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博物馆里有刺绣么:上海新农村合作社调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23:49:50
  人民公社快回来了----上海新农村合作社调查
 
作者:chenyafang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点击数:1528    更新时间:2011-2-8        
 
    随着生产力发展,原有分田到户小农经营方式不能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需要。上海松江区区长孙建平说:“当初分田到户是时代需要,如今合起来搞农业合作社也是时代需要。”
    “合作社的成立,表明农村经营主体的变化,是农耕组织方式与经营方式重大变革,大大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中国2000多年的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重要开端。”徐磐石说。    1月11日,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马桥村的“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分红表”草稿出来了。11个一辈子只会耕作土地的农民,月底即将领到他们农民“职业”生涯的第一份年薪。    这11个人是马桥村合作社11个分社的“场主”,他们不仅是入股的股东,也是合作社聘请的“员工”。今年,马桥村合作社的分社,将从11个增加至23个,包含全部村民小组,也将另有12个传统农民加入他们的“职业农民”生涯。    松江区增加农民收入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徐磐石说:“从改变农民开始,农村一场根本性的变革正在深入推进。”    收入翻了四倍    与以前对一年收成难以计算不同,马桥村合作社公告分红表草稿之后,11个场主一年的收益数字非常精确。    分红表草稿显示,何四云的年薪金额是11553元。除此之外,加上以入股村民的身份享有今年队里土地丰收的第一次的分成,全部算起来估计有2万多元。    “以前,我和我老太两个,光靠种地,每年最高收入3000多块,另外打打最简单的零工,最多不超过5000块。” 何四云说。    以往由于农业税、水利建设费等税费,耕种的农民辛苦,而且收入是很低的。    “以前农民有个说法,种4行水稻,3行给了国家,只有一行是农民自己的。”叶榭镇副镇长张林华说。如今,说到2010年的收入,何四云的嘴巴总是大咧着。    从2005年8月开始,他的耕种面积一下子变成了近100亩。    什么地方种植什么,什么时候种植,什么时候防治收割,都是村里合作总社提前规划好,种子、肥料、药水都由村里提供,种植收割都由村里组织机械化操作。    “何四云以及其他的场主,更多是作为耕种的监管人。”马桥村党总支书记朱惠明说。    对这些场主,马桥村推行“三定一奖”的管理方式,即“定产量,定成本,定报酬,超过规定产量,按超过数额的50%奖励”。    何四云成了村里合作总社聘用的“专业农民”,他还会在村里的成本控制下,根据需要聘请一些“兼职农民”,2006年底,他给其他为他打零工的村民发了14577元的“工资”。    2006年的状况看起来不错,从分红表草稿来看,11个场主2006年获得的总报酬从2095元到17430元,平均下来是七八千元。入股的村民们每亩地分到的是700元左右。    叶榭镇兴达村党总支书记陆浩龙说:“合作社就是让土地集中在那些种田能人手里,让他们去搞规模经营,同时也让那些不想做农活的人可以有个收益保障,放心去做(其他事)。”    “11个场主因为超过产量获得的奖励,平均是每亩100元。”朱惠明说。据松江区增加农民收入办公室介绍,“职业农民”中,以种植水稻为主的年收入平均在2万元到3万元,以种植蔬菜花卉等为主的,年收入在10万以上的很多。    松江区有关部门,从2005年开始对“专业农民”的年收入进行抽样统计。数据显示,他们人均可支配收入2005年增长15%,2006年增长18%。2006年,松江区整体农村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1%,城镇人口增长11.2%。    “三农”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核心问题,这已经成为共识。但如何真正提高农民的收入,分歧和争论不少,不少学者认为,“如果仍然是9亿农民在农村,那么农民生活水平要想大幅度提高是不可能的。”但是,从马桥村的情况来看,留在农村的农民收入开始了实质性的飞跃、突破。    从农户到“场主”    包括何四云在内,11个从传统农民转变为“职业农民”的场主,他们身份的转换始于农民合作社的创建大潮。    叶榭镇在松江区属于相对不发达区域,其中,马桥村就是该镇一个典型的村庄,村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6308元,在全区排名殿后。    随着生产力发展,原有分田到户小农经营方式不能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需要。上海松江区区长孙建平说:“当初分田到户是时代需要,如今合起来搞农业合作社也是时代需要。”    2005年7月5日,马桥村“实施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的设想”出来了。    为了成立合作社,2005年7月6日到18日,马桥村村委会,分别针对村二班子、村民小组、老干部老党员、村党总支、村民代表,连续召开大大小小7次思想大会。    “合作社已经早就在其他地方有试点,但是并没有一个非常成功的模式。”马桥村党总支书记朱惠明说。    事实上,在马桥村开始组建合作社之前,叶榭镇已经开始合作社的探索。    2001年,首先在井泠桥村,以村为单位入股创建合作社,结果显示,没有按照效益决定分配的根本原则,导致很多矛盾;2005年,叶榭镇又在兴达村,以每家每户签土地入股证明组建合作社,但是因为农户与农户之间、队与队之间情况不同,很难协调。    朱惠明对这些合作社的模式一直在琢磨,也做了多个模式的调查,发现其他模式产生的矛盾不少。因此,在马桥村启动合作社的时候,他强调:“要么不搞,搞了一定要成功。”    他提出“两条必须”:第一,同意的村民的自留地要参与重新调整;第二,一定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要在大会上全面通过。最终,马桥村以队为单位入股,把核单位缩小,对农民个体更加关注。    “相比较前面两种,在创建过程中更加强调民主。村民全部同意的就搞,否则就不搞。因此,第一批是其中11个村民小组成立了分社。”张林华说,“其他模式的合作社都有投诉发生,马桥村至今是零投诉。2006年年底剩下的12个村民小组也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成立了分社。”    按照“两条必须”的原则,2005年8月,马桥村的上海张泽粮食合作社有限公司(下称“张泽合作社”)成立了。马桥村总共23个村民小组中,11个村民小组在全体组员同意的前提下,在张泽合作社下分别成立了11个分社。    何四云所在的何家队是第一个成立的分社,他多了一个“场主”的新身份,村民小组全部组员入股的96.7亩都由他来全面耕种,村民小组的其他队员可以完全从农活中脱离,寻找农活以外的工作。    “他看好合作社这种模式,他希望自己和村民组员都能增加些收入。”马桥村委会分管农业的副主任张叶军说。    其他10个分社,如同何家队一样,都分别产生了一个“场主”,他们经营的土地面积从69.63亩到166.43亩不等。    “合作社的成立,表明农村经营主体的变化,是农耕组织方式与经营方式的重大变革,大大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中国2000多年的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重要开端。”徐磐石说。     规模化经营运动    目前,叶榭镇14家合作社,耕地土地面积61000亩。2007年,叶榭镇将全面推广马桥村合作社模式,涉及分队104个,土地12400多亩,占水稻面积65%。    2005年松江区成立合作社28家,2006年新成立50多家。合作社是带动农户的重要组织。到2006年年底,松江总共88家合作社,耕地面积25.62万亩,带动了农户6000户。松江的农户总数是9.42万户,其中脱农户(有地但出去打工的农户)1.52万户,镇保户(失地农民)4.62万户,兼农户(有地,有家庭成员在非农业岗位)3.23万户,专业户(经营15亩土地以上)0.05万户。    “面朝黄土背朝天,弯腰曲背几千年”,这是中国传统农业的写照,何四云也曾经是弯腰曲背的一员。如今,耕种面积在扩大,但是他的腰挺直了。    合作社成立以后,生产由村里合作总社提前规划,种植收割都由村里组织机械化操作,形成规模化经营。    朱惠明说:“因为规模化经营,防治施水等方便统筹,费用大大下降,总社的生产统筹以及技术的全面跟进,亩产量也普遍提高,另一方面,国家给予的相关补贴也大大增加了。”    从2005年起,国家对于规模化经营推进,拨出了大量的资金,按照国家有关政策,5亩以下补贴60元每亩,5亩至15亩补贴70元每亩,15亩至30亩补贴80元每亩,30亩以上,每亩补贴100元。此外,规模化经营的每亩另有50元作为机耕费用补贴,还有不论经营面积大小固有的每亩10元的种子费用补贴。马桥村成立了合作社分社后,村里的土地集中起来了,11个分社,每个场主耕种的面积最大的有166.43亩,最小的是69.63亩,松江区2006年对规模化经营的土地补贴总共2400万元。    推动规模化经营,成了现阶段松江强调的主旋律。2006年,松江的土地规模化程度达到72%,2007年的目标是80%以上。    “搞活农村土地流转,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农业的小型化分散经营,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前农业市场化需求,难以体现规模效益,成为农民增收的拦路虎。”徐磐石说,“成立合作社后,农业的现代化、机械化就有了全方位推进的前提。”    孙建平透露,目前,松江正在建设现代都市农业三大体系:一是工业化生产体系,提高农业的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二是品牌质量认证体系。三是销售物流体系。通过鼓励流通组织发展,包括行业协会、合作社的建设,使传统服务和现代物流相结合,农民不再为农产品销售烦恼。    “从改变农民开始,农村一场根本性的变革正在深入推进。”徐磐石说。    相关链接    马桥村每年村里的投入是10多万元,在规模化推动同时,镇以上的财政机构对村里的基建投入呈几何级数增长。    2003年,村里水利设施、农田道路、沟渠等的总投入是20多万元,2004年总投入是50万元到60万元,2005年总投入是100多万元,2006年300万元左右,2007年200万元左右。这两年,马桥村里获得的资金支持占叶榭镇里的30%到40%,是叶榭镇里加大投入的第三波对象。  合作社的未来    农村变革的主体形式是合作社,但是推进的根本在于利益的平衡,其中关键是土地入股后的收入分配方案。    “村民们担心承诺的稻谷是否到位,亏损的话是否分摊,国家对农业农民的补贴是否直接到个人。”马桥村村委会分管农业的副主任,兼村里合作总社副总经理的张叶军说。    “虽然说入股意味着风险,有可能大丰收,也可能有经营的风险,但是对于农民的心理来说,他们不能承受今年比去年低的风险。”张林华说。    存在经营风险    叶榭镇的合作社都采取了两次分配,第一次分配标准是每亩500斤稻谷[根据叶府办(2004)字第14号文件,如果遇有自然灾害造成低于亩分配500斤稻谷价值,由村予以扶持解决]。剩余下来的利润进行二次分配。    二次分配并没有统一的模式,有合作社按照土地移包面积进行分配,有合作社按照农业人口进行分配,而马桥村则采取一半按照土地移包面积分配,一半按照农业人口分配。    土地移包面积另一个说法是“确权面积”。在1999年土地第二轮承包时,有些村民将自己的自留地的承包权转移给了集体或者他人,这类面积就是在确权面积之外,但这些村民享受按照农业人口的第二次分配价值。    虽然耕种96.7亩地不弯腰,但是何四云的压力比以前大了。“他特别紧张,对于他来说,那是管着全队组民的口粮啊。”张叶军说。    何四云每天都到地里兜一圈,感觉不对头的地方马上到村里总社找人咨询,每天一趟甚至两三趟往总社跑。    作为合作社的管理者之一,张叶军也十分担心经营风险,“保险是最好的办法,不过还在判断选择中。购买保险意味着社里的支出有所增加,这个也要村民们同意。”    不过,张叶军主要担心自然灾害,村里总社将今年的亩产量目标提高了10%,“我们计划选择更优良的品种,加强管理,达到这个目标应该没有问题。”    马桥村的场主中,最满意的是金家队的金铁良,他的年薪是14192元,今年他申请增加了20多亩地。彭家队的姚金芳,年薪最高,达17430元。但她不是很满意,认为夫妻俩都扑在那147.78亩地上了,今年她要求在水稻收割与种植中间,增加种植大棚西瓜。    2006年年底,马桥村其余12个村民小组也都分别成立了分社,进行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有我们不停做工作的原因,更多是11个村民小组的示范效应。”张叶军说。    增强农民主体意识    从马桥村合作社分红表草稿来看,11个场主的年龄在50岁以下的只有一个,最高年龄是73岁,平均年龄在56岁半以上。这是我国农业从业群体的一个缩影,作为农业大国,真正种地的都是50岁以上的人。不过,徐磐石认为,未来不会没有专业农民的接班人,相反,专业农民的年龄文化结构都会提升。    今年,松江将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种植者面积的补贴,规模经营在50亩以上的,每亩增加补贴300元。“这意味着场主,即专业农民们的收入又要增加60%,达到年收入四五万元。”徐磐石说。    2003年,松江区直接从事农业的4万多人,2006年是1.25万人。“我们还要减少这个数字,目标是1.2万人。同时,我们还要增加投入去改变农民的结构,从年龄与文化上全面改变。”徐磐石说。至今,松江投入100多万元培训了800个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农民。    “建设新农村,不仅要关心农民的口袋是否鼓起来,而且要关心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孙建平说。    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松江区由区财政拨款健全村文化活动室设施,促进村民参与村务大事。1月20日的晚上,新浜镇的一间村民活动室里人声鼎沸,皮肤黝黑的村长正与村民们探讨今年的发展目标。    “过去,我们可以通过电视认识总理,认识市长,但就是不认识身边的村长。如今,在村民活动室里,我们可以和村长平起平坐,讨论村务大事。”新浜镇村民沈大槐说。    “总社从成立之初,就主要依据《公司法》在运作,有些地方也会越过它的底线,我们的底线是老百姓,所以老百姓的自愿以及知情权很重要。”朱惠明说。    如今,马桥村村里的合作社总社,每个季度都会公布一次财务报表,而每一笔支出以及收入都有具体账目随时供村民查询。    需要更符合市场规律    “松江区的合作社总量上效应还不能体现,还在起步阶段,全区88家合作社,有的是企业家带动,有的是以村干部为主,农民自己带动的很少。”徐磐石说。    张林华介绍,叶榭镇合作社进一步的方向是,将村委会的民主自治与经营分开,“与农民更接近,更符合市场化规律是我们的两大原则。”    2007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下称《合作社法》)开始正式实施。它是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之后又一部市场主体法。    “围绕着合作社,国家有一系列的补贴政策,但是以往规范不够,难免出现一些以个人利益为主的不规范的合作社。随着《合作社法》的出台,那些戴着‘红帽子’的个人化合作社将被清除。今年,我们强调合作社在规范中提高。”徐磐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