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基本医疗管理制度(4)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3:21:06

基本医疗管理制度(5)

(2008-10-22 09:28:47)转载 标签:

杂谈

分类: 医院管理

第三节  病区管理制度 

  【制度】

1.病区由护士长负责管理,科主任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人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二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必要时带口罩,病房内严禁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区工休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区管理工作。

10.查房时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私自离开病房。

【监督检查】

1.护理部必须有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质控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病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记录保存,病区质控小组每周一次检查本病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特殊情况随时记录,年终作为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2.护理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院性病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写出综合性书面分析情况和对各病区护理组执行情况的评价,并把全院的情况进行综合报道。

3.制定全院统一的病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量化评分表,实行百分制评分体系,在医院每季度检查中获优秀病区的应给予奖励,检查不合格的,参照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节  查对制度 

  【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转抄医嘱必须写明原医嘱及转抄医嘱日期、时间及签名。转抄医嘱后,须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做到每班查对。护士长每周参加总查对2次。

(2)临时即刻执行的医嘱,需经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重述一遍,然后执行。并督促医生及时补开。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要保留安瓿,以便必要时查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3.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效期,血液有无凝块和溶血,血袋有无漏气,裂痕。

(2)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与血袋上标签是否相符,交叉配血试验有无凝集反应。

(3)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袋号及申请输血量。

(4)输血前需经两人核对无误方可执行。

(5)输血完毕,短期内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检查。

4.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病人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部位、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按要求摆好体位。

(2)查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是否达到要求,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监督检查】

1.护理部必须建立以下登记本下发到各科室护理组并严格执行。

(1)医嘱查对登记本;

(2)抽血、送血标本、取血袋、核对血袋、输血单、输血者登记本;

(3)接送手术病人登记本;

(4)输液(血)卡;

(5)输液(血)反应登记本;

(6)体腔和深部组织手术纱布、器械登记单;

(7)供应室无菌物品用后回收、包装、消毒、发放登记单;

(8)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本。

2.护理部必须有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质控组,每月一次检查全院护理组查对制度执行情况,并记录保存。各病区护士长、质控护士组成的质控小组,每周一次检查本病区查对制度执行情况。特殊情况随时记录,年终时作为评价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3.制订全院统一的护理查对制度、执行情况量化评分表,实行百分制评分体系,医院每季度检查,对优秀病区给予奖励,不合格者参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节  护理例会制度 

  【制度】

1.护理部例会:

每周半天,由护理部正、副主任主持,护理部干事参加,讨论护理工作计划和各阶段工作内容,研究实施步骤。收集基层护理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反馈信息,布置本周重点工作。

2.护士长例会:

每月1次,由护理部正、副主任主持,全院护士长参加,传达上级指示,总结和安排工作,对护理质量进行分析及改进,统一护理标准,组织护士长学习,交流工作经验,表扬护理人员中的好人好事。

3.科护士长例会:

每二周1次,护理部正、副主任主持,科护士长参加,小结评价上周工作,布置本周重点工作。

4.全院护士大会:

每年1~2次,由护理部正、副主任主持,全院护士参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护理工作计划和总结,介绍新业务、新技术和护理工作发展方向,开展学术交流和业务活动,护士素质教育,表彰先进。

【监督检查】

1.护理部有会议时间安排表。

2.建立完善的护理部例会记录本、科护士长例会记录本、护士长例会记录本、记录开会时间、参加人员及主要内容。

3.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并做好记录,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时要安排人代开会,及时传达会议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任务,若因无故缺席或未及时传达、落实工作任务而影响工作质量,造成不良后果,追究其责任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第六节  工休座谈会制度 

  【制度】

1.工休座谈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护士长或其指定的高年资护士召集,也可由经管医师召集。

2.工休座谈会除向病人宣传医院制度及健康宣教外,着重听取病人对医疗、护理、饮食、服务态度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病人和家属的意见要落实到具体人和事,并据此改善和提高工作质量。

3.开会前二天召集人应通知病人代表收集意见、建议。

4.临床科室应建立工休座谈会记录本,每次记录须有病人代表签字。

5.对病人的意见及建议能够改进和采纳的应立即协调有关部门及人员解决。因故暂时不能改进和采纳的应向病人解释,并取得病人谅解。

6.有关部门或人员接到临床科室送交的意见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反应,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反馈临床科室。由临床科室负责在下次工休座谈会上向病人代表反馈。 

7.医务人员不得因病人提出意见而以任何方式刁难及报复病人。 

【监督检查】

1.本制度由护士长执行,护理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检查监督。

2.护理部及其他职能部门及时检查工休座谈会制度落实情况,必要时向院领导申请跨部门、科室协调会议。

3.护理部根据临床科室及有关部门、人员处理病人意见、建议的情况向院领导提出奖惩建议。

4.要求工休会议记录本及临床科室与其它部门间就处理病人意见、建议的往来文字材料做到日期准确、有关人员签字,并保存备查。

第七节  护理查房制度 

  【制度】

1.护理查房包括行政、业务、教学查房;

(1)护理行政查房:重点查病区管理、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服务态度及护理工作计划贯彻落实情况;

(2)护理业务查房(包括教学查房):查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工作及新业务、新技术开展情况,讨论重症护理或选择有指导意义的

病例,从病人的诊断、治疗、护理效果及其互相之间影响,进行分析、评价,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定出新的护理计划。

2.护理部主任每月查房二次(行政、业务查房各一次),科护士长和护士长每月行政、业务查房各二次,做好查房记录及资料保存,以便总结经验。   

【监督检查】

1.护理部必须有护理部主任每月固定的查房日安排表;

2.建立护理部主任查房记录表,科护士长、护士长工作手册,重点记录每周查房的情况,新业务、新技术开展情况及重症护理病例的查房讨论,每周记录一次,特殊情况随时记,年终作为考核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3.制定全院统一的护理行政、业务查房制度执行情况量化评分表,实行百分制评分体系,优秀病区奖励,成绩少于60分,参照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节  护士值班、交接班制度 

  【制度】

1.医院临床科和急诊科实行24小时三班轮值,门诊及医技科室的护理人员可实行白班制。护士长在正常情况下不值晚夜班。满45岁人员根据医院情况可不安排值晚夜班。

2.当值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服从护士长安排,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进行。未经护士长同意,护士不得擅自调换班次。

3.严格按分级护理要求巡视病人,发现病情变化在职责范围内给予处置,并应向值班医生反映。遇重大问题及时向护士长和总值班汇报。

4.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必须提前15分钟到科室阅读交班报告,交接物品。接班者未到时,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5.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各项记录及本班各项工作,处理好用过的物品。如遇特殊情况未完成工作,必须详细向下一班交待,并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开。

6.每晨集体交接班,由夜班护士宣读晚夜班交班报告,护士长交待有关事宜及进行简单工作讲评,时间不宜超过15分钟。会后由护士长带领日夜班护士共同查看病房,检查病人病情及病房管理情况。

7.中午班口头及床边交接,其他各班均要求书面、口头、床边交接。

8.书面交班按《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口头及床边交接内容包括本班医嘱执行情况,各种处置完成情况,昏迷、瘫痪、一级护理等危重病人有无褥疮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引流情况等。

9.各班对常备、贵重、毒、麻、限、剧药及抢救物品、器材、仪器等数量、效能当面交接,接班时发现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接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10.中医院及中医病区,要运用中药术语描述病情,新入、转入、危重病人要记录舌质、舌苔、脉象、主要治疗处理,主症、主要辩证施护要点及护理注意事项。

【监督检查】

1.本制度日常由护士长负责监督执行。有违章情况时由护士长作记录并请当事人签字,保留检查记录。护理部每月抽查护理人员交接班及在岗情况。

2.护理人员迟到、早退、脱岗超过15分钟,并一年内累计超过3次,按旷工1天处理。

3.未经护士长同意,护士之间擅自调换班次者,调换双方均按旷工1天处理。值班人员处理与工作无关事务、接打私人电话每次超过5分钟,可视为脱岗。

4.不按规定巡视病人,无特殊原因不完成当班工作,延误病人治疗者,一经发现记录在册,作为年终考评参考。

第九节  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制度】

1.各班护理人员按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和要求认真执行。转抄医嘱和各种护理记录应使用蓝黑墨水笔,不得随意涂改,如有错误须划去并签名,以示负责。

2.所有文件均需放置一定地点,用后立即归还原处,整份文件不得分散放置。

3.任何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携出、撕毁。

4.所有医疗护理记录应按医疗保护制原则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交给病人、家属或无关人员翻阅。

5.出院病人病历,应按规定排列整齐,由主管医师填好住院小结后,按规定时间由病案室收回保管。

6.病区护士交班报告本按要求认真书写,用后保留一年备查。

【监督检查】

1.各级护理管理人员、护理部、科护士长、病区护士长要加强护士的法律意识教育,新护士岗前教育,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化教育,明确护士对护理文件书写的责任。

2.病区护士长每周抽查病区中护理病历5份,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纠正,护士长督促、保证护理病历按要求及时归档,科护士长对护理病历书写的管理作为科护士长年终考评工作业绩的依据。

3.按全省统一的“护理病历表格”评分表,护理部每季度抽查护理病历一次,并写出综合性书面报告,在全院护士长会议上通报,对未达标病历与科室奖金挂钩。 

第十节  饮食管理制度 

  【制度】

1.病人的饮食种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医生开写医嘱后,护士应及时通知营养室,做好饮食标志,并向病人宣传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

2.对禁食病人,应在饮食牌和床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病人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3.开饭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要给以协助。

4.开饭时工作人员要洗手、戴口罩、保持衣帽整洁,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差错。

5.注意冬季的饮食保暖,配餐员要将饭菜及时送到病人床旁,保证病人吃到热饭菜。

6.护理人员要关心病人饮食情况,加强巡视,对食欲不振的病人适当鼓励进食以增加营养。并随时征求病人意见,及时和营养室取得联系,加以改进。

【监督检查】

1.健全饮食通知单制度,一式二份,一份送营养室,一份交病人或家属。

2.对不执行制度或开错饮食的护士、配餐员根据情节按护理缺陷处理。

3.病区护士长设立每周检查制度,重点记录在护士长检查表上,年终作为考核护士长工作业绩的依据。

第十一节  护士长夜查房制度 

  【制度】

1.每班由1~2名护士长值班,一级医院每周一次,二、三级医院每周三次以上。由全院护士长轮流承担。

2.值班时要认真检查各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各科室的护理工作情况,如发现较大问题要在值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记录。

3.如发现好人好事,要及时表扬以资鼓励,如遇到有个别责任心不强、劳动纪律差、不坚守工作岗位,或发生差错事故者,夜班护士长要给以帮助教育并弥补。

4.夜间值班如遇到有科室护士解决不了的事宜,要帮助解决。

5.如有大型抢救,要亲临现场协助院领导组织、指导,并参加抢救。

6.值班护士长,当日下班前到护理部取记事本,次日上班时向护理部提交值班记录,并作口头汇报。

【监督检查】

1.护理部负责组织全院护士长代表护理部对全院护理质量进行连续性质量控制的夜查房工作,有每月查房安排表、重点检查内容及护士长查房原始记录表。

2.护士长夜查房必须按要求进行,认真检查并记录查房中发现的问题,发现有护理缺陷需由当班护士签名。

3.护理部每月作检查汇总书面报告,并向全院护士长通报检查存在问题,对质量不达标或护士个人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按情节给予处理。

第十二节  探视、陪伴制度 

  【制度】

1.病人入院时,护士应详细介绍探陪制度,病情不允许探视者,医护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

2.探视病员应按规定时间,持门卫发给的探视牌进入病房,每次不超过两人,离开时将探视牌退还门卫,危重病人的家属持病危通知单可随时探视病员。

3.患上呼吸道感染等流行性疾病的病员、酗酒者及学龄前儿童不得进入病区,探视者不得携带宠物进入病区。

4.病人病情需要陪伴时,由医师决定,护士长发给陪伴证,不需陪伴时,将证收回。

5.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伴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对拒不离开者,医护人员应共同劝离。

6.探视及陪伴人员应遵守病房制度,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得吸烟、饮酒、高声谈话或坐卧于病床上,也不可串病房或翻阅病历,不得私自将病人带出院外,不得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的内容,不得自请院外医生诊治及自行用药。

7.探视、陪伴人员须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得在病区内使用酒精炉、电炉、电热杯、充电器等器具,丢失和损坏物品应负责赔偿。

8.为了保证医院内电子仪器,设备免受干扰,在某些特定区域内任何人员不得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9.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均应自觉遵守并维护探陪制度,不得私自带人进病房探视,不得将门诊病人带入病房就诊。

【监督检查】  

1.探陪制度由当班护士(白天由主班护士)负责落实,护士长随时监督。

2.医护人员应随时向病人及家属宣传探陪制度。

第十三节  护理健康教育制度 

  【制度】

1.病人教育:包括病人入院的健康教育和出院指导。

(1)在临床护理中,对患有各种疾病住院需要做某些诊断性检查或治疗以及手术病人,责任护士按护理程序的方法,评估病人健康状况,系统地收集资料,根据病人及家属的需要和理解能力进行针对性教育,讲解有关疾病知识、饮食营养及服药指导,锻练与休息方面的知识,使之很好地配合医疗和护理,减少疾病复发和并发症。

(2)出院指导:护士提供给病人出院后防止疾病复发的预防和护理方法,以及一些辅助器械的使用注意事项,必要时交待随访时间。

2.集体教育:利用门诊候诊时间和病区工休会集体教育,讲解一般卫生常识、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以及计划生育、简单的急救知识,要作口头讲解或配合录像、幻灯、模型等进行宣教。

3.文字教育: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科普小册子、图片、健康教育处方等进行卫生宣传教育。

【监督检查】

1.责任护士在病人入院后72小时内完成健康教育,护理部每月一次检查各病区护士完成健康教育情况,抽查病区5份入院评估表中“已作健康教育和出院指导”栏目内病人或家属签字,并了解病人对健康知识理解的反馈信息,作为对责任护士工作行为评估考核依据。

2.每月一次工休座谈会,有健康教育内容、记录于“工休座谈会记录本”中,作为每月质量检查项目。

3.文字教育板报每月更换一次,其主要内容、形式、记录于“卫生科普宣教记录本”中。 分享

1

阅读(1097) 收藏(3) 转载(0) 打印举报 已投稿到: 排行榜 圈子

转载列表:

    转载 前一篇:基本医疗管理制度(4) 后一篇:基本医疗管理制度(6) < 前一篇基本医疗管理制度(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