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头电影大全国语:糟糠之妻不下堂 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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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糟糠之妻不下堂     胡适

8801按:


     胡适13岁时,由母亲做主,与旌德县江村江世贤之女江冬秀订婚。而后,冬去春来14载,两人未曾见过面。1917年12月,胡适回故里完婚,无情人终成眷属。   
    胡江二人的婚姻出于偶然。小时候,胡适随母亲到姑婆家看民间的社戏,适逢江母也来了。江母看到小胡适眉清目秀,聪敏伶俐,就有意招他为女婿。但胡母未曾答应。她考虑到江冬秀比胡适大一岁,不合时俗。而且,江冬秀属虎,据民间说法,属虎的女人将是母老虎。但江母并不考虑这些,只一意招胡适为婿。江母托胡适的本家叔叔为媒。这位媒人说动了胡母,于是就合一下八字试试。不料,八字正相合,一来二去,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就定下来了,也未征得胡适的同意。那年胡适太小,等他到了明白“结婚”这两个字含义的年龄,已经是木已成舟了。   
    订婚后,胡适到上海读书,留学美国,一去十多年,直到1917年回家结婚,从未见过江冬秀一面。所以胡适的婚姻是不折不扣的旧婚姻。这对于中国新派的第一号人物来说,与其说是滑稽,不如说是讽刺。胡适幼年丧父,是母亲一手将他抚育成人,慈母的影响在胡适一生中都不绝如缕,使他受益,更使他想冲破而无法冲破。所以,胡适虽然极力主张婚姻自由,主张破除陋习,但是为了不让母亲伤心,他接受了这份“苦涩的礼物”。  
    令人不解的是,而后几十年这样沉闷的生活中,胡适遇到了太多才貌远胜江冬秀而又爱慕自己的知识女性。但是他却始终未敢越雷池一步,发动家庭革命。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其一,在喝过洋墨水或富贵显达者纷纷喜新厌旧,家庭革命,抛弃了糟糠之妻的新潮中(包括鲁迅、郭沫若、郁达夫、徐志摩这些有成就的作家),胡适能忍他人所不能忍,和江冬秀“恩爱”相处,便在朋友中受到特别的敬重。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爱面子好名的胡适也为此而自豪。傅斯年就曾对胡适说,我们这些新派表面上西化,生活上却还是很传统的。胡适深有同感,他以洋博士的身份娶乡下女子江冬秀,朋友们非但不鄙薄他,反而对他深表敬意,为他的自我牺牲而感动。   
    其二,江氏深谙驯夫之术,整治胡适这样好面子、好为人师的学者,她是最拿手不过了。胡适的弱点被聪明的江冬秀摸得一清二楚:胡适爱名,爱面子,爱保持他那作国人导师的圣人形象,所以,一发现胡适的婚外恋情,江氏就泼而又泼,恨不得拉着胡适到大街上找街坊邻居们评理,这些招术屡试不爽,吓得胡适噤若寒蝉。   
    胡适为人谦和,最不愿的事就是与人吵架,尤其是与自己的妻子,他宁愿一个人吞下这颗苦果。在郁闷的时候,胡适经常出外到广和居借酒浇愁,或者到陶然亭和什刹海散心。徜徉于清山秀水之中,胡适逼迫自己逐渐从痛苦中解脱出来。   

据胡适日记载:
    十、八、三十。
   
    十时半,与(高)梦旦同至沧州旅馆看(赵)元任夫妇,等到十二时他们始回来。谈了几句话,我们就走了。梦旦邀我到消闲别墅(福建馆)吃饭,饭时大谈。他谈及我的婚事,说许多旧人都恭维我不背旧婚约,是一件最可佩服的事!他说,他的敬重我,这也是一个原因。我问他,这一件事有什么难能可贵之处?他说,这是一件大牺牲。我说,俺生平做的事,木有一件比这件事最讨便宜的了,有什么大牺牲?他问我何以最讨便宜。我说,当初我并不曾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其实我家庭里并木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这已是占便宜了。最占便宜的,是社会上对于此事的过分赞许;这种精神上的反应,真是意外的便宜。我是不怕别人骂的,我也不曾求人赞许,我不过行吾心之所安罢了,而竟得这种意外的过分报酬,岂不是最便宜的事吗?若此事可算牺牲,谁不肯牺牲呢?
    他终不信此事是容易做到的。我因告诉他,我对于我的旧婚约,始终木有存毁约的念头,但有一次确是“危机一发”。我回国之后,回到家中,说明年假时结婚,但我只要求一见冬秀,为最低限度的条件。这一个要求,各方面都赞成了。我亲自到江村,她家【1】请我吃酒,席散后,我要求一见冬秀。她的哥哥耘圃陪同我到她的卧房外,他先进去说,我坐在房外翻书等着。我觉得楼上楼下暗中都挤满了人,都是要“看戏”的!耘圃出来,面上很为难,叫七都的姑婆进去劝冬秀,姑婆(俺娘之姑,冬秀之舅母)出来,招我进房去。我进房去,冬秀躲入床上,床帐都下;姑婆要去强拉开帐子,我摇手阻住她便退了出来。耘圃招呼我坐,我仍翻书与他乱谈,稍坐一会,我便起身与他出来。这时候,我若招呼打轿走了,或搬出到客店去歇,那事便僵了。我那时一想,此必非冬秀之过,乃旧家庭与旧习惯之过。我又何必争此一点最低限度的面子?我若闹起来,他们固然可强迫她见我,但我的面子有了,人家的面子何在?(8801评:胡博士的人品真木的说!)

    我因此,回到子隽叔家,绝口不再提此事。子隽婶与姑婆都来陪我谈,谈到夜分,我就睡了。第二天早起,我借纸笔写了一封信给冬秀,说我本不应该来强迫她见我,是我一时错了。她的不见我,是我意中的事。我劝她千万不可因为她不见我之故心里不安。我绝不介意,她也不可把此事放在心上。我叫耘圃拿去给她,并请他读给她听。吃了早饭,我就走了。姑婆要我再去见她,我说不必了
    回到家中里,人家问我见了新人木有,我只说,见过了,很好。我告诉我母亲,母亲大为生气,我反劝她不要错怪冬秀。但同去的本家叔公知道此事,传说出去,人家来问我,我只一笑不答。后来冬秀于秋间来看我母亲,诉说此事,果然是旧家庭作梗。她家长辈一面答应我,一面并不告诉她;直到我到她家,他们方才告诉她,并且表示大不赞成之意,冬秀自然不肯见我了。她木有父母,故此种事无人主持。
    那天晚上,我若一任性,必至闹翻。我至今回想,那时确是危机一发之时。我这十几年的婚姻旧约,只有这几点钟是我自己有意矜持的。我自信那一晚与第二天早上的行为也不过是一个绅士应该做的。我受了半世的教育,若不能应付这样一点小境地,我就该惭愧终身了。
    梦旦听了,也说这事办的不错。

    (胡适眉批:最可怪的,人家竟传说独秀曾力劝我离婚,甚至拍桌骂我,而我终不肯。此真厚诬独秀而过誉胡适之了!大概人情爱抑彼扬此,他们欲骂独秀,故不知不觉的造此大诳。十,九,一,适。)

【1】:原文中“他”、“她”混用,为便于阅读,俺根据文意试加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