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鸡失雏: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路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8:25:19

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路径
2010-5-12 16:53:47  

    在我国,小微企业(我们定义小企业为银行贷款500万元以下、微型企业为银行贷款10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他们在活跃市场、增加税收、创造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融资难一直是制约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瓶颈,而要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必须通过银行全面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为鼓励和引导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政府部门应出台财税和监管等方面的专项政策,使银行在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时,能够按照“大数定律”来确定信贷违约风险,依靠政策支持来降低贷款损失风险,并通过贷款差异定价实现“收益覆盖风险”,促进银行与小微企业的良性互动与共同发展。


    高风险高成本导致银行远离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融资难主要体现在贷款难,大多数银行不愿问津小微企业贷款。

    从现实情况看,绝大多数银行把目标客户定位于“中型企业”而非小微企业,原因不外乎三点:第一,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较高,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率远高于传统贷款的不良率;第二,按照服务大企业的传统模式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人工成本太高;第三,由于监管机构对于银行的不良贷款生成有严格要求,银行往往担心会因为小微企业贷款的高不良率而被问责。

    一些银行在进行小微企业信贷试点的过程中,还遇到了三大业务难题:首先是如何破解小微企业贷款的抵押担保难题?如果开口就要抵押品、担保人,闭口就要财务报表、对账单,以此来判定小微企业的风险状况,这项业务很难起步;其次,考虑到小微企业的较高违约风险和对贷款定价的较低承受能力,这项业务难以做到“收益覆盖风险”;第三,如果银行还像服务大企业那样一单一单地来做小微企业贷款,一方面将面临难以承受的人工成本压力,另一方面业务发展会相当缓慢。

    从我国银行业现状来看,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和金融市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金融脱媒将进一步加剧,以大客户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传统经营模式将受到利差急剧缩小、优质客户流失等严峻挑战。未雨绸缪,银行需要改变传统模式,将目标客户从大企业逐步转向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开辟新的业务增长点。


    小微企业发展亟须银行信贷支持

  
    近年来,中央政府对于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高度重视,继2002年《中小企业促进法》出台后,有关部门相继推出多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政策措施,对于解决部分中小企业融资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无论从深度、广度还是持续性上看,这些政策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仔细分析一下,其原因主要是上述政策措施都是针对中小企业中的特定群体,如高科技中小企业、高成长性中小企业、“中型企业”而非“小微企业”,并不能惠及全体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符合这些政策措施支持条件的只是中小企业群体的极小部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既非高科技企业又没有特色,他们或处于生产环节下游,进行简单的原材料生产和初级产品加工;或处于流通领域,只是规模不大的商铺。他们既不能获得科技创新基金的扶助,也不能获得风险投资的青睐,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的机会更是微乎其微。因此,政府直接向特定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便利,并不是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融资难的根本之道。

    而要根本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必须依靠银行全面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到去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到39.97万亿元,如果其中的10%是小微企业贷款,就有近4万亿元,按每户贷款100万元计算,就会有近400万户小微企业获得贷款,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状况就会得到根本缓解。

    作为国内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较早实践者,从去年初开始,民生银行推出小微企业融资产品“商贷通”,全面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这一业务模式创新有三个关键点:第一,通过计算整体违约概率来确定信贷违约风险;第二,根据贷款人的信用状况和担保方式,通过贷款差异定价来实现“收益覆盖风险”;第三,采用信贷工厂模式,通过零售业务批发来显著降低人工成本。

     然而,从小微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生命周期看,即使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小微企业信贷仍有较高风险:第一,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率一定会比传统企业贷款的不良率高,如果银行采取与传统大企业贷款相同的风险容忍度,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就无法开展;第二,目前贷款利率还存在管制,同时考虑到小微企业自身效益对贷款定价的承受能力,通过贷款差异定价来完全实现“收益覆盖风险”还面临一定障碍。因此,在现有条件下,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只具有较低的风险容忍度,还不能完全实现“收益覆盖风险”。
 

    出台专项财税政策化解银行贷款风险


    要解决目前面临的创新难点,需要政府部门大力支持,将政策着力点转向帮助银行提高小微企业信贷的风险容忍度和贷款收益率,让这项业务真正做到“收益覆盖风险”,既能够通过银行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也能够从根本上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财税和监管专项政策,鼓励和引导银行全面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具体建议包括五点:

    第一,对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实行营业税与所得税优惠。建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对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的营业税实行优惠政策,银行专营小微企业贷款的营业税适当减免征收,同时对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经营利润的所得税税率适当下调。税收减免用于核销小微企业贷款坏账。

    第二,允许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拨备税前列支。小微企业形成坏账的可能性高,银行提取的拨备相应较高,并且小微企业贷款与大企业贷款一样实行拨备税后计提,对于银行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建议财政部出台政策,允许小微企业贷款拨备税前列支。

    第三,实行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经济资本耗用差异化计量与监管。按照《巴塞尔协议Ⅱ》,小微企业消耗经济资本可以进行折扣,这样计量可有效激励银行从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建议银监会出台政策,对于大中型商业银行单笔500万以下,城市商业银行单笔300万以下,村镇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单笔10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按现行风险资本权重0.5倍的系数进行计量。

    第四,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限额管理。目前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实行存贷比管理。建议银监会考虑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限额管理,这样在宏观紧缩期,小微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恶化、银行流动性收紧时,仍能激发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做到“雨天不收伞、雪中更送炭”。

    第五,允许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不良贷款快速核销。银监会鼓励银行成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并独立核算,但受限于呆账核销政策,难以实现呆账“应核尽核”的要求,造成了“低赢利、高拨备、高不良”的现象,对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相关财务指标和对外信息披露有很大影响,也不利于准确衡量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真实风险成本和收益,建议财政部和银监会允许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对于追索一年以上的不良贷款自行核销。

    如果这些政策措施能够推出,将极大调动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积极性,再加上银行自身的业务结构调整和模式创新,会迎来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飞跃式发展。

(来源:《人民日报》,作者:董文标,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