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跑梦泉导游词:反腐领域“三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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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与代表委员剖析反腐领域“三种现象”为反腐败建言
2011年03月12日 12:21:15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题:(两会中国网事)罪与罚,贪与防——网民与代表委员剖析反腐领域“三种现象”为反腐败建言
“中国网事”记者姜琳、詹奕嘉、谭剑
最高人民法院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显示:2010年全国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7751件,判处罪犯28652人,同比分别上升7.10%和9.25%。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显示:2010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224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23人,其中厅局级188人、省部级6人。
2010年,“高官落马”让众多网民见证了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而“垄断贪腐”“小官大贪”不断涌出,也让网民意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
部分代表委员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司法打击腐败需要继续努力不能松懈,而制度防腐更显得重要。
“高官落马”:强硬“亮剑”体现反腐决心
【事件】进入2011年不久,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敬礼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铁道部原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
2010年,还有康日新、黄瑶、宋勇、李堂堂、许宗衡、张春江、宋晨光等10余名省部级高官因腐败落马。
【网评】网友“高福生”:无论从被查办官员的级别还是人数看,中国反腐已进入“深水区”。昭示了中央“无论什么人,有多高的职务,只要他们违法乱纪、贪污受贿,都会受到严厉惩处”的反腐决心。
【建言】全国政协委员李竞先:反腐败就是要抓大案,一方面让群众看到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另一方面也是震慑犯罪、惊醒迷途者。这种反腐“亮剑”精神是必须的。当然,我们也要加强预防腐败的机制设计,减少官员腐败和犯错的机会,让他们没有机会去腐败才行。这既是对干部的爱护,也是对国家利益的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陈述涛:官员级别越高,权力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必须要从制度层面对官员的权力进行分解,并设定清晰的“禁区”,对权、钱、人等重点要素设限、监督。
“垄断贪腐”:重点领域还需下猛药
【事件】2011年1月,因涉嫌违纪问题,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董永安被纪检部门“双规”,成为继曾锦城、张昆桐、石发亮之后,第四个落马的河南交通厅厅长。
2010年1月至11月,山西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中,906名政府公职人员相继落马,其中临汾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原局长郝强案,涉案金额约1.5亿元。
近年来国土资源领域成腐败重灾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公布的数据,仅2009年至2010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国土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达1978件,其中大要案1371件。
【网评】网友“崔晓红”:修条路、开个矿、买块地,都得政府说了算。所谓招拍挂制度,很多时候根本是走过场。当诱惑足够大时,谁都有可能成为利益的奴隶。
网友“王旭东”:有油水的地方最吸引人去“沾”,也最容易让人滑倒。政府部门权力的垄断与集中,为一些人留下寻租空间。
【建言】全国人大代表龚佳禾:大量的贪污贿赂犯罪集中发生在公共权力比较集中、资金比较密集、资源短缺、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激烈的行业和部门,例如交通、煤炭、土地等,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一方面应进一步加大监察力度,另一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招标、拍卖、挂牌、公示等制度,尽快引入社会听证、媒体监督等机制,将资源配置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全国人大代表谢子龙: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明确表示,2011年继续依法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这是非常正确的,治理重点领域的腐败行为就是要下猛药!“交通厅长”们腐败的根源在于行政权力的垄断。必须加速推进矿产资源、国有土地等国有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进程,放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话语权,从而抑制官员的腐败动机。随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腐败现象也将会随之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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