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道教父的失忆宠妻txt:新建县群体上访人员堵门堵路现象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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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县群体上访人员堵门堵路现象剖析

时间:2010-04-03 14:52:02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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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

编者按:

稳定是发展的基石。近一个月来,我县群众上访现象呈上升趋势,先后发生多起群体上访堵门堵路现象,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压力。由县维稳办夏忠祥同志撰写的《新建县群体上访人员堵门堵路现象剖析》一文,结合近段时间发生的群体上访典型案例,就群体上访事件的类型和引发的原因进行深入具体的剖析,并从五个方面提出了有效的应对措施,对正确处理信访危机、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新建县群体上访人员堵门堵路现象剖析

县维稳办  夏忠祥

近一个月来,我县群众上访现象有所抬头,缠访、闹访、越级访、集体访、群体访时有发生,特别是聚众围堵县委、县政府,阻塞交通要道等群体事件明显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扰乱了政府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给我县的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我们应对此引起深思,并着力加以解决。

一、近期我县发生的群体性堵门堵路事件的类型

进入3月份以来,我县发生的群体性堵门堵路事件主要由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治安案件、医患纠纷、安全事故、村级换届、资源争夺、营运权属、环境污染等纠纷引起,群众提出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反映的问题是自身的利益诉求,是非政治性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上访群众往往采取不合理的方式或过激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

1、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案例。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堵门堵路事件占首位。3月份,我县由交通肇事引发的群体性上访、堵门堵路、扣车事件有4起。如昌邑乡曹会村陶端谨驾驶摩托车被李绪模驾驶的摩托车撞伤,其家属到乡政府堵门;象山永新村一个4岁小女孩从昌邑乘131公交车到象山下车时被一汽车撞残截肢,后村民强行将5辆131公交车扣留;溪霞乌石村一女村民,在东湖区因交通事故死亡,后女方娘家金桥乡村民30多人到肇事司机单位经开区宏瑞公司堵门;流湖乡红星村村民汪世康的小孩,在交通事故中受重伤,其家属要求破案、捉拿肇事逃逸者,多次堵门堵路。

2、因经济纠纷引发的案例。3月19日,北效奶牛场奶农50余人因英雄乳业拒收其鲜奶,到英雄乳厂堵门;3月22日,邱启荣开发商品房涉嫌诈骗一案中的十多位购房者来县政府上访并堵门(之前,此案县纪检部门已组织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县政府也多次进行协调);3月22日,竞秀学校店面招租业主因不满学校重新进行招投租,到县政府堵门。

3、因治安案件引发的案例。3月15日,生米镇居民杨冬保因去年年底在北斗大厦赌博,被公安机关追捕,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打击,自己跳楼逃跑而致残,完全是个人行为,公安机关无任何责任。生米镇政府从构建和谐社会理念出发,为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解决了其城市低保,并准备为其接装假肢和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4、因医患纠纷引发的案例。流湖乡北城邱家村一11岁小孩,因车祸送省武警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到医院堵门闹事;溪霞孙家村一出生2个月的小孩,在溪霞卫生院打针回家后死亡,后家属将小孩尸体拖到卫生院,要求医院赔偿。

5、因安全事故引发的案例。3月25日下午,溪霞万湖村村民徐韶林(男,52岁),接送小孩路过南昌市青云谱三店村一建筑工地时,被工地上升降机掉下的东西砸伤,昏迷不醒,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将尸体抬到工地上,与承包方大吵大闹,并纠集30多人到青云谱堵路。

6、因村级组织引发的案例。溪霞镇桥南村村民近期以来曾多次赴省、市上访并堵门堵路,反映村委员财务帐目混乱,征地款分配不公等问题。主要原因就是原村委班子成员陈某因换届落选,出于对现任村支书的不满和报复,唆使、串联村民上访。

7、因资源争夺引发的案例。昌邑乡昌北村村民陶端铁等人在鄱阳湖风灵山附近围湖,但该村段涉及到昌北村,昌南村,曹会村等,从而引起昌南村百姓到乡政府吵闹;去年,厚田乡龙王庙村村民因与三洲村村民沙洲权属纠纷,也曾到县政府堵门。象山隆庆捕捞队渔民要求分得铁河乡三洲头采沙补偿款也曾到市、县堵门。

8、因营运权属引发的案例。3月8日,联圩乡花果山至联圩的全顺车队业主因不满车辆营运线路调整,拦截了131公交车,导致湾上村村民认为全顺车司机阻碍了其村百姓出行,100多人拥至乡政府围堵办公大楼,并将全顺车队的部分车辆玻璃砸碎。

9、因环境污染引发的案例。3月16日下午,西山合上村塘坊自然村村民30余人冲击省人大,反映西湖区桃花镇在其村购买300亩土地,施工过程中产生松土随雨水冲入农田,造成农田毁坏,要求解决补偿问题。

二、探寻群体性堵门堵路事件发生的原因

13起群体性堵门堵路事件集中在一个月内发生,尽管有偶然因素,但根本原因还在于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不畅,政府与群众沟通不够,致使一些问题和矛盾堆积叠加。具体归纳起来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是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领域配套的法律法规滞后、政策配套跟不上或不够完善,使部分人的权益难于依法依政策得到有效保障,也给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留下了可乘之机。如医患纠纷,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解决,要获得赔偿,必须是在医生有医疗责任过错、卫生部门认可的情况下才行,而医院责任事故鉴定是由其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来进行的,亦即是“儿子与人打架,父亲出面评理”,鉴定结果要几个月才出来,最终绝大部分是医院无责任事故。这样就导致了群众不愿通过司法程序去解决医疗纠纷,而过多的采取医闹、堵门这一行为,流湖北城小孩的医患纠纷就是一例。这起纠纷,最后经有关部门协调,省武警医院一次性赔偿受害家属6.8万元。

二是部分上访群众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快闹快解决”的思想,为了获取个人或小群体利益,置法律、法规于不顾,采取过激行为,蓄意聚众上访,给政府施压,以求获得高额赔偿。如溪霞乌石一女村民的交通死亡事故,若走正常的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时间跨度长,一般都要6至7个月以上,死者家属还要支付事故带来的附加费用(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等),即使在对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一个农村壮年主要劳动力的赔偿金额也很难超过13万元。而死者家属通过采取堵门、闹访这一办法,成本低、见效快,经政府出面协调后,肇事方国有企业宏瑞公司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38万元。

三是部分县级分片挂点领导、乡镇及部门主要领导虽然能对职责范围内的矛盾和问题高度关注,认真对待,但不可否认,一旦遇到棘手问题、复杂事件,则退而避之、消极对待、不愿面对,而上访群众总觉得“药不到樟树不灵”,一定要见上重要领导一面才肯罢休。也有少数职能部门干部及乡镇基层干部,处理问题方式、方法简单,不习惯做艰苦细致的工作,不善于见微知著,致使一些小事变成大事,一些易事变成难事,个体访拖成了群体访。如溪霞桥南村上访情况就是此例。

四是在当前复杂的维稳形势条件下,全县虽然起动了信访维稳应急资金,但随着各类事故逐年增加,这些资金仍然微不足道,不能满足广大涉事群众的需要。

三、应对群体性堵门堵路事件的措施

群体性堵门堵路事件原因错综复杂,在化解这类事件的矛盾时要十分注意方式方法,要摸清情况,了解事因,对症下药,妥善处置。

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对群体性上访堵门堵路事件,要做到信息灵、情况明、事实清,要充分发挥公、检、法和维稳信息督查员信息报送主渠道作用。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县级领导在县信访局值班制度和县级分片挂点领导每周定期下访接待制度,广泛听取群众的诉求和建议。同时强化乡镇维稳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作用,架设维稳和信访的“快车道”。

二是规范信访秩序。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各项制度,教育群众依法、有序上访。要引导群众更多的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能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于解决的,应耐心细致的进行解释、劝说工作,对确不听劝阻,挑起事端、胡蛮乱来的,公安机关应在做好取证的基础上,果断地采取措施依法制止。要对重大信访事件和信访重点人员建立档案,跟踪问效。

三是及时化解矛盾。县职能部门和乡、村两级干部要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上发挥主力军作用,做到遇事不推卸、不回避,力争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对一些矛盾纠纷进行调处。对一些难处理的矛盾纠纷,县分管领导应亲临现场,主动介入,开展调查工作,了解问题症结。对一些重特大的矛盾纠纷,县委、县政府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实行领导包案,采取“领导挂牌督办、部门合力攻坚、个案跟踪问效”的办法,做到“一个疑难问题、一套工作预案、一位责任领导、一班处置力量”,直至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要充分发挥新建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党的执法方针、政策,通过开展“法制讲谈”、“现身说法”等形式,教育广大群众遵纪守法,依法致富、合法经营。要充分利用每年3月份综治宣传月活动的有利时机,在乡镇、村(居)委会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图片展览,送法律下乡,开设“法制宣传栏”阵地等活动,帮助和引导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使广大群众受到形象生动、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

五是实行责任倒查。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信访维稳工作的要求和解决信访维稳问题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尤其是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信访问题,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失职渎职,引发堵门堵路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县综治委要建立乡镇、综治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政绩档案制度,对维稳工作抓得实、抓得有成效的地方和单位,要进行嘉奖,对治安混乱、群众不满意、公众安全感差的地方和单位要实行综治“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