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坪毛泽东同志旧居:凉州区制定《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04:14:35

凉州区制定《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

 

凉州区制定出台了《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

提名主体多元化。《办法》规定,领导干部选拔采取区委全委(扩大)会(或全区领导干部大会)推荐提名、党组织推荐提名、领导干部个人推荐提名、干部群众联名推荐提名、干部个人自荐、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提名、从后备干部中直接提名等多种初始提名方式,扩大了初始提名的主体范围,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

提名程序规范化。《办法》提出,建立空缺职位预告制,根据干部调整动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空缺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各提名主体在向区委提名推荐拟提名人选时,必须认真书面填写《初始提名推荐登记表》,并负责写出署名推荐材料,如实介绍被提名人选的德才表现,说明提名理由、任职意向及与被提名人的关系。《初始提名推荐登记表》由区委组织部综合汇总后,根据空缺职位的特点、要求和班子结构状况,按照一定比例,从初始提名人选中提出某一职位的建议人选,报区委研究确定初始提名人选。

提名责任明确化。《办法》规定,实行提名主体责任问责制,在推荐提名过程中,若有所提名推荐的人选提拔使用后,被发现提拔前存在严重影响任职问题者;初始提名人搞权钱交易,进行人情推荐者;被推荐提名人选与初始提名人存在回避关系者;违反规定程序进行推荐,或明知被推荐提名人选不符合提拔任职条件和资格,仍然推荐者;因主观原因造成失察推荐、失真推荐者等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初始提名主体党政纪处分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调离原岗位等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