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芪建中汤罗大伦:大清为什么亡于辛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2:58:02

  1851年发难的太平天国,其冲击波及到中国的18个省,全盛时期几乎占有中国的半壁江山,太平军兵力超过了一百万。但是,兵祸13年,数千万人为此丧生,大清朝却没有亡。相比之下,1911年猝发的武昌起义,事起仓促,领导无方;可是,事态却出乎意料地形成燃湖之势,23个省中起兵响应并宣布独立的,50天内就有14个,随后袁世凯见风使舵,大清朝随即灭亡。

  人们通常用“气数未尽”和“气数已尽”来解释大清在太平天国和辛亥革命中的命运,可是,“气数”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曾国藩对主子不谋叛逆,而袁世凯却对主子出尔反尔?“气数”的背后究竟有什么玄机?本文将对大清灭亡原因的一个通俗版本进行剖析,然后引入“统治能力/统治成本”的“统治商数论”分析框架,最后对清政权和君主政权的灭亡原因提出一种新解读。

  1,清朝灭亡的十大原因

  清朝及民国史通俗作家金满楼先生,在陆续发表了《晚清帝国回忆录》、《向康熙学习》、《晚清的最后十年》、《大清野史之谜》、《女人当国》、《这才是晚清》、《北洋野史》等作品之后,2011年6月又推出了《辛亥残梦:帝国崩溃的前夜》一书,并在该书的“余论”总结了清朝覆亡的“十大教训”或“十大原因”。

  金先生首先认为,将革命的爆发与清朝的覆灭归因于“种族专制”和“腐败无能”,同将危楼的倒塌归因于暴风雨一样是皮相之说。在他总结的“十大原因”中,“急功近利的考核指标导致王朝倾覆”居首位。急功近利指的是在甲午战败及庚子之乱后,清廷为挽救王朝,冒然由低成本、低效率的“小政府”向高成本、高风险的“大政府”的转型,其在编练新军、教育改革、官制改革、地方自治乃至宪政改革等问题上分头并进,各项举措远远超过了整个社会所能承载的压力,由此引发的财政问题难以为继。用清史总撰缪荃孙(1844—1919)的话说:“国家因兵败而图强,因图强而变政,因变政而召乱,因召乱而亡国”(转型过急、变政召乱)。

  “利益分配机制错位,一方利益受损且缺乏对话机制”是第二个原因。朝廷财税收入的过快增长、滥印铜元带来的通货膨胀伤害、与民争利的“铁路国有化”政策,使新政本身成为民怨的主要来源(利益错位、民怨新政)。

  第三个原因是“废科举仓促而无补救,丧失授官权无疑自废武功”。1905年清廷废除科举是体制上的自我摧毁(1902年新型学校出现,因为跟科举制度不接轨老百姓不愿接受,慈禧采纳了袁世凯、张之洞的建议废除了科举)。科举不仅仅是一种教育制度,它同时也是一种选官制度,是朝廷联接知识分子的利益机制和忠诚机制。相应的文官考试制度一旦残缺,现存体制与意识形态对新生知识分子便毫无吸引力,其离心倾向和反叛意识也随局势的恶化而增强,新军队因为这些人的加入更加剧了与朝廷的对立。后科举时代的无格可依,也给亲贵擅权、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提供了方便之门(错废科举、自毁长城)。

  第四个原因是“年轻人没有出路,因年轻人不满而推翻王朝”。科举废除后不过5年,新式学堂的学生总数由不足10万增至156万,学生毕业后的出路问题因“读书做官”的终结而成为一个巨大的社会隐患。官场裙带、派系权争以及1911 年5月“皇族内阁”的表演,进一步引发了年轻人上升机会的被剥夺感。经济机会落后于教育发展,对前途的绝望,都增加了人们对社会的怨愤,催生了“求变、速变”的念头(愤青无为、绝望求变)。

  第五个原因是“激进思潮不可取,非理性的情绪未能得到合理的疏导”。 在清末危机深重、改良无望的情况下,革命思潮异军突起。实行新政后的清廷已经没有了保守派,而只有激进派和缓进派。但清朝的覆灭,问题不是走得太慢,反而是因为走得太快。甲午的失败,不是器物方向的错误而是速度、规模与效率的失败,这不是用制度变革即可取代完成的任务(金先生这里的“效率失败不能通过制度变革纠正”与前述的“低效率小政府”观点相矛盾)。清末如雨后春笋般兴起的各种报刊杂志大多为激进的知识分子所掌握,而清廷各级政府对这个新兴的舆论环境显然未尽了解(改良无望、舆论失控)。

  第六个原因是“不可忽视的历史偶然性与亟待提高的危机管理能力”。鸦片战争以后,清朝陷入了“冲击-危机-改革-停滞”的怪圈,直到庚子年内外危机总爆发和日本胜俄,慈禧才终于下决心改弦更张。清廷实则是被保路运动与武昌起义两个重大危机事件的叠加效应所颠覆,湖广总督瑞澂与统制张彪仓皇逃命,清廷的所用非人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早在1908年11月光绪与慈禧国丧期间,安庆新军起义就被安徽巡抚朱家宝镇压。1910年2月的广州新军起义及1911年4月的黄花岗起义也没有成功。可见清廷的“铁路国有化”和“皇族内阁”动摇了人心,加上粮食危机和金融危机,攻守之势已变(所用非人、人心动摇)。

  第七个原因是“军队的失控及其职能的倒转”。清廷编练新军的本意在于抵御外侮,但这支新兴力量没有来得及发挥作用即在国内的变乱中倒戈叛变。在辛亥年中崛起的那些新军将领,大多是年轻的留日士官生(如山西都督阎锡山28岁,江西都督李烈钧30岁、云南都督蔡锷30岁,贵州都督唐继尧29岁),新军在倾覆清王朝的同时也瓦解了自己,那些年轻的将领们对清廷反目无情,对革命更无所爱,致使后来军阀间的混战(军队失控、倒戈叛变)。

  第八个原因是“对民间秘密社会的威力掉以轻心”。江湖会党的存在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了重大威胁与隐患,较之以往的帮会组织,清末会党又有三个新特点,一是重要成员大多出身行伍,曾接受过军事训练并具有一定的指挥作战能力,如四川、湖南等地的哥老会成员多有湘军或其他军队的从军背景;二是革命党渗透到江湖会党组织中,使其在“秘密社会”的性质之外平添了一份理想与革命的色彩;三是革命党组织将各地会党串联起来,形成了更大的反抗联盟,如同盟会的外围组织共进会即把长江中下游地区的三合会、哥老会、青红帮等各大会党联合了起来。同士绅的地方武装一样,在革命党人的引领下,会党成为一支而极其凶险的力量(帮会渗透、隐患四伏)。

  第九个原因是“领导人的经验、意志及心理素质均不过关”。慈禧太后选择28岁的载沣为摄政王是巨大的错误,载沣为人宽厚,但生性软弱(罢黜而不重用或杀袁世凯,释放了暗杀他的汪精卫),缺乏政治经验。慈禧的可用之人确实也不多:庆亲王奕劻富有丰富的经验,可惜已73岁;协理大臣那桐富有才华,却缺乏实际本领和决断才能;唯有镇国公载泽,在满族大臣中堪称果决勇毅,力主杀袁世凯,却与庆亲王奕劻不和;协理大臣徐世昌与另两位大臣梁敦彦和盛宣怀,虽然老于世故,但面对只有打过仗的人才能应付的局面,就显得气势不足(错选摄政、无人可用)。

  第十个原因是“激进、草率、未经大多数人认可的政治构架遗患无穷”(这一条主要讲教训)。十年的清末新政对于近代中国的转型来说无疑是快马加鞭,但辛亥革命最大的问题在于,以满族亲贵的腐朽性、民族矛盾的伪构性,掩盖了传统政治及社会制度的顽固性。正如辜鸿铭在《清流传》中所说,民国进入了一个“群氓时代”,辛亥革命推翻了一个人的特权,却带来了更多人的特权,一个真皇帝被赶下了台,更多的军头、土皇帝们却迅速崛起(结构不变、结果不变)。

  2,十大原因背后的“统治能力”问题

  金满楼先生的“十大原因”相当完整地概括了大清灭亡的重大事件因素(一般的讨论都不太全面,如袁伟时的“寻找历史的脉络——答华商报记者杨鹏”,2011-10-09;雷颐的“首义成功的秘密”,《经济观察报》,2011-10-9)。可是,“罗列式的分析”却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分析。实际上,“罗列式分析”不仅流行于对历史的通俗解读中,也流行于中国社科学界的多数领域。作为官方理论禁锢的一种结果,“罗列式分析”的致命之处就是缺乏“核心逻辑”,缺乏一种对重大事件发展的统一理解。

  上述的“十大原因”可谓面面俱到,可是大清灭亡的关键点到底在哪里呢?究竟是“新政后的地方离心力”还是“铁路国有化”?是“废除科举”还是“皇族内阁”?是“舆论失控”还是“官心动摇”?是“军队叛变”还是“错选摄政”?是“政府腐败”还是“改革太快”?

  可以注意到,金先生一开始反对“将危楼的倒塌归因于暴风雨”(外因),又明确否定“种族专制”和“腐败无能”的皮相之说(内因),所以“十大原因”似乎就是为了提供一个“综合原因分析”。在大陆学界,当人们无法分清“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哪个更大时,也往往诉诸于恩格斯后期的“历史合力说”作为一种解脱。不幸的是,“综合原因分析”同“历史合力说”一样,不是取消了理论,就等于是宣告了原有理论的破产。从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综合分析问题不是不对,而是太对了,以至于失去了“核心逻辑”。当然,“危楼与暴风雨”的类比也有不当之处,因为暴风雨可以作用于危楼,但“危楼与暴风雨”却没有“政权与社会”那样的“互动”。不过,过分看重“互动”中的此消彼涨,正是人们失落在不分主次和相互决定的迷雾中的原因。

  具有“核心逻辑”的理论假说,为的就是拨开不分主次和相互决定的迷雾。金观涛的“超稳定结构论”(见金观涛、刘青峰:《开放中的变迁》,香港中文大学,1993年;另见《兴盛与危机》,1992年增订本)提出了一种“核心逻辑”,但它过分强调了意识形态、社会结构、官僚体制和无组织力量等外在于中央政权的因素去解释历史,结果把“超稳定结构”客观化和非主体化,甚至是完全目的论化和宿命论化,仿佛所有主体的一切行动都被“超稳定结构”这头怪兽所控制。“超稳定结构”最终变成一个宏观空壳,具体的分析又回到了意识形态、社会结构、官僚体制和无组织力量对中央政权的冲击,结果等于重新落入不分主次和相互决定的迷雾。

  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清政权灭亡的原因”,这里说的是政权的灭亡,不是社会的崩溃;是中央政权的灭亡,不是地方政府的崩溃。即便分析强调了“危楼的内因”,还是存在多个内因的主次问题。本文所要特别强调的,是“中央政权的统治能力”这个“核心逻辑”。

  既然灭亡的是中央政权,不从“中央政权的统治能力”出发去找原因,其实就是非常奇怪的思考方式。从“统治能力”及“决定统治能力的制度”去分析“政权崩溃”却不是什么循环论证。循环论证指的是“论证的前提是论证的结论”,如“长胖是因为吃得多,吃多则是因为长得胖”。所以,“政权崩溃是因为缺统治能力,缺统治能力则是因为政权崩溃”才算循环论证,而“政权崩溃是因为缺统治能力,缺统治能力则是因为君主政权存在制度漏洞”就不是循环论证。那么,大清的“统治能力”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呢?

  从1644年清军入关开始,“前四朝”顺治、康熙、雍正、乾隆还算是“盛世”,但嘉庆、道光、咸丰的“中三朝”衰落的迹象就出现了。嘉庆(1796-1820,生于1760)是个典型的“平庸天子”,办了和珅,却无力治理腐败势力的扩散,在位期间白莲教起义(1796-1804)和鸦片泛滥已经伤了大清的筋骨。1820年嘉庆突然驾崩,道光(1821—1850,生于1782)继位,随即在“鸦片战争”中攻守失当,内外交迫中忧愁成疾,又在立储的问题上于奕詝与奕之间左右为难;结果还是立了奕詝,即后来被证明为无远见、无胆识、无才能、无作为的“四无”皇帝咸丰(1851—1861,生于1831)。咸丰是个瘸子,得过天花,体弱多病却还成天迷于酒色、宠爱叶赫那拉(1835—1908),登基不久就爆发了太平天国起义(1851-1864)以及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1860),英法联军入侵时咸丰还有逃离北京之耻。

  咸丰只有载淳一子(次子三岁就夭折),不存在如何立储的问题。但偏偏载淳之母叶赫那拉是个野心家。更为不幸的是,道光立奕詝(咸丰)而不立奕的错误,到了咸丰这,变成了革去恭亲王奕的军机大臣一职、立“八个顾命大臣”辅佐5岁幼主载淳(同治,1861-1875,生于1856)的错误。结果,奕与叶赫那拉勾结,“辛酉政变”中“后党”与“皇族”势力压倒了“朝臣”势力,叶赫那拉变成了慈禧太后。慈禧和奕进一步重用曾国藩,并向洋人“借师助剿”,最后灭掉了太平天国。同治皇帝色性如父,年仅21岁便染梅毒无子而死,所谓的“同治中兴”完全与他毫不相干。恭亲王奕绕了一大圈回到了权力中心,可这时的当家人不是他,而是“垂帘听政”的慈禧,大清的“权运”也因此大为不同。

  这些历史事实很好地说明了三个涉及“统治能力”的大问题:一是“君王能力”与“制度能力”,二是“现任能力”与“继任能力”,三是“统治能力”与“敌方能力”。“统治能力”首先是“君王能力”,其次才是“制度能力”, “制度能力”能够因为“君王能力”而变强或变弱。由于“终身专权和家族继承”的事实,“君王能力”包括了“现任能力”及其对“继任能力”的决定。对于“统治能力”来说,“敌方能力”是一种“统治成本”,但“统治能力”起主导作用,相对较高的“统治能力”能够控制 “敌方能力”这个“统治成本”。维持“君王能力”和“制度能力”的开支也是一种“统治成本”,但这部分来自税收的开支增加,却不必然能不断提高“君王能力”和“制度能力”;特别是,“君王能力”的提高,有着某种“政治遗传学”的家族基因和自然因素限制。

  太平天国没能灭掉大清,一方面是因为洪秀全的“敌方能力”不足(内讧加偏师北伐),另一方面还是因为咸丰的“君王能力”没有崩溃,后来慈禧和奕又镇住了局面,并使居功的曾国藩也没敢轻举妄动。可在道光、咸丰、同治期间,“现任能力”与“继任能力”的问题已经暴露,同治与光绪之后,这个大问题就由于慈禧的“垂帘听政”而陷入了绝境。

  同治无子,那让谁来继位呢?这当然就要看谁继位对慈禧的继续专权有利。慈禧力排众议选了光绪,光绪(1875-1908,生于1871)之父醇亲王是道光的第七子,咸丰的弟弟,其母是慈禧太后的妹妹。所以光绪以同治堂弟的身分继位,却既是慈禧的侄子,又是慈禧的外甥,且只有4岁,非常符合慈禧继续“垂帘听政”的需要。

  1881年慈安暴亡,慈禧实现了一宫独裁;在1884年的“甲申易枢”中,慈禧以对法战争不利为由,罢免了以奕为首的军机处大臣,此举也令洋务派李鸿章不寒而栗(慈禧与奕都支持1861-1894的洋务运动)。1884年的“甲申易枢”通常被认为是慈禧发动的第二次宫廷政变(第一次是“辛酉政变”,第三次就是“戊戌政变”)。早在1865年,慈禧在免去奕?的议政王时就给过他一次教训,但甲午战败后复出的奕?也已经无所作为,这一方面当然是奕?的心灰意冷,另一方面也表明慈禧步步收紧、权势无边。可也正是在“甲申易枢”之后,慈禧的“统治能力”出现了重大的转折。

  1889年光绪亲政后慈禧继续训政;1894年为六十寿辰,慈禧挪海军经费修颐和园,结果甲午战争(1894-1895)大败;戊戌变法(1898)中,慈禧感到了光绪的权力威胁,断然囚禁了光绪,只是受大臣劝阻暂时没废光绪。当时,康梁光想着如何借变法而被重用,可变法的关键是变法所依赖的权力保障,能否压倒变法所要威胁到的权力;戊戌年间的政治焦点根本不是变法(如以“制度局”取代现有的衙门),而是慈禧训政下的君权,是慈禧和光绪各自的权势。

  “庚子事变”期间(1900),李鸿章以“伪诏乱命”的理由“东南互保”,集体拒绝慈禧北上勤王的要求,结果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慈禧带着光绪仓皇出逃,把战争的责任推到曾被她煽动起来“扶清灭洋”的义和团身上;日俄战争(1904-1906)君主立宪的日本打败了君主专制的俄国,慈禧颇为所动;1905年加紧编练新军、废除科举、派五大臣出洋考察;1906年又发布《宣示预备立宪谕》;1907年9月,颁布《设资政院谕》;1907年10月发布《着各省速设咨议局谕》(1909年地方“咨议局”、1910年中央“资政院”成立);1908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直到1908年11月14日毒死光绪,排斥立年长者而立3岁的溥仪为帝、载沣为摄政王。

  慈禧在“甲申易枢”之后的所作所为,是拳头越捏越紧,手上的沙子则越漏越多。“统治能力”的要害是“统治能力的持续性”,所以,“统治能力”的转折也就是“持续统治能力的夭折”。如果说王朝的“家族继承制”导致了“继任能力”的不确定性,那么,王朝的“终身专权制”则导致了“现任能力”的不确定性。在封闭的社会里也许“姜是老的辣”,可在一个面临冲击的半开放社会里,统治经验往往就是累赘;随着年龄的增长,专权、固执和老迈昏庸则进一步放大了任何一个小错误。

  结果,到了慈禧临终之前,决定中央政权“统治能力”的“四大指标”通通崩溃:一是最高统治者“现任能力”的衰竭使“制度能力”下降(官心涣散),二是最高统治者“现任能力”的衰败使“继任能力”下降(立幼主和弱摄政王),三是“新政改革”和“制度能力”的下降使控制“敌方能力”的“统治成本”暴增(军队失控、舆论失控、地方势力失控、帮会失控),四是维持“君王能力”和“制度能力”的“统治成本”再也不能提高“统治能力”(修颐和园、出洋考察、铁路国有化、皇族内阁)。“统治能力”的失控是“现任能力”、“继任能力”、“制度能力”和“敌方能力”的四重失控。慈禧生前能够镇住曾国藩,而慈禧死后的幼主就不再可能威服袁世凯。曾国藩是比袁世凯本分,可袁世凯再不本分,他也没敢在“戊戌变法”中对抗慈禧。这就是君主震慑力的逻辑。

  清末新政从自由的角度看是“改革太消极”,从专制的角度看是“改革太激进”,但从避免“把规范强加进事实”的“冷酷实证”角度看,则是软弱的“统治能力”导致了“统治成本”的失控,是衰败的“君王能力”导致了“制度能力”和“敌方能力”的失控。所以,在“铁路国有化”和“皇族内阁”(立宪的根本原则是皇族不能入阁)之后的1911年,武昌起义的偶然成功已经包含了绝对的必然性。大清开国之初,孝庄皇后(1613-1688,皇太极之妃,顺治的生母)培育辅佐了顺治和康熙两代君主;而清末的慈禧太后,却一手操纵了同治、光绪和宣统三代幼主。慈禧在朝内的威慑力,甚至超过了大唐时篡位又被迫退位的武则天。不幸的是,朝内没人敢反,对朝外的威慑力服从的却是完全不同的“天高皇帝远”的“统治成本”逻辑。

  3,大清灭亡背后的一般逻辑

  在道光误立咸丰、慈禧错选溥仪的历史中,我们能看到的,绝不是一种“持续统治能力夭折”的偶然性。按照一种“偶然性史观”,人们就能象李泽厚先生那样认为(见马国川:“李泽厚:告别辛亥革命”,胡耀邦史料信息网,2011-9-22):“如果她(慈禧)早死十年就好了,戊戌变法就成功了;如果她晚死十年也好了,就不会有辛亥革命了”。

  “持续统治能力的夭折”不是一个王朝统治者“个人选择”的问题,它表现的仅仅是“家族继承终身制”的“制度选择”问题,所有“个人选择”的偶然性,都包含在“家族继承终身制”的必然性之中。关键不是表面上的“个人选择”的偶然性,关键在于,“个人选择”是由“统治能力”所规定的,而“统治能力”背后的制度必然性,则存在于这个“统治能力”由制度不断再生产出来的事实中。

  在“统治能力”的核心问题上,王朝政治包含了一种国家治理对“君王能力”的高要求与“君王能力”供给不足的内在矛盾,因为,王朝的“家族继承终身制”导致了君王“现任能力”的不确定,以及家族集团狭小的“基因库”所规定的“继任能力”的不确定。我把这种“政治遗传学”意义的内在矛盾称作“基因悲剧”。这里,“基因库”有“统治能力来源”和“统治能力可持续性”双重含义,家族继承限制了“统治能力来源”,终身制则因为“夜长梦多效应”而限制了“统治能力可持续性”。

  君王“现任能力”的不确定,主要来自君王个人能力的八大方面:个人魅力、知识、经验、威望、组织力、技能、权谋、健康寿命等,这八个方面可以给概括为“文治武功”,是一种可以威服和镇慑臣民的能力。其中,健康寿命是一个关键因素,因为历代帝王无一不贪恋酒色,最终不堪负载各种压力而早逝。在中国历史上的400多个帝王中,近一半帝王在位不满5年,碰巧与当代限任制的任期接近。

  君王的“终身专权”是“现任能力”不确定的关键制度因素。首先是个人能力随着时间的自然磨损,其次是人性弱点的暴露使优点固执化而变成负担。君王软弱无能不行,错误强硬也不行。总之,执政时间越长,就越面临一种“现任能力”的“夜长梦多效应”。这个效应通常由于君王在情感-理性、短期利益-长期利益、个人利益-国家利益等方面的偏向而表现出来。道光在误立咸丰时,想的是他与咸丰生母的情分,慈禧在错选溥仪时,想的是自己或许还不会死。这些偶然性无一不是“终身专权”制度背景下的必然性,道理很简单:只要有那个可能性,那个可能性就迟早会轮上;一件事情只要可能出错,假以时日它就必然出错。而“持续统治能力”要求的却是万无一失,对一个泱泱大国来说就更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李泽厚先生说如果慈禧晚死十年,她就不会搞“皇室内阁”和“铁路国有化”。李先生假定的是慈禧的“统治能力连续性”,可从慈禧在“甲申易枢”之后的种种表现看(甲午之战、戊戌变法、庚子事变、废除科举、擅立幼主等等),应该高度怀疑的就是这个假定。我们也许能断言慈禧太后在清醒时不会搞“皇室内阁”和“铁路国有化”,但我们至少无法确定她在老迈昏庸时也不会这么搞,毕竟中国历史上老迈昏庸的皇帝干出的蠢事太多了。实际上,在促使大清灭亡的原因中,慈禧的“废除科举”至少与搞“皇室内阁”及“铁路国有化”错得一样致命(见方绍伟:“告别李泽厚----‘告别辛亥革命’及其方法论问题”,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11-9-25)。

  小结以上所述:由于被统治者的不满总是结构性和常态性地存在(金观涛的“超稳定结构论”所强调的“无组织力量”),被统治者是否威胁政权的巩固,就主要不在于被统治者的不满,而在于统治者能否“驾驭被统治者的不满”。这一点是理解政权“持续统治能力”问题的第一关键。“君王能力”会受到自然和制度因素的影响,“制度能力”会受到“君王能力”及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开支增加并不必然提高能力,所以,持续的统治能力是一个制度问题,不是一个开支成本问题。如果说政权巩固的关键只是统治者的统治能力(带有家族偶然性),那么,政权延续的关键就是“制造统治能力的制度”(带有制度必然性)。这一点是理解政权“持续统治能力”问题的第二关键。政权安危涉及的是“统治能力”问题,可政治利益涉及的却是“皇位权力”问题。对于政治斗争来说,关键是皇位权力,“权力的考虑压倒能力的考虑”。结果,要是夺得皇权者碰巧统治能力强,政权安危就没有问题,否则就有政权危机,历代的政权安危就这样被随机地决定了。这一点是理解政权“持续统治能力”问题的第三个关键。

  “制造统治能力的制度”和“权力的考虑压倒能力的考虑”,涉及的就是君王“继任能力”的不确定问题。“制造统治能力的制度”除了上述的“终身专权制”之外,另外一个就是“家族继承制”。不管是“子承父业”还是“弟承兄业”,“家族继承制”都不能保证“继任能力”的万无一失,关键的原因是“家族基因库”狭小的问题和“权力的考虑压倒能力的考虑”问题。“家族父权制”和“一夫多妻制”部分解决了“狭小基因库”的问题,却同时加剧了“权力的考虑压倒能力的考虑”问题。

  虽然有“长者为先”和“立长不立幼”之说,但中国的财产继承是“非长子继承”,中国的皇位继承也不是严格的“长子继承”。帝王的儿子能否继位,取决于他在同辈中的排序、年龄和能力,另外还有许多别的因素。中国历史上多次出现不是嫡长子的皇太子,以及传位给弟弟乃至传位给侄儿的事例。是否存在外部竞争者,在位者实力和威望如何,他宠信的近臣如何,是否有意外事件(君主或他的继承者突然死亡)等等,都会影响到传位是否顺利。

  总有人想要让未来皇帝的选择变得对自己有利。只要跟皇帝关系亲密,如宦官、皇后、皇妃、皇帝的兄弟姐妹、皇帝的宠臣等等,就有可能让某个皇子得宠而继承皇位,而不是看他的才能品德如何。这就表明了“家天下”体制上的局限,有时,就连皇帝的遗诏也靠不住。若是未来的皇帝果真英明,当然很好;否则,一山不容二虎,虎斗就必不可免。

  秦始皇长子扶苏被假诏赐死的悲剧,在后来的历史中曾以各种不同的情节多次重演。汉武帝的太子刘据,就死于他父亲去世之前的复杂权力斗争。隋炀帝杨广为了当皇帝,杀了他父亲隋文帝和哥哥杨勇等四个兄弟。唐太宗李世民为了争皇位,在“玄武门之变”中杀了他的哥哥和弟弟。唐代的武则天和魏皇后,清朝的慈禧太后,重演的是汉朝吕雉的权术故事。宦官擅政的故事就更是数不胜数。

  皇位继承制度上的规定,导致了皇位争斗的因素包括亲疏关系、合法性、能力和贤德,而这些又受制于权术甚至血缘操纵。运气好时,小皇帝能得到像唐代的太平公主的扶助而成了唐明皇,或得到像清朝的孝庄太后的扶助而成了顺治和康熙。运气不好时,小皇帝会被汉朝王莽那样的人所废。没什么能保证皇室的内斗就能斗出一个明成祖或一个雍正,也没什么能保证一次顺利继承就能产生一个乾隆。皇位总受随机因素的左右,“天命”也总是血腥的争斗之后的说辞,这就是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帝国制度悲剧。

  总之,王朝的命运取决于统治能力,而终身专权制度、家族继承制度、一夫多妻制度等等,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统治能力延续的制度脆弱性。对“圣主贤君”的依赖,成了君主制自身命运的“阿基里斯之踵”。君主制的最薄弱和最不可靠之处,在于“尧舜之贤”往往无法事先确定。人毕竟有一死,自家的政权谁来接班呢?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就能保证有儿子吗?儿子太多怎么办?儿子争强好斗、自相残杀怎么办?儿子太蠢又怎么办?兄弟、姐妹、后宫、外戚、宦官、大臣、大将、外敌等等相互争权怎么办?

  在清王朝统治中原的267年间(1644-1911),王朝的继承制度,从努尔哈赤、皇太极和顺治的“贵族公推制”,演变到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的“先皇遗诏制”(包含“秘密立储制);而从同治、光绪到宣统,先制变成了以“垂帘听政”为目的的“太后定位制”。我们不能说“先皇遗诏制”没有问题,但“太后定位制”的“儿皇帝”结果肯定包含了更大的风险,这种风险在太后清醒时可能不明显,可太后一但归西而去,朝廷“震慑能力”的弱化崩溃就定然无可挽回。

  总之,“家族继承终身制”根本无法避免“基因悲剧”,结果必然制度性地出现“统治能力”对“统治成本”的优势丧失或“统治商数”的急剧下降,最终导致“统治能力”的全面崩溃。这个“统治商数论”逻辑上用“统治能力”与“统治成本”之比来解释“治商” ,又用“基因悲剧”来解释主导政权持续稳定的“统治能力”,用“君王权力终身制”及其“家族继承制度”来解释“基因悲剧”的产生。

  都说不能从失败中吸取教训的民族注定要重蹈复辙,可即便能从失败中吸取教训,仍无法保证不重蹈复辙,因为,历史并不是随机地重复着自己,只有制度才是种种历史重复的主要根据。“家族继承终身制”就是王朝崩溃不断重复的最主要根据。王朝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强人依赖”的制度,“家族继承终身制”制度性地毁灭了“强人持续”的可能性。君王的软弱或激进已经包含在“家族继承终身制”之中,“坏君王”只是“坏制度”的必然结果。我们可以把这个制度必然性称为“树倒猢狲散逻辑”,君王政权的崩溃无一不是这个“来去匆匆逻辑”的结果。“家族继承终身制”就是那个残酷的“朝代周期”背后的那个制度根源。

  4,结语:“天命观”之下的“统治成本”与“文化信仰”

  在中国人所说的王朝“气数”背后的最大玄机,一方面是“家族继承终身制”所包含的“基因悲剧”,即“统治能力”对“统治成本”必然的周期性失控,另一方面则是由“祖宗崇拜”、“ 实利主义”和人文生态的多选择性产生的“天命观”,即中国人的“天道人心”、“政治绩效”和“暴力信仰”的轮回观念。

  “天命观”涉及的是对“统治能力”极为不利的“统治成本”问题。“天命观”会给历代统治者的“持续统治能力”增加了更大的压力,因为“天命观”指向了“造反有理”和“成王败寇”,指向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指向了“敌方能力”的聚集,指向了“统治成本”的随时暴涨。

  “天命观”也是清末民初的君主立宪未能成功的关键原因。“家族继承终身制”和“天命观”的背后还是个文化信仰问题(将另文专述)。如果“从君主到共和”仅仅是个“硬件而非软件”的制度问题,中国的制度变革恐怕早就完成。可是,从洋务运动、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中国人对西方挑战的回应和反思仅仅处在“器物-制度-文化价值观”的层面,即便时至今日也依然很少涉及“行为规则-文化信仰”的层面。制度变革和价值变革的失败,说明根本的要害是信仰问题,是“能力”而不是“权利”问题,是演化博弈论所说的“锁住效应”问题(见“中国应该向日本学什么?---用‘演化博弈论’解读中国人的堕落”一文)。

  一部古代中国史,其实就是一部周期性的“基因悲剧”史;一部现代中国史,则是一部知道了王制之外的制度、却无意识地带着王制传统而企图摆脱周期性“基因悲剧”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