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客运码头周围酒店:新华网评:“朝令夕改”是值得警惕的倾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6 10:36:53
唐 伟10月11日上午,广东佛山住建局在网站发布公告称,10月12日起放宽限购条件:允许佛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增购一套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当天23时24分,该局又在网站上通告称,为“综合评估政策影响”,暂缓执行该政策。(10月12日《京华时报》)
上午发布公告出台政策,晚上就再次公告暂缓执行,佛山的限购放宽令成了“朝令夕改”的生动样本。作为实行限购令最早的二三线城市,本应“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佛山的表现却令人大跌眼镜。至于为何暂停执行,官方的解释是“为进一步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并综合评估政策影响”,这岂不是说,这个政策的出台是“拍脑袋决策”?如此涉及面广的政策调整,事先并没有进行可行性论证,以及进行广泛的民意调查,从而对后果和风险没有预判?这种现象值得正视,这种倾向值得警惕。
从本质上说,短命政令是“一叶障目”的功利执政观所导致的。当决策围绕地方利益、甚至部门利益转的时候,就必然存在诸多问题,甚至跟实际情况背离,失去执行下去的基础。佛山此次限令放宽,依然有着逐利的思维:公开数据显示,今年1—3月,佛山全市商品住宅销售24239套,月均销售8079套。而在9月,虽然成交价格无明显下滑,但仅售出2703套,约占前3个月平均成交量的1/3。“十一”黄金周期间,佛山楼市新房仅成交458套,成交面积仅4.56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剧减八成多。 根据《佛山市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佛山市五区存量总计达到759.53公顷,但上半年仅成交163公顷,占全年计划的21.4%。如此语境下,救市心态可见急迫。
佛山的情况,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持续限购,让一些地方的楼市可谓“一片惨淡”,新房项目低价入市,部分在售项目“特价房”促销的情况屡见不鲜,“金九银市”的风光不再。但就此而言,只能说限购政策已经发挥效力,要达到“拐点”并实现大幅度降价还政策跟进。以北京为例,房产分析师张月认为,从目前的降价情况来看,市场仍然以小幅度、部分楼盘、局部户型、中小房企降价为主,尚未进入普降阶段。纵观其他地方,这种胶着也是基本面,观望等待局面尚需一定时日才能打破。若放宽限购或取消,之前的所有努力都会打了水漂。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于,除了少部分二三线城市限购外,大部分地方还没有太多作为,房价调控“全国一盘棋”仍需持续用力才能破题。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尤其考量政府决心,也是决定调控成败的关键,佛山的“短命限购放宽令”是一个警钟,此说明部分地方政府已经蠢蠢欲动,佛山只是作了“出头的椽子”。这更是一个危险信号,提醒国家相关部门,在政策的执行上,应进行强调和明确,避免“救市”心态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因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加剧市场风险。
新华网评:佛山“限购放宽令”短命说明什么
舒圣祥
10月11日上午,广东佛山住建局在网站发布公告称,10月12日起放宽限购条件:已办理房地产权证超过5年(含)的住房产权转移,不纳入限购范围;允许佛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增购一套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这是全国第一个明确放松限购政策的城市。当天23时24分,该局又在网站上通告称,为“综合评估政策影响”,暂缓执行该政策。(10月12日《京华时报》)
严格的限购令政策下,全国楼市的“金九银十”的风光不再,将房地产当做支柱产业和第二财政的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坐不住了。和当年个别地方“查处低价房”的雷语比较,如今的楼市虽然并未出现房价实质上的下降,但是成交量的萎缩以及随之可能出现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压力,无疑已经成为开发商和个别地方官员酒桌上的重要话题。
一些开发商和地方官员首先想到打限购令的主意,利用各种办法尽可能给限购令“松绑”。公众对此亦有猜测,可终于还是有人忍不住了,佛山第一个发布了“限购放宽令”,虽然这个“令”只存在了短短半天时间,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放宽限购令的蠢蠢欲动,早已昭然若揭。
可以想见,倘若这项政策就这么头天发布翌日生效,而未能在距离生效半小时前及时刹住车,后面的跟进力量一定会趋之若鹜。眼下,社会各界都认为当下楼市正面临一个重要的转折拐点,一些开发商和地方政府显然已经感受到了限购令的威力,一旦佛山打开一个小口子,放松楼市调控的示范效应就会被迅速效仿,楼市调控的成果就可能因此受到挑战。
可以说,佛山的做法代表了一些地方对中央调控楼市决心的试探。虽然这种试探显得小心翼翼,但是如果没有来自更高层面的警示,类似的蠢蠢欲动恐怕还会以更多公开或者私下的试探方式体现出来。如果地方政府不能认清楼市调控的全局性意义,阳奉阴违地和中央调控政策唱反调,那么楼市调控的失效风险首先就会来自对调控政策的执行层面。
佛山短命的“限购放宽令”,释放了一个诡异的烟幕。楼市拐点当前,这是一只有待好好解剖的“麻雀”,隐藏在个别地方官员内心的土地财政冲动和蠢蠢欲动,应当引起足够的
新华网评:落实“限购”不容“打折扣”
新华社记者 李代祥
近来,有关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关注。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推出“限购”举措的城市寥寥无几,更多的地方都选择了限价或沉默,即便是已经推出的“限购”办法,社会仍普遍认为过于宽松,多选择对拥有第三套或以上住房的家庭才实施限购。“限价”和“限购”上的“纠结”,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地方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上的纠结,但深藏于背后的发展思路,无疑更值得警惕。
根据住建部的几条“建议限购”标准,社会普遍认为,一些二三线城市已经满足了“限购”条件。然而,由于要求是“建议限购”而非明确的强制限购,二三线城市地方政府在房地产调控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选择余地。
个中原因,正如媒体报道中所普遍分析指出的,按照上级对房地产调控的有关精神,地方政府还不至于“抗命”,但地方政府并不希望通过真正强力的“限购”来压制需求,对房地产市场形成致命打击。“限价”措施可以保证市场的成交量,由此就仍可以带来可观的土地出让、税收等资金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较强支撑。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房价高企尽管原因复杂,但地方政府有意无意地忽视房屋的居住属性,忽视广大居民的住房需求,过分强调房屋的商品化,把房地产作为地方经济发展支柱,无疑是买房难的重要原因。地方政府过分倚重拍卖地皮、推高房价来“繁荣”经济,只能使百姓的安居梦想更加遥远。
如今,二三线城市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上的踌躇,在限购上的避实就虚,透出的正是对房地产业的矛盾心理。在转方式、调结构的大背景下,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思路,更加重视民生,更加重视地方经济增长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绕开一线城市房地产发展的老路和积弊,才是地方政府发展健康房地产业,让地方百姓满意的发展新路。
新华网评:房产调控绕不开“存量房”这道坎
2011年09月27日 08:38:57  来源: 新华网
李季平
重庆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确认,该市将从10月1日起对主城区内符合要求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重庆因此成为国内首个对存量住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城市。(《第一财经日报》9月26日)。
根据报道:重庆市向存量房征税政策规定: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9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按此标准,全市由3400套存量房需要交纳房产税。
从数据来看,3400套应税住房,对于重庆这样一个特大城市而言,应纳税的房屋套数和征税税额都很小。但我认为重庆版房产税实施的更大价值在于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导向,其意义远比单纯的税收本身要大的多。
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重庆此次向存量房征税的消息一发布,立即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我想,这至少反映了一种社会期待,即:对存量房群体征税、加大存量房持有者的成本,是房地产调控进程中一道绕不开的坎。
在当下中国拥有多套房、高档豪华房的群体,一是贪官:近几年来凡是被曝光的贪官,几乎都拥有多套住房;二是富人阶层;三是炒房族,该群体庞大,涉及房产数量较多。不触及存量房、不加大多套房屋持有者的持有成本,楼市调控难以取得彻底胜利。
有人认为房屋购买者在买房时已经按规定缴纳了各种税费,如果再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就是重复征收。对于这种观点,我并不认同,因为在购房阶段依法缴纳相关税费,是建立在无购房数量限制平等基础之上的,一个人买一套房交一套房的税费,买10套房交10套房的税费,这是公平交易,而对拥有多套存量房征收房产税,就是要在原来平等征收基础上,减除一定数量自住部分后,再一次依法增加税收,目的是增加持有多套房的成本,以增加公共收入,调节收入差距。
开征房产税,向存量房开刀是绕不开的一道坎。值得感到欣喜的是,社会上关于向存量房征收房产税的认同感正在上升:如7月11日起,深圳市开始实施存量房交易按照评估价征税的政策,有效杜绝了过去交易双方为避税而采取的阴阳合同行为,使存量房交易成本大大提高;9月1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推出的“全国住房信息系统2013年40个城市联网”,监控异地购房和多套购房行为的消息,向存量房开刀的房产税今后将覆盖更多城市,从而为打击投机投资性购房提供长期制度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