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蛹里的颗粒:该如何界定官员嫖的就是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3:08:14

有位大人说,发现官员嫖娼一律开除。笔者很是佩服官员治吏的勇气,也从这句话里看出了对属下嫖娼现象的气愤。咋那么不听话呢?拿着官家的俸禄、开着国家的公车、家里有老婆外面估计还有小三,为何非去嫖娼?按说是用不着的吧?所以,这些嫖娼的官员,要谁来管都令人气愤。此番牢骚,算是对大人此言的理解吧。

 

不过,该如何发现官员嫖娼泥?笔者长写辩护词,要求要逻辑严密、条理清晰、不能有漏洞,当然,更不能只宣读一下就完事。所以,就养成这个习惯,不能说空话。关键在落实嘛!涛歌也说了,要有实际成效嘛!所以,“如何发现”是个问题,不由得再多牢骚几句。

 

一是谁来发现?公安、检察、法院、纪委、城管、监察?还是另外再组建一只“发嫖队”?不是各级大人亲自出马,亲自“督办”?当前的编制异常紧张,经费亦相当奇缺,公车又面临只能省部级,所以,笔者看,这个“发嫖队”是组建不起来了,还是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依靠各级政府同共努力、齐抓共管,切实有效遏制官员嫖娼行为,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当然,也应该鼓励一下那些小姐们反水举报。

 

第二个问题异常简单: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娼吗?

 

第三个问题又来了,假如“齐抓共管”,假如真有娼,那个什么严禁卖与嫖的法律不顶用,又该如何判断与定性抓了个嫖娼的张三、李四就是官员泥?大清朝官员有顶戴,好区分,如今有些官员下了那个发言台就是便衣,与百姓保持密切联系,这个不好办。除非各大风流场所把某些官员的像贴墙示众,明确告知小姐们:此等为官员,禁止接待?

 

第四个Why:“齐抓共管”能得到支持吗?那个“随手拍照、解救拐卖儿”的行动,的确帮了有关部门的大忙,使打击又拐又卖的犯罪处于人民战争之洪流,然而,那个随手拍交通违章的“齐抓共管”就没有得到支持。交管局明确地说:不支持。虽然,任何人都有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权利,可是,变数太多啊。真要抓了个嫖娼的张书记送到衙门里,呵呵,最终不定抓的是谁啊。

 

第五个问题,嫖娼这东西很有技术含量。所以,突显“发现”二字的重要性。“嫖”字为一女,加上点票子,老祖宗在设计这个字时,还真是动了脑筋,意为嫖与钱是不分不开的;此外,还要有一个“娼”字。嘿嘿,发现了张书记进了娼所,算不算?公安局李局长会说,那不算;发现张书记进去后,只穿了条短裤,那女的躺下还没有“娼”算不算?李局长说,那也不算;发现张书记与那女“娼”完了,但还没付票子,算不算?李局长说,还不算……

 

我的天呐,怎么才算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