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狐电视剧主演:玩经济的创意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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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经济的创意软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 10:55 《经济》杂志

  文/本刊记者 廖海青

  今天的中国,传媒和娱乐以其无所不在的影响,逐步渗透到人们的经济、文化与生活,在娱乐霸权的支配下,商业与娱乐间界限越来越模糊,“玩”因素正迅速成为中国经济新增长点。但受诸多因素制约,中国的“玩经济”仍然步履蹒跚。

  在“玩经济”时代,创意显得至关重要。由于“玩经济”产业的产出以虚拟的精神产品为主,在电子技术的不断进步中,其传播范围越来越广,传播速度越来越快,“赢者取得一切,输者一无所得”的现象更显著,因此创意竞争的残酷性是其他产业所不能比拟的,而这恰恰是许多中国企业的薄弱环节。

  最明显的例子是《哈里·波特》,这部好莱坞作品在国内各大影院进行授权播放,一个月的时间,竟从中国赚走一个亿,加上延伸产品,如碟片、图书、画报、玩具、明星代言收入等,其价值达到了十几个亿。但在《哈里·波特》成功的背后,则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各地儿童电影行业的萧条。

  创意的关键在于人才。创意人才一般集中在高校、科研院所、工作室等思想比较开放的机构。对于这些机构,简单的“一刀切”或是以定量化考核为主的政策都会打击人才的积极性,无法孵化出伟大的创意。因而对数字娱乐产业创作生产阶段如何进行公共管理,是一个新课题。我们不能简单照搬以往主要针对工业、科技领域的政策体系,而应该建立一套创意型政策体系,应该充分尊重创意人才的特性,千万不能管得太死,要比较“柔性”化一点,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保障创意阶层的开放与自由,从而最大程度地激发他们的天才与创意。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极其重要。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来看,90%的企业和个人认为创意产业企业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间关系密切,其作品十分需要知识产权的保护。目前有78.8%的企业已采取诸如
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商业秘密保护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但是,“剽窃、抄袭”、“擅自复制”、“擅自使用”及“盗版与非法下载”等仍是目前主要的侵权形式。

  有学者认为国内创意经济上也有不少制度障碍:严格的审查和审批流程使创意工作者只能从事“低风险的”、“实用主义的”创作活动。不过,业内人士分析,当前政府关注的角度由“文化产业”转向“创意产业”,强调了人的创新能力,这本身已经是个可喜的现象。

  创意这种难以控制的本性使创意产业充满风险,金融因此成为产业发展的一处瓶颈。尽管许多地方政府制定了促进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但金融支持却仍未找到有效的模式。2005年,

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对中国创意产业的金融支持做了一番研究,结果认为中国的“创意投入”和“金融投入”并未形成合力。

  研究者指出,中国对创意产业的金融投入在“透明度”、“合法性”和“会计适用性”几方面比较欠缺,因而缺乏效率。比如,对电影的投资很分散,而且许多投资“根本得不到回报”——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影院收入却只有韩国的25%。

  不论如何,我们依然有理由期待中国“玩经济”的腾飞。中国悠久多彩的历史文化、互联网普及营造的自由空间、政府在硬件上的支持都是孕育“玩经济”的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