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甘迪和姚明:高中作文(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0:37:16

事实上,一些考生写身边事、说平常理,他们的文章就很出彩,得了很高的分数,甚至得满分也并非仅见。这里就有一例,不妨原文抄录如下:

国语失落症猛于虎

家里的电脑不幸染上病毒。母亲对着黑屏上一个个冷漠的英文字母直眼瞪着。我回家修好电脑后,她还一直抱怨:净是些ABCD,难道就没有全中文的电脑吗?

我心中一恸,是啊,为什么我们有方正,有联想,却没有全中文的电脑?仅仅是因为电脑不是中国发明的吗?我认为,我们正在丧失些什么,等到它悄悄地消逝了,我们就将陷入恐慌与失落。

推开门,我想到楼下书店去买本书。映入眼的是邻人的大门。两个小天使牢牢地钉在门板上,手中握着的木牌上是英文书写的welcome(欢迎)。我看着木牌,久久地感觉不到邻人热心真诚的好客,仿佛只是19世纪某位英国绅士的礼节性问候,与那冷冰冰的拒绝却有几分相似。

邻人的门口隐隐有些动静,门把缓缓变动了方向,我逃难似地下了楼。母语是生存、交流的重要工具,谁说不是呢?面对金色的welcome,我什么也说不出来。这里不是伦敦,也不是纽约,这里只是中国一个普通的居民区,是一个孕育了屈子、生养了昭君的地方。下楼,我一步一步走得艰辛。我觉得有什么和我一样,缓慢而无知觉地在下楼,下楼。

进了书店才发现一本宋词也如此难寻。《教你如何学英语》之类的书籍却让人眼花缭乱。我看着冷漠的店员却开不了口。失语,失语。我仓惶地在一片文明中寻找“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的低吟浅唱,“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的壮志。那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终于,发现有些年头的词集。微卷的边缘好像是被人翻过了。我想笑一笑,却还是勉强,这个角落的灰尘与蛛网集体失语,冷冰冰地看着中华文化的失落。

结账的时间看见出了门的邻人在和别人打招呼。用时下的话说,这是一种礼貌,一种气质。可是这种外语的招呼声是英国的礼貌,香奈儿的气质,不是“你好”的温文与谦恭。我张张口,却什么也说不出来。拿着书,我飞奔回家。

欧阳修在《玉楼春》里写道:“未语春容先惨咽。”以前不懂,只是闲闲地认定不过是春风吹出的愁,秋水灌出的怨,不想得真有一天,未语春容先惨咽。

母亲笑说,等我长大了要给她做一台全中文的电脑。我以为,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

虽然,这篇文章也有“掉书袋”的味道,但是“书袋”掉得还算自然(其实我并不赞成嵌诗词入文的写法)。对这篇文章,我最看好的就是作者写的是身边事,说的是平常理:母亲埋怨没有全中文的电脑;邻人门上的木牌用英文写着“欢迎”;书店里英语书籍很多,只是在角落里才找到一本宋词;也在买书的邻人用英语打招呼。这几件小事构成这样一幅图景:英语在节节进逼、母语在悄悄消逝。面对这幅图景,“我”最初隐约觉得“我们正在丧失些什么”,随后发现“母语”正在“失语”,最后从内心伤感中华文化的失落,并意识到自己肩负着拯救母语的责任。没有空泛的议论,而是借事论理;也没有空泛的抒情,而是寓情于事。全文流畅如溪,清澈如泉,含蓄隽永,首尾圆合。正因为如此,阅卷老师给了满分,我也觉得它应该是一篇满分作文。

我曾经说过,高考作文是在特定的时空环境里完成的急就章。因此,平时没有任何“积累”是不行的。但是,不能把这种积累理解为背熟几篇范文,记住几个名人,以备临时之需;这种积累应当是考生个人的“生活经历”,考生自己对生命的感悟。因此,我始终认为,做一个有心人,你就会发现:身边事,平常理,顺手拈来,皆可入文。

【作者简介】 刘九洲,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高考语文阅卷负责人。

 

【优秀例文】

路是月的痕

依稀想来,已有几年未踏上这一条洒满月光的小路了。小路是父亲亲手用鹅卵石铺成,在月下泛着朦胧柔和的光。路的那头,连着那河边的小屋,连着我的父亲。父亲呵,你是否依然执着地坐在岸边,哀怨地吹着笛子,等着儿子的归来?

父亲爱好吹笛。小的时候,父亲的笛声载满了我童年的乐趣,像那条丝带一样的小河,牵引着我的童心在父亲爱的港湾里晃悠。父亲很疼我这个惟一的儿子,老喜欢用粗糙的双手捏我的脸蛋,不顾我疼得哭起来,还兀自傻呵呵地笑。每天日暮,父亲带我到河边的草地上放牛。父亲常常放开牛绳让牛自己吃草,自己便从背后的草篓里摸出笛子,鼓起腮,吹出世间最美妙的音乐。我就靠在父亲腿上,看着天边的夕阳将父亲的头发染上点点金色。我爱父亲,父亲的笛声最美。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讨厌起父亲,讨厌他满嘴烟味,讨厌他的黄牙;讨厌他背个草篓到学校找我,还从窗外傻傻地盯着我看,我还讨厌他没有本事,只知侍弄几亩薄地,连我的学费也没能赚回。我和父亲逐渐隔膜了。在被我吼了几次后,父亲不再打着赤脚去学校看我,不再唠叨着让我好好学习。他保持沉默,而打破沉默的惟一方式就是吹笛,如怨如慕,而在我看来,这又成了不务正业的标志。

我到外地上学去了。离去的前一天晚上,我走上那条熟悉的小路,感觉到一丝眷恋与不舍。路像是月光在地上划过的痕,也划过我的心。几年时间里,我未回过一次家。母亲在电话里告诉我,我走后,父亲整日像掉了魂似的,茶饭不思,只知去河边吹笛子。最终,我应母亲的请求回到了家。到家里已是夜晚,月刚升起,当我怀着无尽的思绪在小路上行走时,遇到了等我的父亲。我忽地一下子哭出来,紧紧抱住了父亲。我请求父亲给我吹笛,父亲答应了。哽咽的笛声又在耳畔响起,响在洒满月光的小路上,勾起我的回忆。我感觉到父亲眷眷的爱子之情,感到愧对父亲的笛声,父亲爱我,爱着自己的儿子。他为我吹了十八年的笛子,而我此刻才发现它和我的心竟产生如此强烈的共鸣。

路很美,很美,是月划过的痕。月是路的魂,父亲的笛声是我的心魂!

【点评】“感情亲疏与认知的关系”,这本是具有很强思辩性的话题,本文却对这一话题作了含蓄而形象的诠释:儿时爱父亲,其笛声最美,年龄稍长时厌父亲,吹笛被看作“不务正业”;到外地求学时复苏了爱父的情感,其笛声与我的心产生强烈的共鸣———“我”对笛声的认识就是这样受着感情的支配!

文中月、路与笛声既构成了朦胧而静美的如诗的意境,又成了结构全文的线索。特别是笛声,既是父亲情感的宣泄,又是“我”认知的对象,还是刻画“父亲”性格的道具。父亲带“我”放牛时用笛声抒发“美妙”,父亲与“我”有隔膜时用笛声传达“爱子之心”。

本文语言优美而形象,“路是月的痕”,月是路的魂,多么新奇而富有诗意的比喻!“用粗糙的手捏我的脸蛋”,“兀自傻呵呵地笑”,“讨厌他满嘴烟味,讨厌他的黄牙,讨厌他背个草篓到学校找我……”细节的白描与排比的辞格,刻画出“父亲”的质朴、憨厚、隐忍、痴心的性格特征,蕴含着浸渍乡村风味的浓浓亲情,不乏感人的力量。

综上所述,本文不失为文质兼美,耐人咀嚼的记叙散文,被评分满分作文应当之无愧。

 

哥,是捡来的吗?

哥,黝黑的皮肤,粗壮的胳膊像一头健壮的牛;哥,粗声粗气,蓬乱的头发,像一匹任劳任怨的马;哥,沉默寡言,起早摸黑,像一只拉磨的驴。都说哥是捡来的,因为哥像一个只要有饭吃就像牲畜一样拼命干活的家中唯一的劳力。

风轻轻地划过身边,传来哥喘气的声音,麦浪中飘飞着哥的滴滴汗水,在阳光下,像一颗珍珠,飞起又沉入无边的麦浪。

哥真是捡来的吗?在无边的黑夜里我问着依然闪烁的群星,也许它们知道哥是不是从娘肚子里出来的。哎!想起娘,想起我一问她哥是不是娘捡来的,她就偷偷抹泪的样子,想起娘看着哥的那种心痛而又无奈的样子,想起……我想哥不是捡的吧!群星无语,只有无边的思索融化在无边的黑暗里。

然而,终于有一天,一辆汽车接走了……不是哥,而是我……

全村都愕然了,母亲单薄的身躯像一张经不起揉捏的白纸一样斜依在门槛上,银发中夹着几根枯黄的头发任风胡乱地吹拂着。

哥,我想起了哥,我不顾一切地挣脱亲生父母温暖的手,冲向麦田,阳光下哥黝黑的脸上滚动着颗颗水珠,是泪?还是汗?我站在田埂上任由泪水在眼眶里泛滥,却再也无力叫出那个沉沉的“哥!”

哥,傻笑着看着我,说:“回去多陪陪咱娘,她为你牺牲了不少。”

娘,娘为我牺牲了不少,是的,娘牺牲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为了我这个捡来的娃,为了我今天能坐在宽敞的教室里,娘把哥变成了家里的一头牲畜。

无数个日子里,娘给我端来一碗香喷喷的米饭,却给哥塞了一个硬邦邦的窝窝头,我对娘说:“这不公平!”娘只笑笑说:“你上学要营养。”

原来,我现在才明白,我和哥的命运是娘一手安排的,到底是哥跟娘亲,还是我跟娘亲,娘为什么要这样做?此刻我方明白,原来这世上还有一种比母爱更伟大的东西。

它像一股叮咚的泉水,滋养着我的心田,像一束温暖的阳光,给我前进的力量,我多想问问娘,我比她的儿子更重要吗?也许不必了,因为娘是这样认为的,这是娘这个最最善良的人对事物的认知。

【点评】此文标题显出不一般的水平,有悬念、能启发阅读欲。作者对农家田间生活很熟悉,写出的东西情感真挚,没有无病呻吟之感。

再则,文中蕴含的修辞手法多,特别是文章开头用了一连串排比句,让“哥”的形象一下子突出起来。文章波澜起伏式推进,当读到真相大白时,确有一种高潮迭起的姿态。

考生的文笔确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此题写出如此优秀的记叙文实属不易。

读文可用一比喻,考生将糖块(话题精神)放入水中(文章),经加工,整杯水不见糖块却满是甜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