入都止掠金贝,布店独存,至是贼兵数千,挽车数百两,突入各肆,一时席卷。……贼初入城,悬令秋毫无犯,及布散列肆,先收兵器火药,次责供餐。……外解至京,尤有钱粮未纳,酷刑追索,大失民望。牛金星、顾君恩以民情将变告。宗敏曰:‘此时但畏军变,不畏民变……且军兴日费万金,若不强取,安从给办’金星不能难”[137]p238
    
    “(李)自成聚刘宗敏李过于宫中拘银铁诸工各数千,盘敛库金及拷讯所得,并金银诸器熔之,千两为一饼,中凿一窍,贯大铁棒,凡数万饼,(搜)括骡车数千辆,马骡橐驼数千,装载归陕”[137]p239
    
    谈迁《国榷》说:“所掠输共七千万。大约勋戚、宦寺十之三,百官、商贾十之二。先帝减膳撤悬,布衣蔬食,铜锡器具尽归军输,城破之日,内帑无数万金。贼淫掠既富,扬言皆得之大内,识者恨之。”[138]p6070 、[139]
    
    毛奇龄在《后鉴录》中也说:“(大顺军)进拷索银七千万两,侯家什三,阉人什四,宫眷什二,估商什一,余宫中内帑金银器具以及鼎耳门环钿丝装嵌,剔剥殆遍,不及十万。贼声言得自内帑,恶拷索名也。”[140]
    
    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李自成确实从北京城内掠得7千多万两的白银,但这些白银全部是出于拷掠富商、勋戚、官僚、宦官而来,大概比例是侯门贵族30%,宦官太监30%,所有的官员大臣20%,商人20%,加起来正好是百分之百,没有一点是出于皇宫内帑的,或者至少可以说内帑在其中占据的比例少到可以忽略不计!那皇宫内帑中金银的绝对数量有多少呢,一致的说法是内帑无数万之藏!毛奇岭说的更具体,就是李自成把皇宫里的所有值钱的器具,甚至“鼎耳门环钿丝装嵌,剔剥殆遍”,全部加起来,也“不及十万”,在他们拷掠得到的财富中千分之一的比例都可能占不到。
    
    那么如何来看待当时的另外一些记载呢?
    比如上面引用过的《甲申纪事》作者赵士锦说:“闯破诚后,日以内库银骡车运至西安。见其锭上有凿万历八年字者,闻内库银用至万历七年止,八年以后俱未用也。陈陈相积,扃面不发,卒至以国与敌,可为后世有国者之戒。”“贼载往陕西银锭上有历年字号,闻自万历八年以后,解内库银尚未动也。银尚存三千余万两,金一百五十万两。”[136]
    
    
    同时被俘的翰林院谕杨士聪亦说道:“内有镇库锭,五百两为一锭,铸有永乐年字,每驮二锭,无物包裹,黄白溢目。其其寻常元宝则搭包囗囗。按贼入大内,括各库银共三千七百万、金若干万。其在户部者外解不及四十万,捐助二十万而已。……呜呼,三千七百万,捐其奇零,即可代二年加派,乃今日考成,明日搜掠使海内骚然……策安在也,先帝圣明,岂真见不及此。徒以年来之征解艰难,将留罗雀掘鼠之备,而孰知其事势之不相及也。吁其亦可悲也矣”[134]p34
    
    顾诚还引用过另外两条记载来说明崇祯内帑确实很多。一条是“大顺军破城时任明朝兵部职方司郎中的张正声说:‘李自成括内库银九千几百万,金半之’”。[142]
    
    另一条是满清头目康熙的话。“关于明末内帑,爱新觉罗.玄烨有这样一段话:康熙五十二年闰五月丁末朔乙卯日‘上谕大学士等……明代万历年间于养心殿后窖金二百万金。我朝大兵至京,流寇契金而逃。因追兵甚迫,弃之黄河。大抵明代帑金,流寇之难三分已失其一。又于达赖喇嘛处费用无算,凡制造器皿等物亦繁费不资。朕自御极以来,酌量撙节,不敢滥费。从古无如朕之节用者’”[143]
    
    
    
    抛开最后一个康熙,前面这三个人,按照顾诚的说法“作者都是明朝廷的现任官员,当时又都在北京”,所以他们的记载应该够权威够可靠了吧!但是且慢,事情并非这么简单。只要稍微分析一下这三个人的说法,就可以发现他们的记载本身就漏洞百出,荒诞不经,有些地方甚至是互相矛盾。他们当时在城内或许不假,但是他们的记载本身也都不过是听信传闻,添油加醋而来,根本谈不上什么认真核实。
    
    赵士锦说李自成军队押送往陕西的银子都是万历八年以后,上面有万历八年的字号,也即以前皇帝用的银子都是万历七年以前的,万历八年以后的银子根本没有动用过;而杨士聪则说,这些银子上面是永乐年号。
    
    这两个人的说法究竟哪一个是事实?如果说前者是事实,那么实在对明朝财政状况美化的类似于天方夜谭了。原来万历当政四十年开销的银子居然都是万历八年以前的??如果这是事实的话,那张居正确实有些莫名其妙了,他忙碌十年节省赢余下来的国库银子也不过是四百万两而已。而万历就似乎更有点受虐癖好了,他顶着文官对他的集体漫骂去收矿税,而他自己用的银子居然只是万历八年以前的,这不是自虐狂么?看来他真是有挨骂的癖好?
    
    如果后者说的是事实,那就更是对明代白银流通使用状况的极端无知了。白银在明代的普遍使用还是在明代中叶以后,白银从海外大量流入中国也是在明代中叶以后,在明代前期,官方征收的赋税大部分也是实物形式,永乐时期从什么地方可以冒出这么多的银子来?编造谎言的人正是连基本的常识都没有,所以才闹出这种笑话。
    
    有趣的是顾诚在引用这两个人的话的时候,都截头去尾,只引两人记载的存银数目,“赵士锦在《甲申纪事》说内库‘银尚存三千余万两,金一百五十万两’;杨士聪在《甲申核真略》里写道:‘按贼入大内,括各库银共三千七百万、金若干万。其在户部者外解不及四十万,捐助二十万而已。其在户部者外解不及四十万,捐助二十万而已’”[132]p285,而丝毫不提这两个人所说银子上的年号之类,大约他自己也觉得荒谬难信,如果完整引用反而使得这两条记载的小道传闻的性质暴露无遗,所以干脆略去(当然在后面他也顺笔也提到了所谓万历八年以后内库银未动,而且还当成了事实根据,去反驳其他记载,大约是觉得分开来引用,能更增添合理性吧)。
    
    至于张正声所谓的“李自成括内库银九千几百万,金半之”,这种说法的荒谬性更是一目了然。九千几百万两的内库银,再加上一半数量的黄金,就算是四千五百万两黄金好了,按一两黄金抵十两白银来算,总和超过了五亿四千万两白银,明代晚期,整个世界生产的白银中流中国的总量都没有这么多!现在好家伙,同等价值的财富居然能聚集到明朝皇帝的内库中去了!稍微有头脑的人都明白这种记载只能当笑话看,并不能因为写下这个记载的人是所谓兵部职方司郎中,并且当时在北京城内就增加合理性!
    
    以上这三个人的记载显然都是出于道听途说,所以才有如此明显的错谬矛盾。而这这种说法的源头应该就是出于李自成军队的刻意编造的谣言,实际上前面引用的一些作者已经记载了谎言的源头,如彭孙贻说“内帑无数万之藏。贼淫刑所得,扬言获之大内,识者恨之”。这意思就是说闯军用严刑逼打拷掠而从官员商人那里得来的银子,却扬言说是从大内获得,了解情况的人都感到痛恨。正因为消息的源头本身就是谣言谎言,所以才造成说法不一,编造谎言本身缺乏明代的财政常识,所以才造成这些记载都荒谬离谱到极点。
    至于那些银子上刻印的年号之类,大概也是李自成做的好事
    “(李)自成……于宫中拘银铁诸工各数千,盘敛库金及拷讯所得,并金银诸器熔之,千两为一饼,中凿一窍,贯大铁棒,凡数万饼,(搜)括骡车数千辆,马骡橐驼数千,装载归陕。”
    ”
    熔铸金银的时候,顺便打上年号之类的,大概并不困难。事实上明朝皇帝收的银子似乎并没有打上年号的习惯,这只能说是李自成等人为了栽赃故意如此了。
    
    顾诚还引用了康熙的话做根据,然而康熙的话又据说是他从太监那里听来的。康熙此人关于明代崇祯时期情形的描述究竟有多大可信度,可以从他造谣说崇祯时期皇宫内有十万太监可见一斑,还还可以从他自我吹嘘一天打三百只兔子的光辉业绩来判断。从这个人的一贯表现来看,若说他是一个为了满足自己某种需要而撒谎成性的人,应该并不冤枉。这样一个人说的崇祯时期内帑数量,连二手史料都算不上,只能算无根史料。顾诚把他的话拿来当根据,未免是有些失察了。再具体分析他所说的内容,他提到“明代万历年间于养心殿后窖金二百万金。我朝大兵至京,流寇契金而逃”,姑且不论真假(其实多半是假的),只这二百万两的数字,和一些人认定的崇祯内帑几千万两甚至上亿两实在相差太远。再如这句话“大抵明代帑金,流寇之难三分已失其一。又于达赖喇嘛处费用无算,凡制造器皿等物亦繁费不资”。似乎明代帑金真是不少,流寇之难原来仅仅丧失了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自然是被满清所得了。那被李自成抢劫带走的白银,按照上面各家记载的最少数字算也至少有三千万多两,那满清所得至少在六千万两以上。然而再看后面,就未免令人喷饭,“达赖喇嘛处费用无算,凡制造器皿等物亦繁费不资”。原来这六千万两大部分,满清不是花在了最要紧的军饷上,而是花在了达赖喇嘛,以及所谓的制造器皿上。只这一句,谎言就被戳得粉碎。满清不是一直宣扬明朝宫廷生活如何奢侈,而康熙这个小丑不是又一直吹嘘他自己如何节俭么(所谓的“从古无如朕之节用者”)?难道说明朝皇宫内本身的器皿还不够他们用,以至于要他们重新制造(不过崇祯因为实在没有钱支付军饷,倒确实是把原先皇宫内的许多器皿卖出去换钱,这倒是一个佐证),而且这重新制造的器皿,居然“繁费不资”,能够占用掉明朝遗留的据说至少有六千万两的内帑的很大一部分?其荒诞不经矛盾支离之处,稍加分析就显现无疑!
    
    其实从康熙的谎言也能推断一些真实情形。各家记载比较一致的地方是,李自成在北京拷掠搜刮所得大约有7000万两白银,而他撤离北京的时候,大约只来得及带走3700万两白银,剩下将近三千万两白银被满清所得。而康熙的谎言里就是把这部分白银说成了明代政府的内帑了。
    
    
    还有一则很有名的记载是《明季北略》中的一段话“贼拘银匠数百人,凡所掠金银,俱倾成大砖,以骡马骆驼驮往陕西。旧有镇库金,积年不用者,三千七百万锭,锭皆五百两,镌有永乐字,每驮二锭,不用包裹。”[144]p488
    
    这段记载之所以有名拜郭沫若所赐,郭沫若在《甲申三百年祭》中言辞凿凿的根据这段记载说“李自成攻陷北京后,‘发现’崇祯的皇库里藏有三千七百万锭银子,每锭重五百(十?)两,后来都被李自成运往陕西去了”。
    这种记载的荒谬性是一目了然的。如果真是“三千七百万锭,锭皆五百两”,那就是180亿两,不知道现在全世界的白银加起来有没有这么多?
    陈椿年讽刺郭沫若说“这样的嘲骂固然痛快,固然容易使人联想到‘蒋宋孔陈四大家族’的财富,只可惜所据的史料却根本经不起推敲。上述数字即使以每锭五十两计算,也已高达十八亿五千万两,而据万历年间张居正在奏折中计算,当时大明王朝全国‘计每岁所入……不过二百五十余万(两),而一岁支放之数,乃至四百余万(两)’〔1〕。大明王朝从朱元璋开国到崇祯亡国,不过二百七十年光景,即使每年赋税收入以四百万两计算,也须四百五十几年才会积累到十八亿五千万两,全部藏入皇库,”[145]
    更可笑的是郭沫若引用《明季北略》的话,都没有引全。实际上这条记载本身就被《明季北略》的作者所否定,郭沫若却似乎对此置之不顾!陈椿年说“更可奇怪的是,郭氏注明他的这一资料来自《明季北略》,然而就在该资料的同一条目中,《明季北略》作者明确指出:‘果有如此多金(指三千七百万锭),(则)须骡马一千八百五十万(头)方可载之,即循环交负,亦非计月可毕,则知斯言未可信也。’明明是被原作者否定了的假材料,郭氏却以假作真并据此立论,还要注明出处让原作者对它的真实性负责,以这样的态度来对待史料,这就很难说是在做学问了。 ”
    
    其实姚雪垠早在1981年的时候,就针对这个问题批评过郭沫若,现引原话“郭沫若同志在追赃问题上的错误有二:……对此重大问题,不多看一点儿史料,误信宫中藏银传说而轻易大发议论。最不应该的是,郭沫若统治引用《明季北略》所记的这个传说,作者计六奇跟着就说明他自己也认为不可信,仅隔两行,而郭沫若同志竟未看见!……更可奇怪的是,郭沫若同志在《甲申三百年祭》初版中将《载金入秦》这一条误为《明季北略》卷五,一九七二年修订本改正为《北略》卷二十,可是计六奇这几句至关重要的话竟然未看见,而他初写《甲申三百年祭》时看见‘两’字误为‘十’字,亦未用他本校对,删去‘十’字。象这样读书粗心、即兴命笔的情况,可以说在郭老一生的学术著作中并不是偶然现象”[132]p230-p231
    
    
    还可以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明李自成供入北京城后所得银两绝大部分都是来于拷掠大臣勋戚太监以及抢劫商人。
    《明末农民战争史》中顾诚说了这么一段话“追赃助饷,在本质上是农民阶级实行的一项革命政策,它不仅在一个时期里把国家财政负担,从贫苦农民身上转加给官僚地主,而且在政治上也有力地打击了这伙衣冠禽兽,大长了革命人民的威风。然而,就策略而言,大顺军在进入北京以后,大规模对明朝官僚实行追赃助饷是很不妥当的,甚至可以说这是大顺军领导人犯下的一个严重错误。因为当时仅没收的明廷内帑,就足够大顺政权两年以上的全部支出,并不存在财政上的紧迫性。如果把当时打击的对象,明确宣布限制在皇亲国戚、勋臣、太监
    以及为数不多的持敌对态度的官绅范围内,必然可以大大减少地主阶级的疑惧,有利于大顺政权的稳定。可是,李自成等大顺军领导人,却没有考虑到进入北京后客观形势的变化,在政策上未能作出相应的调整。在北京和黄河中下游的广大地区内普遍地推行追赃助饷,使各地官绅如罹汤火,人人自危,造成了树敌过多的局面”[101]p253-p254
    
    《南明史》中他又表达了相同的遗憾“从当时形势分析,大顺政权的领导人如果能够高瞻远瞩,对全国形势有清醒的认识,完全可以采取正确的对策。首先,李自成必须放弃对官绅地主实行的追赃助饷政策,代之以轻徭薄赋、整顿吏治。就财政而言,李自成1643年以前,为维护贫苦农民利益实行三年免赋,以没收明朝藩王家产和对官绅追赃助饷来解决数量日增的军队和政权经费的需要,有其历史的必要性。占领北京以后,接收了明朝皇帝的内帑,没收同朱明王朝关系密切的宗室、国戚、勋贵(指明朝开国、靖难以来所封世袭公、侯、伯爵)、太监的全部家产,可以解决军队和政权的经费,即便需要向官绅士民征派部分赋役,为数也相当有限。只要采取这一措施,就足以赢得绝大多数汉族官绅的支持,结成共同对付满洲贵族的阵线。”[95]p7-p8
    
    按照顾诚的观点,李自成等进入北京城之后,依然实行追赃助饷,对众多官员肆意拷掠搜刮,并不是经济上的需要,纯粹是革命情绪过于高涨,阶级感情过于朴素导致的结果,因为他相信“当时仅没收的明廷内帑,就足够大顺政权两年以上的全部支出,并不存在财政上的紧迫性”。但实际上果真如此么?莫非李自成等人真的愚蠢到在没收内帑足够两年以上支出的情况下,还要给自己树敌,为了逼勒钱财,而平白给自己增加许多潜在的敌人?归根结底,历史人物的行为也还是受自身利害关系的支配,所谓的李自成等人“并没有忘记自己的穷苦兄弟,没有放弃维护农民利益的基本宗旨”[95]p10,说来固然动听,但若真用此来解释历史事件中当事人的行为,则未免显得苍白无力。
    
    李自成等人并非是进了北京才实行所谓的追赃助饷政策,对这一政策可能造成的后果,别人不清楚,他们不可能不清楚。北京城内集中了全国最重要的官员,他们的支持与否对全国局势之安定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李自成等人再傻也不会不明白这一点。更何况城内还有宁远总兵吴三桂的家属,而吴三桂后来在本已决定投顺,走到北京的半途,突然又决定反叛,转回山海关,改投满清,恰恰是听了从北京城中逃出的人描绘的情形之后才作出的。南明史中对此的描述是“吴三桂突然改变主意,由投降大顺转持敌对态度。产生这一急剧变化的原因在史籍中有三种说法:一是吴三桂听说他的父亲吴襄被大顺政权拘捕追赃,一是误信从京中私自逃出的奴仆谎报吴襄全家被大顺军抄没,第三种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说法是吴三桂留在北京的爱妾陈圆圆(又名陈沅)为大顺军将领所掠,于是‘冲冠一怒为红颜’。真实情况已难考定。吴三桂投降大顺,本意是维护和扩张自身利益,从北京传来的消息使他疑窦顿生,猜测李自成的召见很可能是一种骗局,将对自己采取不利行动”[95]p18-19。无论真实原因是哪一种,都和吴三桂走到半途时听到从北京城里传出的消息有关。在一片拷掠之下,城内逃出的人对李自成自然不会有什么好话。
    
    在明知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情况下,仍旧要实行这一政策,真实原因并非如顾诚所说的那样,李自成等人不够高瞻远瞩(事实上这实在并不需要什么高瞻远瞩,李自成在搜刮到足够银子的情况下, “在四月初八日便亲自出面干预,下令停止在北京的追赃助馋,对明廷官僚,不论是否已交足所派晌额,一律释放”,就足以说明这点。),又或者是所谓的“并没有忘记自己的穷苦兄弟”。真实的原因恰恰是李自成等人进入北京以后,面临的是和崇祯同样的问题!军队需要军饷,而军饷从哪里来,正因为皇帝的内帑里找不到,所以才要通过惯行的
    追赃助饷来解决,甚至还要抢劫商人财产!
    彭孙贻在《平寇志》中的这段记载“贼入都止掠金贝,布店独存,至是贼兵数千,挽车数百两,突入各肆,一时席卷。……贼初入城,悬令秋毫无犯,及布散列肆,先收兵器火药,次责供餐。……外解至京,尤有钱粮未纳,酷刑追索,大失民望。牛金星、顾君恩以民情将变告。宗敏曰:‘此时但畏军变,不畏民变……且军兴日费万金,若不强取,安从给办’金星不能难”[137]p238,已经相当能够说明问题。正因为崇祯的内帑根本没有什么钱,正因为“军兴日费万金,若不强取,安从给办”,所以他们才不得不用“酷刑追索”,即便“大失民望”,包括大失官望也在所不惜。如果真如顾诚所说,“当时仅没收的明廷内帑,就足够大顺政权两年以上的全部支出,并不存在财政上的紧迫性”,那还用得这样“酷刑追索”“大失民望”么?还会有“宗敏曰:‘此时但畏军变,不畏民变……且军兴日费万金,若不强取,安从给办’金星不能难”这样的对话吗?对这类记载并不是闭着眼睛,一概否认,就可以解决问题的!
    
    
    以上大多是根据各史料的内容本身来分析判断其记载的可信度。我们不妨再根据史料来源,作者身份判断辨析一下。顾诚在反驳姚雪垠的时候,针对姚雪垠所引用的胡介祉一大段话批驳说“这篇东西史料价值很低”,理由为胡介祉的话都是摘抄自他人。这样的批驳也可算有道理。但偏偏对于胡介祉摘抄的源头王世德的记载的史料价值,顾诚却不做评论,只用一句“未必是事实”[132]p286就敷衍过去了。
    但实际上只要稍加考察一下就明白,在所有这些人的记载中,王世德记载的史料价值恰恰是最高的。根据《明史资料丛刊》编者给《崇祯遗录》加的说明中所言“王世德,字克承,大兴人,崇祯时官锦衣卫指挥。李自成克北京,他自刎遇救,后削发南奔,流离江南,隐居宝应。据其子王源《居业堂文集》称,王世德‘常居禁中宿卫’,于崇祯朝廷礼仪大典、政局变化皆‘委备详核’,因见野史失实甚多,故作此书”[131]p3。
    显然由于职务关系,王世德和崇祯皇帝的距离远比一般大臣要近,对内廷情况的了解也远比一般大臣要多。他的记载可以算得上第一手资料,比起一些普通文官捕风捉影、凭空猜测之谈可信的多,也真实的多。
    
    此外如史淳引当时任户部官的吴履中和崇祯皇帝的对话,虽不是第一手史料,但可信度也相当高。再如写《定思小纪》的刘尚友当时也在北京城,虽然并没有担任官职,但是“其时任礼科给事中的申芝芳是他的亲戚,关系较深刻,因此他对明朝廷的若干情况也是清楚的”[134]p2。北京城在当时经历的一系列事变,他也都是亲身经历者。他的记载也同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
    
    
    反观赵士锦和杨士聪两人,都不过是当时的中层文官,赵士锦是从五品的工部员外郎,杨士聪是五品的左谕德。本身和皇帝没有什么接触,对内帑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了解。明朝的许多文官似乎都对皇帝的内帑抱着一种幻觉,认为那是一个类似聚宝盆一样的东西,里面永远可以充斥金银,不会枯竭。所以他们动不动就请皇帝发内帑,似乎只要把皇帝的内帑拿出来,就什么财政问题都没有了。这种幻觉本身就相当荒谬,而赵士锦和杨士聪不过是被这种幻觉所毒害的文官当中的两个而已。他们的记载正是这种幻觉偏见再加上从李自成军队那里听来的谣言谎言混合的产物。所谓的内库三千余万两云云,都是他们听来的传闻无疑,因为赵士锦自己的记载都是左一个“闻”,又一个“闻”,更要命的是这个“闻”,究竟是“闻”自哪里都没有说明,明确的消息来源都没有,这正是典型的谣言传播的特征,也是无根史料的特征。所以这种记载的史料价值比起顾诚所贬低的胡介祉的话更低。
    
    
    2、间接记载
    
    以上是从当时一些最直接的记载,从正反两方面的分析来看看崇祯内帑究竟有没有一些人所说的那么多银子!实际上我们还可以从一些间接的记载来进行判断。
    
    上面引用的史料已经说到了崇祯皇帝自己省吃减用,吃的少,穿的差,甚至把皇宫里“酒扈器具之金银者”都拿去变卖充作军饷,实际上,根据其他资料,崇祯变卖的不仅仅是那些酒扈器具,还包括皇宫内储存的人参等物品,如李清《三垣笔记》中记载“上忧国用不足,发万历中所储辽参出外贸易,予时市其中者,上有征也,色坚而味永,与他参迥异。……闻此番贸参,获可数万金”[146]p33
    
    连皇宫里过去收藏的人参都拿出来变卖供给国家使用了,算是卖得了几万两的银子。当皇帝或者当国家首脑能穷到这样的地步,把日常生活用品拿出来变卖补贴国用,古今中外大概再找不出第二个来!
    
    内帑全部拿出来了,皇宫里的器具甚至人参都拿出去变卖了。这些都还不够,于是他还不得不象讨饭的乞丐一样,低三下四的向他的那些大臣属下以及皇室亲戚请求募捐,这无论正史野史都有大量的记载。《明史.温体仁传》中就有“帝忧兵饷急,体仁惟倡众捐俸助马修城而已”的记载。而明史薛国观传中同样有记载,《晚明史》樊树志已经将之翻译成白话,不妨引用一下“由于财政入不敷出,薛国观向皇上提议‘借助’,即向官僚勋戚以‘借贷’为名捐献金钱,声称:在外群臣包在臣等身上,在内戚畹,非皇上独断不可。他举武清侯李国瑞为例。如果李国瑞这一关能打开,其他皇亲国戚便不难就范”。结果是李国瑞一家故意装穷“把家中杂器摆到大街上出卖,搞的满城风雨”[2]p1048,最后的结果崇祯皇帝迫于各方压力,只能作罢。
    
    在崇祯十年四月二十七日的一次谈话中,崇祯皇帝吐露了自己苦苦哀求大臣勋戚以及地方乡绅们募捐以缓解国家目前的财政危机,结果无人响应的苦恼和困惑,他是这么说的“去岁谕令勋戚之家捐助,至今抗拒,全无急公体国之心,就是省直乡绅也不捐助。及至贼来,都为他有了,怎么这等愚?”[2]p975
    
    
    到了明亡前夕,崇祯实在是半点钱都没有,甚至连防守北京城的士兵军饷都发不出来。只得再次厚着脸皮,低三下四的向他的那些大臣以及那些勋戚还有太监们请求捐助。结果是几个太监还慷慨一些“在京城只有太监王永祚、王德化、曹化淳各自捐了五万两银子,其余官僚个个如同铁公鸡一毛不拔。阁臣魏藻德仅捐五百两,阁臣陈演在皇帝面前装穷。……太监徐高受命劝谕崇祯的岳父周奎”,结果此人始终不肯捐钱,“气得太监徐高拂袖而起:‘老皇亲如此鄙吝,大事去矣!广蓄多产何益’周奎被逼无奈,才忍痛捐了一万两。其余勋戚官僚纷纷效仿,没有一个捐饷超过一万两?” 是不是这些人真的没有钱,不是的!后来李自成进占北京,严刑拷掠,“从周奎家抄出银子五十多万两,陈演也献银四万两”[2]p1125
    于其他商人官僚查抄出的银子更是不计其数,所以总数才有7000万两白银。
    
    如果不是实在穷的叮当响,崇祯也实在不必受这份窝囊气,以皇帝之尊,而且是一些人公认的掌握有生杀大权的皇帝,居然要如此低三下四,死气白赖的象讨饭一样去哀求自己的臣僚下属捐献银子,而这些人不肯多捐,他也没有丝毫办法,这在中国历史上甚至世界历史上大概也是空前绝后的奇闻!就算西方的国王之类,碰到这种情形,也用军队硬抢了!
    这样一个铁的事实,不仅表明崇祯皇帝的内帑确实已经一无所有,拿不出半点钱来,否则的话,莫非他真的是犯贱么?莫非真的是有自虐癖好么?放下皇帝的尊严去当讨饭,去受那些大臣勋戚的窝囊气?这是某些人笔下一向心高气傲,刚愎自用的崇祯皇帝的性格么?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可以做出一点合理的判断!
    
    而且这个事实更是给一些拼命宣扬中国古代所谓皇权专制如何登峰造极,皇权之下,私人财产如何不受保护,而西方则是如何保护私有财产,国王权力如何受到制约的人一记响亮的耳光。如果真象这些东西所认为的那样中国古代(不包括蒙古和清朝)的皇帝要什么就有什么,全天下都是他的私人财产,那崇祯皇帝还募个什么狗屁捐,直接下道圣旨,让这些人把财产交出来不就行了?事实似乎倒是显示明朝的皇帝比起同期西方的那些国王们更有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识,以至到了国家万分危急的关头,居然还要依靠募捐这样手段来筹集军饷。
    
    
    
    第二是内帑可能的收入支出;
    
    有许多人把明朝皇帝的内帑当成聚宝盆,认为里面可以源源不断的生出钱财来。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相信崇祯内帑里有几千万甚至上亿两白银的神话。
    
    但事实又如何呢?我们不妨先来看看明朝皇帝中可能是外快收入最多的万历的情况究竟如何?万历时期,皇帝内帑收入中最多的一项大概也就是矿税,矿税收入的数量,我们在上文中其实已经做过交代,这里不妨再引用一下
    
    “从万历二十五年到万历三十四年的十年时间里,矿监税使向皇室内库共进奉白银五百六十余万两,黄金一万二千万余两,平均每年进奉白银五十余万两,黄金一千多两”[147]
    
    就算收上来的矿税一两银子都不用出去,全都存在内帑里面,那也总共只有五百七十多万两。
    至于某些人臆想的几百万亩皇庄(实际上是官地)的收入就更是少的可怜,前面也已经交代过,这项收入不过是几万两的银子,甚至这几万两银子的收入也和皇帝没有多少关系。按黄仁宇的说法,“皇庄每年4万9000两子粒银的收入用以供应几位太后的开支。李太后所得大半用于北京郊外的石桥建筑和捐给宗教寺院”
    那么皇帝还有一项主要的收入是所谓金花银
    黄仁宇说金花银“每年有100万两白银,但其中大约有20万两要供应京城中武臣的薪俸”[32]p396,此外宫廷中太监宫女的生活费用应该也是从金花银中支出,真正剩下的能够供皇帝直接支配的数量并不多。
    
    而且关于金花银的问题,前面我们也已经引用过田口宏二的说法,实际上金花银的收入开支情况要受到户部的干涉,并不能看成是帝室专门的收入
    “明代财政体系当中帝室也有某‘收入’和‘经费’,从内库的收入来讲,确有金花银(折粮银)和慈宁宫籽粒等重要的帝室经费来源。不过这些收入并不能算做帝室专用的项目。例如金花银原来是江南等地区的田赋,是属于户部管理的部分。嘉靖年间以后,这个项目虽然逐渐变成内库的收入来源,但到明末户部也一直干预金花银的收取和开销。……可以说除了若干庄田收入等等以外,帝室原来没有专项财源”
    
    关于这一点在黄仁宇的著作中也可以得到印证,一旦到了国家财政遇到困难的时候,这部份收入也就转变成国家行政或军事费用直接受到户部的支配,比如1543年,在一次廷议之后,嘉靖皇帝同意“让出金花银和皇庄子粒给户部,预期持续五年,但实际上一直持续到1558年。作为御马房和皇家苑囿的草场、牧地很早就已由户部接管,成为定例”[32]p361
    
    正因为如此,对于金花银对所谓内帑的贡献,不必做过高估计。另外万历还有一项收入是“云南每年向宫廷供应黄金2000两,1592年,万历皇帝将这个定额增加到4000两”[32]p396 ,这4000两黄金等于多少白银呢?就算按照黄金和白银一比十来计算,那也只是相当于4万两白银,这同样是一笔相当小的收入!
    
    可以说就算把明朝皇帝中被说成是聚敛搜刮最厉害的万历皇帝全部所有可能的收入加起来,内帑在最多的时候,也不可能超过一千万两,要想超过一千万,唯一的可能是万历皇帝光收入,不支出,但偏偏一些喜欢丑化万历皇帝的东西笔下的万历又是生活奢侈,消费惊人的皇帝,什么公主的婚礼,皇子的婚礼,还有对亲信的赏赐等等都描述的绘声绘色。
    
    满清编写的《明史》为了丑化万历皇帝,甚至说在万历时期,内帑就已经几乎用光了“内府告匮,至移济边银以供之”[148]
    当然《明史》为了丑化贬低某个特定对象,许多地方都自相矛盾,所以也不必全部当真,但是这条记载至少说明那种认为万历时期积存多少多少内帑,几千万甚至上亿的内帑来留给崇祯皇帝,那不啻是痴人说梦。
    
    而按照黄仁宇的说法,万历死的时候,大概给他的子孙留下了七百万两的白银,但这些银子也很快就被充公转交给户部。原话是“当他1620年驾崩时,紫禁城中的仓库被发现存有大约700万两白银,其中大部分被他的两个继承人——泰昌帝和天启帝——转移给各部”[32]p396
    《明史》本纪中的记载则有“ 四十八年七月,神宗崩。丁酉,太子遵遗诏发帑金百万犒边。尽罢天下矿税,起建言得罪诸臣。己亥,再发帑金百万充边赏”。熹宗期间,把内帑充公转让给各部的记载在《明史》的本纪中找不到,但按照黄仁宇提供的注释,在《熹宗实录》中应该有相当多的记载[149],《明史》出于丑化熹宗的目的所以对此没有叙述。
    
    根据上面这些记载,崇祯即位的时候,内帑已经接近空空如洗,能有几十万两的银子就已经相当不错了!对于这一点,无论正史还是野史,记载都是一致的。比如《明史》中的说法,我们上面引用的那句“内府告匮,至移济边银以供之”其实仅仅是半句话,完整的话是“内府告匮,至移济边银以供之。熹宗一听中官,采造尤夥。庄烈帝立,始务厘剔节省,而库藏已耗竭矣”。无论内帑耗竭的原因是什么?(明史说是熹宗采造尤夥,其实未必如此),但耗竭本身则是肯定的。
    
    上面所引用的王世德《崇祯遗录》中的说法与此类似,可以相互印证:“熹宗在位七年,将神宗四十余年蓄积搜括无余,兵兴以来,帑藏空虚。”[131]p22
    
    既然前代遗留给崇祯的内帑根本就没有多少,那么有没有可能崇祯依靠自己积累出某些人传说中那么多的内帑白银呢?这就更是无稽之谈!崇祯的爷爷万历以聚敛而闻名,整整四十多年的时间的,积累的内帑数量最多也就只有7百万多两,崇祯登基十七年,连年用兵,光是军费开支消耗就不计其数,他用什么来积累某些人传说中的上千万两内帑?简直是天方夜谭!难道说内帑真的聚宝盆,可以自己生出银子来吗?
    
    有人说崇祯收没魏忠贤的家产可以得到一大笔钱,这也不过是想当然的一派胡言!查抄魏忠贤家产,天下皆知,可以说万人瞩目,并非是秘密进行,也不可能秘密进行!如果真有很大一笔钱,怎么会不传的沸沸扬扬?不必说上千万两,只要能有几百万两白银,就已经足够形成轰动效应,已经足够作为魏忠贤一大罪状了。
    事实上,魏忠贤真正掌权得势不过是三年时间,就算他一年贪污受贿一百万两白银(这个数字已经是不太可能的了),那三年也不过就是三百万而已,三百万的话,一年的军饷就可以消耗干净了,而不会有任何存留!有记载说“忠贤所积财,半盗内帑,籍还太府,可裕九边数岁之饷。” 这种说法臆断成分居多,并没有任何实际根据,所以不足为信,
    
    
    
    第三,是崇祯当政十七年表现的品格以及行为逻辑。
    
    如果如某些人说的那样,到了眼看形势危急,甚至有国破家亡危险的时候,崇祯还守着几千万两甚至上亿的银子不肯放,那么他当然是把钱看的比国家重,甚至比自己命重的一个极昏极愚的守财奴无疑了!那么崇祯果真是这样一个人么?我们不妨看一下历史的记载!
    
    即便在一心丑化明朝皇帝的满清《明史》中也不得不承认如下的事实“在位十有七年,不迩声色,忧劝惕励,殚心治理”[73]。
    
    这是什么意思?也就是崇祯皇帝在位十七年,基本上没有什么娱乐享受,连音乐也不欣赏,女色也不贪恋,成天在为国事忧心操劳,几乎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了进去。
    从其他人的记载来看崇祯“减膳撤悬,布衣蔬食”,也就是他吃的少而且差,穿的也差,连一般富翁都能有的物质享受,他都没有。
    这样的一个皇帝与其说是皇帝,倒不如说是国家的公仆更恰当一点。
    
    还有一件具体的事情也能够说明崇祯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皇帝
    “史料又载,此后的一天,朱由检去朝见其庶祖母刘太妃,坐下不久就打瞌睡,一觉醒来感到有失体统,忙向太妃道歉说:‘神祖时海内少事,至儿子苦枝梧多难。两夜省文书未尝交睫.心烦懑,辄废餐。自以年才逾壮,为国事磨耗,蚤困劣。在太妃前惽然不自持一至此。’‘太妃为之泣下,上亦汍澜者久之,诸宫人莫能仰视。’ ”[150]
    
    
    这则事情可以看出崇祯皇帝处理国事已经到了饭不吃,觉不睡,真正意义上废寝忘食的地步,以至于坐着就能睡着。历来皇帝之勤政,崇祯如果排第二,那大概就没有人能够排第一!
    
    从方方面面的记载都可以显示,崇祯从即位之初,就是把国事放在第一位的皇帝。他白天想的是国事,恐怕晚上睡觉梦见的还是国事。他满脑子缠绕的思想都是如何使国家摆脱困境,如何使国家富强起来,如何能尽快让百姓过上好日子。这样一个皇帝可能是某些人所描绘的到了事情危难紧急的关头还抱着几千万两白银不放的守财奴么?
    
    守财奴之所以要聚敛钱财,动机无非是如下几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是为了能够有更好的物质享受,从这种可能在崇祯身上首先就不存在。所有的记载都表明,崇祯在位十七年,始终过的都是相当朴素甚至艰苦的生活,吃的差,穿的差,其他方面的就更不必说了。可以说他在生活方面的享受恐怕还远远不如他的那些大臣们。有一则事情很能说明问题:“某日思宗听讲官给他讲书时,所穿内衣袖子已破损,留在外面很不雅观,不时的把它塞进去遮掩”。这就是发生在一个皇帝身上的事情,难以想象,但确实是事实!
    
    第二种可能是聚敛更多钱财才能满足虚荣心,能够作为炫耀的资本。这种可能性在平民那里或许存在,但在皇帝那里,就相当荒唐了。对一个皇帝而言,最有面子的事情,最能给他脸上增光的事情,无过于国家强盛,打败外敌,人民生活蒸蒸日上。皇帝聚敛再多的钱不用出去,也不能给他增添任何光彩,更谈上什么虚荣心的满足。这是只要稍微动动脑子就能知道的
    
    第三种可能是聚敛更多的钱财能够让一个人显得更有权势,更有条件去支配指使别人。这种可能性对一个皇帝来说也是不存在,这就不需要多说了。
    
    可见无论从崇祯本身具备的品格还是单纯从一个皇帝的心理特征行为逻辑来看,说崇祯会因为吝啬而在国事危机的时候还抱着几千万的内帑不放,都是极其荒诞可笑,只有一些没有脑子的人,或者别有用心的人才会相信这样荒谬至极的谎言!
    
    顾诚在[141]一文中说“在明末农民战争中藩王们守着银子一毛不拔最后身家俱灭的例子还少吗?”“作为这个最反动,最腐朽的集团的代表,朱由检具有同样的‘德性’,并没有什么超越情理之处。”[132]p277,p278
    这样的论证手法,作为政治上之煽动鼓惑固然有力,然而拿来作为历史考证的论据,只能说可笑!藩王是藩王,崇祯是崇祯,根本就是两码事!明朝的宗室在政治上毫无权力,其中出类拔萃者把抱负欲望寄托在科学艺术领域,昏聩不肖者把欲望寄托于金钱财富之上,这和崇祯如何能相提并论?难道因为那些藩王贪婪鄙吝就证明崇祯鄙吝?那么是否因为那些藩王怠惰享乐也能推断崇祯同样如此?那些所谓贪婪鄙吝一毛不拔的藩王都是被抓之后才被处死的,是否应该以此来推断崇祯也如那些藩王一样贪生怕死,所以自杀也是假,也是被抓后才处死的。略有理智者都能明白这种不加具体分析就连锅煮的类比之荒谬性。
    顾诚确为卓越之史学巨匠,然而立场倾向导致的偏见有时也足以蒙蔽他的头脑,让他放弃严谨考证的作风,而代之以想当然的主观臆断,随心所欲的攀扯类比!他和姚雪垠的辩论中,显然正确的是姚雪垠,而不是他。
    
    
    
    以上三个角度的分析:当时人的记载;明代内帑收支的分析;以及崇祯本人品格行为逻辑,应该已经足以澄清事实的真相。然而令人悲哀的是,这样一个本来彰明昭著、一目了然的历史情形,现在居然需要如此详细的分析,如此细致的解剖,如此的长篇大论,才能澄清。这本身就显得诡异而荒诞!崇祯在国破之时还守着几千万甚至上亿的白银舍不得用,这样的谎言本身就因为其极端的荒谬性而显示出本质的虚假。可笑的是许多人会对这样离奇的谎言深信不疑。更可悲的是在相信这种离奇谎言的人包括一些卓有成就的所谓学者和教授,以我所见就包括王家范、樊树志还有顾诚。王家范是在一篇论文里随意提到,我也无心再去查对出处,总之不会冤枉他;樊树志则更显得莫名其妙,在他的晚明史里本身就已经提供了大量的事实足以证伪这个谎言,然而他在具体提到这个事情的时候,居然还是若无其事的把谎言当成事实来叙述,不加任何考证分析;至于顾诚,尽管他可以说是我最尊敬的中国历史学家之一,他的南明史也足以令他名垂千古,但是在《明末农民战争史》中却实在充斥着一种令人难以忍受的调子,凡是农民军方面,他一概誉之为革命的、进步的;而明朝的政府方面,官员皇帝,他一概斥之为反动的,反革命的。以这样一种扣帽子定性的调子来叙述历史,尽管在许多方面水平仍旧不容抹杀,但总体格局很难摆脱一些滥调影响。既然崇祯成了反动地主的总头子,那么对顾诚来说,泼在他身上的脏水自然没有考证澄清的必要,反倒是可以成为论证农民起义之革命性正当性进步性的论据了。
    
    
    我曾经针对朱元璋文字狱的谎言说过这么一段话“有制造谎言的人,必定有相信谎言的人,这也是铁律。相信谎言的人,并非一定认为谎言是真的,而是愿意谎言是真的。所以许多’明察秋毫‘的人会对一些只要略动脑子,稍加考察就可以揭穿的妄诞不经之谈深信不疑。人们借着一些‘事实’发自己的议论,表现着自己的深邃睿智、悲天悯人,仁慈正义的品格,体验着居高临下,审判历史,臧否人物的快感。历史上风云叱咤的人物,在口中笔下乖乖的听任摆布,被戴上定性的帽子,画上小丑的油彩,这样的快感,是赛过喝酒吸烟,可以让一些人暂时忘却现实中的压抑猥琐,感到兴奋战栗、毛孔扩张、浑身舒畅的,所以兴致勃勃、唾沫横飞,不觉厌倦,乐此不疲。如果这时候有人告诉他们,他们借以发议论的事实是假的,站不住脚,是谎言,这就煞风景,扫兴了,让他们觉得不快,甚至恼羞成怒。他们宁愿忘却对谎言的揭穿,继续躺在谎言上面,发着他们的议论。”
    
    这段话适用于所谓朱元璋制造文字狱的谎言,也同样适用于所谓崇祯内帑里有成千万甚至上亿两白银而他舍不得用的谎言。李自成的军队制造这样的谎言是为了宣传的需要;明朝的遗民相信这样的谎言是为了推卸他们自己的责任,掩盖他们自己的昏聩,把所有的过错都推到崇祯皇帝一个人的头上;满清的头目纵容这样的谎言,传播这样的谎言是为了证明明朝的灭亡是咎由自取,天经地义,他们侵略中国乃是顺天应人;一些所谓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相信这样的谎言并且继续散播这样的谎言乃是为了证明农民造反如何有理,反动封建帝王地主头子是如何自私昏庸愚蠢残暴;一些资本主义的信奉者,西方文化的膜拜者相信这样的谎言传播这样的谎言是因为这能够证明中国文化固有的劣根性,中国皇帝固有的专制性愚蠢性不可理喻性,更能反衬西方历史人物国王贵族之类的英明伟大。
    
    当然理由还不止这些。象崇祯内帑这样的谎言之所以能传播的如此广泛,如此深入人心,如此前仆后继,如此代代相沿,前浪接后浪。很大的一个原因是和一个心理现象有关。许多人阅读历史不是为了得知历史的真相,而是为寻求精神胜利的快感,为了获得凌驾古人之上的的优越感,为了验证自己比古人更聪明更高尚更智慧这就是他们阅读历史的心理动机所在!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关于一些历史事件的记载越是离奇越是古怪,越是违背正常事理逻辑,越是耸人听闻,就越有市场,就越有人相信,越多人乐此不疲,唾沫横飞的宣扬。而那些相反的记载,那些更正常,更合乎情理,因而也就显得更普通的记载,就越是不受欢迎,越是默默无闻,越是容易被忽视,甚至被湮没在历史的故纸堆中。这种在历史阅读和研究中的猎奇心理,本质上和现在那些喜欢阅读并相信娱乐八卦新闻中一些耸人听闻的消息的读者是一脉相通的。
    
    这样一些历史的阅读者或者所谓的研究者更愿意把明朝的皇帝想象成某种怪人,病态物,畸形物,这样的想象能够给他们带来很大的快感
    
    他们愿意相信崇祯皇帝宁可别人造反来推翻自己也不愿意把钱发出去;他们愿意相信崇祯皇帝宁可上吊自杀,也不愿意把钱拿来当军饷;他们愿意相信一个成天为了国事操劳可以牺牲一切娱乐享受的皇帝,在面临国家危亡的关头却是一个吝啬的守财奴。
    他们愿意相信这种离奇荒诞的神话是因为,如果不把崇祯想象成白痴病态,他们怎么能从历史的阅读中获得证明自己远比历史当事者英明睿智的快感,他们怎么能获得那种压倒历史当事人的那种精神胜利的优越感。尽管事实上明代的大部分皇帝包括万历崇祯在内,人格比这些人更为健全,品德也更为高尚
    
    他们的逻辑就是说你有就得有,没有也得有!因此他们可以完全不顾明代的财政常识,也可以完全不顾历史人物的性格逻辑,一切只从他们自己的想当然,只从他们病态的心理需要出发!他们眼中的历史本质上已经和写小说没有任何区别了
    
    最后再回过来说崇祯内帑问题和鲁迅故事新编中采薇故事之间的联系。崇祯年间,那些文官们成天对崇祯说的是减免赋税,在他们的鼓惑之下,崇祯真觉得自己增加赋税是罪恶,于是在崇祯末期真的听从他们建议减免了赋税,而其结果却是彻底断送了明朝。事后,大部分明朝的遗民不是反思自己的错误,而是继续把过错推到崇祯头上,在他们看来崇祯内帑里有的是钱,发不出军饷只是崇祯自己吝啬导致的结果,于是在这样的想法下,他们就心安理得了,他们觉得自己没有错误,有错的只是崇祯自己而已!这些把过错推卸到崇祯头上的人,和鲁迅采薇那个女人阿金岂非有异曲同工之妙吗?
    
    
    
    到这里对崇祯问题的叙述也应该告一个段落,从上面这些论述可以看出,明朝灭亡也绝非是崇祯皇帝的责任!事实上崇祯在中华民族抵抗外来野蛮民族侵略的过程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许多时候,都只是他一个人拼力奋斗,而其他人都还浑浑噩噩,糊里糊涂。如果给明末的民族英雄列一个排名榜单,但崇祯毫无疑问应该排在第一位,这不是因为他皇帝的身份,而是因为他实际的作为,他表现出的精神。
    
    明朝的灭亡不是万历的原因,不是崇祯的原因,也不是什么腐败这些不着边际的因素,那么真正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作者:杜车别 回复日期:2007-1-22 11:35:47 

 

Ⅲ、明朝赋税收入过低真实原因的分析
    
    
    
    明朝灭亡的直接原因是财政危机,这一点在上面崇祯皇帝部分的论述中已经说明的相当充分。国家财政困难,导致发生饥荒,没有钱去赈济;发生战争,没有钱支付军饷。没有钱赈济灾民,饥民作乱;没有钱发军饷,致饥兵作乱。饥兵与饥兵结合导致大规模的国内叛乱。政府军队缺乏战斗力,导致国家既无法消除外部侵略,也无法肃清内部叛乱。财政危机导致军事危机,军事危机导致更大的财政危机,如此恶性循环,明朝最终走向灭亡。
    
    表面上的原因是如此了,但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呢?国家为什么发生财政困难?难道说象明朝这么大的一个国家,赋税收入居然还无法应付一些意外的自然灾害以及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么?要知道历史上许多比明朝小得多的国家,进行更大规模的连年军事行动都尚且游刃有余。战国时期的那些国家就不必说了,赵国、秦国,许多次战争都动用几十万大军,以后的如三国时期,五代十国时期等等都可以举出许多例子。反观明末,不必去说名义上军队数量多少,真正实质意义上动用军队十万进行一次战争已经是接近极限,超过十万一点还可以,如果接近二十万则国家财政就已经无法维持。一个这么大的国家,一个耕地面积十亿亩以上,人口接近二亿的国家,赋税收入居然少到连招募二十万真正有战斗力的精兵都做不到,那这样的赋税收入只能说已经少到了不正常的地步。
    
    随之而来的是如下几个问题,为什么在明朝初期的时候,国家进行大规模的工程建设,发动大规模的对外战争,以及发生饥荒的时候赈济灾民没有任何问题。而到了明末就不行了呢?难道是因为明初的经济比明末更发达,明朝在将近三百年的时间里,经济处于不断衰退中?可这显然背离了事实,任何中国经济史的研究,以及任何当时人的记载,都告诉我们一个事实,那就是明朝的经济越到后期就越繁荣,越发达。到了万历时期,经济的繁荣,生产力的发达更是达到了一个高峰,明初与之相比是望尘莫及,即便在连续发生了自然灾害后的崇祯年间,尽管相对于万历时期,经济有所衰退,但在总体上,远远高于明初则是不成问题的。经济是更繁荣了,生产力是更发达了,而国家的财政却是显得更加困难了,这是什么道理?
    我们注意到明朝初期的赋税收入到明朝末期的赋税收入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变化,那么明朝末期的财政困难自然是因为国家的赋税没有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增长,收入基本不变,开支却随着人口的增多而不得不增多,这样当然就造成了困难,但这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还有一点,如果说赋税收入没有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增长,那么至少每个人感觉到税收压力应该远远低于明初,可为什么反而明朝末期都到处都是一片对赋税过高的抱怨,到处都是叫苦连天的声音呢?
    如果说是末期后来增加的军饷,或者额外的加派过多,这也不通,要知道明成祖时期,修建北京的紫禁城,营建武当山建筑群,郑和七下西洋,五十万大军五次北伐蒙古,几十万大军屡次南征越南,这几个事件中间随便单独拿出一项来所造成的财政开支就远远高于崇祯时期所有的赋税收入以及辽饷剿饷练饷的加派以及地方上额外的加派的总和。但为什么明成祖时期,总体上社会保持安定,百姓对负担虽有一定抱怨,但总体上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为什么到了明末,增加赋税,造成的反对声音会这么巨大?
    
    只有对这些问题做出系统的解答,我们才能解答明末财政危机的实质究竟是什么,从而解答明朝灭亡的真正实质究竟是什么!
    但是对这些问题给予一个透彻的回答,我们还是需要一步步进行分析.
    
    一、三个事实的确认
    
    首先从黄仁宇著的《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以及其他一些学者的论文专著中论述我们可以确认如下三个事实,然后从这三个事实出发,进行深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给上面这些问题一个令人信服的回答.
    
    这三个事实是
    1,明代的税收过低,农业税低,商业税更低!
    
    2,明代的税收几乎在二百五十多年的时间里没有增加(实际上是不断减少,农业税减少,商业税减少的更多)
    
    3,明代晚期人们对任何一次增税的行为都叫苦连天,以至当政府试图增加赋税时阻力重重
    
    1、明代税收过低
    
    关于第一点,明代税收过低的问题,可能许多人都难以相信。一些人一直以来被灌输的观念,受到的教育就是,明代的统治者如何残暴荒淫,如何横征暴敛,如何敲骨吸髓,广大人民在沉重的剥削之下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甚至明代的灭亡都是由于统治者征收的赋税过重,人民难以负担,奋起反抗的结果。教科书上是这么写的,甚至一些所谓的历史学者的文章专著中也是这么宣扬的。但是事实果真如此么?
    
    只要稍微了解一些明代的生产情况以及财政情况,很容易就能做出否定的回答。事实上,黄仁宇在他的《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一书中花了很大的篇幅,对长久以来被一些人深信不疑的这种陈腔滥调进行了驳斥。
    
    黄仁宇说“虽然许多学者批评明朝税收过重,但是他们主要是从道德层面进行批评。他们主要关心的是揭露征收者的贪婪和民众的艰辛,而不是去探讨税收制度本身所固有的问题。他们的描述给人们造成这样的印象,那就是主要的问题都是税收过重造成的,而实际上这些困难的产生更可能是税收过低造成的。”p341
    
    
    (1)农业税低
    
    “在现代,王朝周期循环理论最主要的倡导者是王毓铨,……按照他的观点,明朝的崩溃是因为‘向农民征收过重的田赋榨干了中国的农业经济’。……就明代的税率而言,这种指责得不到证实。17世纪早期政府加征‘辽饷’和‘剿饷’等,一年最多可有2100万两白银,……在1623年,国家筹集的额外军费为白银666万8677两,其中有449万1481两摊入土地,其余部分则来自财政节流、官产出卖及杂色税收,还包括典铺税。即使将2100万两白银全部滩入土地,对于纳税人来说,当然是很高的负担,但也不象王毓铨所断言的是绝对无法忍受的事情。17世纪初期通货膨胀导致物价水平上升了40%,这就意味着税收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虚假现象。而后的清代继续沿用明代的税率,这一事实更加确证了这一点。尽管王毓铨认为清代一直声言减税,但在清朝初期并没有这方面的财政记录。新朝税收水平一如前朝,税率接近,这一税率也就是王毓铨所谓的‘榨干了中国的农业经济’的税率”[32]p410-411
    
    李隆生在[103]一书中对晚明农业总产值做过一个估计,他可能没有看过顾诚及其弟子对明代耕地面积的考证,仍旧采用传统的过低估计。
    我们这里只采用他对明代平均亩产量的估计:每亩田1.2石的米[103]p175(南方亩常量高的多,北方亩产量低,这个平均亩产量的估计明显是偏低的,张显清提供了一些其他学者的看法,余也非的估计是明代北方地区平均亩产1.302市石,南方地区平均亩产2.604市石;郭松义的估计明后期全国南北水旱粮食平均亩产256市斤,按照一石白米为94.4公斤计算,则平均亩产在1.3石左右,但这里我们为保守起见,仍旧采用李隆生这个偏低的估计)。
    
    至于耕地面积,明初洪武时期的耕地面积约为8亿5000万亩左右[34]p304,明代16世纪晚期到17世纪初期的耕地面积应该在11亿亩左右。按此估算,洪武时期的农业总产量是10亿两千万石左右,而晚明时期全国农业的总产量至少是13亿两千万石左右(这个显然是出于保守估计,偏少的一个产量)。
    而明代的农业税收是多少呢?明初的时候,“田赋收入达到3227万8900石”[32]p055,到明成祖以后,“每年的计划收入一直保持在2700万石左右”[32]p56,“1600年以前,基本税额为粮食2600万石”[32]p226
    按照这些数据计算,明初的时候税率为3.16%,明代晚期平均税率约1.97%,可见无论是明代初期,还是明代晚期,平均的农业税率都低于三十分之一,而明代晚期(不包括崇祯时期)甚至低于五十分之一。这样的一个税率不能不说已经低到了极限。
    
    当然通过总体田赋收入和总体产量的比较得出的平均税率可能并不足以说明具体落在每个地主头上的负担究竟如何。那么具体的情况如何呢?黄仁宇以广东顺德县的情况为典型,作了一个比较详细的分析。我们不妨摘录一些主要结论
    “1585年版的《顺德县志》提到,佃农通常每亩土地向地主交纳0.9石稻米,由于基本税率估计为每亩0.03石,则征收部分只占田主收入的1/30,佃农与田主五五分成,实际上税额也就占农作物总收成的1/60 ”[32]p111
    基本税只占1/60,那加上其他的摊派和负担,比如均平银(这主要针对富有的田主),取代劳役征收的均徭,上供物料的折银,还有驿站供给,民壮等等。但实际上基本加上所有这些,总的税率仍旧不算高。
    “尽管有14种附加税,实际上的税收标准仍然较低。对那些少于30亩土地但主要是下等地的、以及家里不多于两个成年男子的小田主来说,税收负担通常不到他们粮食收成的5%。累进税制也能得到证实,对一个拥有300亩土地,而且主要是上等田,以及户中有五六个成年男子的中等田主而言,他的税收负担接近于他粮食收成的10%左右”[32]p116
    
    “税收低的标准,可以进一步从县志汇集的数字中得到证实,1585年,……可以知道每亩土地的平均税收负担为0.0332两白银,……即使不考虑正常季节会混种各种不同的作物,平均每亩土地的年均收入也应当在1两白银左右。因而大致的税额,接近于土地收入的3.5%左右,(即便考虑有些年份粮价下跌的影响),税收依然不会超过土地收入的6.12%” [32]p116-117
    
    也就是所有各种摊派加上去之后,并且考虑到粮价波动的因素,也只是在3%到6%之间波动,这样的税率也实在并不算高。
    
    除了顺德县以外,黄仁宇还根据《大明会典》以及各地方志的记载,对明代晚期全国的农业税率作了一个比较全面系统的估计。得到的情况大体上和顺德县相似,有的地区高一些,有的地区低一些。比如杭州府的税率为6.7%到10.05%(同样是受粮食价格的影响)[32]p217;而山西汾州府的平均税率为8.3%(粮食价格每石0.6两白银)[32]p220;湖广安化县在16世纪中期税率为3.9%(粮食价格每石0.3两白银),17世纪初税率为5.9%(粮食价格每石0.2两白银)[32]p221;南直隶溧阳县最低税率是1%,最高税率是5.4%。[32]p222
    
    最后得到的总的估计是“通常而言,直到17世纪初(原文为“16世纪初”,应是笔误或翻译错误,因为作者在文中前后引用的数据年代都是在1576年,1600年,1620年这类的,大致范围在16世纪中期到17世纪初——引者注),按照地方正常的粮食价格估算,税收不超过产量的10%。在许多地区,征收额是远远低于这一水平。尽管有些地区的税赋较重,象长江三角洲地区,税额接近农业收入的20%。但这种估算没有考虑到无偿应役、……,也没有考虑到不同于大宗粮食的其他额外收入”
    “整个帝国赋税的平均水平似乎也不超过农业产量的10%,这一估计不会受到长江三角洲地区特例的影响。尽管名义上长江三角洲这四个府的全部田赋额越占整个帝国田赋总额的10%,但由于税收折色和役的合并使其大大降低了”
    
    我们注意到这里似乎存在一个矛盾的现象,前面按照田赋收入和农业总产量的比较得到的农业税率在明代晚期只有2%不到,而按照黄仁宇一个地区一个地区的估算,则全国平均税率可能在10%左右(应该强调一句10%税收就本身来说,仍是属于低税收,黄仁宇对这一点也是反复强调),这之间相差了五倍之多,怎么来解释这种差异呢?
    
    我的看法是,这里有几个因素的影响。首先是用总产量来估算税率的时候,用的田赋收入只是基本税额,也就是并没有把许多其他摊派比如地方上供给驿站的用度,以及供给户部的一些物料折银计算进去,尤其是没有把劳役折合的银子计算进去,根据黄仁宇的估算,全国劳役折合的银子可能在1000万两白银左右。
    
    但是这个理由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就算把所有这些都全算进去,估计农业税率充其量也只能在4%左右,而不可能更多(事实上4%都是过高的估计,因为明后期劳役折银,都是大打折扣的,根本达不到理论上的估计)。如顺德县的例子,把所有的摊派都考虑进去,在粮食价格正常的情况下,“大致的税额,接近于土地收入的3.5%左右”。
    
    那么还有6%跑到哪里去了呢?
    
    我认为这可以从两个方面去分析。
    首先是价格波动造成的影响,这又有可以分成两点,一是粮食本身在一年不同时间的价格波动,一是粮食的南北价格差距。
    
    明代晚期大部分粮食赋税已经是折合成银子来交纳。黄仁宇的说法是“1600年以前,基本税额为2600万石,其中有80%似乎已经能够折银”[32]p226而万明等学者对此的估计还要更高,他们认为黄仁宇的估计是偏低了,“他对税收中白银的估计可能偏低。事实上,田赋已经折银交纳,就是加派,也是征银”,“总的来说,大致实物征收在总数10%左右,即晚明约90%的实物税已经转变为货币税可能更为合适。”[151
    
    既然粮食税在晚明大部分是折合成银子上交,那么地主要交纳赋税,就首先必须把收获的粮食卖掉,于是到了每年征收赋税的时候,市场上卖出的粮食骤然增多,导致粮价不断下跌,农民只有卖出比正常价格时候更多的粮食才能获得交纳赋税所需要的银子,而到了征收赋税的时段过去,市场上的粮食减少,于是价格又会上升。这种现象在许多明代经济史著作论文中都有记述。在黄仁宇的著作中就举了这么一个例子,“山东汾上县1576年就报告说收获之后,很快就到了税收期限,这时候的小麦价格从正常的每石0.52两白银降到每石0.37两白银,大麦则从每石0.4两降到每石0.25两白银。三个月后价格又回到了正常的水平”。[32]p239-240
    
    《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一书中也有类似描述“税收折银以后,缴纳赋税之时,农民为了交税,不得不以低价出卖粮食,获得白银,于是纳税期粮食价格下降;当纳税期一过,粮食价格立即上涨,造成了农民生活的困难。如万历四年(1576),山东汶上县税收时,小麦价格从原来的每石0.52两白银下降到0.37两,而大麦由每石0.4两白银下降到了0.25两,并且在三个月才恢复到原来的价格。”《晚明社会变迁》[151]p194-195
    这并非仅仅发生一个地区,全国各地都是如此,在南方的话,这种由于交纳赋税造成的粮食价格波动可能还要剧烈。
    
    那么由此造成的是什么结果呢?政府是不是因为农民因为粮价降低而不得不卖出更多的粮食而获得收益呢?恰恰相反!政府从中并没有得到任何好处!不妨作个假设,假如农民卖出一百石的粮食,这时候粮价是每石0.3两白银,得到的银子是30两,上交给政府。而等政府拿到这30两白银的时候,并用于支出各种开销的时候,正好是过了税收时期,粮价回到正常水平,甚至高于正常水平。如果用这30两银子到市场上去买粮食的话,假如粮价是0.5两白银,只能买到60石的粮食。于是在农民那里,他觉得自己交的税是一百石,而实际上政府真正收到只有60石。那么当中40石的好处跑到哪里去了?显然就是跑到那些买进卖出的商人那里去了。
    粮价的时间差异会造成这种农民负担没有减轻,而政府收入也没有因此增加甚至反而减少的结果。真正从中获取利益是商人。
    同样南北粮价的差异也会造成类似的结果。南方的粮价低,北方的粮价高。南方的粮价低的时候能低到每石米只有0.3两白银(如黄仁宇说的“在16世纪晚期,广州的粮价可能跌至每石0.3两白银”[32]p117),而北方的粮价则接近每石1两白银,我们这里不妨算每石0.9两白银(事实上,李隆生在估计明代农业总产值的时候,用的价格就是每石0.9两白银)。还是用刚才那种方法计算,在南方一个农民交纳100石的粮食税收,折合成银子是30两白银,而这30两银子送到北京去的时候,实际上只能购买33石左右的粮食,中间将近损失了70%。假设一个地主总收入是1000石的粮食。对北京的中央政府来说,实际上只收取了南方农民1/30的赋税,而对南方的农民来说,他交纳的却是十分之一的赋税。这中间的好处不用说,又全部落在了买卖的商人口袋里去了。
    这种粮价波动造成的影响对于解释为什么政府实际收到的赋税很低,而农民实际的交纳的赋税其实并没有那么低应该还是比较有力的。这里面的差额实际上是被商人拿去了。
    
    接下来看第二个方面的原因,黄仁宇全国平均税率不超过10%的估计是根据《大明会典》以及各地方志的记载,对每个地区的情况进行逐一分析后得到的。这个10%的自然是靠字面上的记载估算得来,同真实的情况应该说还有比较大的距离。这些地方志的记载说,每亩田应该交纳多少两多少两银子。但实际上仅仅是一个理想状态,最后交纳的时候,能否真的落到实处,是很成疑问的。
    
    明朝晚期,即便农业上,偷税逃税漏税的现象都相当严重的。我们上面的部分实际上已经引用过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中收集到明代文献资料中关于这方面情况的记载。
    比如《漳州府志》中说
    “田入佃手,其黠者逋租负税,莫可谁何,业经转移,佃仍虎踞,故有久佃成业主之谣”[92]p2208
    “甚者大租之家于粮差,不自办纳,岁所得租,留强半以自赡,以其余租带税与积惯揽纳户,代为办纳,虽有契券,而无贸本交易,号曰白兑,往往逋负官赋,构词讼无已时”[92]p2208
    《漳蒲志》“今深山中巅崖皆开垦种艺,地无旷土,人无遗力,然土田日增而顷亩粮税日减,即国家不尽民之财力而弊端所在,有司者宁不察其故乎?盖豪户猾书交互为弊,有私自垦田而全不报官者,有辟地数顷而止报升合者,又有隐匿腴田而捏作陷江者,有飞诡税粮而幻去亩籍者。夫是以新额无增于前,而原额日减于旧,职此之故也”[92]p2240
    “环海之利,岁收不啻四五千金(这应是个人的一年收入),其所输官者,未及五十分之一”。[92]p2240
    
    此外还有各种逃税的手段,也即所谓的“飞洒、诡寄、虚冒”,过去一些论者常常把这些当成是明代晚期富裕地主把税收负担转嫁到贫苦农民身上的手段。其实根本就是大谬特谬,这里根本就不是什么转嫁的问题,就是偷税漏税的手段。把偷税漏税的行为当成什么转嫁负担,完全是转移视线,有意误导。这三项中,飞洒勉强可以转嫁税收负担联系起来,但实际上晚明时期,一般平民谁都不是吃素,谁都不高兴当冤大头吃亏,所以这种手段实际上应用的并不多,更多的是“诡寄、虚冒”。《天下郡国利病书》中说“飞洒者,损人以裕己者;诡寄者,避重以就轻者;至虚冒者,一切欺陷,以负国课耳”[p1819]
    
    总而言之,这种种欺瞒手段,偷税漏税的行为,造成的结果是即便单纯就农民本身的负担而论,税率大概也远远达不到10%,估计可能在6%左右。
    
    
    综合以上两个方面的分析,晚明时期,国家方面实际征收到的农业赋税,所有摊派零碎全部加起来,总和也低于4%;而就农民方面来说,其实际负担低于6%。
    
    实际上,无论4%也好,6%也好,甚至采用黄仁宇估计最高数字10%,这样的税率都是相当低。但即便是这样低的税收,晚明时期也很少能够足额征收到。
    
    我们不妨看看黄仁宇对此的描述
    “在16世纪后期,即使完纳税收80%也被认为是很大的成绩。1570年,仅未收之税银总额就超过200万两。当然,由于对小户的税收减免,可能降低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但是这样的办法在16世纪是很不切合实际的。”
    
    “当16世纪七十年代,张居正掌权之时,逋赋者要被控告,但是张居正的这种做法受到同时代许多人的批评,最为有名的是王世贞。问题的严重之处在于许多积年逋赋者多为富户,他们捐纳官身以免除县官的体罚与拘捕,州县官只好将这类事情向上一级政府报告。但这样的事例上报太多,除了显示州县官自己的无能以外,不会有什么效果。比较有效的办法就是没收拖欠者的家产。在西方通常都是采取这种办法,但是在传统中国仁爱政府的观念支配下,这种办法很少采纳。(这一点似乎正好说明一向被人批评为专制没有人权的古代中国至少是明朝时期,对个人私有财产的尊重程度其实还远在西方之上——引者注)而且这些拖欠者都很狡猾,他们一般也交纳部分税收,并不全额拖欠,同时许诺以后会补交余额。”
    
    “对于赋税拖欠,会在一段时间内进行追征,但是拖欠两三年以后,就不能再指望拖欠者们补交欠税了。对于逋赋者,抛开人道主义考虑,鞭打、关押他们是很少有用的。这些累积起来的欠税成为最新赋税征收中的一个巨大障碍,所以只能蠲赦逋赋。这种事情在明代后期是很常见的。皇帝可能下令蠲免某年以前的逋赋,这可能由于地方官的申请而适用于某个特定的地区,也可能适用于整个帝国。”
    
    “所有这些都鼓励了逋赋行为。守法者按时纳税,后来却发现这些赋税被蠲免。但交上去的赋税既不能退还,也对下一次纳税没有了任何好处。另一方面纳税人总是希望皇帝慷慨,能够蠲免逋赋,所以拖欠不交。在这种情况下,逋赋行为会蔓延开来。某地曾上报说当地一些纳税人共同倩人代杖,不肯纳粮”[32]p192
    
    
    如果这些税收拖欠的情况考虑进去,很显然,实际上明代的实际农业税率是在一个更低的水平上。
    
    
    
    
    (2)商业税更低
    
    
    以上是农业税方面的情况,那么商业税的情况又如何呢?如果说农业税虽低,但无论是4%还是2%(从政府实际征收到的角度来说),总还是实实在在的征收着,那么商业税,在明代基本上是属于名存实亡的性质,剩下的也仅仅是点缀。如果说农业税偷税漏税的行为占据总体税收的百分之三十左右,那么商业税方面,至少百分之九十以上都偷税漏税掉了。这种情况下用税率来衡量明代商业税的征收都已经失去了意义。
    
    从明朝建立之初,商业税就被压低到惊人的程度,这方面的记载很多。
    
    洪武初规定,“凡商税,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洪武九年,山西平遥主簿成乐任官期满,州府考核结果以其‘能恢办商税’为由,褒其进京朝见皇帝,结果遭到皇帝的批评:‘税有定额,若以恢办为能,是剥削下民,失吏职也,州考非是’,反而‘命吏部移文以讯’。洪武八年三月,‘南雄商人以货入京,至长淮关,吏留而税之。既阅月而货不售。商人谓于官,刑部议吏罪当纪过。上曰:‘商人远涉江湖,将以求利,各有所向,执而留之,非人情矣。且纳课于官,彼此一耳。迟留月日而使其货不售,吏之罪也’。明杖其吏,追其俸以偿商人’
    
    永乐时明政府进一步放松了对民间税收的管制,‘婚娶丧祭时节礼物、自织布帛、农器、食品及买既税之物、车船运己货物、鱼蔬杂果非市贩者,俱免税’。永乐二年,山东临清县会通税课局奏:‘比岁市镇经兵,民皆流移,兼连年蝗旱,商旅不至,所征课钞不及,请减旧额。’户部以闻,上曰:‘兵旱之余,尚可征税耶!其悉免之,候岁丰百姓复业,商旅通行,然后征之’”[152]
    
    明初对日用品的生产和流通采取轻税政策,‘关市之征,宋、元颇烦琐,明初务简约’(《明史》)当时规定凡商税三十取一,超过者以违法论[153]
    
       “朱元璋对商业和商人采取了保护措施,定商税‘三十税一’,还规定书籍笔墨农具,……、舟车丝布之类皆免税,并下令裁撤税课司局364处,使商税较元末大大简约”[34]p16
      “明初朱元璋下令工部在南京建有16座大酒楼,……‘待四方之商贾’”“时人李公泰用集句歌咏十六楼”“比如咏南市楼‘纳纳乾坤大,南楼纵自初。规模三代远,风物六朝余。……”[154]p168
    
    
    从总体上看商业税收,万历早期的一些数据在整个明代比较有代表性:“商业税收入包括盐税250万两,茶税10余万两、市舶税4万两、通过税60万两、营业税20万两,总额不过340万两”(后来一度有所增加,但基本上没有太大区别)[89]
    
    
    黄仁宇评论说
    “
    当税目增多时,税收水平必定提高,但这种一般的看法却不适用于明朝的杂色收入的征收。尽管税目非常多,但税收总额却比较小。在最理想的情况下,所能征收到的最大数额也不过378万两白银[这个数字已经是把所有的如盐税茶税都统统包括进去了],这相对于帝国的需要而言,则十分可怜。……相对于如此广泛的征收范围,可以认为其征收水平实际上低的可怜”[32]p340
    
    “虽然许多学者批评明朝税收过重,但是他们主要是从道德层面进行批评。他们主要关心的是揭露征收者的贪婪和民众的艰辛,而不是去探讨税收制度本身所固有的问题。他们的描述给人们造成这样的印象,那就是主要的问题都是税收过重造成的,而实际上这些困难的产生更可能是税收过低造成的。应该指出,杂色岁入的378万两白银如果按照16世纪晚期1亿5千万人口平摊,则平均每人只有17文铜钱。”[32]p341
    
    
    而从具体来看,明代除了运河沿岸及北京南京附近,其他地区商业关税几乎没有
    “七大钞关,除了九江外,其余六个河西务、临清、浒墅、北新、扬州、淮安都在运河沿线;门税、崇文门税的征税对象是出入北京的货物;通过税中有五十万两左右都集中在运河沿岸及北京南京附近。其时国内商路的开辟已经有相当规模,而征税设卡相对滞后,连江湖要津的设榷都难以充分”
    
    还有就是各地区商税征收之间的不平衡,发达繁荣的地区,商业税反而更少 “分省区营业税额与各省区商业水平之间存在着严重脱节,具体表现有二:对多数省区而言,商业水平和营业税额与其在全国的地位不相符合;各省区商业水平与营业税额之间不相称,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尤为明显”[89]
    而黄仁宇则举的一个例子更说明情形的荒谬
    “山西汾阳县,1609年商税是6606两白银,税额很高(其实这个税额本身来说很低了,所谓的高也是相对于其他地方低到几乎等于没有的商税)。但是在浙江金华县,这是一个很繁荣的地方,1578年所列出的定额不足7两,地方志中坦率的承认商税征收已经停止了很长时间了”[32]p306
    
    
    再从一些比较重要的税收项目来看明代工商业税低下的程度。
    比如明代市舶税(相当于现在海关的进出口税收),只需要和一些私人海上贸易集团的收入比较,就可以看出明代政府收的税低到了什么程度。比如根据记载,崇祯时期崛起的郑芝龙集团“凡海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来往,每舶例入二千金,岁入以千万计,以此富敌国”。 当时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根本无法和郑芝龙集团竞争,无论在军事上,还是在贸易上,都是如此。德国学者Aldree he wiltn说“他除靠那一项强暴的营业税收(每舶例入二千金),又靠本身的投机生意,而终于积攒起一笔莫大资产,他的船只计有三千,他令其船主们巡航到暹罗、马尼拉、马六甲等地,就豪华以及财富而论,他凌驾在他君主之上”。当时就连郑氏家族手下其他成员,都富可敌国,如户官郑泰“守金门,资以百万计”“富至千万”“少者百万”。[155]
    
    这虽然是在崇祯时期的事情,但是也可以拿来做一个对比。郑芝龙集团完全是依靠海上贸易崛起的,但仅仅凭借海上贸易的利润以及每舶例入二千金的征收费用,就达到了“岁入以千万计”,再对比一下明朝政府,全部商业税收加起来,一年也就是可怜的三百多万两(其中的市舶税只有区区4万两)。
    
    
    再比如盐茶业
    
    以前唐宋国家财政收入中的大头,盐茶专卖,到了明朝,政府却获利极少。关于关于盐的专卖
    “1550年,户部尚书估计实际上政府仅仅征收了两淮产盐总量的40%,其余60%的食盐则落入了贩卖私盐的商人手中。
    ……
    正盐根本无望截断私盐市场,因为正盐的价格毫无竞争力。到16世纪晚期,私盐贩卖在一些地区已经有固定的市场,分配给巡卒私盐定额实际上更象是对变化了的余盐银的随意管理。
    简而言之,专卖制度,由于政府投资不足和接连的管理失误而受到妨碍,完全不能有效地利用可获得的全部资源。尽管这些资源十分丰富,可以想象其具有无限的发展潜力,但是专卖制度无力去开发这些资源。”[32]p274
    
    宋应星《野议.盐政论》中的记载也足够说明问题:“万历盛时,(盐商)资本在广凌不啻三千万两,每年子息可生九百万两,只以百万输帑”
    
    至于茶叶方面的收入就更是少的可怜
    “
    1542年,根据官方的报告,在四川课税的茶叶数量超过500万斤,还不包括政府茶园生产的茶叶。然而在1578年,省级官员征收的茶叶收入总共还不超过2万两。……16世纪中期,四川巡抚也承认广泛存在私贩茶叶现象。
    
    其他省份的茶课名存实亡。绝大部分地区仍然沿用宝钞来评估地方税额,当16世纪折成白银时,税额减少到了可笑的地步:云南17两,浙江约为6两。当时的一位学者对此作了如下的概述:‘内地茶户不知官茶、私茶之说久矣。天下之言生财者,亦罔闻知’
    ”[32]p338
    浙江应该是产茶大省,而茶叶的税收居然仅仅只有6两,这可以当成是荒唐的笑话来看。
    
    
    
    正税本身就低,而偷税漏税现象也是相当普遍。这点从崇祯时期的西方传教士曾德昭在《大中国志》的有关记载中就能看出来
    
      “在海关……有更多的方便。没有堆放、过磅和检查货物的房间,也不需从船上取出货物,只察看一下并根据商人的簿册,征收一笔适当的税。若旅客不是商人,即使他一人带着奴仆,载运五、六口箱子以及许多其他物品,他从一地赴另一地时,一般都把东西留在船上,并不打开检查,更不付税。这对欧洲的海关和税务所是一个好榜样,欧洲的穷旅客遭到凶狠野蛮的劫掠搜夺,随身携带的所有东西还抵不上向他索取的税”[156]p14
    
    从这段记载来看,所谓检查商人的货物不过是走走形式,基本上商人自己愿意交多少就交多少。甚至如果假装不是商人,那就无论带多少货物都不会被征税。
    在这种装装样子的检查之下,大量偷税漏税的行为恐怕是占所有商业交易的绝大部分了。
    
    而许多偷税漏税行为甚至是政府官员故意鼓励的结果,他们似乎觉得只要自己征收来的那点东西可以交差就行了,其他就不管了
    黄仁宇记述如下的怪诞事情
    “何逊在1510年以后的十年中管理沙市税课使司。一旦完成定额,他就减少对木商抽税。在16世纪20年代,邵经邦开始主管了沙市税课使司,他采取了一项更为惊人的改革,在三个月内完成定额之后,在本年度余下时间内启关任木商往来。1560年,杨时乔榷税杭州,建立了一个令人敬佩的制度,令木商自署所入(就是自己写下自己的收入)进行税收评估。这三个官员赢得了传统历史学家的高度赞扬”。[32]p313
    
    这里就已经根本谈不上什么税率高还是低的问题。如果税率很低,比如明初规定的三十分之一,但能够真正落实的去收取,那好歹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而看这几位的做法呢。一个是只收三个月的税,完成定额(所谓的定额自然是过去传下来的),等于把原来很低的税率再乘以四分之一,三十分之一的税率变成了1/120(其实更抵,因为连收税的那三个月里,都未必认真的收)。另一位呢,干脆就是让商人们看着给,你高兴给多少就给多少吧。或许哪个商人当是做慈善事业,就多给一点(说句老实话,那些真慈善的商人给讨饭的钱恐怕都比给政府的税多)
    
    他们这样忠实的为工商业集团谋取利益,自然是能赢得传统历史学家(这些人基本上也是工商业集团的利益代言人)高度赞扬。
    正是因为有这样怪诞的情形,我们也就理解了为什么有如下情形的发生
    “在帝国早期,有400多个税课司局,但到了17世纪早期仅存112个。其余的因无利可图而被关闭。1568年,户部报告某个税课司巡拦每年俸粮工食费不下400余两,而其征收折钞银仅为110两”[32]p306
    征收来的银子还不够收税人员吃饭用的,也确实只能关闭了。
    
    
    我们还可以和唐朝宋朝时期的情况对比一下。
    
    
    “唐代大历年间仅食盐一项即达600万缗,占全部财政收入的一半。宋代绍兴末年,盐、茶榷货为2400万贯,占全部财政收入的49%。而至淳熙、绍熙年间,茶、盐、酒等抗冶榷货更高达3690多万贯,占据全部财政收入的56.5%”[158][157]p389
    
    “到了中唐时期,榷盐利税占整个征赋的一半以上,《旧唐书·刘晏传》:‘大历末,通计一岁征赋所入,而盐利且过半。’”[159]
    
    黄仁宇说“一些明朝的官员在阅读史书时,惊奇地发现唐朝仅从两淮地区每年就可得盐利600万缗铜钱”[32]p282
    
    
    唐朝饮茶尚非很普及,对茶叶征收的税率就已经相当高,一开始是10%,到后来增加百分之五十,再后来还实行了专卖“《新唐书·食货志》又记曰:‘武宗即位,盐铁转运使崔珙又增江淮茶税。是时,茶商所过州县有重税,或掠夺舟车,露积雨中;诸道置邸以收税。’对于私商贩运茶叶,采取残酷的重罚,贩运之百斤以上都是死罪。”
    如果把盐茶还有其他商税收入总和在一起,则在国家整个财政收入中占据的比例 当是远超过一半。
    
    事实上,这还是常规的税收,如果算上其他临时征收的则就更多了,比如“肃宗即位,遣御史郑叔清等籍江淮、蜀汉富商右族訾畜,十收其二,谓之率贷。诸道亦税商贾以赡军,钱一千者有税。”这就相当于对每个商人征收百分之二十的财产税了”[160]
    此外如
    “度支使杜佑计诸道用军,月费一百余万贯,京师帑廪不支数月;……(卢)杞乃以户部侍郎赵赞判度支,……,以为泉货所聚在于富商,钱出万贯者留万贯为业,有余官借以给军……敕既下,京兆少尹韦祯督责颇峻,长安尉薛萃荷校乘车,搜人财货;意其不实,即行榜,人不胜冤痛,或有自缢而死者,京师嚣然如被贼盗……又以僦柜纳质积钱货贮粟麦等,一切借四分之一”[161]
    
    这样对商人的名为借取实为掠夺,在明代是根本不可想象的。
    
    
    再看宋朝的情况
    顾銮斋《中西中古社会赋税结构演变的比较研究》一文中引用漆侠《宋代经济史》一书的数据说
    “北宋时,两税尚占56%,但至南宋,已降至20.4%和15.3%。与此同时,商税急遽增长,构成了政府财政的主要来源,而包括商税在内的非农业税,也就占据了财政收入的大部分。北宋皇祐治平年间,商税比重不过40%左右,及南宋绍兴、乾道之交,仅茶盐榷货一项即占49%,连同经制钱、总制钱,非农业税达79%强。而至淳熙、绍熙年间,茶、盐酒等坑冶榷货已达56%强,加上经制钱、总制钱、月桩钱,非农业税更达84.7%”[162]
    
    仅仅“茶、盐酒等坑冶榷货”收入已经达到整个财政收入的56%至多,而农业税在整个财政收入的比例少于20%
    
    李晓在《关于宋代禁榷专卖制度的再认识 》一文中说
    “宋代货币财政收入之所以持续迅速地增加,主要是通过禁榷专卖收入特别是盐、酒课利的增加实现的。而且如果货币财政总收入以至道年间的2224万贯为基数100,则乾道末年的7000万贯就是增加了315%;而乾道末年的盐、酒、茶三项收入4752万贯就是比至道年间的770万贯增加了617%。禁榷专卖收入的增加速度比货币财政收入要快将近1倍,这是禁榷收入在货币收入中所占比重日益增大的原因。”[163]
    
    
    宋代在盐茶酒等上面的禁榷制度,对财政之重要意义,宋人也多有论述,“欧阳修说:‘今为国之利多者,茶与盐耳’。 宋贶说:‘国家岁用至广,两税之外,仰给于鹾茗者为多’。 宋高宗说:‘国家养兵,全在茶盐以助经费’。陈从古说:‘国家利源,鹾茗居半’。 在宋代,禁榷制度对于维持封建统治所发挥的巨大作用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朝代,到南宋后期更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孙梦观说:‘今日之急务,莫理财若也。生财之路穷,独倚办于楮、于盐耳’”,叶适更是说“舍茶盐则无以立国”。[163]
    
    还有一件事情能说明盐茶收入在宋代的重要性“庆历三年九月,宋仁宗诏令凡违犯茶盐酒禁者可酌情以钱物赎罪。谏官余靖闻而大怒,当即上书道:‘臣不知谁为陛下画此谋者?徒知高谈而不知适时之变也!今三边有百万待哺之卒,计天下二税上供之外,能足其食乎?故茶盐酒税、山泽杂产之利,尽归于官,尚犹日算岁计,恐其不足。民贪其利而犯禁者,虽死不避也。今乃一为赎刑,以宽其禁,三军之食,于何取之?’结果,诏令被驳回,‘卒不果行’。”。[163]
    
    不妨假设宋代一贯钱大约相当于明代的一两银子,仅仅“盐、酒、茶三项收入4752万贯”那就相当于在明代仅仅这三项收入就达到4752万两白银!!而实际上明代在这三项上的收入有多少呢?“盐税250万两,茶税10余万两”,酒税则根本提都没有提到,估计压根就没有这个项目,或者有的话也微不足道,总而言之,同样的这三项,在明代的收入只有三百万两银子都不到!而要知道明朝的领土面积,人口数量都远远大于宋朝,至于盐、酒、茶三项的消费更远大于宋朝,然后宋朝政府从中获得的财政收入接近5000万两白银的价值,而明朝政府却只有300万两不到。大部分的利润都被商人拿去了。
    
    通过上面的叙述,我们大概可以对明代的农业税低,商业税更低的事实有了一个比较具体的认识
    
    
    
    再来看第二个事实
    
    
    2,明代的税收几乎在二百五十多年的时间里没有增加(实际上是不断减少,农业税减少,商业税减少的更多)
    
    
    明朝的税收数量基本上是在建国初期就确定,以后就很少变动过,要说有变化,那大概也是越变越少。
    农业税方面,黄仁宇说
    “造成16世纪税收基数有限的原因是洪武皇帝的财政政策,在其统治期间,确定了税收定额制度。1377年,皇帝分谴各部官员、国子监生和宦官巡视178个税课司局,固定他们的税收额度。
    1385年,他命令将各省和各府税粮课程一岁收用之数刊刻于石板上,并树立在户部厅堂内。1393年,田赋收入达到3227万8900石,洪武皇帝对此很满意,宣布北方各省新垦田地永不起科。自此各地定额税收作为不成文的法律固定下来,后来也偶尔进行过小的调整,但基本定额从来没有被摈弃”[32]p055
    
    
    永乐时期曾经略有增加,“1412年,在永乐皇帝统治时期,来自于农业土地的税粮收入据说达到创记录的3461万2692石”,而上升的原因,“很可能是安南作为一个新归附的省份,其额度也包括进来的缘故”[p55]。但失去对安南的统治之后,“收入又重新调整到接近3000万石”[32]p56。
    
    然后在宣德时期,国家田赋收入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减少
    “1430年,……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土地所有者们,对附加在他们田赋之上过高的额外费用已十分不满,他们有意拖欠税粮,以至于逋赋总额已经超过了三年的全部税收。为此宣德皇帝做了让步,下令全面减免这些地区的税粮,蠲免额达300万石。……然而这一缺额并没有加征于其他地区,此后每年的计划收入一直保持在2700万石左右,但对于可耕地和人口的上升却不做考虑。”
    
    耕地方面,“实际上,绝大多数地方官员在给帝国政府上奏中都只是想恢复地亩原额作为现在的统计数据,新增地亩很少上报。……这样做的结果是税收与耕地面积相脱离。1502年上报的情况就是最好的明证。应该指出税收定额制度是明代的基本政策,唐宋时代从来没有象明代这样僵硬地执行这一政策”[32]p56
    
    人口方面,“与一般看法相反,增长的人口很少直接有助于税收增加。过剩的人口往往成为流动人口,很难对他们征税.即使对过剩的人口能够进行登记和评定,地方管理者也不愿意如实上报,担心上报人口增加会促使政府重新调整地方税收定额,增加税收.他们至多是重新调整税收负担,由于纳税户的增加,每户的税负减少,使得税收相对容易征集,同时管理者也获得了仁爱的名声”[32]p74
    
    于是以后,不管耕地增加多少,人口又上升多少,生产力进步多少,明代农业赋税始终就维持在这个水平左右,前面也多次引用过“1600年以前,基本税额为粮食2600万石”[32]p226
    
    其实即便不看黄仁宇的论述,光是从明史中我们就可以找到明代农业税不增反降的记载
    
    洪武二十六年,
    夏税,米麦四百七十一万七千馀石,钱钞三万九千馀锭,绢二十八万八千馀匹;秋粮,米二千四百七十二万九千馀石,钱钞五千馀锭。[148]
    
    永乐中,……,天下本色税粮三千馀万石,丝钞等二千馀万。计是时,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164]
    
    嘉靖二年,御史黎贯言:“国初夏秋二税,麦四百七十馀万石,今少九万;米二千四百七十馀万石,今少二百五十馀万。而宗室之蕃,官吏之冗,内官之众,军士之增,悉取给其中。赋入则日损,支费则日加。[83]
    
    万历时,夏税,米麦总四百六十万五千馀石,钞五万七千九百馀锭,绢二十万六千馀匹;
    秋粮,米总二千二百三万三千馀石 [148]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农业税收,从永乐达到高峰,以后就是不断递减,在嘉靖时期,和洪武年间相比,已经是麦减少了9万石,米减少了二百五十余万石;而到了万历年间。麦子减少了11万石,而米减少了二百六十九万石。
    
    表面上看,这些减少的也不算太多,但如果考虑到万历时期的人口至少是洪武年间的两倍多甚至是三倍,而农业税收不但没有显著增长反而绝对数量减少了,那么这就是相当惊人的减少了。
    
    
    以上是农业税长时间内没有增加甚至减少的情形,
    
    至于工商业税收不增加反而降低的情形,其实在上一节中已经顺带说明。这里再补充一些内容,田口宏二朗说“在历代王朝一直倍受重视的商业税,在明朝却并没那么受到重视。 关于这一问题,先辈学者们多认为这是因为洪武,永乐皇帝为恢复流通经济的结果,为了恢复流通经济,明初当局采用宝钞作为商业税缴纳,然而随着宝钞的贬值,商税也不断降低” [9]
    
    这里是说明代商业税是用宝钞来计算,而宝钞不断贬值,商税自然也就不断降低。不管是否原因真的如此,总之商税不断降低甚至在一些地方接近取消的事实是肯定的。但关于商税降低这一点也没有必要多说,因为即便在明初商税很大程度也没有认真征收。商税在整个明代始终都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降低不降低都已经是没有什么实质意义.
    
    
    
    
    3,越到明代晚期增加赋税的阻力反而越大
    
    阻力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文官集团上层对皇帝施加的压力;另一个就是基层的抵抗阻挠。就第一个方面,其实我们在上面部分已经提到。文官集团对崇祯时期加派三饷的抱怨从来没有停止过,他们给崇祯皇帝上疏,竭尽全力攻击增加赋税的政策,从来没有停止过。在他们的描绘下,增收赋税是天怒人怨,罪恶滔天,甚至是局势恶化的原因所在。凡是向崇祯皇帝建议增收赋税的官员,都被他们描绘成小人,杨嗣昌
    更是被被攻击漫骂的体无完肤,甚至被黄道周骂成是“豭狗人枭”。皇帝增加赋税是顶住文官集团大部分成员施加的巨大压力下才得以进行的。而实际上最后还是没有顶住,所以才有周延儒上任,按照复社领袖张溥的指示向皇帝建议“首请释漕粮白粮欠户,蠲民间积逋,凡兵残岁荒地,减见年两税。苏、松、常、嘉、湖诸府大水,许以明年夏麦代漕粮。……帝皆忻然从之”。可以说明朝在一年多以后的灭亡和崇祯听从这些建议之间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至于来自基层的抵抗阻挠,这从上面叙述过的各地拖欠赋税的情况就可见一斑。这里再补充一条黄仁宇书中描述的崇祯时期的情况,“在明代后期,尽管有人提议增加税收,但当时正税定额也从未完额交纳。1632年,据340个县的上报,税收拖欠达到了50%,甚至更多。这340个县占到了整个帝国财政税区的四分之一以上。而且,其中的134个县事实上没有向中央政府上纳任何税收。这种情况可以证明这样的观点:明朝税收征纳由于历史的原因,有一个明确的最高限度,一旦收入的要求明显超过了这个限度,将会导致整个财政体系的崩溃,所以这些不能完全归咎于税率过重和税收规避”[32]p411
    此外明人笔记中也多有明代末期,农民因为赋税沉重,而抛弃土地成为流民,或者卖出田地转而从事其他职业的记载,这里就不一一摘录了。

 

4、这三个事实所产生的一些效应
    
    
    以上三个事实,第三点其实是公认的,无须多说。至于第一点和第二点,尽管我在上面引用的其他学者的论述也相当多,但对这些现象第一个做系统全面阐述的,则很大程度必须归功于黄仁宇所做的研究。他的《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作为对明代财政作出全面说明的第一部系统专著,澄清了长期以来许多根深蒂固的误会和偏见。
    对明朝的传统描绘这是中国历史上专制程度最高,政府对人民管制最严厉,每个百姓都生活在政府的高压统治之下,剥削程度最严重,横征暴敛达到极致的一个朝代。然而黄仁宇的研究可以说完全颠覆了这种传统认识。明代恰恰是中国历史上税收最低,对人民的管制最宽纵最无力的一个社会!《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一书的结论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明代的问题不是政府收的税太多,而是政府收的税太低;不是政府对社会控制的太严密,而恰恰是政府对社会控制的太无力。
    
    
    黄仁宇在书中对明代赋税过低造成的结果有许多描述,一个最明显的效应就是了,为了缩减政府开支,明代的官员数量始终维持在一个相当少的水平上。“明代的文官很少,1371年地方官员总数仅有5488名,即使在16世纪早期,各个部门的规模已经很明显地扩大了,但整个帝国的文官也仅有20400名,吏员总数虽然达到51000名,但既包括供职于文职衙门的吏,又包括供职于军队的吏.”[32]p57“可以推测他们中只有30%受雇于府县衙门,这些人员分属于1138个县,意味着即使最大的县也不会超过30个有薪俸的位置,小县则更少。这些有限的人手要负责所有的地方行政事务,包括税收、审判、治安、交通、教育、公共工程和社会赈济等,这些事情决非简单易办之事。应该知道,明代的官员们除了要旅行许多礼仪性职能之外,而且在16世纪后期,他们的文移之烦按现代标准来说也是相当沉重的。”[32]p237
    
    低税再加上政府官员如此少,想要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控制相当困难,所以很多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能往往交给社会基层单位自己来进行。在朱元璋时期,“地方官员甚至不许亲自下乡。乡村建立起自治组织,选择老人承担起乡村民众的教化。……皇帝的俭省政策使得政府的预算与管理费用降到了最低程度,”[32]p052“当时,军队要自己生产粮食,村落要实行自治以减少政府的职能,通过减少人手以节约管理经费。”[32]p41
    
    “因为税收不足,明政府很少能够造福于民。甚至连治水这种中国政府最应该表现出莫大关心的事情,16世纪的明朝政府也做的远远不够。
    ……归有光致力于苏州府的水利灌溉事业,他很赞赏地引述了早期怀疑政府的‘节制’政策是否明智的文人的观点,认为不通过增加税收收入来投资水利建设项目,非养民、富民之道,仅仅周济水灾饥民不过是‘小惠”[32]p239
    
    “政府人员不足,对实际情况缺乏了解,中层后勤保障能力不力,公共投入不足(这些情况都是导因于低税政策),所有这些原因使得国家根本无力动员帝国的全部财力,其所能控制的资源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诸如盐课、海关税、内陆关税、林木出产税以及矿银等都面临这样的情况。”[32]p420
    
    从这些事实可以看出,和许多人想象的明代是一个对社会实施严密控制的专制社会相反,明代恰恰是一个把国家和政府的职能压缩到最低限度的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说,明朝倒是很符合一些市场原教旨主义,自由主义信徒的理想。经济的发展运行基本上不受政府的干涉控制,对私人经济力量的发展,政府无心也无力管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