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门手游 英雄选择:防控税收风险需要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0:20:30
防控税收风险需要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IdPh

张希水
风险的防控永远优于应对。税务部门如何进一步提高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水平,从当前工作实践看,在建立跨部门组织协调机制、提高信息化防控水平、综合运用激励惩处手段等方面还有不少工作需要加强。
健全完善跨部门组织协调机制
纵向上需建立省、市、县局三级的专业化税收风险管理队伍,全面负责税收风险收集、分析、应对、管理、绩效评价工作。横向上需在各级局设立多部门参与、多层次采集、多角度监督的工作协调办公室,形成上下机制顺畅、横向信息联动的组织协调机制,最大限度、最快速度地加强各类风险信息分析和运用,通过异常信息的分析、传递、发布,对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可能存在执法风险的问题及时、准确地进行风险提示和风险处理。
具体来说,纵向上要有一个对税收风险自下而上汇总、筛选,提炼后自上而下发布、布控的过程。也就是基层县区税务局应将一线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问题定期上报,由市局、省局筛选具有普遍性的风险点,并在一定范围内布控。
横向上要有信息和部门联动,提高综合工作质效的过程。一方面,是信息的联动。以山东省国税局为例,近年来先后推广和应用了税收分析预警和纳税评估两个信息系统。通过建设“跨部门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相关风险指标的提炼、分析、发布、防控体制和操作规程,全面整合法规、征管、货物劳务税、所得税、税务稽查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另一方面,是部门的联动。内控机制建设,不只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情,所有业务部门都应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工作中,在考虑业务工作的同时,部署风险防范工作,投入最强的业务力量参与风险信息、数据的提炼、分析。
切实强化信息化支撑工作
要形成税收风险防控工作的合力,不断提高防控工作水平,必须有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
从基层县区局执行层面来看,应侧重“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事后追责”的功能实现,突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控制,研制开发集内控预防工作流转、风险预警、控制及防范为一体的工作平台。依托该平台广泛采集、分析、处理各类执法数据信息,在权力运行前进行风险点和注意事项的提醒,在权力运行中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关键节点实施控制,在权力运行后实施责任追究,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以此提高整体工作效能,防范和规避各类廉政风险,推动税收执法风险防控体系的不断完善。
具体来说,应充分利用综合征管软件、税收分析预警系统、纳税评估系统的数据信息资源,对税收执法权的运行过程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控,在执法操作的事前进行提醒,在事中进行控制,在事后进行信息归集并评定执法风险。一要实现事前提醒。通过对综合征管软件中涉及税收执法权的节点进行挂接,对操作所涉及的执法风险进行警示。二要实现事中控制。要把各类涉税事项的审批作为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并将调查核实作为执法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以调查工作底稿的形式,对调查核实事项予以分解细化,顺序流转,对于未附送该工作底稿的,下一环节的审批人不得审批,从而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三是事后追责。考核期终结束后,系统要能够自动归集综合征管软件中涉及税收执法权的问题,特别是税收分析预警系统、纳税评估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根据预先设置的风险评定标准分别评定相应风险值,作为内审督查、考核和追究责任的重要依据,使违法违纪行为得到及时追究和控制。
从省、市局管理层面来看,应侧重对执法风险信息“搜集提炼、及时发布、督导落实”的功能实现。
重点是建立税收执法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按照“风险提炼、关口前移、科学分析、及时处理、督导落实”的原则,设计开发信息化平台,增强执法风险防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省局、市局在研究制定各项税收和改革措施时,要通过平台对执法风险进行评估,对是否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进行充分论证,把预防风险的要求体现在制度和措施的规定中,不断完善决策行为,从根本上降低发生税收执法风险的几率。
具体来说,一要构建省级、市级、县级、分局“四级网络”,规范信息采集。二要实现“分色预警”,实施分类发布。通过实施风险分析管理,对收集上来的各类信息进行分析提炼。根据不同预警类别,采取绿色一般风险、黄色中等风险、红色高等级风险的方式,分级分类定期发布,提醒各级部门加强风险防范。三要建设“顺畅通道”,强化反馈落实。发布执法风险动向后,向风险预警信息涉及的重点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通过软件系统逐级上报整改情况。
切实做到激励惩处并重
税收风险防控工作,在做好现代化、信息化手段支撑的同时,还必须做好人的工作。一是抓好正面激励,提高税收风险防控内动力。将风险防控与风险职级、经济待遇、评先创优进行挂钩,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从内动力上促进风险防控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严格责任追究,筑牢税收风险防控最后一道屏障。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针对税务干部在税收执法方面存在的过错,追究其行政和经济责任,对出现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行为,追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深入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涉税案件做到外查逃、骗税,内查有无违规执法和不廉行为。要对现有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进一步明确一案双查标准,把涉税案件涉及的廉政风险分等级进行有效挂钩管理,强化执法和廉政风险双防控。加大税收执法监察考评力度。纪检监察部门提前介入和直接参与税收执法检查,特别是参与到稽查案件的审理、复查之中,增强纪检监察监督的有效性。
作者单位:山东省滨州市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