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的β系数:深圳社会领域改革初具雏形 民间力量成长发育-地方-光明网地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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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会领域改革初具雏形 民间力量成长发育

刊发时间:2010年12月30日 瞭望东方周刊 【字体:小 大】  

深圳是“社会特区”吗?

深圳的社会发展,不但依赖于民间力量的成长和发育,也受制于中央政府对深圳在国家整体战略中的定位和期待,以及地方政府决策者的改革勇气和政治智慧

由2.8万人的小渔村发展到1600万人口的大城市,深圳被视作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大成果。

如今夜色生辉的深圳,见证了改革的每一步

对于改革,前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感叹“深圳不差钱,只差改革的胆子”。在上世纪80年代“自上而下”的改革逻辑淡化后,改革动力来自哪里,始终是一个问题。

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之际,市委书记王荣称:“我们希望在这样一个新型社会中,更早地建立起公民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建设更为协调的现代化社会、国际化社会。”

“社会特区”初具雏形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所长黄卫平对本刊记者说,支撑整个社会稳定,需要“三脚架”。

早在数年前,深圳便被认为是公民意识领先的城市。深圳福田区的文化馆内,隔周举办关注深圳各种社会问题的沙龙交流,话题涉及房价、公共交通、教育、就业、治安环境、新生代城市工人心灵救助等等。

不到10年前,深圳新兴社会利益群体参与公共事务的现象频现,社会领域的全面改革迫在眉睫。

2002年,深圳网民呙中校发表《深圳,你被谁抛弃?》一文,引发人们对全国市场化改革后深圳如何发展的大讨论。

2004年,媒体人金心异在深圳发起组织“因特虎”双周会,定期举行公众论坛和沙龙,选择热点的深圳话题畅所欲言。因特虎集合网上网下的议论,每年推出一本“深圳报告”。深圳因此成了中国内地唯一诞生民间版蓝皮书的城市。

2009年7月,民政部与深圳市政府签署《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此次“部市”合作中,民政部给予深圳空前的政策空间,如准予深圳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制度,授权深圳市开展基金会、跨省区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试点,民政部同时将会商国家有关部门,将驻在深圳的涉外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权限下放深圳市。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王名对上述协议评价甚高,认为其几可比肩30年前深圳被划为经济特区。深圳“社会特区”的名号不胫而走。

2010年1月,深圳捧回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深圳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认为,获得此奖正是对深圳有关改革举措的认可。

一个公民的“不买房行动”

2006年,深圳市民邹涛通过网络发起万人“不买房行动”,引起热烈响应。

邹涛钻研法律,并在名片上印上“公民邹涛”四字。他对本刊记者说,“很多人大代表都是官员、老板代表。我来自民间,希望通过选举成为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

“一个人要追求公平、正义,才能推动社会进步。”他说自己的公民意识是通过一次次维权,一点点变清晰的。

10年间,邹涛参加过多次听证会,涉及地铁、公交车、出租车、房地产合同签订、电视机顶盒收费等等。每次他都会在网上征求意见,向官方发出质疑。“一开听证会,我就像在跟他们吵架。”后来官方组织的听证会,他都被婉拒门外。

2008年,邹涛发起“万人住房团购行动”与开发商议价。最近,他又在深圳和广州发起“万人自建房”项目,与村民集体合作建房对抗“地产暴利”。

他说自己开始是想通过万人“不买房行动”来抵抗开发商炒房、捂盘、哄抬房价的行为,但“不买房运动”最终落败。其间,他曾发出公开信,指出“房价最高,房奴最苦,房地产最获利”。

在参与公众维权的过程中,邹涛付出了代价,曾被不明身份的人围攻、砸车。

黄卫平认为,邹涛的作为折射出特区公民开始主动关注和追寻以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为核心的现代社会价值,表明现代公民对公共事务有较强烈的参与意愿和组织能力,社会的公共精神正在形成和发育之中。

业主自治,拒绝特权

2001年9月17日,邹家健领导的深圳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在全国首开先河,由业主自主投票表决更换物业公司,打破了长期以来形成的“谁开发谁管理”的物业管理模式。

1992年,全国各地的年轻人涌入深圳找工作,他们已成长为城市的栋梁

两年后,深圳景洲大厦的一系列做法得到国家建设部的肯定,相关探索性建议被吸纳进《国家物业管理条例》。

2003年12月,景洲大厦小区再开全国先例,超过半数业主选举出了国内首个业主资质管理委员会。邹家健还参与了深圳市物业管理费定价听证会以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正。同年,该小区业主们用公共收益建立起中国第一个社区集体基金。

但2003年12月31日,深圳住宅主管部门的红头文件宣布罢免邹家健,同时规定以前选聘物业公司的合同无效。此事引发舆论围攻,并在全国范围内引发“红头文件是否有权罢免民选的业委会主任”,“政府是否有权干涉居民社区物业市场”的大讨论。

七年来,过去脏乱差、盗窃频发的小区,转变成深圳市“安全文明小区”和公安部门授予的“零发案小区”。在此期间,邹家健自费考察了香港民政署,在油麻地、尖沙咀、旺角三个社区观察学习社区管理经验。

邹家健告诉本刊记者一个故事:一些“大盖帽”公务员住在小区,却从不交停车费,为制止特权在小区滋长,业委会商量了对策,要求那些公务员到单位去开一个“免交社区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的盖过公章的文件”。有个工商局的公务员还真开来一个,说“工商和城管到哪儿都不用交停车费”。业委会回复,“发上网,让大家都看看这样的特权文件。”后来该工商局公务员灰溜溜地拿回了“免费文件”。

“社区里人人平等,不管你是租房子的外来工,还是市领导亲属,都同等对待。”邹家健说。景洲大厦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社区公示制度、业主听证制度、表决制度,国家建设部和民政部的有关领导曾来此考察调研并给予肯定。

“深圳竞选”现象

在深圳,肖幼美是最受关注的人大代表之一。

2003年4月和5月,深圳市的区级人大代表选举中,肖幼美自己制作竞选海报并张贴到社区,上书“倾听来自基层的呼声,监督政府的作风与体制改革;反映广大群众的意愿,做沟通政府与市民的桥梁??”

那年肖幼美落选,但深圳市人大代表选举史上第一张竞选海报就此诞生。

由151名选民签名推荐的吴海宁贴出了第二张竞选海报。落选后,他和支持者对选举过程中某些程序的不规范追究不放,引发轰动一时的“罢免案”。

福田区的叶原百则因维权而竞选。因为在维护所住楼宇居民利益方面贡献大,他被90多名选民签名推荐为区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选举日当天,他举着竞选牌,在支持者拥随下,站在两名正式代表候选人旁,希望选民投自己一票。

江山是湖北籍在深人员,家住罗湖东晓街道办碧岭华庭小区,在2005年深圳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中,他“七进法院讨要选民资格”。

据不完全统计,在2003年四五月间的深圳市区级人大代表选举中,共有12位自荐竞选者,最终2人当选。全国人大及广东省人大还专门就此组织实地调研,此事在一定程度上间接推动了2004年《选举法》相关条款的修订。

有学者将此次选举中的有关动向概括为“深圳竞选”现象。

改革突破口在社会领域

马宏认为,比起上海来,深圳在构建社会特区方面有更好的土壤。比如深圳社工的工资每月近4000元,而上海社工仅为1800元。

2006年,深圳把一个事业型的单位跟民间组织办公室合并,成立民间组织管理局。该局从此成为副局级行政机构。据马宏介绍,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青岛等城市,大部分地区的民间组织管理局是属于民政厅的一个处室。

深圳市委市政府从行业协会着手,进行社会组织的改革。马宏向本刊介绍,原来的社会组织实行“双层管理体制”,一定要有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随着各种行业协会组织的发展,之前的管理体制已不合时宜。比如有些工商性质的社会组织,本来是不盈利的,但它却实现了盈利,这种状况避开了“非营利”监管。有的社会组织没有注册,没有合同,民管部门很难监管到。双层管理体制已成为制约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发展的瓶颈。

改革首先从经济领域的协会着手,切断社会组织与行政单位的联系,首先保证了政府不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是最艰难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在这一阶段,深圳市共有201名在各个行业协会兼职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先后与协会脱钩,各协会的财务也逐步走向独立。

2008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深圳市社会组织的意见》,将改革的范围扩大,允许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三大类社会组织直接到民间组织管理局来登记,这就给“草根”组织也打开一个通道。

到2010年9月,在深圳民管局登记的社会组织有3937家,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4个,远高于全国2.7个的整体水平。深圳官方还对社会组织进行五A评估,建立诚信体系。

与此同时,公民参与的社会管理的行动越来越多。深圳“海归”老板吴君亮,2006年出资创办公益性的“中国预算网”,坚持不懈地向各部委、地方政府提出查看预算案的申请。2008年5月27日,深圳市财政局同意吴君亮来查看并拍摄深圳市政府2008年度的部门预算草案。

深圳一家商务咨询公司的董事长范军则用幽默方式做严肃的事,推出了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排行榜”:提出建议、议案和提案数量最多的代表和委员,登上“瓶盖”排行榜。反之,提出数量少的,则登上“瓶底”排行榜。

借鉴香港义工经验的深圳市义工联成立于1991年,最先只是一个热线电话,后来慢慢壮大,现在已经有25万多人注册,成为深圳城市精神的象征。

马宏介绍,1995年深圳市颁发了一个文件,要求社会组织坚持“三自”的方针:场所自理、人员自聘、经费自筹,“现在看这个规定仍然有石破天惊之感”。

政府不能成为全职保姆。在马宏看来,社会领域的改革也和经济领域的改革一样,需要一个“官退民进”的过程。政府不再是民间社会组织的直接操作者和服务者,而要做规则制定者、资源提供者、绩效监督者。这实际上是放权与赋权的过程,促进了公民社会的成长。

马宏介绍,深圳的《行业协会商会条例》和《非营利组织条例》已列入深圳市人大的立法计划。外界认为,此举意在通过立法来破除制度壁垒,为公民社会营造制度空间。

深圳市此次政协换届选举中就增加了社会组织人士的比例,有10个政协委员的名额都属于社会组织的专职人员。

“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突破。”马宏说。

盐田模式和南山模式

深圳盐田区2005年按照“居站分离”理念,把3个组织(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和社区服务站)在人员、办公场地、经费、职责、运作模式等方面一一分离,建立“一会(分)两站”的社区治理模式。

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所长谢庆奎认为,深圳已走在社区治理模式创新的前沿。

在谢庆奎看来,盐田区在城市社区自治体制上的创新举措理清了行政主体(政府)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使居委会回归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副教授唐娟根据多年来的观察,认为“盐田模式”创新了社区治理理念,体现了由“政社合一”向“政社分开”的转变,由“上级任命”向“居民直选”的过渡,由“政府提供服务”向“政府购买服务”的转变。

南山区是深圳市公共纠纷多发区,小区物业管理纠纷、市政管理纠纷、劳资纠纷最为突出。为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维权行动由群体性对抗转变为制度化协商,业主理性利用体制内资源解决问题,最终催生了一项独具特色的制度,这就是2005年开始运作的“人大代表工作站”制度。此举“激活”了社区内党员、公职人员和人大代表,让他们“亮出身份”,主动担任楼栋长,参与业委会委员的选举等社区事务。

月亮湾片区位于南山区南山街道办事处辖区。特区建设之初,该片区被规划为工业用地和危险化学物储存地,先后建立了一批印染厂、发电厂、木材厂等重污染企业,这些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一度占全市的70%以上,月亮湾片区一度是个“问题社区”。

2002年5月,获悉垃圾焚烧发电厂将迁址月亮湾附近,居民反应强烈,有的到政府部门上访,有的在选址地24小时静坐。

在人大代表推动下,政府与居民对话沟通。2002年11月,南山区政府组织居民代表到韩国、日本、澳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实地考察。结果显示,只要是按照相关标准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并不会污染环境,后来在保证居民参与环保监督的前提下,电厂顺利开工。

时任南山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的张联辉,萌发了在社区招募“人大代表联络员”的想法。2002年底,月亮湾片区人大代表工作站正式运作,5名业委会主任成为义务联络员,太子山庄业委会主任敖建南担任站长。

垃圾发电厂事件解决后,月亮湾片区业主还通过人大代表解决了几十件社区环境、交通和治安事件。

森帝木业是片区污染大户,已到经营期限却迟迟不肯搬迁。经过长期不懈的调查取证,敖建南等“人大代表联络员”掌握了该企业的违法事实,反映给有关部门,最终促成该企业的搬迁。

在黄卫平看来,深圳的发展进步,不但依赖于经济市场化进程中民间力量的成长和发育,也受制于中央政府对深圳在国家整体战略中的定位和期待,以及地方政府决策者的改革勇气和政治智慧。

“深圳有可能,也有机会以社会领域改革为突破口,为推进改革奠定社会基础。”黄卫平说。(记者陈安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