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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足干劲  攻坚克难

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姜晓亭

2010年7月19日

 

同志们:

现在离完成“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只有不到半年时间了。为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圆满完成“十一五”各项任务,推进全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省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刚才,省政府命名表彰了首批9个省级生态县和第二、第三批12个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通报了受环保部表彰的污染源普查、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公布了2009年全省“城考”结果。攀枝花、资阳、温江、射洪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一会儿文华副省长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这里,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主要成效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环境保护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两个加快”为取向,紧紧围绕“改善民生、服务发展”,狠抓总量减排、污染整治、生态建设和环境监管,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服务发展卓有成效。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为推进“两个加快”,每年都要确定一批重点建设项目。为确保这些项目顺利上马,我厅专门成立了重大项目办公室,着力搞好督促、协调和服务工作。去年以来,我们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东方电气(集团)汉旺生产基地灾后异地重建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成都三十五万辆轿车建设项目、成都地铁2号线、西昌青山机场扩建工程、自贡小井沟水利工程等重大项目得到环境保护部的及时批复;今年4月,我省最大灾后重建项目成兰铁路工程经反复完善,也已获环保部批复;成渝客专、成贵铁路、西成客专和南充机场扩建等项目的环评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对省上审批的重点项目,我们坚持提前介入,主动跟进,加快审批速度,确保了成都至蒲江铁路、巴中至达州铁路、映秀至汶川高速公路、乐山至自贡高速公路等一大批重大项目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得到及时批复。去年以来,全省环保部门共受理审批建设项目17395个,总投资8335亿元。同时,我们还组织工业园区(开发区)规划环评18个、流域开发规划环评6个,配合国家环科院初步完成了国家《成渝经济区(四川)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总量减排扎实推进。2006年,国家与我省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10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74.4万吨和114.4万吨,分别削减5%和11.9%。我省结合实际,自加压力,增加了氨氮控制目标,“十一五”期间氨氮总量由6.65万吨削减到6.21万吨,削减6.6%。为完成这一刚性任务,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将削减目标纳入了“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分解到市、县两级政府,落实到重点排污单位。近年来,巨峰省长、文华副省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仅今年上半年就先后三次召开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采取非常手段,主动作为,坚决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截止2009年,全省共关停总产能388.95万吨的小煤矿137家,关停装机容量158.85万千瓦的小火电机组70个,关闭总规模1100万吨/年的小水泥50多家,关闭总规模25.3万吨/年的造纸厂266家,关闭总规模813.4万头/年的生猪屠宰场637家,关闭总规模8.45万吨/年的小酒厂161家。共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09个,处理率达到66%;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97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2%。同时,积极推进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实行重点污染源排污数据的统一采集、核定、公布,及时掌握新老污染源排污情况和变化动态。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到2009年,化学需氧量已完成“十一五”目标的90.4%,二氧化硫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静态削减目标,氨氮削减量完成95.9%。

环境整治不断加强。坚持推进重点污染企业挂牌整治,2003-2009年,省政府限期治理1602家工业污染企业,今年又列出180家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2008年至今,全省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1000个,绝大多数重点排污企业做到了持证排污。在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加强了对上市企业的环保核查。编制了《四川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积极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遂宁、攀枝花、乐山等19个市、县获得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命名。遂宁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已经通过预评估。加强农村污染防治,近年来共挂牌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企业120多家,投入补助资金3000多万元。在狠抓32条重点小流域治理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升钟水库等五个重点湖库的水环境治理。在成都、绵阳、南充等地建成了一批不同类型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示范工程,先后投入1.5亿元用于300个村镇集中居住区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率。加强城乡饮用水源保护,编制了《四川省城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全省共划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24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3472个。开展了全省饮用水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完成了全省土壤污染调查。2009年,全省纳入统计的6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年全部达标率为81.5%。

生态省建设稳步发展。近年来,全省以生态系列创建活动为着力点,推动生态省建设稳步发展。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纷纷制定了创建规划,成立了领导机构,加大了资金投入,落实了目标责任。全省建成了首批9个省级生态县、申报和命名了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7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15个、省级生态村850个、生态小区458个、生态家园6900户。尤其是洪雅、丹棱、沐川等经济欠发达地区能够成功建成生态县,这在我省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今年温江、双流等区县还要争创国家级生态县。在抓好生态系列创建活动的同时,加强了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全省共建成自然保护区164个、生态功能保护区8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8个、省级生态示范区6个。通过开展生态省建设,部分地区生态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环境监管不断强化。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要求环保部门把环境执法作为环保的立足之本和工作的重要抓手,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铁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全省连续六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仅去年以来,全省共检查企业7900多家,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500多个,加大对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巡检力度,及时处理了彭山县硫化氢异常排放、岷江彭山段不明漂浮物、成都“4.2”饮用水源污染等突发环境事件。完成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升级更新工作。2008年以来,全省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6255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925起,处罚金额4168万元。同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2009年全省征收排污费5.22亿元。

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机构队伍不断壮大。今年初,省环保局升格为环保厅,成为政府组成部门,强化了统筹协调、宏观调控、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等职能,进一步提升了环保的地位和作用。2007年,省编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环保监察机构队伍建设的意见》,分区域、分级别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编制,并将全省环境监察机构人员全部调整为参照公务员管理。2009年底,全省环保队伍编制总数达到9097人,比2006年增加了44%。在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的同时,省政府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环保监测监察条件和设备。近几年,省政府给市、县环保部门共配备环境监察车285辆,安排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资金3亿元,尤其是近两年为重点地区和流域配备了流动应急监测车和监测船,全省环境监管能力有了较大提升。

二、目前形势

虽然全省环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们面临的矛盾仍然突出,困难仍然巨大,形势仍然严峻。

总量减排压力巨大。“十一五”以来,我省减排工作虽然取得重大进展,但要完成最后的减排任务仍然困难巨大。按照2009年核算,今年要完成“十一五”目标,还需削减化学需氧量7万吨以上,目前我省化学需氧量工业减排基本上已无空间,城镇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减排最多也只能达到4万吨左右。主要原因是:重点减排工程未能按期完成,至今还有20个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一些减排设施运行不正常,去年省政府要求整改的40家污水处理厂到现在还有23家未完成整改;要求达新标的制浆造纸企业还有9家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达标排放。二氧化硫虽然提前一年完成了减排任务,但由于受旱灾和灾后重建影响,火力发电及耗能产品急剧增加,使我省二氧化硫增量大幅增加。1-4月份二氧化硫增量3万吨,而部分重点二氧化硫减排工程未按期发挥作用,部分小水泥、小钢铁未能按期淘汰,这些都给二氧化硫减排带来巨大压力。

污染问题仍然突出。水污染问题突出。2009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26.3亿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74.76万吨和5.95万吨,其中城镇生活污染负荷已超过工业污染。全省农村面源污染日益突出,农业面源污染入河量已占到污染物入河总量的30%以上,部分地区达到70%。32条重点小流域一半以上达不到规定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大多处于空白。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我省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较高,燃煤排放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成为影响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2009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量为13409.95亿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13.55万吨,烟尘排放量为19.70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2.7万吨。全省机动车保有量已达878.8万多辆,机动车增长较快,分布地域相对集中,成都、绵阳和乐山3市机动车保有量占全省总量的40.58%。目前成都有高污染车27万辆,其污染物排放占成都市机动车污染排放总量的50%以上。我省是全国酸雨污染严重地区。固废污染问题突出。2009年全省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8440.38万吨,其中工业危险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41.48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34万吨,大多以简单填埋方式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低,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隐患。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隐患突出。我省核生产和核技术应用单位多、范围广、战线长,放射性安全压力大。电磁辐射问题已成为人民群众投诉的热点。

能力建设不相适应。近年来,虽然全省环保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全省环境监测能力较弱,市、县级环境监测站普遍存在仪器数量不足、档次低、设备老化的问题,大多数监测站只能监测常规项目,有的甚至难以满足常规监测的需要。全省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严重滞后,尚未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监控网络。基层环保机构不健全,有的县没有独立的环保行政机构,有的县环保机构人员编制较少,形不成战斗力,乡镇环保机构基本处于空白,环境监管很难做到全覆盖。

环保要求不断提高。进入新的世纪,党和政府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六大确立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提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迫切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并列,“五位一体”共同推进。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环保目标任务,体现了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也对我们抓好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环保部门已由过去的执法监管部门变为了综合管理部门,由过去的事后监督变为了现在的全过程监督,由过去的“三废”治理变为了水、气、声、渣、土、射、光、热全方位污染防治,由过去单一的排污收费、罚款处罚变为了监测、执法、应急、事故善后处理等全方位监管。环保部门已经融入经济建设的主战场,登上社会发展的大舞台,必须要用新的理念、新的思路、新的方法去适应新的要求、完成新的任务。当前,四川正处于奋力推进“两个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面临着“爬坡上坎、蓄势突破”和“巩固回升、加快发展”的艰巨任务。四川的环保部门既要在推进“两个加快”中有所作为,确保政府关注的重点项目顺利上马,又要在保护环境上履行好职责,保证不出现大的环境问题。这些都对我们提出了严竣的考验。

三、主要工作

根据当前面临的形势,下一阶段全省环保工作要以服务发展为取向,以改善民生为目标,以总量减排为重点,以综合整治为手段,以环保创建为载体,以能力建设为保障,创新机制,强化监管,奋力推进环保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强力推进总量减排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国家“十一五”规划中的刚性指标,现在离规定期限只有半年时间了。全省上下必须充分认清当前减排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下更大决心,用更大力气,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主动作为,主动有为,打好污染减排攻坚战,确保减排任务的圆满完成。当前,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照国务院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步伐。按照上级的要求,已经发改委投资概算审核的项目,年底前要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尚未开工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必须在8月31日前开工建设;“十一五”末规定任务未完成的,对落后地区要实行区域限批;规划中的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年内要全部完成,完不成的要停产治理。二是全省一些进水浓度偏底、管网不配套、运行不正常、收费不到位、中控系统未完成整改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确保发挥减排效益。三是继续加快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督促未达标的制浆造纸企业加快达新标的改造,对还未达标的制浆造纸企业立即停产治理,对治理无望的实施关停。加强对烧结机脱硫设施运行的监管,对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必须按期整改。

(二)大力开展污染整治

继续强化工业污染整治。抓好180家重点排污企业的挂牌整治。各市州要按照省上的要求,加快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的整治,做到责任落实、时间落实、措施落实、投入落实、监管落实,确保挂牌整治任务按时完成。同时要强化总量控制,严格排污许可,所有排污企业必须申领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对不达标企业实行强制性审核。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有序开发新能源。

继续强化城市污染整治。深入开展“创模”活动,这是推进城市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抓手。目前我省已有2个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和19个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通知》,地级城市和下辖的县(市、区)都要积极开展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获得省模的要积极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我厅将对创模城市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环保模范城市不是终身制,每三年要进行一次复查,明年将对遂宁等7个首批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按新标准进行复查,希望这些城市做好复查准备工作。从明年开始,要逐步扩大城考的范围,将所有城市和除三州外的县(区)纳入“城考”范围,实行统一排名,对“城考”成绩排名靠前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给予通报批评。继续开展城市烟尘、粉尘、扬尘、油烟、噪声污染整治。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探索机动车尾气检测与治理社会化路子。在这方面,攀枝花、南充都进行了积极探索,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继续强化农村污染整治。农村污染治理是环保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当前的一个弱点。现阶段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一是乡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处置。全省有建制乡镇4409个,绝大多数都没有建设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就生活污水而言,我厅要求有条件的乡镇要建设污水处理厂,农户推广使用沼气。就生活垃圾而言,我厅将大力推广成都、眉山“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今后,要把有没有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作为评选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生态家园的一个硬指标。二是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这是农村污染的一个重点。今年10月底以前,要完成48家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工作。三是小流域和湖库污染治理。今年重点抓好思蒙河、濑溪河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启动内江长葫水库、西昌邛海、眉山黑龙滩水库的生态功能保护工作,力争用几年时间使重点小流域和湖库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四是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我省尽管已全面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但大多数是划而不管或者管而不力,饮水安全存在很大隐患。各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组织力量切断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源,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从源头上保障农村饮用水源质量。

继续强化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加强在建和在役核设施的安全监管,加快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加强电磁辐射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管。当前,群众对电磁辐射的投诉较多,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方面要加强对电磁辐射的环境监管,另一方面要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去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环保部等七部委制定的《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成立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重金属污染防治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今年7月,环保部在北京召开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部际联席会议,讨论修改了《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我省是全国14个重金属污染重点省(区)之一,涉及全省21个市(州)、85个县(区)。由于矿山开采、重金属加工和涉重企业生产,重金属污染比较严重,其中尤以安宁河、大渡河、金沙江流域较为突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编制了《四川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确立了7个国家重点防控单元、14个省重点防控单元和217家重点防控企业,规划了33个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7.15亿元。下一步,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将重金属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作为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重要内容,对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二是突出重点,综合整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下大力整治重点防控地区、重点防控行业和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落实到地方政府,彻底关停取缔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三是严格执法,认真查处。对超标排放的重金属污染企业,依法给予高额处罚;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改;对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

(三)奋力推进生态省建设

生态省建设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四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强化生态省建设,不仅丰富了“两个加快”的具体内容,而且提升了“两个加快”的档次和质量。要把生态省建设与“两个加快”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统一规划、分段实施、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方针,坚持“县为基础,量力而行,政府主导,联动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扎实推进。当前要继续抓好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通过生态创建工作推动生态省建设。今年,全省计划要建成10个左右省级生态县、2-3个国家级生态县、50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100个生态村、1000个生态家园。按照“以奖促建”、“以奖代补”政策,凡是创建成功的生态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都要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要继续抓好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良好的生态系统。

(四)切实加强环评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是环保服务经济的主要途径,也是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的关键环节。在环评管理上,一要搞好服务提高效率。对保增长、保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要主动跟进,提供支持;对高能耗、高排放及产能过剩项目,要积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把好准入关口。坚持适度放权与适当收权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州环保部门在环评审批中的作用。省厅目前正在研究修改环评审批分级管理办法,对市(州)和扩权县在有些项目的审批权限上作适当调整。二要实行总量指标控制和区域限批措施。对无环境容量、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地区,严格新增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对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污水垃圾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地区,视情况实行限批。凡是未获环评批复的项目,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三要严把项目验收关。对未达到环评审批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验收投产;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四要管好环评中介机构。目前有些环评中介机构技术力量不强,做出的环评报告书质量较差,有的投机取巧,把这个单位的环评报告书简单地改头换面就作为另一个单位的环评报告书。要加强对这些环评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技术水平低、责任心差甚至弄虚作假的环评编制单位,要进行严格清理和整顿,必要时启动退出机制。

(五)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近年来,环保产业迅猛发展,成为各国十分重视的“朝阳产业”。我国环保产业“十一五”以来也得到了较大发展,但总体规模仍比较小。我省环保产业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中央提出加快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必将对环保产业的发展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当前各地要研究制定环保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发展的指导思想、重点、目标和政策措施。要加强环保产业政策引导,落实税收、资金优惠政策,建设一批环保产业基地,扶持一批环保优势产业和企业。要大力推进环保产业技术进步,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环保技术,引导帮助企业开展环保技术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主导产品。抓好重点企业和示范项目建设,对环保产业重大攻关创新技术和创新产品,要做好推广示范,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其横向辐射、纵向提升作用。

(六)切实加强执法监察

执法监察是环保部门的“刀把子”。这里我强调三点:一是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严厉查处化工、造纸、电力、钢铁等行业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二是严格排污费征收工作。以国控、省控污染源为重点,全面开展2010年排污申报和审核工作。以产能过剩行业为重点,大力开展排污费稽查。对排污费征收不力的地区,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由上级环保部门直接征收。对不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的企业,一律不予安排污染治理项目资金,不享受环保优惠政策。同时,各地还要积极探索“小型三产”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办法,为国家完善排污收费改革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强化环境应急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完善应急协调处置机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和物资储备,认真梳理环境纠纷敏感区域和重点行业,特别是加强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化工企业、重金属行业和病险尾矿库的排查。清理信访积案,开展环境信访大排查、大调解,及时处置和化解环境纠纷和群体性环境隐患。

(七)切实加强能力建设

环保能力建设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支撑和保证。环保能力建设上不去,加强环境保护就是一句空话,在服务“两个加快”中也难有大的作为。要大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强化环保机构,充实环保队伍。积极探索乡镇环境监管机制,延伸环境保护触角,扩大环境监管的覆盖面。大力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各市(州)和重点县(市、区)都要建立能够独立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的监测站,安排必要的办公场地和工作用房,配齐配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达到国家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要求。利用这次全国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大比武的契机,加强技术培训,提升各级环境监测人员业务水平。大力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进一步配备完善环境监察设施设备,建立反应迅速、高效运转的环境监察和应急体系。大力加强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加快省、市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构建覆盖全省的环境信息网络,逐步建立环境信息传输、信息发布和信息共享机制。大力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建设。目前全省环境统计能力薄弱,人员缺乏,手段落后,数出多门,数据不准,要按照国家环境统计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环境统计机构,充实专职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统计水平。

(八)切实加强环保项目管理。

近两年来,环保项目在逐步增加,要切实加强管理一要加强项目的实施监管。市、县环保部门要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和要求,实时跟踪辖区内国家和省级环保项目的实施,严格项目的验收考核,切实开展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二要开展环保强农惠农资金的清理检查。市、县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部署,开展2007年以来国家和省级农村环保资金和自然生态建设资金的清理检查。我省每年有几千万的“环保惠民行动(工程)”资金,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清理检查,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把环保实事办好办实。

(九)积极落实环境经济政策

利用经济政策推进环境保护,是抓好环保工作的有效手段。当前在抓好绿色信贷、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同时,要着力抓好以下环境经济政策的落实:一是实行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这项制度是用经济手段推动地方政府履行“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职责、促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有效措施。江苏、河北等省先后实行了这一制度,取得了较好效果。我省也即将开展这一工作,希望各地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二是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这是合理配置环境资源、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的一个有效措施。省政府连续两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要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机制,我们也作了一些调查研究。目前,环保部正在研究出台关于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的意见,待意见出台后,我们要认真贯彻实施。成都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先行试点,为全省开展这一工作摸索路子、积累经验。三是开展环境风险责任保险。为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事故纠纷,稳定社会经济秩序,按照国务院和环境保护部的要求,我们准备会同金融保险部门,在一些地区和行业开展环境风险责任保险试点。据了解,我省德阳市已经在10家磷化工企业开展了环境风险责任保险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各地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逐步推开这项工作。

同志们,今年是完成“十一五”目标的收官之年,是谋划“十二五”规划的奠基之年。总量减排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鼓足干劲,攻坚克难,团结奋进,确保“十一五”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