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原装液晶屏天马屏:发改委上调成品油价 解读 影响股-[中财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9:44:09

发改委上调成品油价 解读 影响股

时间:2011年02月19日 20:51:15 中财网   导读:
  发改委:汽柴油售价每吨提高350元
  发改委发布上调油价通知 汽柴油每吨提高350元
  发改委关于提高航空煤油出厂价格通知
  发改委:油价上涨时间已推迟 涨价幅度被压缩
  国金证券付雷:油价上调从多方面加大通胀压力
  韩学功:油价上调 表明政府建节约型社会决心
  王小广:油价不会飙升 对物价影响有限
  朱春凯:发改委上调成品油最高限价均衡各方利益
  林伯强:此次调价时间幅度均不意外
  周大地:油价上调对实际物价影响不大
  韩小平:此次油价上调为国际油价上涨所致
  董秀成:成品油价上涨将拉动交通运输行业价格上涨
  东吴证券寇建勋:上调油价不会大幅推高通胀
  申万首席李慧勇:油价上调促使企业节能减排 对股市影响不大
  湘财证券:此次调价对于中石化是利好支撑
  券商:油价上调利好油企和替代能源
  成品油价调整影响板块及个股一览

  发改委:汽柴油售价每吨提高350元
  据央视消息,国家发改委决定,自明日零时起将汽柴油出厂价格每吨上调350元,全国平均93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提高0.28元和0.30元。 (央视)

  发改委发布上调油价通知 汽柴油每吨提高350元
  中新网2月19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通知称,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均提高35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080元和7330元。
  以下为通知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均提高35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080元和733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表一。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8480元和773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铁道、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表二。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调整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四)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11年2月20日零时起执行。
  二、做好相关配套工作
  (一)控制成品油调价连锁反应。
  1、这次成品油调价后,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价格不作上调。
  2、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各地可采取调整出租车运输价格或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进行疏导,在疏导措施出台之前继续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的方式稳定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
  3、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公路客运增加的成本支出,各地可以按油运价格联动机制规定,采取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的方式适当疏导。
  4、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路货运和水运价格,各地要加强监测,防止不合理涨价。
  5、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有关政策,加强市场价格的巡查和监测,坚决制止搭车涨价行为,努力稳定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价格。
  (二)落实好各项补贴措施,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对种粮农民、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按既定补贴机制由中央财政继续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方案由财政部另行下达。
  各地要统筹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调价和市场物价变动因素,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三)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作用,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充分发挥已经建立的"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平衡内部各板块利益关系,缓解炼油企业困难。同时,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优化产品结构,保证成品油特别是柴油市场供应。
  (四)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组织好价格监督检查。
  1、石油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2、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利用价格调整之际抢购、囤积的行为,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3、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及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的监测分析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各省(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及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在2月20日18:0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委价格司(传真电话:010-68502194)(中国新闻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时间:2011年02月19日 21:32:57 中财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 发改委:汽柴油价每吨上调350元情况,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均提高35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080元和733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表一。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8480元和773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铁道、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表二。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调整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四)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11年2月20日零时起执行。
  二、做好相关配套工作
  (一)控制成品油调价连锁反应。
  1、这次成品油调价后,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价格不作上调。
  2、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各地可采取调整出租车运输价格或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进行疏导,在疏导措施出台之前继续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的方式稳定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
  3、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公路客运增加的成本支出,各地可以按油运价格联动机制规定,采取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的方式适当疏导。
  4、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路货运和水运价格,各地要加强监测,防止不合理涨价。
  5、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鲜活农产品(17.18,-0.38,-2.16%)运输“绿色通道”等有关政策,加强市场价格的巡查和监测,坚决制止搭车涨价行为,努力稳定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价格。
  (二)落实好各项补贴措施,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对种粮农民、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按既定补贴机制由中央财政继续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方案由财政部另行下达。
  各地要统筹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调价和市场物价变动因素,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三)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作用,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充分发挥已经建立的“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平衡内部各板块利益关系,缓解炼油企业困难。同时,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优化产品结构,保证成品油特别是柴油市场供应。
  (四)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组织好价格监督检查。
  1、石油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2、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利用价格调整之际抢购、囤积的行为,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3、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及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的监测分析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各省(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及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在2月20日18:0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委价格司(传真电话:010-68502194)
  附:一、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二、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发.改.委.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成品油价格调整问题答记者问

时间:2011年02月19日 21:15:15 中财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成品油价格调整问题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月20日零时起将汽、柴油销售价格每吨提高350元,全国平均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提高0.26元和0.3元。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
  问:在当前国内价格总水平上涨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国家为什么还要调整成品油价格?
  答:在当前物价形势比较严峻的情况下之所以调整成品油价格,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合理引导消费。根据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国家建立并不断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机制,目的就是要使成品油价格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石油消费持续快速增长。以汽车行业为例,2010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均超过1800万辆,同比增长32%,如果以每车年耗油1.5吨计算,增加成品油需求就要达到2700万吨,折原油需求为4500万吨左右。而近年来国内原油产量一直稳定在1.9-2亿吨,新增需求全部依靠进口资源满足。2010年我国进口原油2.39亿吨,同比增长17%,石油对外依存度上升三个百分点,超过55%,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石油进口国和消费国,石油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同时,石油消费过快增长超出我国经济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因此,迫切需要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和引导作用,抑制石油消费过快增长,促进资源节约。
  其次,及时调整成品油价格,有利于保障市场供应。由于国内石油资源一半以上需要进口,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对国内的影响越来越大。只有及时理顺成品油价格,才能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石油需求。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如果成品油价格不及时理顺,会抑制企业生产和进口积极性,导致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紧张,进而出现限供断供、排队加油等现象,增加社会运行成本,影响正常的经济秩序,反过来会增加用油者负担,推升价格总水平。
  为尽可能减轻调价影响,国家加大了对成品油价格的调控力度。一是推迟了调价时间。去年12月22日国家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之后,国际市场油价继续攀升,今年1月21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即达到调价边界条件,但考虑到临近春运,国家适当推迟了调价时间。二是控制了调价幅度。按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即使仅考虑去年12月22日调价后原油价格上涨因素,国内成品油价格上调幅度应更大一些;但综合考虑国内经济形势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国家适当压缩了提价幅度,由石油企业消化了部分原油价格上涨影响。
  问:成品油价格提高后,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缓解对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
  答:这次成品油调价后,国家将按照2006年石油价格综合配套改革时建立的对种粮农民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继续对种粮农民、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给予补贴,对出租车行业给予临时补贴。
  同时,各地将综合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价格调整和其他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等因素,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问: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控制连锁反应,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答:为减缓调价影响,我们已经做了相应部署,在继续落实好国务院所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同时,严格控制调价的连锁反应,并做好相关群体和行业的补贴工作。一是这次成品油调价后,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价格不上调。二是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路货运和水运价格,各地将加强监管和监测,防止不合理涨价。三是要求各地继续加大减免政府规费工作力度,严格贯彻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有关政策,减轻经营者负担;同时加强市场物价监测和价格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规涨价和跟风涨价。切实做好成品油、液化气以及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问: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答:目前地方炼油企业加工能力占全国炼油能力的10%-15%,这些企业没有上游原油生产,不能以上游原油生产利润弥补下游炼油亏损,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多数地方炼油企业可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同时,国家明确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两公司充分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平衡内部各板块利益关系,缓解炼油企业困难,调动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并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优化产品结构,确保成品油特别是柴油供应。国家还要求所有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不得超价销售。同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规定价格政策,以及囤积居奇、造谣惑众、合谋涨价、搭车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发改委网站)  

成品油价历次调整情况一览表

时间:2011年02月19日 21:22:36 中财网   成品油价历次调整情况一览表

  2010年12月22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300元与310元;

  2010年10月26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30元与220元;

  2010年6月1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230元和220元;

  2010年4月14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320元;

  2009年11月09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480元;

  2009年9月1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调300元;

  2009年7月28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降低220元;

  2009年6月3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

  2009年6月1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400元;

  2009年3月25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90元和180元;

  2009年1月14日 汽油出厂价每吨降低140元;柴油出厂价每吨降低160元

  2008年12月19日 汽油出厂价每吨降低900元;柴油出厂价每吨降低1100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降低2400元;

  2008年6月20日 上调汽油、柴油价格每吨1000元; 上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1500元;

  2007年10月31日 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提高500元;上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500元;上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500元;

  2007年1月14日 下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220元;下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90元;

  2006年5月24日 上调汽、柴、航空煤油每吨500元。

成品油价改呼声再起 专家建议废除百分比参数

时间:2011年02月19日 22:31:41 中财网   成品油价改呼声再起 专家建议废除百分比参数
  中国经营报报道,2011年1月21日,距离上次(特指2010年12月21日,下同)国内成品油调价刚好过去整整22个工作日,也是在这一时间段(截至 2011年1月20日),国际上22个工作日移动加权平均油价为93.33美元/桶,较上次调价时的三地原油均价已上涨6.92%,远远超过了4%的调价 "红线"。
  按照施行于2009年5月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2011年1月21日,国内成品油价格需要再次做出调价,可至今也当调未调。
  "成品油价格当调不调,大家已经司空见惯,可是,呼吁已久的成品油价格改革绝不能陷于停滞,甚至倒退。"日前,国家能源局有关处室一位官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国家发改委有关司局内部正在对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如何设置,尤其是是否继续引用百分比作为调价参数事宜,展开激烈讨论。
  当调不调
  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石油消费国,2010年全年共进口原油2.39亿吨,出口0.03亿吨,即中国去年进口原油2.36亿吨,这也使得中国2010年的对外原油依存度高达53.7%,再创历史新高。这一因素,一度点燃了国际油价向100美元/桶上涨的预期。
  但在卓创资讯的研究员看来,国际投机资金预期油价冲击100美元/桶的同时,更加需要顾及中国政府未来仍将可能继续出台紧缩措施,防止经济进一步过热的举动。此前数月,中国已经采取了广泛措施来控制经济增速,比如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以限制信贷扩张;同时,还调高了存贷款利率。"市场开始对中国经济增速产生较大的忧虑,预计这一因素将使得今年国际油价波动加大。"卓创资讯的研究员表示。
  事实上,早在2010年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调价之后,国际油价就呈现高位宽幅震荡,受此提振,三地原油变化率持续上涨,并于2011年1月5日--调价后的第9个工作日再次达到4%。而截至2011年1月24 日,三地原油变化率已飙升至7.14%,调价条件完全满足。
  在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看来,尽管条件均已满足,市场预期强烈,但国家发改委在春节之前上调成品油价格的可能性仍然微乎其微。他认为,当调不调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2010年下半年以来,国内通胀形势严峻,油价作为最主要的大宗商品价格,一旦上调,很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其二,眼下的时间节点正值春运高峰期,油价上涨会加重物流运输成本,不利于春运。同时,我国的能源结构本身需要大量柴油运输煤炭,若盲目提高成品油价格,会带来一系列的能源供应短缺问题。其三,媒体刚刚曝出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石油巨头在2010年的利润均有望突破千亿元人民币,堪称暴利,此时调价,会进一步激化矛盾。
  金银岛成品油分析师韩景媛认为,在定价制度设计上,22个工作日和4%两个指标,本身具有很大的滞后性。她认为,当调不调更多是在考虑打击投机等因素。"暂行办法施行一年多来,市场终端大肆囤积等投机因素一直是困扰政府进行价格调控以及成品油市场正常供给的关键因素。"韩景媛说。
  无论如何解释,成品油价格该调不调再次成为现实。
  神奇的4%
  2009年5月9日,现行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正式启用。当天,国际基准原油价格大致在60美元左右,国内汽、柴油价格分别为5730元和4990元。随后的2009年6月,国家发改委先后两次调高成品油价格,幅度分别为汽、柴油每吨均提高400元和600元。发生在该月的第二次调价--即2009年6月 30日的调价之后,国内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730元和5990元。国家发改委解释说,该次调价行为,是根据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才决定调整的。
  显然,经过一个月之内连续两次紧锣密鼓的价格上调之后,每升仅为5元多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对应的是当时约为75美元/桶的国际原油价格,在国家发改委和两大石油巨头看来,这是合理的,也是可行的。
  疑问由此产生,当国际原油价格于2010年2月再次处于到75美元/桶时,国内汽、柴油价格已经达到每吨约7000元和6000元。而在眼下最近一次调价之后,汽、柴油供应价格已分别高达每吨7730元和6980元。
  另一方面,价格管理办法于2009年5月9日试行以来,共上调价格5次,汽、柴油分别累计上涨2200元/吨和2100元/吨;下调3次,汽、柴油分别累计下跌620元/吨和610元/吨。二者相抵,汽、柴油总体涨幅分别为1580元/吨和1490元/吨。
  为何下调次数比上涨次数要少?上述国家能源局有关处室官员表示,不能否认国内成品油价格快涨慢跌的原因,在于价格下调时间滞后等方面。单就制度设计看,现行的4%的定价机制设计是存在一定问题的。该官员指出,假设国际原油价格在70美元/桶时触及了国内可以上涨4%且已经累计22个工作日的红线,这时候,国际成品油价格很可能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当于加价4%的调整,折算成国际原油价格,调整后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将对应国际原油价格为72.8美元/桶左右。问题是,当国际原油价格从72.8美元/桶回落到70美元/桶时,跌幅仅为3.8%,并不能触及国内规定到达4%才可能进行价格调整的红线。换言之,只要国内成品油价格参照国际油价从70美元/桶涨到72.8美元/桶进行调整后,唯有国际油价跌破69.89美元/桶时,才可能触及国际油价下调的红线。
  亟待废除%
  "个人认为,如果仅仅从定价机制设计功能看,以百分比作为调价参数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至少它不是等量的,表现到市场上,就不是等价的。"上述国家能源局有关处室官员表示,关于未来即将实行的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是否继续引用百分比作为调价参数,在国家发改委内部不同司局之间已经形成了相当大的分歧。
  该官员表示,个人更倾向于在即将实施的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以国际原油价格涨(跌)了多少美元(充分考虑汇率因素)作为调价参数,比如国际原油价格每涨跌10美元/桶,国内成品油价格每吨上涨或下跌500元(左右)。
  韩晓平也表示,百分比在价格引用上的确存在不公平和不客观的问题。一方面,百分比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个基数问题,即国际原油价格在50美元/桶和100美元/桶时的4%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不是等量也不是等价的。另一方面,百分比的涨跌幅度是不一样的,用一个数字计算工具来代替恒定的数字,显然是不科学的。
  多数接受记者采访的能源界人士认为,4%作为定价参数,这个设计本身存在问题,废除是必需的。同时,包括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一些专家在内,也有人士建议,应该废弃三地原油价格变化率作为参考值,需要化繁为简,紧盯一个对中国石油企业最具有参考意义的国际原油价格指数即可,比如中东基准原油价格或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如此一来,也方便中国能源业界自行对比,有效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和规避国际市场风险。
  韩晓平表示,国内有关部门将资源品体制改革等同于价格改革的做法本身是不全面的。他认为,中央亟待破解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垄断集团的产业集中度问题,不妨引入更多的央企进入石油开采、炼化、贸易领域,进而通过市场化竞争手段,解决我国石油领域寡头垄断乃至要挟政府的窘境。

刘德忠:成品油上调短期利好股市

时间:2011年02月19日 22:27:27 中财网   21日晚间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12月22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10元和30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提高0.23元和0.26元。如何解读该消息?证券时报网第一时间采访了五矿证券研究所所长兼首席经济学家刘德忠。
  刘德忠认为,成品油上调有利于提高油企的盈利能力,利好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并将带动煤炭等能源股短线走强,从而短线利好大盘。  .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