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莉社全集:保康: 提升乡镇基层纪委反腐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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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 提升乡镇基层纪委反腐效力 【发布时间】 2011年1月20日        【字体: 大 中 小 】

    “马桥镇是磷化工业经济重镇,前两年该镇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少数村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作为乡镇纪委,应从中汲取哪些教训?为加强监督和管理,你们采取了哪些措施?”
    2010年底,在湖北省保康县纪委第十二届七次全会的述职述廉环节,县纪委委员、县纠风办副主任卢俊生向马桥镇纪委书记王怀芹发问。
    “我们从七个方面加强了对镇、村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王怀芹一一道来。
从2008年开始,保康县探索建立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定期向县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和县纪委委员问询机制,激发了乡镇纪委干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升了乡镇基层纪委的反腐效力。  

    “县乡机构改革后,党政领导班子职数减少,乡镇纪检干部担负的职责越来越多,这些干部把纪检外工作当‘主业’,而把纪检本职当‘副业’,造成‘专职’不专业。”这一现象令保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永仕既困惑又担忧。就拿保康来说,全县11个乡镇纪委书记分管计划生育、农业产业的有8名,占37%;11名乡镇纪委副书记有3名兼任乡镇党政办主任。
    “乡镇纪检干部身处反腐倡廉工作最前沿,其履职好坏直接关系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广大农民群众中的形象。”张永仕说,一个县的党风廉政建设仅仅依靠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的一二十号人是远远不够的,乡镇纪委不能缺位,作用绝不能弱化!
    引入述职述廉制度,定期组织乡镇纪检干部向县纪委全会述职,以此来衡量和检验工作成效,评先评优,奖优罚劣。张永仕认为,“这是县纪委在现有的条件下,强化乡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最可行的办法。”
    为防止述职述廉时“避重就轻”和“不着边际”, 县纪委把内容限定为履行三大职责和开展五项经常性工作情况。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李立学解释,三大职责主要是,围绕县委、县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协助地方和部门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所在纪检组(纪委)自身建设及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理论学习、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同时,根据每年不同的工作重点,县纪委还要及时增补报告内容,如2010年要求乡镇纪检组织负责人将“十个全覆盖”和乡镇及村级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 
    评议是整个制度链条的关键环节。为此,在评议的方式上,保康县纪委进行了大胆创新。除乡镇纪委书记述职述廉、会后测评外,还引入县纪委委员询问、县纪委常委点评机制。
    2010年,马桥、过渡湾、马良三个乡镇和县公安局、建设局、地税局、林业局四个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别在会上述职述廉,14名纪委委员分别向7名述职述廉对象提出问题14个,内容涉及基层纪检组织建设、部门行风政风建设、公安队伍建设等方面。
    县纪委宣教调研室主任周全龙作为纪委委员,在会上接连向两名述职的乡镇纪委书记提问。他告诉记者:“委员们询问很尖锐,有的述职人员被问得一脸尴尬;常委的点评也很够分量,一些述职人员被评得心跳。”与此同时,保康县纪委不断改变述职述廉会议套路,将会议现场延伸到工作一线。先后组织与会人员在会前分别参观了县交通系统和县电力公司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现场,同时结合乡科级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于会前听取了县林业局等6家单位党政“一把手”落实责任制工作报告,使纪委委员和与会人员对被评议对象的工作有了更直观的印象和深入的了解。
    在整个制度设计中,如何利用述职评议结果是最重要的。用张永仕的话说,“工作做得再好,如果成果运用不好,就体现不出效果。”
    为此,保康县纪委建立起多项保障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评议成果能用得了、用得好。如实行跟踪问责机制。一方面,对县纪委委员提出的询问,及时制发询问书,送达被询问的乡镇纪检组织负责人,限期作出书面答复。询问委员对答复结果不满意的进入质询程序,进行重点督查。另一方面,对述职述廉评议、纪委委员询问和质询中反映出的乡镇纪委书记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由县纪委常委会采取警示谈话等形式督促整改,对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采取组织措施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实有违纪问题的,坚决予以惩戒。  
    过去在保康,县纪委委员(县纪委机关干部除外)除了每年参加一次纪委全会之外,平时与县纪委的沟通联系并不多,对县纪委的日常工作也很少主动过问。
    中央办公厅《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试行)》出台后,保康县纪委以此为契机,把落实中央精神的突破口放在县纪委委员评议乡镇纪检组织负责人述职述廉工作上。
在整个述职评议程序中,县纪委委员对乡镇基层纪检干部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四个方面进行百分制测评,纪委委员的测评分数占总分数的60%,其他人员的评分仅占40%。
    3年来,先后有21名乡镇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通过会议形式向纪委全会进行了述职述廉,测评分数均在95分以上,参与书面述职述廉的乡镇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测评分数在90分以上的占95%。
    “纪委委员的一票,弄不好可以决定一位乡镇基层纪检干部的升迁去留,所以,我们都特别慎重。”已参加了3次述职测评的保康县纪委委员、原县机械建材轻工行业协会党组成员张光全说。
    纪委委员开始奔走在反腐倡廉的前沿,而不再是全会会场的“过客”。仅2010年,先后有8名县纪委委员就乡镇基层纪检干部履职、公车管理、政风行风建设等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询问,督促整改问题22个。
    过去,在评议乡镇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时,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情况,始终是一个焦点问题。“毕竟查办案件是最有说服力的工作,一件就是一件,两件就是两件,是硬指标。”县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周全华说。
    事实上,保康县纪委早就提出过减少和消灭“无案”乡镇的工作目标,但效果并不明显。“如果不是述职评议活动的推动,这个问题恐怕一时半会儿难以解决。”周全华说。在述职评议的推动下,各乡镇纪委纷纷亮出底牌,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要务,有的乡镇纪委还推行办案工作例会等制度,坚持一月一分析案件线索,一季度一报告办案工作情况,并制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
    有压力就有动力,有动力就有效果。保康县乡镇纪委办案工作力度明显加大。截至去年11月底,全县11个乡镇已有10个乡镇有自办案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案件质量较去年同期均有所提升。(记者  陆先行  通讯员 王盛明 褚应康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