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襄 在线阅读:地方志体例的继承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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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体例?1999年新版《辞海》解释为:“著作的编写规范格式,用以保证书稿的规格整齐和内容层次分明。”具体体现在著作的体裁与凡例,即编写的体式和方法,也就是组织归纳材料的形式与编纂方法。
古今著作者历来重视体例。正如唐代史学家刘知几在《史通•序例》中所说:“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民国年间,方志学家傅振伦在《中国方志学通论》中就指出:“修志之道,先严体例,义不先立,例无由起,故志家必以凡例冠之。”方志学家甘鹏云则将志书体例比喻为纲领,他认为:“纂修通志,以规定义例为要,义例不定,如裘无领,如网无纲。”由此可见体例对编史修志来说何等重要。体例的制定与完善程度,在某种意义上说,决定着志书质量的高低与编修志书的成败。
方志体例主要包括结构、体裁、章法(即文字编写的一般原则)三项内容。方志体例继承与创新都是编纂的必然要求,继承旧志体例为的是保持志书的属性,创新体例为的是新志书更符合记载新内容和使用新志书的需要。
一、方志结构
方志结构包括志书的基本框架、结构形式及层次安排。
1.基本框架
地方志的基本框架是横分门类、纵述始末。这个基本框架是由地方志的基本属性——资料性决定的。只有横分门类,才便于记述和查找包罗万象的内容;只有纵述始末,才便于看出事物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地方志的基本框架历千年而不改,是因为已成为发挥地方志功能最好的著作模式。横分门类一般遵守事以类从的原则,归属讲究得当,排列要求有序。横分门类、纵述始末的基本框架是从总体上说的,具体来讲又是以横为主,以纵为辅,因为与诸志并列的大事记(大事纪略)是纵向记述历史,一般不再横分,而志首概述为补方志偏于横剖而设,故一般也是纵述。
2.结构形式
地方志的结构形式主要有平目体、纲目体和章节体三种。
(1)平目体。特征是各类目平行排列,无纲统属。
这种结构,宋元以前应用较普遍,直至清代中叶仍较流行,民国时期有部分志书采用。平目体结构的优点是类目清晰,编纂省事,检索方便;缺点是结构松散,缺乏整体性。所以,比较适合内容简单、字数较少的志书,随着社会生产生活越来越丰富,清乾嘉以后运用此结构者逐渐减少。
编年体是平目体的特殊形式。它以时间为线索,编年记事。这种结构的志书十分少,明代有黄光昇《嘉靖长兴县志》、龚策《崇祯武进县志》,清代有《雍正临朐编年录》,民国有《冀县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只有1959年编的《孟县人民县志》和1980年版《呼玛县志》等极少数志书采用。
(2)纲目体。特征是先设若干纲,各纲之下酌分细目,以纲统目。
这种结构,宋元以后应用较普遍,清后期以后逐渐占据志书结构的主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主流位置被章节体取代。由于志书类别不同,编纂者的思想认识和风格各异,纲目体曾有以下几种主要类型。
①政区为纲型  这种类型以政区为纲,纲下设目,多为全国性总志及区域范围较大的志书所采用。如《大元大一统志》、《大明一统志》、《大清一统志》等。明伍余福纂的《成化陕西志》,“以府、州、县、卫、所、寺、监为纲,而各系门目于其下,如一统志之例”。新志尚未见这种结构。
②事类为纲型  这种类型以若干种事物为纲,每纲之下设若干目。如以“地理”为纲,下设山、川、湖泊等目;以“文化”为纲,下设文学、艺术、音乐、舞蹈、书法、篆刻等目。历代纲目体志书多采用这种类型。新方志中,《万年县志》属这种类型。
③事类、政区混合为纲型  这种类型有的以事类为纲,有的以政区为纲,纲下设若干目。这种结构类型仅见于宋明志书。如宋《宝庆四明志》,全志21卷,前11卷为府志,以事类设纲,列叙郡、叙山、叙水、叙产、叙赋、叙兵、叙人、叙祠、叙遗9纲,下分46目;后10卷为各县县志,以政区为纲,列鄞、奉化、慈溪、定海、昌国、象山等纲,每县各设若干目,互不相混,亦不与府志混淆。这实际是府与县的合志。新方志尚未见这种结构的志书。
④纪传体类型  这种类型仿正史体裁,以纪、表、志、传或书、考、录、略、谱等为大类,然后再立纲设目。如清《光绪山西通志》分图、谱、考、略、记、录六大类,各统若干纲目。这种体式是正史影响不断扩大、史学理论不断向方志编修渗透的结果。实践中,事类为纲型与纪传体类型是相互融合的,纲目体旧志一般设有大事记或大事年表、建置志、山川志、贡赋志、艺文志、人物传、附录等,结构上吸收纪传体,有纵有横、纵横结合、协调完整。
⑤政书体类型  这种类型采用记典章制度的体例编修志书,如《弘治兴化府志》“定吏、户、礼、兵、刑、工为六纪,每纪提其要以为纲,叙其事以为目”,共设65纲,257目,以户部最详。采用这种类型的志书不多,明代还有《正德漳州府志》、《嘉靖临武志》等。这种类型带有明显的时代烙印,封建政体改变后,不再沿用这种结构。
⑥三宝体类型  这种类型根据《孟子》“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命名。一般以土地、人民、政事为三纲,或加文献成四纲,各纲之下设若干目。如明《万历湖州府志》设土地、人民、政事三类,每类之下有10目。又如《万历广平县志》设土地志、人民志、政事志、文献志及附志诸纲。这种类型有以“略”称的,分为地略、政略、人略、献略,如《光绪武缘县图经》;有以“纪”称的,分为纪地、纪官、纪人、纪故,如《同治象州县志》;有以“谱”称的,分年谱、地谱、名谱、人谱,如宋《绍熙永嘉谱》;还有以“书”称的,分为地书、治书、户书、礼书,如《万历会稽县志》。这种类型虽然比较简明,但纲少目多,统摄复杂多样的内容比较困难,故运用较少,新志无仿效的。
纲目体志书的优点是纲有所领,目有所归,结构严谨,层次明晰,便于反映事物间的内在联系。纲目体结构在总体上比平目体结构优越,为国产的传统优势结构。
⑦三书体类型  这种类型为章学诚倡导。他主张方志立“三书”,即志、掌故、文征,其中志是主体,设纪、谱、考、传四大类,记述当地史地人事;掌故按类选编辑录地方官府颁发的各种制度、条例和档案资料;文征按类保存地方文献,如奏议、论说、诗赋、金石等原始资料。这种类型在清前期影响较大,但真正用于修志的不多。章学诚修《湖北通志》、《永清县志》、《麻城县志》时运用了三书体,张森楷《新修合川县志》设图经、谱、掌录、传、余编、文在六类,其中图经、传、谱为志的部分,掌故改为掌录,文征改为文在。民国时期余绍宋《龙游县志》、李泰棻《阳原县志》运用了三书体,篇目略有改动。
(3)章节体。以章节为层次编排内容的结构形式。
章节体不是中国方志固有的传统结构形式,而是十九世纪末在西方著作体裁影响下产生的。章节体志书将纲目体志书的大类改为篇,中类改为章,小类改为节,具体事物改为目,较早运用章节体结构形式的是《光绪莲花厅志稿》,该志设地理、风俗、物产、赋役、存往、建置、武备、学校、杂类、名宦传、秩官表等门,门下设章节,共57章。《宣统昌图府志》分疆土志、政治志、实业志、交通志、风俗志、人物志等6章。民国2年(1913年)张樾纂的《肇州县志略》,分7章20多节。民国19年刘爽撰的《吉林新地志》,分上下两编,上编为自然部,下编为人文部,每部之下又分若干章,章下有节或子目。章节体在清末民国志书中并不多见,新志书中占据了主流。章节体志书的层次和名称呈现多样化,有名篇章节、卷章节、章节、志章节、卷志章节、卷篇章节的,也有名志编章节、卷篇节、编卷章节、编志章节的。
章节体结构与传统的纲目体结构比较,有更大的容量和更系统的组织,突出优点是层层统辖,逻辑关系严密,整体性强。
根据篇一级门类设置的多少,方志界又将章节体志书分为大篇体、中篇体、小篇体三种类型。
①大篇体  这种类型篇一级分得比较粗,是将相同或相近的事类归并在一起形成的一种结构形式。省级志书一般设40个分志(卷)左右,市志、地区志一般设4~5卷,县、城区志一般设8~10个篇(分志、卷),如首轮《湖北省志》设卷首、大事记、地理、地质矿产、经济综述、水利、农业、工业、贸易、财政、金融、邮电交通、城乡建设、经济综合管理、政权、政党社团、司法、军事、民政、外事侨务、教育、科学、文艺、新闻出版、体育、卫生、民族、宗教、文物名胜、方言民俗、人物、附录等32个分志,将所有工业归并于大工业分志中,将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统归并于司法分志中。
采用这种结构类型,志书的整体性较强,避免了种概念与属概念并列的弊端。但也有不足,如分志与分志、篇与篇之间分量相距较大;若干单位承编一部志书,进度不一,牵头单位很难协调,加大了总纂的难度,影响了出书的进度。
②中篇体  这种类型介于大篇体与小篇体之间,是将某些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事物作必要的归类后形成的一种结构形式。省级志书一般设50~60个分志(卷),县志、城区志一般设15~20个篇(分志、卷),如首轮《山西省志》设总述、地理、气象、地质矿产、地震、人口、土地、农业、林业、水利、乡镇企业、煤炭工业、电力工业、冶金工业、化学工业、机械电子工业、建筑材料工业、军事工业、轻工业、纺织工业、交通、铁路、邮电、测绘、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商业、粮食、对外贸易、财政、金融、经济管理、党派群团、政务、政法、民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卫生医药、体育、新闻出版、文物、旅游、民族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大事记、附录等50卷。与大编体相比,农业、工业分为若干卷,但政法类内容,如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依然并在一起;首轮《昭平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后设杂录,中为建置人口、自然环境、党政群团、公安司法、综合政务、劳动人事、军事、农牧副渔、林业、水利水电、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财贸金融、经济管理、教科文卫、民情风俗、人物等18篇,下统87章298节。
③小篇体  这种类型是依据事物的性质和特点,兼顾现实的社会分工和管理体制,分门别类地设置分志(篇)的结构形式。省级志书一般设80~100个分志(卷),市志、地区志一般设50~70个分志(卷、篇),县志、城区志一般设20~40个篇(分志、卷)。
小篇体结构按照事物的性质和特点,根据“事以类从,类为一志”的原则设分志(卷、篇),是首轮多数志书采用的结构形式。以省级志书为例,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采用小篇体结构的就有23个,约占74%。小篇体结构的特点是:虚设层次减少,有利于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有利于落实编纂任务和出版计划。
此外,根据地方志的断限,方志界又将志书分为通纪体和断代体两种结构形式。
通纪体  通纪体是以记述一地建置之始或事物发端至志书下限或搁笔之时的结构形式。中国现存的旧志和新编方志绝大多数采用这种体式,即既记今亦追古,既叙现状也述历史。统合古今、详今略古是通纪体的特点。首轮全国新编的志书大都采用通纪体结构。
断代体  断代体是记述一地一定时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情况的结构形式。历代断代体志书,一般以“续志”标名,在时间断限上,一般记前志断修后至续修时的地方情况或记某一特定历史时期内的地方情况。如宋《景定严州续志》,主要续接前志——《淳熙严州图经》以后70余年之人事。也有不名“续志”的,如首轮《湖北省志》,其上限为1840年,下限为1985年,专记近现当代湖北地方情况。第二轮新方志原则上为断代体结构,上限续接前志下限,根据需要所记的部分内容可适当上延,如上延至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或当地解放之时,或当地有行政建制之始,上延的内容一般简略记述,以达到沟通历史变化的目的。
3.层次安排
由于志书的内容包罗万象,层次的安排也千变万化,但都必须遵守横排竖写的基本原则,特别是章节体志书,更讲究章节的层次安排。层次安排的原则:①篇能统章,章能统节,存在统属关系的篇、章、节之间内容存在逻辑关联。②各层次以横分事类为主,当横分不便于记述地情之变化或反映地情之特点时,个别章或节可以考虑分期或错期安排。③竖写单元必须是一个基本事类,内涵不能过于狭窄,否则不利于反映事物发展变化的面貌,影响志书功能的发挥。④各独立单元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一般应统一,鉴于事物的复杂性,允许个别单元使用有利于记述的双分类标准。
4.新方志结构创新
第二轮方志结构在继承首轮方志结构的基础上创新主要体现在篇目上。篇目创新遵循以下原则:
(1)从时代赋予新内容的实际创新篇目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多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改革与创新的速度最快、涉及面最广、步子最大,许多新生事物前所未有。所以,第二轮方志篇目设计必须根据时代赋予新内容的实际创新,以体现新特色,容纳新事物。
(2)从机构改革新情况的实际创新篇目
20多年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了多次改革,有的是拆分或撤销,有的是合并或升格,有的是职能转变,有的是隶属关系变化,有的是属性改变,凡此种种为新方志编修带来了许多新问题。第二轮方志篇目设计必须从机构改革的实际出发创新篇目,宜横则横、宜纵则纵,宜分则分、宜合则合。
(3)从查漏补缺的需要创新篇目
查漏补缺是编纂第二轮志书的重要工作,必要时需重新为专志定位,如某省首轮《地质矿产志》定位为自然类专志,记述自然方面的内容已经较为详尽,鉴于20年来地质矿产自然方面变化不大,第二轮《地质矿产志》遂定位为事业类专志,偏重于事业方面的记述。这样,第二轮《地质矿产志》对于首轮《地质矿产志》来说,既是续志,又有大量补缺的内容。查漏补缺还可以根据需要上延记述,允许上限不齐,或根据需要设章节设分志补遗。
(4)从加强实用性的需要创新篇目
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增强整体业绩和典型业绩内容的章节,如某省第二轮《教育志》增设了教育发展水平篇,《扶贫志》设了扶贫纪实篇。
(5)从加强可读性的需要创新篇目
地方志是严肃的资政之书,严谨的存史之书,同时还是具有教化功能之书。既具有教化功能,就不能不考虑可读性。可以通过篇目设计增加一些具有可读性的内容。
(6)科学合理
设篇立章眉目清楚,统属得当,重点突出,便于操作。忌繁琐、旧瓶装新酒、无谓交叉重复。一般篇目不超过三至四级。
(7)符合地情
每个省市县都有各自的地情实际,所设篇章必须从实际出发,有的门类应包括进去,没有的门类不必虚设。篇章按主次、轻重顺序排列。
(8)不刻意推翻首轮方志篇目
为方便查阅资料,第二轮新方志的篇目不宜刻意推翻首轮方志的篇目,另起炉灶。特别是外在形式,如果没有原则问题,可以延用。要认真总结首轮方志篇目的优缺点,长处与不足,加以完善。既体现行业发展的特点,又充分反映机构改革和行业发展带来的新变化。
二、方志体裁
方志体裁是志书按照表述内容的需要而采用的表现形式。关于方志体裁,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于1985年通过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和1997年通过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都作了具体要求。《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指出:“地方志的体裁,一般应包括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体。”
1.基本体裁
(1)志
志,即各专志运用的体裁。专志是志书的主体部分,它伴随着人类进步、文化发达而产生,又伴随着社会分工细化及科学不断发展而发展,同时也是方志体例日臻完备、日益发展的成果。它记述的内容从自然到社会,政治到经济,文化到科技,分门别类,无所不包。志书除概述、大事记、人物传、附录外,一般都属专志范畴。
志书是记实之作,志体集中体现了志书为资料性著述的本质特征。它是记叙体,以资料说话,“述而不论”,寓褒贬、观点、规律于叙述之中,通过资料的科学排比,反映事业的兴衰起伏。需要科学地理解“述而不论”。“述而不论”是地方志的重要特征,一种传统,也是地方志历千年得以生存发展的基础。“述而不论”特指行文只叙不议,只叙不论,以资料说话,不事夸张和形容,寓褒贬于叙述之中,而不是指汇集资料,做成大拼盘。事实上,绝对的述而不作,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没有,社会主义社会也不可能有。每一个人都生活在现实社会中,他的思想、对事物的认识都不可避免地打上时代的印迹。志书本身,从设计篇目、收集资料、取舍资料、撰写,无不是“论”的产物,只是与史书、散文、小说、工作总结、新闻报道“论”的方式不同。志体忠于历史,以资料讲述历史,讲究分门别类地把纷繁的资料加以综合、整理,融会贯通,形成观点,进而按篇目表述出来。“述而不作”强调的是运用“记叙体”写志。志书的“述”不是有闻必录,不分主次,将各种资料简单地排列在一起,而是通过运用大量资料,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事物产生、发展、变化的真实过程。“述而不作”并不排斥“作”,“作”是考证、分析、提炼资料,是科学地排比和运用资料,是通过资料排比揭示地情的基本特点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以上所有的“作”都是通过“叙述”而非“论述”、“评述”、“边叙边议”表现出来,这就是地方志的“述而不论”。志体是述、记、传、图、表、录诸体的基础体裁,述、记、传、图、表、录诸体都是在志体的基础上吸收史书体裁而形成的,然而万变不离“述而不论”。
(2)述
述,即总述、概述运用的体裁。总述、概述是对一地一事业一行业全面情况和历史、现状的概括介绍。它是由古代志书中分志前面的“志序”、“序例”等发展而来,最早出现的与今概述要求比较接近的是民国时期黄炎培编纂的《川沙县志》志首的“导言”和各分志之首的“概述”。《川沙县志》志首“导言”的内容一是说明概要,二是阐明义例。与新方志概述有些不同,学术界称其为概述的发端。新方志的概述一般不阐述义例,着力于阐述志书内容的概要,以便读者不及读全文而大致了解。从写法上看,总体上说,“述”依然体现志书为资料性著述的本质特征,运用记述体,以资料说话,“述而不作”,寓褒贬于记述之中。居于志首的概述是全志的总纲,独立成篇,内容摄取各篇之精华而勾勒出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一项事业发生、发展、变化的轨迹,要求纵述历史,横陈现状,梗概全貌,揭示规律。唯一与志体不同的是可以适当地述中带议,使事实和议论浑为一体。或议论得失,客观准确地评述一地一事业的兴衰起伏;或展望未来,传达一地一事业发展的前景。但是分志之首的无题概述不主张述议结合,而是坚持“述而不作”。
概述居于分志或篇章之首,是该分志或篇章的总纲,以无题概述的面目出现。所记述的内容为本分志、篇章的精华,运用记述文体,一般不论。
1997年5月8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二届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并经国务院同意,于1998年2月10日颁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编委会及办公室(总编室),要求“遵照执行”。该文件首次将“述”这一体裁,在权威文件中确认。这是新方志体裁成熟,达到科学、完善的标志之一。
(3)记
记,即大事记(包括大事纪略、大事年表)运用的体裁。大事记的体裁分三种:①编年体,②纪事本末体,③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结合。
编年体大事记,完全按时间逐年、逐月、逐日记载各地本事业有影响的大事及人物活动。优点是时间概念很强,容易查找,不足的是有的事件被人为割裂,不易看清始末、因果。
纪事本末体大事记,以事件为中心标立题目记大事,按时间顺序一个事件一个事件地记叙,要求将事件记述完整,有始有终。优点是重要事件的前因后果、发展变化容易看清楚,不足的是有的不足以成为事件的大事、要事难以记述,因为与纪事本末体的体例不符。
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结合的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对某些重要的时间跨度较长的事件简记其始末。该体裁集中了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的长处,两种体裁互补,可以灵活运用。大事记多采用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结合的体裁。
大事记(包括大事纪略、大事年表)为全书之经,有利于克服各分志(篇章)横排带来的结构比较松散的弱点,使志书的整体结构严谨并方便阅读。大事记相对于大事纪略、大事年表来说,要求史事记述比较详细,而大事纪略和大事年表则以粗线条记录大事。
大事记作为地方志的一个组成部分,最早可追溯到南宋嘉定七年(1214年)高似孙编纂的《剡录》,卷一为县纪年,以时间为经,以史实为纬,记载全县历代发生的大事。后世方志相沿成习,效法《剡录》记大事,多数称“纪年”、“总纪”、“年纪”。民国年间,名大事记渐普遍。首轮新方志普遍设大事记,这是地方志体裁发展与完备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志》的75部专业志中就有一部专志为大事记。随着社会内容的日益丰富与发展,地方志单靠横排门类记人载事已不能满足读志用志的需要,必须有大事记纵向记载各时期各阶段本地的大事,以便向读者提供当地历史发展和变化的线索。
(4)传
传,即人物传运用的体裁。人物传专记对当地社会历史发展有较大影响的人物。写人物传要求记述传主的生卒年月、性别、民族、籍贯(或祖籍与出生地),传主的生平和事迹,在社会上的影响,公认的社会评价。人物传也要求“述而不
作”,传主的生平和事迹、影响和评价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不能自行发挥。传主的生平和事迹一般以时为序记述,以反映其一生的轨迹和全貌。
从形式上讲,人物传有大传、中传、小传、合传、类传、附传之分。大、中、小传是按字数的多少划分的,而字数的多少一般又以传主在当地的影响而确定。合传,顾名思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传主合在一起写的传。类传,是将同一类人物写在一个传中。而附传则是在一个人物传之末附以其他传主的事迹。
从内容上讲,人物传主要记对当地社会历史有较大推动作用的正面人物,也适当记述对当地社会历史有较大阻碍作用的反面人物,或两面人物。从时限讲,人物传专记已过世人物。人物传的编排方式有三种:①按姓氏笔画多少编排,②按生年先后编排,③按卒年先后编排。用哪一种编排方法,需统筹考虑,从实际出发。
新方志几乎都设有专志、专篇记载人物。人物专志、专篇一般由传、录、表组成。传,专记有影响的过世人物,需全面记述传主的一生,要求有血有肉,写出个性和特点,篇幅可以从实际出发,相对于人物录来说一般较长,力戒简历式。一个写得好的人物传,就是一面做人的镜子,使人受到教益和鼓舞。录,可以记在世人物,也可以记过世人物,一般只是简记人物的生平或突出事迹。表,就是列表简记人物。
由于地方志是官书,人物立传政策性强、社会关注面大,必须遵照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衡量人的功过是非,用唯物史观正确认识和记述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坚持实事求是地记述人物。
人物传坚持秉笔直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褒贬分明,不因其功掩饰其过错和罪恶,也不因其过掩没其在历史上的一定功绩。历史人物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写人物传可以适当交代传主活动的背景。
(5)图
图,即地图、统计图、照片、白描等。图是方志体裁的重要组成部分。历代志书,大多有疆域图、城池图、山川图等。图生动直观,形象而综括,能配合文字记述,起到丰富志书内容、提高志书价值、美化志书版面、增强志书可读性的作用。图为“无言之史”。
图有插页图和配文图之分,一般与文字相辅而行。新方志的插页图一般为彩照或彩色地图、示意图、统计图。配文图一般为黑白照片、黑白插图或白描,也有用示意图、统计图的。入志图要精选,要选择有意义、存史价值高、图面鲜明醒目、美观大方、与志书内容密切相关的。图一般不单独组成篇、章,因为以图说史难度比较大。部分省级志书设有图志、照片志。
图的编制一般应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确定内容,选择形式,拟定提纲,搜集资料,编绘或精选,确定图的位置、尺寸。注意宜图则图,设计科学合理。忌移花接木,文图相悖,以图挤文。
图的位置要安排适当。反映全地域面貌的地形图、行政区划图和反映全局大势的照片、统计图,应安排在志书之首,或安排在相关专志(篇)之首,作为插页图。某一史料的附件或记录某一方面史迹的图,可作为配文图,置于相关文字之间或之后,使图文互补,图文互证。
制作图要有特色。地形图、地貌图、生态农业分布图、各种示意图、统计图要由专业人员绘制,以求准确、规范,突出地方特点和行业特点。涉及国界、省界、县界的地图需由国家或省级测绘部门绘制或审定。照片需注意采用新技术、新角度,注意收集航空照片和卫星照片。
入志图要具备时代性和地方性。注意反映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变革,人的精神风貌和新的建设成就。反映地方特色的特产和民风民俗也应酌情收录。
(6)表
表,即统计表、一览表、人物表等。表是一种既易综括、又便阅览的体裁,也是方志体裁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人物、大事可以立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体育、卫生等内容都可以综括为事表、物表、人表、数字表等,将复杂的事物变得一目了然,从而赢得“揽万里于尺寸之内,罗百世于方册之间”的功效。历代志书有沿革表、选举表、户口表、贡赋表、职官表等。表也是“无言之史”。
表由标题、横栏目、纵栏目、文字说明和数字说明、计量说明和注释等组成。标题是表的名称,一般具有时间、地域、事项三个要素,讲究简明确切。标题只在表首出现,表转页之后不再需要写出标题,而是在表的左上角注明是续表。横栏目位于表体的上方,横排;纵栏目位于表体的左边,纵排;它们纵横交错,构成了表体,为填写文字说明和数字说明造就了空间。纵横栏目的设计讲究要素齐全,设计合理,经纬分明,结构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说明和数字说明是表的主体,内容必须简练、准确无误,与纵横栏目的要求相符并一一对应,同时也必须与正文的记载一致,不能出现矛盾。计量说明可以置于首页表体的右上方,也可以紧贴纵栏目或横栏目。注释是对表体内容的补充说明,一般置于表体的下面,根据需要而设。表一般采用“三线表”,即“开口式”,表的左右两端不画纵线。
立表要求一表一主题。表虽然可以化繁为简,节省文字,但是在志书中,表只是正文的补充,需力戒以表代替文字记述。注意宜表则表,表随文走。
新方志多见于制作沿革表、领导人任职表、各类人物表、各类经济文化事业统计表、一览表、分析表、升降表等。
(7)录
录,即附录,也是志书体裁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附录通过承载正文不宜容纳而又确有记载必要的重要文献、精选的原始资料和经过整理的珍贵史料,能帮助读者了解一地一行业发展的背景、缘由和轨迹,从而提高志书的使用价值。附录收录的文献和史料需体现一地一行业发展的关键点,如重要决定、纪要、规划、规定、通知,重要的调查资料、工作报告,重要的统计数据和史料,重要的诗文等。
除以上七种体裁外,还需掌握序、凡例、后记、索引的编纂方法。序,安排在志首,用于说明修志的意义和指导思想,介绍全志内容及修志的有关情况。凡例,安排在序之后,用于说明志书的体例、结构及编写方法。后记(或跋),安排于志末,用于交代修志始末。索引,安排在后记之前,根据检索需要编制。
地方志的体裁是一种综合性体裁,由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裁构成,其中志体为其宗,述、记、传、图、表、录无不遵循“述而不作”、“寓观点于记述之中”的原则,稍有变通也仅是述体而已。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裁之间是互相补充的,它们可以根据需要灵活地承担记载不同事物、反映复杂社会历史面貌的任务。这是地方志体裁的优势所在。
2.新方志体裁创新
第二轮地方志体裁创新,主要体现在活用诸种体裁、最大限度地开发诸种体裁的最大效能上。换言之,就是更为注重开发诸体裁之间的互补性,使之组合有序、相得益彰,以达到表现内容的最合理、最出色。
如何提高志书体裁的效能? ①灵活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使之相互配合,做到宜文则文,宜表则表,宜图则图,宜志则志,宜记则记,宜录则录,宜述则述,宜传则传,以最精炼的最简洁的文、图、表“语言”,讲述最丰富的历史和现状。②开发配文图照的应用范围,将有史料价值、有意义的图照尽可能收入志书,一方面提高志书的存史价值,另一方面提高志书的可读性。③开发地图集、照片志,将较为系统的地图和照片呈现给读者,让读者从直观之中深刻领略丰富的内容,找到自己关心的热点。首轮《福建省志》设置了4部地图集,即《福建省自然地图集》、《福建省普通地图集》、《福建省历史地图集》、《福建省经济地图集》,《天津通志》设了《照片志》,用照片记述天津解放后50年风雨历程,均受到社会和方志界关注,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④努力编纂图文并茂、图文映衬、图文并举的志书,以丰富的志书内容,吸引读者的视线,促进方志的开发利用。
三、方志章法
方志章法,即对志书撰写的一般要求。
撰写志书的一般要求,主要体现在“凡例”中。凡例是一部志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指导志书编纂的纲领性文字。方志学鼻祖章学诚在《修志十议》中提出,修志需要有三长:“识足以断凡例,明足以决去取,公足以绝请托。”他将明断凡例的“识”作为志家必备“三长”之首,可见其重要性。修志凡例最基本的内容包括志书编纂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纂体例和框架结构、断限、行文规定等。历代修志都重视凡例的制订,有全国性的要求各省共同遵循的凡例,如明永乐十六年(1418年)颁布的《纂修志书凡例》;也有一省之内对所属各府、州、县修志要求的凡例,如民国7年(1918年)颁发的《山西各县志书凡例》;更有各省、府、州、县志书各自制订的凡例,有称“叙例”的、“总例”的,也有称“略例”的。1985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行了《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26条,全国各地的修志工作都必须按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1998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又颁行了1997年通过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成为第二轮地方志的全国性“凡例”。各省根据全国统一要求和省内的实际情况,又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如2005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志〉行文规则》,就是编纂志书应遵守的行文规范。
第二轮地方志撰写的一般要求,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1.指导思想
这是一部志书的灵魂,也是新方志的时代特点。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志书类型及名称
根据1997年5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二届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编纂地方志主要分三级进行:①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纂的地方志;②设区的市、地区、自治州、盟编纂的地方志;③县、自治县、旗和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地方志。
志书名称必须采用规范的行政区划名。为了方便读者,根据2000年3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发的《关于续修地方志的几项规定(讨论稿)》,第二轮地方志的封面和内封“在志书名称的下边加括号写出上下限的起迄年代”。
3.志书断限
从全国来看,首轮新方志的断限最初有两种:①上限溯自古代,下限断至1985年或下延若干年;②上限溯自1840年,下限断至1985年或下延若干年。首轮内蒙古自治区三级志书的上限一般据实上溯,即当地有记载之始。
各专业志从实际出发自行确定志书的下限。
4.志书文体
新编地方志要求使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体。
语体文,指运用现代汉语著述的文体。新编地方志要使用现代汉语写作。民族自治地方的新编地方志,可以同时用汉语文和当地主体民族文字出版。
除引用历史著作原文外,力戒用文言文,也不要用半文半白、文白间杂的语体或方言。
记述体,指把事物的特点,事情的发展、变化过程和人物的经历,如实表述出来的一种文章体裁。
记述体有六个不可缺少的要素,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和结果。在记述体中,作者必须直接或间接地交代清楚这六个要素,否则就不能圆满达到记载和叙述人物、事件的目的,存史价值将大打折扣。
5.志书内容
囊括一地自然和社会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做到横不缺项、纵不断线。要体现新观点,运用新资料,反映新面貌。
6.志书篇目
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的实际,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做到门类设置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
7.编纂原则
主要有存真求实原则,述而不论原则,横分纵述原则,生不立传原则,详今略古原则,记述敏感问题原则。
8.行文规定
按自治区人民政府2005年7月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志〉行文规则》执行,内容包括文体、书写规范、用字、标点、称谓、数字、计量单位、引文注释、图表的规范等。
9.资料来源
为便于后人查考研究,重要的资料来源,十分重要的收录经过,资料的考证、鉴别及利用情况,需注明。
10.特殊注释
为方便今人及后人阅读、使用,对一些具有时代特征的短语、称谓,在一部志书首次使用时要加注释。如“三讲”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三大战略、六大突破”即实施区域经济、开放带动、重点突破战略和实现思想认识、经济结构优化、经济体制转换、对外开放、科学技术与经济结合、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新突破。
《内蒙古自治区志》75部专业志是一个整体,执行统一的《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志〉行文规则》,此外,还须根据各专业志的特点制订细化的志书编纂要求,以体现科学性和严谨性。各专志的撰写要求,出书时作为“编纂说明”置于志首。
四、志体与其他文体的区别
志书有自身特定的文体。它不同于史书,不同于文学作品,不同于工作总结,不同于新闻报道。
1.志书与史书的区别
志书与史书在体例方面的主要区别是:
①结构的形式不同。志书一般采用横排竖写的结构形式,先横排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门类,再纵写各类发展变化的始末。而史书一般采用竖排横写的结构形式,如《中国通史》先按朝代顺序纵排篇(章),再在每篇(章)横写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方面的情况。
②表现历史的方式不同。志书保存真实、准确的历史资料,让读者从中了解历史发展的轨迹、得失,进而总结规律。史书通过记述并论述历史,向读者阐述社会发展的规律。
③表达观点的方式不同。志书要求作者把观点和倾向性,寓于史料的记述之中,不需要作者出面评论功过是非,必要时至多三言两语,画龙点睛,而史书在记述历史的同时必须表达作者对历史的评价,评论历史,史论结合。
2.志书与文学作品的区别
志书与文学作品的主要区别是:
①所起的作用不同。志书的作用是通过保存历史资料达到存史、资政、教育人民群众的目的。所以记载的每一个事件和人物必须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绝不允许存在任何虚构和不实,而文学作品的作用是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以文学作品教育人民群众。文学作品必须感人,必须打动读者,所以允许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虚构故事和人物。
②运用的文体不同。志书运用的文体是记述文,要求语言朴实无华、规范严谨,以达到反映真实历史的目的,而文学作品运用的文体大多是小说、散文、报告文学等,要求语言生动形象,刻画人物和景物细腻传神,可以运用衬托、渲染、夸张、想象等多种表现手法,塑造各种艺术形象,以达到感染读者、教育读者的目的。
3.志书与工作总结的区别
志书与工作总结的主要区别是:
①行文的格式不同。志书的一个竖写节或目,需以时为序记述事物发展的兴衰起伏,经验、教训寓于事实的记述之中,而不专门记述。工作总结则不同,应用的是公文文体,有固定的格式和要求。大致需要写:a、情况概述,简要交代工作的时间、地点、背景,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效果;b、工作过程;c、经验教训;d、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板块式叙述是工作总结的特点。
②表述的方式不同。志书一般不允许归纳为若干点进行记述。而工作总结必须将所做的工作、经验教训、存在问题、体会等归纳成若干点进行阐述。
4.志书与新闻报道的区别
志书与新闻报道的主要区别是:
①结构的形式不同。志书的一个竖写节或目,是以时为序纵述历史的,不采用典型新闻报道的“三段式”,不用倒叙的写法,而典型的新闻报道一般由导语、主体、结尾几部分组成。导语一般采用倒叙的方法,把报道中最重要、最引人注目的事实提炼出来,一语道破新闻的主题思想和现实的意义,给读者一个总的概念,然后再记述新闻的事实。新闻报道还可以将时间、地点不尽相同的若干事实写在一起,表达一个主题,以达到报道面广、新闻效果好的目的。
②记述的方式不同。志书“述而不作”,“寓观点于记述之中”,而新闻报道可以夹叙夹议,用形象生动的文字描写激动人心的场面、人物性格及活动,使读者如临其境,如见其人,获得深刻印象,受到强烈感染。
③时效性不同。志书既记历史,也记现状,时效性长,而新闻报道十分讲究时效性,只写新近发生的事,不能很快见报,就失去了新闻报道的意义。
继承创新 突出特色——浅谈县级市志篇目设计的若干问题
李连秀
一、县级市志篇目设计要立足和反映县级市的自身特点
我省大多数县级市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中期从县改制而来,仅石狮市于1987年由4个集镇合并而成。因此,大多数县级市仍保持许多县城的原形,农业经济仍是重要经济收入来源。但县级市是小城市,具有城市人口、经济、人才、知识、信息和消息高度密集的雏形,与一般的县城比,它已发生了质的变化;工业经济成分已大大扩展,非农业产业和非农业人口所占比重增大,工农商并存兼蓄,工业总产值一般都超过了农业总产值,而且大都占70%以上,已有一些地方性大中型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城市基础设施及城市功能已初具规模;逐步向城乡一体化方向发展;其经济、政治、文化地位在本地区有一定的影响。县级城市特定的社会经济形态,决定着县级市志的总体设计和编修内容。在编修县级城市志时,必须兼顾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城市化的内容,一是县域性的内容,使两者糅合一起,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二、县级市志篇目设计要展现续志特色和创新精神
第二轮县级市志篇目设计应在继承前志的基础上,突出创新精神,展现续志特色。一般说来,续志篇目设置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处理好续志与前志的相互衔接,丰富新内容。对前志已经完整记述且变化不大的篇章如山脉河流、地质地貌、土壤、方言民俗等内容,不仅不能删减,而且要化静态记述为动态记述,丰富新内容,体现改革开放后的社会变革和时代风貌。民风民俗篇除传统节日的消退与复兴外,洋节日等新社会风尚的流行都应在志书中得到反映。
2、更新调整首轮设置较好的篇目,体现新变化、新发展。对首轮那些行之有效的至今仍可继续反映事业发展且分类科学、领属分明、结构严谨的篇目设置如自然部类、政治部类等部分卷章可基本保留,归并设置一些常规性事务的章节,突出设计新变化和新发展内容的篇目。
3、多种体裁综合运用设计篇目,加强志书整体性和实用性。
一是要加强述体的运用,设置综合性的篇目,如可设经济综述或工业综述。农业综述等专篇专章,也可在编、章之首设置综合性的无题小序。通过无题小序,补足横排的缺项,从总体上记述一个县级市的兴衰起伏、结构演变、功能变迁、优劣得失、地位作用,反映县级城市的宏观面貌。
二是灵活运用专记、附记、图表照等体裁形式,细化篇目设置,丰富特色内容。还可以结合专业志编写资料,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在一些相关篇章节中附记或专设一些特色内容。
三是做好勘误补遗篇目制订,翔实系统地记述历史内容。完整系统地记述好历史内容,展现丰富翔实的历史资料也是志书自身特色之一。
三、县级市志篇目设计要突出城市特色和发展水平
县级市志编纂如何抓住市情特点进行谋篇布局是编纂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应从三个层面进行反映:
一要从立市特征,即由县转市特征上,如有的县级城市是随着机械工业、轻化工业、纺织工业等发达而立市的;有的县级城市是因便利的交通、港口而立市的,还有的县级城市是由于商业、外贸发展等经济综合实力较强立市的等,有的是以能源矿产、旅游资源丰富而立市的,等等。
二要从发展层次上,反映城市发展水平。县级城市志不只从地方特色上区别于县志,还应从发展层次上区别于县志。县级市志的人口、城乡建设、工业、商业、交通、邮电、科技、文化、教育等篇,从概念上看,与县志具有共性。但同样的概念范畴,其内涵和表现形式甚至完全不一样,要反映立体状况,突出城市个性。
三要从城市的中心功能特征设置篇目,要与县级城市的规模、类型、经济、文化相适应。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县级城市的中心功能日益显现。县级市的人口结构、产业结构等发生巨大变革,农村城市化,乡镇工业化,突破了原有县域经济结构形态,如在全国百强县市中福建占8个,其中县级市有6个,它们的发展水平和城市规模大大超越县域范畴。
四、县级市志篇目设计要抓住时代特点,突出改革开放
县级市志编纂要紧紧把握时代精神,浓墨重彩地反映改革开放内容。在篇目设计中,可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设置各领域体制改革内容。开放开发是改革开放的另一面,也是县级市志社会经济发展另一个重要内容。篇目设计中应体现老区的开放开发、对外招商投资、进出口贸易、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区和经济开发区建设等内容。
五、县级市志篇目设计要多层次、多角度地反映城市化进程
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也是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30年,我省农村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其主要特点是县改区、乡镇改为街道,撤村建居(撤去村民委员会,建立居民委员会),农村转为城市、城镇,农民转为城市居民,市区、城镇区域扩大,城中镇、城中村、都市“村庄”形成、消失;农业现代园区、生态农业、产加销一体化、公司加农户、合作经济加农户、专业公司加大中型基地、兴办农工商企业等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市场化形式已在城郊农村遍地开花,成为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县级市志可在城市区划、人口、土地、城市经济发展(经济部类)、农业及其农村经济、基础设施、能源交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事业建设、乡镇和集镇建设、人民生活、方言民俗等部分设计相应章节目反映城市化进程内容。
六、县级市志篇目设计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在经济活动中要设置一些篇目来反映对当地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或作重大贡献的决策者、企业家、重大技术创新的创造者和企业职工的主人翁精神,经济体制改革所产生的弱势群体生活如农民工、下岗再就业职工的生活状态,新时期农民群体生活、农业产业化经营种植大户艰苦奋斗和创新的精神,大型企业集团的自主创新精神等的篇目。文化领域中要设置一些反映非物质遗产文化中传统手工艺、民间音乐、民间艺术、民间医术的传承者和创新者,地域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关注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节会文化等新内容的篇目,在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精神文明创建等领域中要设置一些篇目反映教师的师德建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毕业生就业,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成果和创新精神,医生的医风医德建设和医德医术双佳的杰出人物、医科世家,体育中专门人才、优秀人才,弘扬社会新风和先进人物事迹等内容。
总之,第二轮县级市志篇目设计应立足县级市志自身特点,在继承与创新中辩证统一,既要继承首轮修志中设置较好的一些主要篇目并进行更新和调整;又要根据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创设新篇目,反映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展现续志自身特色和水平。(摘自《福建史志》200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