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进口布料代理: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 民政部、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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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民发〔2005〕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
为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经研究,决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
二、各地要在中央标准的基础上,参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制定当地具体抚恤标准,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核拨专款另行下达。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抚恤补助专项经费的管理,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补助款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附件:1.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3.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从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残疾等级
残疾性质
抚恤金标准
一级
因战
11200
因公
10800
因病
10440
二级
因战
10080
因公
9600
因病
9200
三级
因战
8960
因公
8400
因病
7800
四级
因战
7280
因公
6600
因病
6000
五级
因战
5600
因公
5040
因病
4560
六级
因战
4480
因公
4200
因病
3600
七级
因战
3360
因公
3000
八级
因战
2240
因公
1920
九级
因战
1680
因公
1440
十级
因战
1120
因公
960
附件2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从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烈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
城镇
4200
3900
3600
农村
2640
2520
2340
附件3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从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红军失散人员
9600
8640
2880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 民政部、财政部 2005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2001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1996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1994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1995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1998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2007年辽宁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2008年省财政厅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7年民政部转发江苏省《关于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1997年民政部转发江苏省《关于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表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表 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 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高--社会--人民网 2005年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社会化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表2010年10月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从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妥善安排当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2007年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 优抚对象补助标准随物价调整 2011年辽宁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为城乡困难群众在乡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和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