芡和淀粉一样吗:我们整个文化对美女既消费又鄙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6 18:44:00

  

 

核心提示:北京语言大学教授李玲就文化传统中的女性形象进行解读,她指出,中国传统文化中男性权威文化虽然在道德上把贤妻良母树为女性楷模,但在感性层面上男性却觉得她们乏味无趣。所以文人制造出的形象“女性色相艳美,才气聪慧。”

主讲人: 李玲 (北京语言大学教授) 主持人:傅光明(中国现代文学馆研究员) 

主持人:大家好。我们都知道,文学是想象的艺术,而作家笔下的人物形象,也是由艺术想象来折射作家的艺术思想。我们是否想过,作家在文学中是如何想象女性的?男作家笔下的女性人物表达的是否只是男权视角对女性世界的观照和审视?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如何审视和思考男权视角下的女性人物,可以梳理出男作家是如何看待女性的。请李玲以“想象女性”为题,为我们演讲“男权视角下的女性人物及其命运。”

主讲人:男作家笔下的女性形象,实际上就是男性对女性的艺术想象。我们阅读男作家的作品,就必须考察他们对女性的想象合理不合理。

我们常说艺术来源于生活,但也不能忽略艺术指导人生。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常常根据自己喜欢的文学形象来设计、调整自己的生活。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榜样可能是现实中的模范人物、明星偶像,也可能是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形象。西蒙·波伏娃有一句名言:“女人不是天生的,是生成的。”也就是说女人是文化塑造而成的。

艺术对生活的指导作用是一种塑造,是一种规范,也可能是一种压抑。它激发了我们内心中一些可能性,又压抑着另外一些可能性。男性作家对女性的艺术想象,一旦被读者广泛接受,就会成为强有力的文化规范。

“杀死”家庭天使

西方男性文化传统中有两个基本的女性原型,夏娃和圣母。在亚当夏娃这个故事中,女性是惹是生非的灾星。她自身容易受到撒旦的蛊惑;她对男性具有影响力,能够使无辜的男人走入歧途。夏娃这一形象的设置,表达的是男性对人性自身某些破坏性因素的恐惧,并把这种破坏性力量归罪于女性的思路。这一种恐惧心理和归罪思路源远流长,形成了西方文学史中一系列个性强悍、凶狠狂暴的女性形象。如麦克白夫人、嫉妒白雪公主的皇后、劳伦斯小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的白黛等。以厌憎、恐惧的态度设置这类女性形象,表现的是男权文化对女性生命力、女性自主精神的压抑。

圣母则是另一类女性形象。她贞洁温良、恬静安宁。她对男性认可的价值世界不构成任何挑战,而有一种母性庇护的心态。圣母是童贞女与母亲这两类男性最渴求的女性形象的整合。她的美貌与男性世界认可的贞洁美德、母性美德相结合,是没有危险性的美。男性塑造出这类女性形象,实际上是剔除了女性身上任何与男性价值世界不和谐的东西,是根据男性自己的需求来塑造的。男性渴求女性的贞洁、美貌、母性情怀,演绎出西方文学史中一系列圣母型形象,莎士比亚笔下的苔丝德梦娜,托尔斯泰笔下的吉提与娜塔莎等。她们被称为天使性女性。女性主义批评者苏珊·格巴和桑德拉·吉尔伯特说这类专门为了男性的需求而生存的女性是“生活在死亡中”,因为她们回避了女性自我,回避了女性的自由意志。这类女性形象以理想化的方式被读者所接受,就会对现实的女性生存形成压抑,所以吴尔夫在谈妇女职业问题时说,妇女如果要进行创作这种创造性劳动的话,就必须杀死这类家庭天使。

男人荒唐与女人美貌何干?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贤妻良母型女性是儒家文化系统内的辅佐性角色。儒家文化家国同构,本质上是一种父权制文化。女性如果能够自觉维护这个父权制原则的话,也能够得到奖赏。孟母三迁、岳母刺字,节妇烈女的牌坊都是父权制文化对这一类女性的认可。而这种母性职责、妻性职责又与“妇者,伏也”的原则、与三从四德的道德规范结合在一起,就严重压抑了女性作为人的更为丰富的生命需求和主体性。

在文学创作中丑化泼妇、淫妇,往往是从男性单一的性别偏见出发否定女性合理的生命价值和追求。妲己的罪过在于美貌,在男权话语中,女人的美貌被哪个男人所消费,就祸及哪个男人。而男人不必为自己的荒唐行为负责任。《红楼梦》中的王夫人就是这个逻辑,因贾宝玉而嫁祸于别的女人,可是我们整个文化对待貌美的女人都是那种既要消费又要鄙夷的态度。我们的文化传统,常常把男人的没出息归咎于女人。杨玉环就是因为当了李隆基的替罪羊,才只好“宛转娥眉马前死”。但荒唐够了的李隆基只要过后“此恨绵绵无绝期”地来怀念一番,就能成为多情的榜样了,倒霉的杨玉环却从此被钉在道德审判台上。《金瓶梅》中的潘金莲又淫又泼,害得武大郎、西门庆丧了命,自己也不得善终。这表达的是男性文化对这一类女人的诅咒。把她们的恶与泼夸张到令人望而生畏的地步,表现的也不过是男性世界对女性欲望、女性强健个性的极度恐惧。

男性权威文化虽然在道德上把贤妻良母树为女性楷模,但在感性层面上男性却觉得她们乏味无趣。淫妇泼妇,充满色相之美,男性文化又害怕在这种女人面前失去自我,好德和好色其实是男性难以割裂的两种基本心理需求。为在德与色之间取得最好的平衡,男性中心文化整合出另一类女性典型——才女佳人。这一类女性色相艳美,才气聪慧;情感幽抑而不热情奔放,品德贞洁而不放纵不羁,对男权道德规范不构成任何挑战。这种理想女性的标准,完全是按照男性的心理需求设置的。这种男性标准一旦形成就会对现实的女性生存形成诱导和压抑。很多明清才女就是按照这一原则来安排自己的人生,现在很多男作家仍然按照这一原则来建构女性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