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核动力装置造价:壹基金之路并非中国非公募基金“理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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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基金之路并非中国非公募基金“理想国”

作者:方礼纲 2011-01-22 12:25:05 发表于:博客中国

 

据新华网消息,11日,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在深圳正式成立,成为中国首家成功转型的民间公募基金。专家称,这是我国民政部门积极推进社会慈善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大力支持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新举措。认为壹基金成功转型公募基金会是重大的体制转型,对于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笔者认为,这固然有重大意义,但不可高估。

首先,原来的壹基金并非标准的非公募基金。原挂靠在中国红十字会名下的壹基金其本质并非非公募基金,而是相当于公益信托基金或红十字会名下的子基金,是“借壳上市”或者叫“借船出海”,但不管借什么总归是借,因此,这个时候的壹基金对外是“中国红十字会壹基金”,所以仍不能以“私”的身份出现,而是带有“公”的色彩,其性质依然从属于其所依附的主体。只不过它有更大的或者全权的基金使用权,但其使用权离不开理事会的监督,而理事会组成人员中,一般必须有所依附的主体机构的成员,因此,其独立性只是相对的。不管怎样,此时的壹基金尚不能称为一个标准的非公募基金。所以,壹基金之路并非是非公募转公募之路。壹基金所走的路实际上还是希望利用政策优势争夺公益资源的传统思维。多一个壹基金也就相当于多一个青基会或红基会而已。

第二,壹基金转公募并非政策转身。壹基金转公募基金,只是在特定条件下,一群特殊人物促深圳特区行使的一个特权,或者说是中央政府在深圳的一个试点。这个试点的意义不在于非公募可以转为公募,而在于无论你原来是非公募基金、信托基金、私人基金、财团法人基金或其他民间基金,“英雄不问出处”,具备一定条件,可“直接登记注册”公募基金,也就是说,公募基金向民间资本开放已看到了曙光。但仍需谨慎乐观。

第三,“公募”也并非都是私人基金的追求。用一句形象的话来说,“招安”并非都是绿林好汉最好的和最后的归宿,我们不必为壹基金的今天而欢呼。在美国以及香港和台湾地区,基金虽没有公募和私募之分,但在实际运作上却有明显分工。即有些私人基金多是一些操作型基金,只进行一些教育、扶贫等领域的项目资助或者进行一定的资本营运,并不对外公募,也无须对外公募,公众也不习惯将捐款捐给私人基金。这些基金是实际上的私募基金。如比尔·盖茨基金当属此类,显然它无须接受公众捐资。因而,转为公募也不是它的追求。加强管理,保值增值,做好项目,服务人类才是它的追求。对于一些本身并无资金来源的基金则只能进行公募,如世界宣明会,是一个国际型的公募基金。

总之,公募和非公募并非判断一个基金是否成功或者是否具有政策优势的关键。讨论公募和非公募的实质应在于,政府在基金登记注册方面不要实行公募和非公募的二元标准,即任何基金只要条件具备都可以注册为公募基金,或者实行申请注册制,从基金成立那天开始,就可决定你是一个资助型基金还是一个募捐型基金,或者私人基金还是公募基金,即在基金的性质上有所区别。同时,法律并不干涉私人基金进行公募或民间资金进入私人基金。政府所要做的是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在公益立法不健全的大背景下,过多过滥的公募基金扰乱金融市场或破坏游戏规则。

其实,笔者更愿意看到李连杰、周其仁、王石、马蔚华、马化腾、马云这一群大佬共同组成一个操作型私人基金,利用自身资源,更多更好地服务大众。而不是削尖脑袋挤进有限的“公募”资源领域,将资本之巨手伸向“散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