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明星对抗赛:谷尼软件谈中国企业竞争情报系统的问题对策 - 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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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尼软件谈中国企业竞争情报系统的问题对策 http://www.e23.cn  2011-02-17 10:28   舜网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情报已成为继人才、资金、技术之后,企业发展的第四要素。据统计,美国《财富》杂志全球500强企业的前100名企业和美国90%的公司均拥有自己的竞争情报机构。竞争情报在中国快速发展仅20余年。如今,我国企业越来越重视竞争情报的作用,然而对它的认识及实际操作中还存在颇多问题。对此,竞争情报专家、谷尼国际软件副总裁邹鸿强谈了自己的看法与建议。

  作为著名定向搜索与网络监控技术提供商谷尼国际软件,拥有竞争情报、舆情监测、全文检索、网络口碑监测等多个产品,曾荣获中国软件行业优秀网络应用产品奖。近几年,谷尼已经为国家部委、省市级政府、知名企业、图书馆、大型网站、著名学府等上百家用户提供软件服务,美国《时代周刊》、香港《凤凰周刊》等多家主流媒体曾采访报道。

  竞争情报不仅是情报搜集

  竞争情报专家、谷尼国际软件副总裁邹鸿强指出,在开展竞争情报工作时,一些企业的竞争情报部门只采集信息,既不对决策者的竞争情报需求进行分析,也不对采集到的竞争情报进行研究,不能为决策者提供可实施的市场竞争建议或方案,使得竞争情报工作质量并不高,让企业觉得竞争情报部门倒更像个图书馆。

  “关于竞争对手的信息有很多,但并不都是对企业决策有用的,因此情报是针对具体决策来说的,离开了具体的决策就无从谈情报了。”邹鸿强说。他表示,信息只是情报工作的原材料,相关信息的搜集是情报工作必不可少的部分,但是并不是情报工作的全部,更不是核心内容。核心内容往往是信息背后的含义的提取、识别、理解、判断和推理等思维和逻辑层面的工作。

  “应该对情报人员进行专门、系统的培训,使他们能够从管理者的角度思考问题,在开展情报工作时,明确情报的用途和目的;情报人员在接受本企业相关领导或部门的查询时,应该了解其查询的目的和应用方向,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情报工作的质量。”邹鸿强建议。

  此外,他表示,目前,国内很多企业竞争情报系统建设并不完善,企业竞争情报系统建设往往只是企业的战略规划部或者企业的信息中心的事情,这也是导致竞争情报工作的开展常常停留在信息搜集层次的重要原因。

  邹鸿强认为,企业竞争情报工作和企业的领导密切相关,与企业的计划、生产、市场、销售、研发部门以及相关人员都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如果仅仅是由企业战略规划部的或者企业的信息中心构建企业竞争情报系统,没有企业领导层的支持,必然很难在企业内部进行推广;如果没有企业各业务部门、管理部门的参与,企业竞争情报系统服务必然也不可能具有针对性。单纯局限于某一部门的企业竞争情报系统建设,必然导致企业竞争情报系统缺乏驱动力,导致企业竞争情报系统建设的失败。谷尼做过的企业竞争情报系统客户案例中70%是为领导决策层服务的。”他说。

  竞争情报不等于商业间谍

  目前,部分企业总想寻求既省力又经济的捷径,寄希望于通过窃取、欺骗、讹诈、监听等不正当的手法来获取竞争对手的情报。对此,竞争情报专家、谷尼国际软件副总裁邹鸿强认为,“企业竞争情报工作并不等于商业间谍。这些做法是对竞争情报的错误理解,它不利于企业竞争情报工作的长期发展,一旦败露还会给企业声誉带来严重损害,甚至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企业竞争情报不是去窃取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而是从海量的信息中将竞争对手分散、无序的信息搜集并整理为系统化的、有序化的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比较和分析,从而理解竞争对手的企业文化、组织框架、企业行为等方面的优势和弱点,进而为自身企业提供决策和行动支持。”竞争情报专家邹鸿强指出。

  他表示, 竞争情报是一个智力增值的过程,其成果主要表现为将所搜集的一次信息加工为二次或三次信息,从而转化为决策行动和竞争优势。“一次信息又称为原始信息,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产生或得到的各种数据、概念、知识、经验及其总结;三次信息是一种按照信息的生产过程和加工深度进行对信息进行分类的,是指根据特定的需求,对原始信息资源(一次信息)和二次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改编、重组、综合概括生成的信息。”邹鸿强解释道。

  其实,从美国竞争情报从业者协会对竞争情报的定义中,我们也可以对此进行理解。“竞争情报是一种过程,在此过程中人们用合乎职业伦理的方式收集、分析和传播有关经营环境、竞争者和组织本身的准确、相关、具体、及时、前瞻性以及可操作性的情报。”

  邹鸿强介绍,据国外的一项统计表明:企业想获得的竞争情报95%可通过合法的、符合道德规范的途径获得。因而,“竞争情报从业人员在道德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完全可以获得所需要的情报,不道德、不合法的行为对于企业来说无异于饮鸩止渴。”

  竞争情报系统不是全能的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竞争情报系统的应用,但是不少企业却错误地认为竞争情报系统是全能的。有不少大企业集团在初期规划时想通过竞争情报系统整合他们原有的二三十个业务系统。用户指望软件自动生成竞争情报报告然后提交给领导,统计分析报告的数据是能用的,计算机语义分析的报告是无法直接用的”谷尼国际软件副总裁邹鸿强说。

  邹鸿强指出,很多企业认为企业竞争情报系统可以代替他们完成所有的情报工作;还有的把竞争情报系统理解为商业智能挖掘系统(BI),或者把竞争情报纳入为知识管理系统(KMS)的一部分,这些都是不正确的。“其实当前中国竞争情报系统软件主要包括网上情报资讯监测分析收集和网下情报文件管理系统,方便起见,现在大家一般都简称为企业竞争情报系统,准确地说应该是企业竞争情报收集及管理系统。情报是靠人二次三次加工而来”

  他表示,目前的企业竞争情报系统软件可以很好地发挥网络情报的监测作用,同时把人工搜集的信息进行很好地管理。“除了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之外,不要指望竞争情报系统替你做情报分析报告工作。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的机器智能还不能理解自然语言。如果真能的话,你把这样的识别、判断、推理、预测任务交给它显然是不现实的。”谷尼国际软件邹鸿强说。

  邹鸿强还指出,通过竞争情报系统进行的网络情报监测和搜集并不是竞争情报来源的全部。“很多时候竞争情报并不是网络信息,因为没有哪个公司会把敏感的商业信息放在网上,因此不要以为有了一套竞争情报软件系统就可以一劳永逸了。软件与人工搜集情报相结合永远是必要的。”他说。

  可见,竞争情报软件系统只是一个软件工具,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对网上和网下的情报数据进行有机的管理,经过人工分析后为决策者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和情报。“一个完善的竞争情报系统,如果非要这么称呼的话,就应该包括相关的人员、组织、流程、制度、方法、工具和资源,这不是计算机系统能够全面完成的。”谷尼国际软件邹鸿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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