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潭真实传说:职称评定——教师难以承受之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22:20:31
职称评定——教师难以承受之痛2007-11-26 19:55

 近日读了一篇题为《建议取消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的文章,作者应是一位教师,至少亲历了教师职称评定的风雨经历,坎坷辛酸,也为这样的经历深深地伤心着,也许至今还是灼灼的痛。他甚至将这样的痛归之为“撕下脸皮之痛、折断脊梁之痛、划破血管之痛”,如此“三痛”,当是痛彻心肺,痛难以堪!也正因为如此,他才发出了要“取消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呐喊,更是让人痛得眼泪都已流不出了。

  因为,我知道,这教师的职称评定,是《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为“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学教育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文化业务水平和履行职责能力,努力完成本职工作”而确定下来的,是对教师的奖励与激励。为此,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还专门发出了《中(小)学教师政务试行条例》,对教师职务的“职责、任职条件、考核和评审”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应该说,“条例”有了极强的政策性和操作性,应该得到教师的广泛拥护。但殊不知,在实际生活中,在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定中,这本该振奋教师、激励教师的“利好政策”,却越来越成为教师们的“伤心之痛”、“ 撕脸、折脊、破血之痛”,成了爱不起,恨不休的累赘和身心事。

  之所以如此,我看,与现实的情况,与每年评定职称时的具体操作等,有了极大的关系。正如一些有识之士的总结,“教师职务编制,特别是中高级教师职务被其他学校工作人员占用,而且比例越来越高;各级教师职务的技术标准和评聘程序被基层学校曲解或异化,升学人数和考试分数依然是关键或核心;教师职务评聘依然没有分开,评聘程序不公开,被基层学校主要领导‘暗箱操作’;部分教师,特别是优秀教师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然没有真正地、充分地调动起来”。非但如此,社会上各种不良倾向的侵蚀,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更是教师职称评定变形走样,成为教师的“难以承受之痛”。

  一是权力的腐蚀。由于符合各层级职务任职要求的教师很多,但具体职数十分有限,几个人,甚至十几人,几十人争一个职称评定指标的现象常在基层学校上演。而由于每次评定的具体条件都由基层学校领导制定,在民主治校没有得到根本落实的情况,权力便成了职称评定中的最有权的发言者,要么是促使一些老师竭尽全力去争当领导,要么就想方设法找领导干预评审。

  二是人情的干扰。人都有七情六欲,都有个人的思维方式和处世方法,也就难免有自己的朋友圈,有自己的人情往来,但在学校教师的职称评定中,人情、人情圈子又毫无例外地影响了工常的工作,政策、条件因此倾斜,人为设限之事也就顺理成章了。这种情况下,要么是老实的吃亏,要么就拼命与有关人士结上人情,拉上关系,甚至不惜请客送礼,不惜屈膝行贿。

  三是金钱的诱惑。当教师职称成为某些人的囊中之物,成为某些人可以支配的“恩赐”或“财富”时,其被用来牟利的危险也必然成为现实。在教育系统内,总是在要求校务公开时,不忘了要求将“职称评定”公开,为的就是预防住里面的金钱交易和腐败,但真的防止住了吗?只有每位亲历者才知道!

  不仅如此,有了上面的“好处”,一些部门也紧紧盯上了这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坚持要“加强领导”,甚至“亲自为之”。本来在《中(小)学教师政务试行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教师职务的评审工作,由省、地、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并分别设立中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各级评审委员会由同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我相信,这样的条文,任何识字的人都会正确理解,任何知道“依法行政”的人都知道该怎么办?但令人十分费解,十分遗憾的是,在不少地方(至少笔者所在的市是这样),人事部门毫不客气地将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权全部掠去,不仅霸占了评定权,还坚持将指标分配等都全握在手中,一个地级市,上千所学校,他们都会不辞劳苦地去分配名额,调整指标,我在为他们这样的“全力为基层着想”的“伟大奉献精神”所感动的同时,又不能不以“最坏的恶意”,推测他们的真实用心!因为,教师参与职称评定,还要交一大笔钱!这样的情况下,教师又怎么能不为职称评定所伤呢?他们单纯的思想又怎么能承受这现实的职称评定之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