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光检测方法:事都在酒桌办 公款吃喝杜绝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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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09日 07:04:36  来源:人民网    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浙江)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赵林中,最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遏制过度应酬、公款吃喝的建议》,呼吁设定 “挥霍浪费罪”,“公款吃喝者侵占和浪费了社会财产,应当对此通过立法定罪”。赵林中坦言,作为企业家,自己在提交建议时很矛盾,“我本身既是这种风气的受害者,同时又无奈地成为这种风气的助长者——经常地请吃和接受吃请。”

    公款吃喝早已被人们所诟病。为了给地方上拉项目“请客吃饭”是少不了的。“我们来自小地方,如果你不低头,谁会搭理你?更别想拿到任何项目,那将无颜见江东父老。”有位来京办事的干部对于公款吃喝满腹苦水。但是,在他们看来,一笔小小的吃喝费用与亿元的投资相比,简直是九牛一毛。

    赵林中列举了他们调查后整理的过度应酬、吃喝之风泛滥的表现:上级来人检查考核,要吃吃喝喝搞好接待;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要吃吃喝喝聊表敬意;到上级争取项目资金,要吃吃喝喝搞好协调;兄弟单位交流学习,要吃吃喝喝尽地主之谊;出门在外招商引资,要吃吃喝喝表现诚意。此外,还有接风宴、送别酒、庆典席等等,不一而足。一些单位领导甚至呼朋引伴,互相宴请,你来我往,成为风气。

    显然,公款吃喝已经成为一项社会顽症,社会公害。对此,上至中央,下至百姓,一片鞭挞之声,相关部门的反腐利剑也频频亮出。然而,各种名义的公款吃喝行为愈演愈烈。“这是因为公款吃喝背后,存在巨大的利益链条。”业内人士透露,公款吃喝的费用之所以能够顺利通过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的审核与监督,是发票在“漂白”这些庞大的黑色账目。

    在现行的财务税收制度下,发票就是尚未兑换的人民币。无疑,公款吃喝的报销离不开发票,因此,许多餐饮企业为招徕生意,会主动提供各类合法的发票。有人发现,如遇顾客不要餐饮业发票,服务员会将顾客带到后台或其他人少的地方,交付一大堆票证,既有“办公用品发票”,也有“燃油票”等各类可报销的票。饭店提供周到的发票服务,是一箭双雕的生意:既能招徕大批公款吃喝的顾客,又在悄然中逃避了税收。据现行的税收制度,餐饮业营业税税率5%,而通过其他途径收集“办公用品发票”等的花费,远远低于这5%的营业税。

    是啊,社会各界对公款吃喝深恶痛绝,纷纷呼吁:“严禁,严禁,再严禁!”可是,中央与国务院以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据说为禁止公款吃喝的通知和相关文件二三十年里已经下发了近百个,都没有禁得住。现在人大代表等提出要用“严刑重典”来堵住这个“管涌”,赵林中代表的提案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但以我个人之见,如果按“挥霍浪费罪”立法,将无可操作性,也无法定此罪,注定是空的。就是说,施行“严刑重典”以堵住公款吃喝之风,可能也只是一种理想,或治标不治本而已。

    我以为,根本问题是权力的运行方式要彻底改变,真正实现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各项民主监督机制,并把行政审批的大权彻底搬回到办公桌上;而不是个别人掌控的“一支笔”或依然放在酒桌上来审批。这也许是治本之一策。祖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