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论》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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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在研究这个法则时,不得不涉及广泛的方面,不得不涉及许多的哲学问题。这些问题是: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一 两种宇宙观

在人类的认识史中,从来就有关于宇宙发展法则的两种见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见解,一种是辨证法的见解,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种宇宙观。所谓形而上学的或庸俗进化论的宇宙观,就是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和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二 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矛盾是简单的运动形式(例如机械性的运动)的基础,更是复杂的运动形式的基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三 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矛盾贯串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首先是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中的矛盾,都带特殊性。人的认识物质,就是认识物质的运动形式,因为除了运动的物质以外,世界上什么也没有,而物质的运动则必取一定的形式。对于物质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的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

不论研究何种矛盾的特殊性,各个物质运动形式的矛盾,各个运动形式在各个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各个发展过程的矛盾的各方面,各个发展过程在其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以及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的各个方面,研究所有这些矛盾的特性,都不能带主观随意性,必须对它们实行具体的分析。离开具体的分析,就不能认识任何矛盾的特性。我们必须时刻记得列宁的话:对于具体的事物作具体的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

,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四 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

  在矛盾特殊性的问题中,还有两种情形必须特别地提出来加以分析,这就是

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  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和、9资产阶级这两个矛盾着的力量是主要的矛盾;其他的矛盾力量都为这个主要的矛盾力量所规定、所影响。然而不管怎样,过程发展的各个阶段中,只有一种主要的矛盾在起着领导的作用,是完全没有疑义的。

  任何过程如果有多数矛盾存在的话,其中必定有一种是主要的,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则处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因此,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去找出它的主要矛盾。不能把过程中所有的矛盾平均看待,必须把它们区别为主要的和次要的两类,着重于捉住主要的矛盾,已如上述。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

         五 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在懂得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问题之后,我们必须进而研究矛盾诸方面

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问题。同一性、统一性、一致性、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依赖(或依存)、互相联结或互相合作。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这些就是所谓同一性。所谓矛盾在一定条件下的同一性,就是说,我们所说的矛盾乃是现实的矛盾,具体的矛盾,矛盾的互相转化也是现实的、具体的。科学地反映现实变化的同一性的,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

           六 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矛盾斗争的一切形式。在人类历史中,存在着阶级的对抗,这是矛盾斗争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无论在奴隶社会也好,封建社会也好,资本主义社会也好,互相矛盾着的两阶级,长期地并存于一个社会中,它们互相斗争着,但要待两阶级的矛盾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的时侯,双方才取外部对抗的形式,发展为革命。阶级社会中,由和平向战争的转化,也是如此。列宁说:“对抗和矛盾截然不同。在社会主义下,对抗消灭了,矛盾存在着。”这就是说,对抗只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它的一切形式,不能到处套用这个公式。

               七 结论

  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它是和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的。它对于人类的认识史是一个大革命。 o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看来,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矛盾贯串于一切事物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当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的时侯,要注意矛盾和矛盾方面的主要和非主要的区别;当研究矛盾的普遍性和斗争性的时侯,要注意矛盾的各种不同的斗争形式的区别;否则就要犯错误。如果我们经过研究真正懂得了上述这些要点。我们就能够击破违反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的不利于我们的革命事业的那些教条主义的思想,也能够使有经验的同志们整理自己的经验,使之带上原则性,而避免重复经验主义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