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胜妍大尺度:第四讲:八字的生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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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八字的生克2007-10-09 22:17

“八字”既然已赋予了不同的属性,接下来还要讲一下它们之间不同的生克关系。这种生克关系首先来自于自然现象:人们生活中常见的水浇到树木花草上,树木花草便活了,所以水生木;钻木可以取火,所以木生火;火灭了变成尘土,所以火生土;土地里有金属矿物,所以土生金;金在高温下会熔化成水状,所以金生水。如此水又生木,木生火……自然界的万物,在古人眼中就是这样生生不息,以至无穷。

还有一种说法,五行相生关系,是按照金、木、水、火、土这五大行星的相互运行而来的,它们依木、火、土、金、水的次序,按季节相继出现于北极天空,所以形成周而复始的相生关系。

除了相生关系,还有相克关系,就是金克木,用斧头能劈开木头;木克土,古人使用木犁耕地;土克水,用土垒成堤坝,就把水挡住了;水克火,起火了,水一浇就灭;火克金,再坚硬的金属,被火一烧就熔化。如此金克木、木克土……也是生生不息。

这种生克关系被引进到命理,一般情况下凡遇相生则是好的,遇相克就会有麻烦。但遇相克,也不能一律视作过去的迷信说法――克夫就是克死丈夫,而是指感情多有不合。更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弱命者遇扶助果然是好的,但旺命的人本身已强了,再扶不但多余,反而物极必反成了坏事。所以,旺命者有时相克反为美。

为了针对不同情况,在生克概念建立起来后,命理中还引入生克组合的九类具体情况:

1)               天干五合: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注意,天干五合,是生成了一种新的东西,它们原来的属性便不再存在了。所以合有牵制或改变五行性质的作用。

2)               天干冲克:天干有四组相冲组合,甲庚相冲,乙辛相冲,壬丙相冲,癸丁相冲。相冲是指有破坏作用。还有相克:庚丙相克;丁辛相克。

3)               地支会方:地支有四个会方,会,就是在同一个八字中相遇的意思。便是寅卯辰代表春季正月、二月、三月,会成东方木;巳午未代表夏季四月、五月、六月,会成南方火;申酉戌代表秋季的七、八、九月,会成西方金;亥子丑代表冬季的十、十一、十二月,会成北方水。可见,地支相会后也是变成了不同的五行。地支会方有加强某一类五行的作用。

4)               地支合局:地支有四组合局,寅、午、戌合成火局(指八字中如同时出现寅、午、戌三个字,便可称为合局;如只见寅午,或午戌,则为半合,下同。);亥、卯、未合成木局(只见亥卯、或卯未则为半合木局);申、子、辰合成水局(只见申子,或子辰,则为半合水局);巳、酉、丑合成金局(只见巳酉或酉丑为半合金局。地支和局后,有加强某一类五行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凡在命局中不论出现合局还是半合局,都表示命主人缘好,能和周围和谐相处。

5)               地支相刑:分四类,a.恃势之刑,在同一命局中同时出现寅、申、巳,即为犯三刑,如只是申寅、寅巳、巳申,也是犯了相刑,破坏力较三刑稍弱些而已。b.无恩之刑,是指在同一八字中同时出现戌、丑、未。如仅见戌未、未丑、丑戌,则也是犯了相刑。c.无礼之刑,子卯相刑。d.自刑:辰辰,午午,酉酉,亥亥同时或分别在一起,即为自刑。命局中凡出现“自刑”者,一般被认为有自残、自虐倾向,常常会莫明其妙与自己过不去。

6)               地支相冲:共六个组合,即子午相冲,丑未相冲,寅申相冲,卯酉相冲,辰戌相冲,巳亥相冲。平常人们都知道属鼠和属马的人是相冲的,属牛和属羊相冲,属虎和属猴相冲,属龙和属狗相冲,属蛇和属猪相冲,大概就是从这里来的。但命理中所说还不是二人之间的相冲关系,而是指同一人的命局中有不同的属性会发生冲突,而导致命局的荣衰。这种冲突主要是指感情不合,意见不一而言。地支六冲被认为有严重的破坏作用。

7)               地支六合:以下六组地支如在同一命局中出现,即为“合”:子丑相合,寅亥相合,卯戌相合,辰酉相合,巳申相合,午未相合等。“六合”有改变五行的作用,要在命局中具体所处地位论优劣。

8)               地支六害:是指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相害关系有妨碍作用。

9)               地支相破:子酉、卯午、辰丑、戌未、寅亥、巳申等这六个地支在一个命局中相遇,即为相破。相破关系有轻微的妨碍作用。
以上九类关系,一般认为命中遇刑、冲、害、破是不好的,合、会则要作具体分析,合会后的五行是命局所需要的,则为好;反之则不好。还有重要的一条是:无论天干还是地支,有时会同时出现冲合现象。这里就有个顺序问题,不能颠倒。
通常天干中合的力量比冲克大。如:四柱为××、乙×、庚×、甲×者,天干庚与乙合,庚又与甲相冲,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论合不论冲了。因为天干五合(1)在天干冲克(2)之前。这命局中日元庚金合月柱乙木之财,主此命会经商;乙木又处月为父母柱上,故命主与父母缘份厚。
地支的会合刑冲关系很复杂,但也有规律可循,即按以下顺序分先后:(1)四冲,(2)会方,(3)三合局,(4)三刑,(5)相冲,(6)半合局,(7)相刑,(8)六合,(9)六害,(10)破。同时出现,以排列在先者论之。举例,命局×酉,×寅,×卯,×辰,其中地支寅卯辰齐见,会成木方,按以上地支顺序会方为(2);而地支酉卯相冲,排在(5),就论会不论冲了。木方齐全,木主仁,说明此人人缘很好,乐于助人。又如:×子,×丑,×午,××这个命局中,子午相冲(5),子丑相合(8),冲在合前,故只作冲论,夫妻宫逢冲,主夫妻感情淡薄。再如:×子、×未、×申、××,子与未相害(9),又与申半合为水(6),故以合论,合主人缘好,半合水局,水主智,故此命主是个聪明人,等等。这是很重要的一个规定,要熟记。
归纳:在这一讲中我们已进一步讲到“八字”相互间的生克关系,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推演论命的基本概念,要熟记,并能灵活运用。生克关系在命局中反复出现,内容又多,加之其他各柱与日柱天干又是什么关系呢?下一讲我们将引入一个新概念,即何为“六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