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详解:国民党“一党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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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一党专政”——引自《鲁迅的最后十年》
引   言
鲁迅死于20世纪而活在21世纪。
这是一个奇异的生命现象。然而,他并不像别的伟大人物那样,带给世间的惟是静止于历史的或一阶段的炫目的光辉;与其说,他带来的是“欣慰的纪念”,凯旋门,缤纷的花束,无宁说是围城的缺口,断裂的盾,漫天无花的蔷薇。作为现时代的一份精神遗产,它博大,沉重,燃烧般的富于刺激,使人因深刻而受伤,痛楚,觉醒,甘于带着流血的脚踵奋力前行。
1881年,鲁迅出生的年头,正好临近帝国的悬崖,是时间的断裂带。中国现代化,在民族的屈辱中蹒跚起步,许多陌生的事物,陆续出现在大队蠕动着的辫子和小脚之间。随着经济的萌动,政治改革的一次尝试——戊戍变法——旋起旋灭,蒙受血光之灾。中国向何处去?成为横亘在官员、士子和百姓面前的共同的问题。
汉学家费正清用“沿海中国”和“内陆中国”的概念,阐述中国近代的两大传统。鲁迅的出生地,恰恰落在沿海中国的一个不大不小的城镇:绍兴。它是古老的,又是年轻的;它是越王报仇雪耻的故地,又是新书报最早流布的地方。在它四周,毗连大小村落,具有明显的边缘色彩。
鲁迅的大家庭过早败落,对应于古老中国的命运,很有点同构的意味。由于祖父下狱事件的牵连,他曾经在乡下度过一段短暂的“乞食者”生活。祖父被判“监斩候”,由最高统治者于顷刻间的“钦点”决定一个人的生与死,这是荒谬的,但是又是天经地义的。权力的这种不测之威,使他自小便为一种无法言说的焦虑、耻辱和仇恨所抓攫。父亲的长期卧病和后来的亡故,无疑加剧了他的精神创痛;而作为长男,又不得不从中担当沉重的责任。家庭的两次变故,把他无情地推落到社会底层;从小康而入困顿,终致自我放逐,远走异乡,“把灵魂卖给鬼子”。生活的巨大落差,构成了他日后反抗现存秩序的广阔而深刻的背景。
可以说,鲁迅来自传统中国的黑暗的深部,来自现代的源头,来自东西方文化冲突的第一波,来自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专制政治向民主政治转型的粗糙的摩擦面。鲁迅及其时代的关系,就整个现代化进程来说,带有某种“原型”性质。由于改革的缓慢,在一个长时段内,前前后后会产生许多彼此类似甚至雷同的事件;也就是说,在无限张开的现实当中,将仍然不断遭逢以往的幽灵。这种“同义反复”的东西,是最本质的东西。鲁迅始终抓住这东西,对于这个前现代社会,则抓住其中的死结:“吃人”。所谓“吃人”,即作为个人的从生存到发展的各种权利,全然遭到剥夺;用马克思对专制社会的概括,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然而,人们已经习惯于奴隶的非人的处境,麻木,苟且,逃避自由。对于现实,一是不敢正视,二是善于遗忘。鲁迅所作的斗争,不但在于揭露黑暗的事实,还要暴露各种企图掩饰黑暗的行为。可怕的是,这其间,除了官方的布置,还有“同人”的合谋,以及民众的参与。鲁迅天生敏感,激烈,不能容忍有害的事物。他极力使司空见惯的东西陌生化,使隐蔽的东西公开化,使稳定均衡的东西极端化和尖锐化,总之,他要使“黑暗的动物”现形,使“铁屋子”里的人们无法昏睡和假寐,使大家看见事实的实在性,使真理自明。鲁迅的全部努力,几乎都在于揭示时代的真相。所以,当我们重温鲁迅的文本时,就会诧异地发现:被揭露出来的一个又一个未曾改变——鲁迅倾其一生都在促进其改变——的事实,已然包涵了一种猫头鹰式的洞见,犹如先知的预言。
我们是谁?人还是奴隶?我们是否具备自由的意志和权利?
鲁迅的存在,对于活着的人们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这不仅仅因为他揭露了为人们所不乐于接受的世界的真实,而且还在于他总是以一种与人们相悖的态度和方式对待这真实。无需斗争,或者简直厌恶斗争,应当算得上是幸福的吧?可惜事实上并非如此,无视斗争的存在,往往出于奴隶的自欺。鲁迅终其一生,确实不曾背弃青年时期构筑的“人国”乌托邦;但是在现实中,除了确信自己作为奴隶以致奴隶的奴隶的经验之外,他怀疑一切。他把几千年的“东方文明”等同于僵尸,不相信一直为统治者编修的中国历史,说是“家谱”,不相信正统意识形态控制下的霸权话语。那些故作激烈,左得可怕的革命者,也是他所憎恶的。他反对蒙昧主义,而对中国的学者又往往抱不信任的态度,大约在他看来,其中多是“假知识阶级”,是喜欢给权势者帮忙或帮闲的。对于底层阶级,虽然一直是精神皈依的对象,却同样反对“迎合”,作“大众的新帮闲”。他承认自己的“多疑”,而且为多疑作过辩护。然而,这丝毫无改于斗争的确定不移的目标。准确一点说,鲁迅的敌人,都不是迎面而来的,而是来自上层,背后,内部,来自周围,带有“围剿”性质。所以,鲁迅的斗争也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斗争,而是反叛,反抗,突围。他反叛社会,反叛所在的阶级,反叛集体,直至反叛自己。他清醒地意识到,中国的每一个人,既被吃也曾吃人;而他自己,也帮助着排筵宴,做“醉虾”的帮手。因此,他不断地使自己从权力和罪恶中分裂出来,脱离出来,成为相对于权力系统的密集网络的一个活跃的反抗点。
自从为革命的梦境所放逐,鲁迅选择了上海作为斗争的最后一道壕堑。从20年代到30年代,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兄弟阋于墙”,国共两党联合破裂。中央集权制度经过长期松弛以后迅速收紧,年轻的民国在一次大清洗中蜕变成为“一党专政”的“党国”;随着民族战争的临近,专制与奴役在国家主权的庇护之下进一步合法化。作为反抗者,鲁迅加盟了反对政府的争取自由和人权的各种组织,其中包括左联。然而,就在这组织内部,产生了新的权势集团。鲁迅从中意外地遭遇了“奴隶总管”,“自有一伙”的压迫,孤立和打击。对此,他曾使用“横站”一词,表达后来面临的复杂而艰难的处境。正如自命不凡的才子所嘲笑的那样,这时,他写作的惟是不能进“艺术之宫”——自然也不能进“学术殿堂”——的杂文。仅从鲁迅最后十年的杂文所取的材料,形式和风格的演变来看,斗争的情势,显然要比北京、厦门和广州时期更为严峻而急迫。
这是一场绝望的抗战。那结果,鲁迅不但不曾丝毫动摇党国,反而成了党部呈请通缉之人;不但没有夺过“工头”的鞭子,“元帅”的军棍,这样的人物却照样挂帅,照样“以鸣鞭为惟一业绩”,他的几个较亲近的青年朋友,都是给“实际解决”了的。而且,还有不断纠缠他的文痞、文氓、文探,种子绵绵不绝。鲁迅一生傲然独立,却是遍体鳞伤,过早地耗尽了体内的全部燃料。斗争的无效性,不免使人们又多出另一种折磨,就是——
鲁迅的存在,其价值仅仅在于反抗本身吗?
1.  “流氓”当道
五四运动过后,政党政治崛起,劳工运动随之上涨。在无政府主义以及各种过激主义的灼热的气浪里,共产主义思潮开始蔓延。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923年,孙中山改组中国国民党。国共两党,都是在苏联直接派遣顾问,在苏共的建党原则的指导和支配下,进行系列的政治活动的。其中之一,便是国共合作。孙中山逝世后,蒋介石成了国民党内的领军人物,他迅速抛弃已故领袖的容共政策,决心清除政治上的异己势力。1927年4月12日,上海方面率先奉命行动,紧急搜捕共产党人及嫌疑分子,并加杀害。在一个月内,被屠杀的人数多达数千人。4月15日,广州也出动了大批军警,对各个机关学校和群众团体实行血腥清洗。此时,凡国民党势力所及之处,都展开了“清党”运动。纯洁党组织成了独裁专制的遁词。4月18日,蒋介石在南京成立了“国民政府”。经过党内的几次不大不小的摩擦,蒋介石作为孙中山的“接班人”的身份终于得到确认;他成功地利用了元老的力量和各派的矛盾,由一人把党政军大权统揽起来,并牢牢地掌握手中。
清党期间,鲁迅仍在广州中山大学担任教职。自从踏足这块“革命策源地”以后,他对中国的政治地图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应当有把握认为,不至于为一时的风云变幻所迷惑。然而,时局的发展竟大出于他的意料之外。相当一段时间以来,他对国民党以及国民革命军北伐行动是抱有幻想的,虽然一样承认“革命尚未成功”,甚至发出过有人攀摘革命花果的警告,却根本不曾想到整个党和军队,会如此快速地掉转枪头,对付先前的合作者。政治家的野心,实在远胜于文学家的想像力。他从来未曾看见这样杀人的,北京“三·一八”惨案仅杀掉四十余人,他已经说是“出离愤怒了”,如今何如?他用了“被血吓得目瞪口呆”的话,形容此时的感受。出于一个人道主义者的道义感,他以辞职表示抗议,然后在一个名叫“白云楼”的地方蛰伏下来。可是,像他这样阴郁易怒的人,是注定做不成现代的隐者的;果然很快地,便接受了官方教育部门的夏期讲演的邀请,破门而出了。其实,稍早一些时候,当他为结集的《野草》写作题辞的时候,即宣告“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透露了渴望“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的决绝的信息。
大屠杀来源于一个新的传统,这是军权政治和党权政治的合流。对此,美国学者派伊说:“军阀给出了一个事实,即在现代中国,政治力量不可能与军事力量分离,以至于没有人能开出从中国政治屏幕中心消除军队的秘方。”民国以后,袁世凯正是以军事力量作为政治资本,窃取革命政权的;可是现在,军队已不复属于个人,而是作为“党军”,为党所控制。早在革命初期,孙中山在确立他的党权政治理论的时候,已经融入军权政治的因素,后来还曾一度以军权改造党权和政权,实行党政军一体化。事实证明,军事实力的过分膨胀是危险的。所以,自从在苏联引进党对军队的政治化的控制体制之后,军权便长此被置于党权之下;虽然党不能不依靠军事力量取得并维持其专政,但是始终离不开“以党治国”的框架,其领导地位是不容挑战的。
鲁迅没有直接描述大屠杀的残酷性,而是透过“清党”事件,揭露独裁政治灭绝人性的本质。我们注意到,在1927年以后的两三年内,他反复使用“流氓”一词做演讲,或者写文章。中国的政治家有什么原则立场可言呢?无非是一群随意杀人的流氓,自然,中国的政治也就是“流氓政治”了。鲁迅做过一个《流氓与文学》的讲演,从记述来看,其实讲说的多涉政治流氓。他指出,他们要“革命”,整天叫喊“打倒旧制度”,目的是要取得自身的地位;及至有了地位,仍然要拾起旧的方法来控制一切。在著名的讲演《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他例举了曹操和司马懿,作为政治流氓的代表人物。一方面,是杀人的随意性;另一方面,是行为和议论相矛盾。曹操杀孔融,司马懿杀嵇康,都是以“不孝”为罪名的。魏晋以孝治天下,不孝,故不能不杀。“为什么要以孝治天下呢?因为天位从禅让,即巧取豪夺而来,若主张以忠治天下,他们的立脚点便不稳,办事便棘手,立论也难了,所以一定要以孝治天下。”问题是,“曹操与司马懿何尝是著名的孝子,不过将这个名义,加罪于反对自己的人罢了”。这便是政治流氓的“德治”。鲁迅使用反语,称颂曹操为“英雄”,说“我虽不是曹操一党,但无论如何,总是非常佩服他”。还幽默地说:“事实上纵使曹操再生,也没有人敢问他,我们倘若去问他,恐怕他把我们也杀了!”利用传统的戏剧旁白或插科打诨的话语形式,不断暗示读者,使之把魏晋时代同现时代联系起来。
权势者极力使杀人合法化。因此,揭露合法化便变得十分必要而且适时。鲁迅在《小杂感》里说:“凡为当局所‘诛’者皆有‘罪’。”又著《可恶罪》一文,说是“我先前总以为人是有罪,所以枪毙或坐监的。现在才知道其中的许多,是先因为被人认为‘可恶’,这才终于犯了罪”。执法者实际上无法可依,即使有法,本身也是不合法——自然法——的。由此,我们知道,在强制性的统治之下,所谓的“法治”,是怎样一种不可靠的东西。《谈“激烈”》一文写道:“今年似乎是青年特别容易死掉的年头。‘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这里以为平常的,那边就算过激,滚油煎指头。今天正是正当的,明天就变犯罪,藤条打屁股。”在这里,法律明显的不一律。《小杂感》里还说:“刘邦除秦苛暴,‘与父老约,法三章耳。’而后来仍有族诛,仍禁挟书,还是秦法。法三章者,话一句耳。”两千年一贯制,这就是专制主义的再生性和连续性。被鲁迅称为暴发户的革命新贵,在将杀人合法化的同时,必先使自己的地位合法化,因此也就一定要争正统。所谓正统,对内代表已故领袖的遗训精神,代表全党,对外则代表全民。可以说,正统之争是专制社会中权力斗争的一个重要特征。权力是赤裸裸的,它会把许多关于“忠诚”“团结”之类的伪装自行撕成碎片,暴露自身的罪恶和肮脏。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争夺的过程,整个过程充满戏剧性,却又毫无“游戏规则”可言。鲁迅在一次演讲中打比喻说,譬如有一个军阀,从前是压迫民党的,后来北伐军势力一大,他便挂起了青天白日旗,说自己已经信仰三民主义了,是总理的信徒。这样还不够,还要做总理的纪念周。这时,真的三民主义的信徒去不去呢?不去,便可以说你反对三民主义,于是定罪,杀人。鲁迅解说道,真的总理的信徒,倒会不谈三民主义,或者听人假惺惺的谈起来就皱眉,好像反对三民主义模样。这在当时,对于高举三民主义旗帜,以党的正统代表自居的大小领袖的讽刺,可谓入木三分。
2.  一边抗议,一边挣扎
在“共和使人们变成沉默”的时候,鲁迅不断变化他的讽刺艺术,发出抗议的声音。他有一段关于“革命”的绕口令一般的随感:
革命,反革命,不革命。
革命的被杀于反革命的。反革命的被杀于革命
的。不革命的或当作革命的而被杀于反革命的,或当
作反革命的而被杀于革命的,或并不当作什么而被
杀于革命的或反革命的。
革命,革革命,革革革命,革革……
混乱的局面。混乱的语言。“革命”仅仅作为一个口号被抛来抛去。在故意安排的言辞闪烁之间,杀机重复出现。这就是语言的张力。鲁迅说收在《而已集》中的文字,是受吓以后,“吞吞吐吐,没有胆子直说的话”;其实,他正好利用无法直说的模糊语言,作了明确而顺畅的表达。
“防被欺。”鲁迅说。他在大屠杀后写作的大量文字,都在揭露一个党的流氓性,虚伪性。他绕不开流血事件。这是他的最大的伤口所在。他告诫说:“自称盗贼的无须防,得其反倒是好人;自称正人君子的必须防,得其反则是盗贼。”这是“推背图”式的方法,是由悖谬的生活逻辑推导出来的方法;在这里,他以特有的“世故”语言,为中国的政治伦理划分了界限。
早在“呐喊”时期,鲁迅便做过关于“暴君的臣民”的随感,这时,也仍然重复着“叭儿狗往往比它的主人更严厉”的结论。君臣关系,是东方政治文化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一个农业大国里,权力高度集中而等级森严有别,政治运作的规律,自然大不同于从工商社会发展起来的西方国家;而在“骄和谄相纠结”的“没落的古国人民”中产生的统治集团,也自有自己的精神特色。《扣丝杂感》中有一段“包围新论”,对此有着精彩的描述。文中说,无论何等样人,一成为猛人,身边总有几个包围的人们,使他变成傀儡,外面的人看不见他的本相,所见只是包围者制造的幻形而已。此时,也就发生了胡乱的矫诏和过度的巴结,而晦气的人物刊物之类也跟着遭灾。但猛人大抵是不知道的,直到“龙驭上宾于天”。中国之所以永远走老路,原因即在包围,因为猛人虽有起仆兴亡,而包围者永是这一伙。作者自称思索过两种“包围脱离法”:一是猛人自己出去走一走,看一看,不要先“清道”;然而大家一遇猛人,大抵事先便已改变了木然的情形,当然视察不出真模样。二是广泛接触,不为一定的若干人所包围;然而时间一长,也终于有一群制胜,而这最后胜利者的包围力则是最强大,归根结蒂,也还是古已有之的运命:龙驭上宾于天。鲁迅指出,统治者的覆灭同它的崛起一样,是寡头式统治本身所决定的,无从摆脱的。英国学者迈克尔·波兰尼在论及斯大林和他控制下的苏联时,这样指出:由于赤裸裸的权力的稳定性随着它所控制的忠实于独裁者的人数的增加而不断增加,“因此,用强制力对一个大国保持控制,比控制海洋中间单独一条船上的船员要容易得多”。问题在于历来缺乏信仰的中国,没有这样忠实的追随者,所谓“真正的党徒”;正如鲁迅所观察到的,有的只是“随风转舵”的人物,不会为他的首领拼命的。或者,这也算得是统治者的大不幸。
对于中国的国民,鲁迅素有研究。罗尔斯在《万民法》中相对于国家,提出“自由人民”的概念;其基本特征,是中国国民所不具备的。大约领袖群伦是需要凝聚力的罢?孙中山便批评中国人“一盘散沙”。鲁迅是反对“将倒楣的责任,归之于大家”的,他指出,“他们的像沙,是被统治者‘治’成功的,用文言来说,就是‘治绩’”。这“治”的结果,在大屠杀事件中表现出来,让人尤觉沉痛。鲁迅在白云楼整理完童话译稿《小约翰》,作引言道:“满天炎热的阳光,时而如绳的暴雨;前面的小巷中是十几只蜑户的船,一船一家,一家一世界,谈笑哭骂,具有大都市中的悲欢。也仿佛觉得或者正在呻吟,或者正在‘经营腐烂事业’和作这事业的材料。”他在另一则杂感中同样慨叹道:“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这是怎样的“人民”呢?次年作《太平歌诀》,引《申报》一段记事,说中山陵墓行将峻工时,石匠有摄收幼童灵魂,以合龙口之举。市民于是自相惊扰,家家幼童肩悬一方红布,上书歌诀,借避危险。歌诀有云:“人来叫我魂,自叫自当承。叫人叫不着,自己顶石坟。”鲁迅称为“太平歌诀”,说:“‘叫人叫不着,自己顶石坟。’竟包括了许多革命者的传记和一部中国革命的历史。”又说:“市民是这样的市民,黎明也好,黄昏也好,革命者们总不能背着这一伙市民进行。”美国学者易劳逸在分析国民党政权时,曾经这样指出:“从许多方面来看,这个政权就是它自己的选民。这就是为什么这个政权的现代化和发展的动力如此微弱的基本原因;但也是为什么尽管有腐败和行政机关的懈怠,政府的官僚机构还能支撑这么久的原因;以及为什么这个政权能够在鲜有其成员的更换,又无新思想的补充的情况下存在了20年以上的原因。”易劳逸使用“选民”的概念是不切实际的,中国没有普选,这个政权完全是以枪杆子的力量强迫国民接受的。然而,这里所揭示的关于政府的素质取决于国民这一方面,具有一定的真理性,至少与鲁迅一贯重视“国民性”的思想颇为一致。在广州,鲁迅多次讲演,都涉及到革命群体的信仰和觉悟问题。及至事变发生,再次证实了民众的罚恶之心,并不下于学者和军阀,这时,他却并没有像一些精英人物那样充当说教者,一味加以责备。他深知,“民魂”的发扬是未来的事,“思想革命”不是在旦夕间可以完成的。目下惟一重要的事情,就是如何对付杀人者,也即“有枪阶级”。他确认他的目标不会出错,而且,他不会轻易放弃这个目标。正如历史上著名的雅各宾派人物圣茹斯特对革命所做的表述那样:“一个民族仅有一个危险的敌人:它的政府。”
清党运动给鲁迅的精神带来极大的震荡。中国的所谓革命,原来不过是一场虚幻。“血的游戏”已经开头,而且看不见戏的收场,到处是恐怖,恐怖,恐怖。历史的进化未必是有确凿的证据的,北京的“三·一八”惨案,还是政府专一的对付学生和群众;这次杀戮青年的,倒大概是青年,他们对于别个的不能再造的生命和青春,不但毫无顾惜,且有胜利者的得意之色。这岂不是大倒退吗?事变发生后不到半年,鲁迅发表了一篇《答有恒先生》的信,公开对大屠杀的态度;对于社会的变动和自我思想的变化,信中也做了总结,末尾是舒愤懑,说是恐怖过去之后,来的不会是好东西,好像他对此后较长时期的黑暗是做了准备的。为了救助自己,他说还得借用老法子,就是麻痹和忘却。其实他做不到这样,所以,接着又说了“还想从此后淡下去的‘淡淡的血痕中’看见一点东西,誊在纸片上。”但是,这位惯于以阴暗心理推测中国的将来的人,至今还想像不出党国对于个人言论的禁锢会是何等严密,再过一些时候,连发表的地方也快没有了。
这半年我又看见了许多血和许多泪,
然而我只有杂感而已。
泪揩了,血消了;
屠伯们逍遥复逍遥,
用钢刀的,用软刀的。
然而我只有“杂感”而已。
连“杂感”也被“放进了应该去的地方”时,
我于是只有“而已”而已!
以上是鲁迅在1926年10月编定《华盖集续编》时在末尾写的“八句话”,到了1928年10月校讫《而已集》时,又把它用作题辞。前者写于发生“三·一八”惨案的当年,后者则写于“清党”前后;这种前后的衔接和重复,无论对于死者还是对于生者来说,都是有着纪念意味的。“世事也仍然是螺旋”,除了纪念,即使指出历史在杀人方面的近似之处,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一方面作着抗议,说是“纵已节节败退,我实未尝沦亡”;而另一方面,又作着挣扎和呻吟,说是“虽生之日,犹死之年”。所谓“一党专政”,不过才开了个头,一个酷爱自由的人就已经不堪折磨了。事实证明,无论赞颂还是攻击鲁迅的人都过于夸大其辞,他并非那类一往无前的勇士,有着金刚不坏之身。
3.  “一党专政”的国民党
国民党一面清党,一面北伐,于1928年6月占领北京,10月,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在南京正式成立,12月东北易帜,中国宣告“统一”。清党期间,蒋介石发表《告全国民众书》,公称“‘以党治国’为救中国的惟一出路”;实际上,此前国民政府在组织法中已经确立了“以党治国”的模式,即:国民政府必须接受党的指导和监督,一切施政方针及立法原则均由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提出,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审议后,以政府名义执行。政府委员会,军事委员会,包括司法机关在内,一律接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政策性指导;而党组织,则延伸和渗透到社会、产业、文化、教育各个部门和组织中去,直达基层。1931年5月,由党操纵的国民大会通过《训政时期约法》,以具有宪法效用的规范性文件,肯定一党统治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上,这种以政党代替君主的独裁形式是首创的,所以叫作现代独裁。
作为一个东方政党,中国国民党与西方政党有很大的不同。西方的第一批政党如保守党、自由党、激进党等,是在十九世纪随着选举委员会的产生、发展、扩大而自然形成的;选举一结束,党组织基本上处于“冬眠”状态。美国两大党结构松散,乃致有“跨党”现象,后来简直成了为选举而组织的党。至于一些“群众性政党”,工人阶级政党如社会党、社民党和共产党,也都与选举有很大的关系。西方政党是在合法的、公开的、竞争性的政治活动中,而不是军事行动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至于中国国民党,一个很大的不同,是它先后被置于满清政府和北洋军阀的严密监视之下,根本失去合法性,因此武装夺取政权必然成为党的主要目标。这种军事性质,是侠和盗的产儿,一开始便带给党以封建社会的特点:强制性,秘密性,黑箱操作。政党领袖如同《水浒传》中的宋江那样,是被推选而非竞选出来,其权威性,则有如韦伯所称的卡里斯玛。伏尔泰称为“父权制”,说中国组织的完善性是“惟一建立在父权制上面”。美国学者所罗门对这种权威关系作出如下的演绎:中国的政治文化是以“服从-支配”的综合病症为特征的。其实东方社会有一种同一性。布哈林讲笑话,说人类历史可分为这样三大阶段,即:“母权制”、“父权制”和“书记制”,都属集团专制,明显地带上前苏联社会的胎记。领袖对于党员,也是优化与驯化的结合。由于整个党被看作是先进的人物的集合体,是人民的代表,所以国民党会排斥他党的存在,孙中山会要求全国人民成为革命党,而有“训政”——“改造人民思想”——之说。孙中山的自由民主虽然源自欧美,但在批判资本主义的同时,又否定了其中与这些思想观念相联系的价值基础:个人主义。对于中国国情的分析,孙中山认为中国“自由太多”,从而强调集中和纪律,强调三民主义与传统文化——其精义是“王道”文化——的关系,整个思想框架仍然是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他说:“我们革命党,向来以三民主义去革命,不以革命去争自由。”这样,就把主义与自由对立起来,同时把革命同自由对立起来。脱离了自由的主义和革命,终有一天要走向独裁的主义和革命,这是无法避免的。
早在“联俄”之前,国民党自身的反民主的倾向已经相当明显了。“二次革命”后,孙中山将个人绝对权威引入党组织,以致建立起了军权、党权与个人集权诸因素的统一的模式。从苏联引进“以党治国”的理论之后,改造了原来的三民主义,所谓军政、训政、宪政的三阶段理论,开始以党权为核心,于1924年1月第一次党代会时正式确立“民主集权制”。
由一党专政所确立的党权政治,是一种全能主义的政治体制,即通过党组织对国家以至全社会实行高度控制。在夺取政权以后,一党制的首要目标,就是在消灭异己之后,用党员占据和充实所有的行政职位,达致国家和政党的完全合并。其结果,必然导致普选制的废除和党政不分。民主社会的一个很大特点,就是体现在宪政制度上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权力分立,从根本上否定任何无限权力、最高权力、有组织的权力有任意行事的权威;而三权合一,虽然没有专制君主的外在形式,却让人无时不感到君主专制的存在;正如孟德斯鸠指出的那样,它既可以用它的“一般意志”去蹂躏全国,又可以用它的“个别意志”去毁灭每一个公民。表面上是政党与国家并存,实际上政府是政党的影子,呈一种“无形状态”。第三帝国就是这样。对此,托马斯·马沙利克形容说:“即使是一个专家,如果他想阐明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他也会被逼疯。”两种权力源——国家和政党——之间的关系,不可能是一种并列关系,而是表面权力与实际权力之间的关系,其中,喧嚣的政府机器掩盖和保护了政党的真正权力。一党专政,用阿伦特的说法,是以新增的一个阶级,官僚阶级,特权阶级,“将国家当作私有财产来占有”。海耶克指出,自由主义宪政理论家关于在最高立法机构里,不应当存在政党那样有组织的利益团体的主张是正确的,因为,“纯粹的立法权应当表达的是意见,所以不应被交给特殊利益的代表”。党组织的高层对特权的追求、迷恋和维护是无止境的。
德国社会学家罗伯特·米歇尔斯著名的“寡头垄断铁律”,在国民党及其领袖人物蒋介石的身上有着极其充分的表现。在提出“能期望蒋介石做得更好些吗?”“他得对这个党和这个政府的弱点负责吗?”的问题时,美国学者兰比·沃拉在著作中接着回答说:“这些弱点反映了仍然束缚着中国的传统政治文化:依赖权势的综合病症;寻找一个强有力的人物来领导政治而非通过复杂的机构网络来接受政治的根深蒂固的习惯;忠于宗派,利用裙带关系、腐化堕落、惯耍阴谋的政治;公家事务和私人生活不分、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不分的弊病。中国要引进可以强迫党和政府作出解释的现代机构一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蒋经国说“中国是共和国”,“国民党是在列宁协助下建立起来的”。在共和制的国度里,人民不但不能控制政府,反而为政府所控制,这是一种假共和。政体是可变动的,它往往并不符合某种标准的范式,而呈现为这种政体与另一种政体的重叠和混合。古罗马在渥大维时代,名义是“共和国”,有公民会议、选举制度、元老院等等,渥大维也自称是“第一公民”,实际上是终身制,任命制;他本人即兼元首、元帅、最高代行执政官,集军政大权于一身,是本质上的君主独裁制。凯尔森在其名著《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有一节专门谈到“政党独裁”,说在一党制国家里,领袖崇拜,个人自由的完全压制,宪法的无效性,集权经济及强制性调整,等等,都是不可避免的。他指出,既然法律的制订和运用均操之于统治党之手,其他各种民主制度,都无实际意义可言;“在政党独裁国家中,选举和全民公决的惟一目的就是掩饰独裁的事实。”然而,靠清党和杀戮上台的国民党,连选举和全民公决这些形式都给废弃了。根据领袖既定的建国程序,后来也有所谓的修宪之举,试图仿效西方民主国家对权力加以限制,那结果只能是走过场。在“以党治国”的情况下,只要政治权力中这一完整因素不能取消,从完整权力到分散权力的转变就永远无法完成。
4.  “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
任何阶级、政党或群体,要有效地掌握和运用权力,离不开组织这个因素。从秘密组织发展起来的国民党,在接受苏联的指导之后,特别重视组织的扩大和完善,从群众组织直到特务组织,都有党插手领导。著名汉学家费正清在他的研究著作中指出:“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中,政府是组织的垄断者。每个组织、社团都必须以某种方式归属于政府之下,不然就被认为敌对于政府,因而也就被认为是危险的。在历史上看,非政府组织只有秘密结社和各种同业行会,有组织的利益集团是受到严格约束的。一些自卫性的团体是允许存在的,而一旦 它变成一种压力集团时,政府就要将其解散。出自民间的组织被认为是充满爆炸性因素的。任何一个能够控制民众运动的新兴组织的产生,都构成了对政府的威胁,只有在它形成之前将其摧毁。同时,一定程度上还是因为组织总是建立在个人基础上的,像公民对统治者效忠一样,新兴的组织意味着新领袖的出现,而新兴的领袖就构成了原有统治者的事实上的对手。结果便是:过去一个长时期以来,所有新兴的组织都处于政府的控制之下。”五四运动以后,国民党便开始注意吸纳学生,领导和组织群众,动员地方团体包括家庭、宗族、保甲、村寨、行会以及秘密协会,还有新成立的工会、青年和妇女团体,参加旨在推翻旧军阀的斗争,也即“奉旨革命”。清党时,同样利用组织的力量消灭异已,统一效忠于新领袖。后来的“新生活运动”,还是试图通过有组织的推动去进行的。美国学者派伊所以说中国“易于统治”,就因为“在很大程度上,人民自己统治自己”。以蜂窝状的群体组织,遵守内部纪律和自给自足以维持一种预设的秩序。这是有传统根据的。但是,苏联的组织无疑提供了新的经验。组织化完全用于控制,即极力设法达致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生活的同一;而这些民间组织,却并不像西欧的那样形成一种压力集团,对国家政治施加影响。米切尔斯说过一句很精辟的话:“不论谁说到组织,都是在说寡头统治。”对国民党来说,这是合适的。
这样的党,既然有能力控制全国的大小组织,便有能力推行思想统制。所谓“训政”,“以党义建国”,实质上意含了思想的控制。意识形态一旦与政权力量结合在一起,将使控制的效率获得空前的提高。蒋介石上台后,政治宣传的首要任务,就在维护正统性和统一性。1928年开始,国民党通过南京国民政府全面实行“一党专政”。此时,学界就政体形式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卷入这种讨论的报刊有《新生命》、《生路》、《现代评论》、《星期》、《时事新报》、《中央日报》,以及《新月》杂志等。一些政治人物及御用学者从“清党”后一党独大的“现实”出发,证明在中国实行两党制或多党制是不符合国情的;并且认为,国民党是代表社会全体利益的党,是由中国社会的特殊性决定的。如周佛海便称国民党的独裁不是少数人或一阶级的独裁,而是代表各阶级的革命民众的独裁,具有某种代表性;这样,由党和国家施行的种种强制性措施,根据定义也就不再能解释为压迫了。据说到了党权时代,思想的统一是十分迫切的,无条件的。“以党治国”,形式上是党组织、党义、党员三位一体,这是参与建国方案讨论的报刊大体认同的。人民必须绝对信仰三民主义,有人甚至鼓吹,除了真正的三民主义者以外,对其他人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则应予以禁止。孙中山的“遗教”成了合法性的来源,领袖的理论成了类似宪法的规范性文件。这在宪法史上是没有先例的。在灌输正统理论的同时,以蒋介石为首的政要人物以及意识形态方面的代言人,致力于以忠诚为核心的传统道德说教,强调“统一、和谐与服从”,实行政治专制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的整合。英国学者波兰尼说:“正统性主张是一种非常令人生畏的权力工具。”在专制主义者那里,正统性是根本的。关于意识形态统治,波兰尼的观察相当深刻,他分析说,在极权专制之下,即使人们非常讨厌统治者,普遍地否定官方的正统做法,也无法产生别的思想运动。结果,“官方的种种意识形态就频繁而自动地被人们用来解释事件,即使他们并不支持这些意识形态。专制主义已经清楚证明,除了通过有权威的机构操作外,没有任何现代文化——无论是个体的还是市民的——可以生存。”这样,也就只好任由专制主义逞能了。
极权主义的分析家们普遍认为,极权主义是一个现代现象,有别于传统的君主专制或寡头政体的是,它是由惟一的政党和操纵该党的那些人对一个国家及其人民实行的绝对统治。它的最显著的特点,是恐怖与宣传的结合。阿伦特补充说,在极权主义拥有绝对控制权的地方,宣传则为灌输所取代,特别强调其中的强制性。至于制造恐怖的手段,则并不完全取决于暴力,重要的还有社会组织以及社会控制技术。国民党的“一党专政”算不算极权主义呢?易劳逸评说道:“1927年后,由蒋介石一手塑造的政府既不极权又不民主,而是在政治上摇摆于两者之间。”依此看来,好像算得上准极权主义。实际上,这是一个带有学究气的结论。极权主义应当被认为是专制主义的一个极端,虽然有方式和程度的不同,但实质是一致的。按照弗里德里克和布热津斯基合著的《极权专政与专制政治》所列举的极权主义社会的几个指标,如:以一个独裁者为首的独一无二的政党,精心制作的意识形态,恐怖系统,严密的组织,对军队的垄断,国家官僚对整个经济命脉的操纵等,国民党统治下的“党国”是符合标准的。脱胎于中国政治传统的朕即国家的专制主义,部分接受苏联和德国模式,加以经受中国本土的残酷的政治、军事斗争的训练,以及大独裁者蒋介石的个人作用,国民党形成为一个极权专制的政党是必然的。由于前期更多地受到西方,其中主要来自法国大革命——这是与苏联十月革命不同性质的另一个革命系统——的影响,一批元老人物,多少算得是信仰自由主义而非集权主义者,可以抵消一点党内的独裁倾向;此外,军事割据的现象仍然存在,对于政治大一统的形成,客观上存在一定的障碍。然而,时间离辛亥愈远,国民党愈加暴虐和腐败,国内自由民主的处境也随之变得愈坏。当民族问题变得十分严重的时候,终于演变到“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全盛局面,那是一个“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