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兰2电影在线观看:16.以某个个例来抨击整部法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06:30:28

16.以某个个例来抨击整部法律

【原文】诡俗异礼,大言法行,难其所为而高自错1者,圣王之禁也。

【译文】诡秘的习俗异样的礼节,高谈阔论法律行为,挑剔法律的所为而抬高自己的举措,是圣王要禁止的。

【说明】习俗礼节诡秘而都与人不同,动不动就高谈阔论国家的法律法制,以自己的个人观点和狭隘的地域见识挑剔法律的所作所为,这当然是要禁止的。一个国家的法律法制,带有普遍性,适应于各个地方,但不免在某个地方不能适应某个人,这是正常的。然而这种人就自以为是,百般挑剔,哗众取宠,极大的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威信,这是对国家的极大的不负责任。因为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可能是面面俱到,都不可能是滴水不漏,以某个个例来抨击整部法律,确实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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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错:(cuò措)通“措”。《管子·五辅》:“故民必知权,然后举错得。”《礼记·仲尼燕居》:“君子明于礼乐,举而错之而已。”《荀子·荣辱》:“则君子注错之当,而小人注错之过也。”《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而害不得生,况错之人主乎!”《易·序卦》:“礼义有所错。”《洪武正韵·暮韵》:“错,同措。”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豫部》:“错,假借为措。”这里用为举措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