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雨萱整容前后照片:保安员管理制度4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5:57:28

为了保障各信用社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当好各营业网点卫士,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第二条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员工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第三条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交接记录,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

  第四条员工下班后,保安必须检查办公区等的电源及门、窗关闭情况,切实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

  第五条保安夜间值班要高度戒备,做到每小时至少要在营业网点巡逻1次以上。

  第六条外来人员无法表明身份或未经同意,不得进入营业网点内。

  第七条保安人员须注意本身礼貌与涵养,对来宾、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

  第八条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

  第九条来访人员未经接见人同意,一律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内。

第十条政府机关、上级领导由网点负责人陪同时,不必办理进网点手续,保安须登记进入人数和时间。领导离开后,保安须注明领导离开时间。其他人员陪来客进网点前,须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网点时,也须注明访客离开时间。

第十一条非本单位车辆入内,车中人员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才可入网点,车辆须按规定停泊在指定的地方。

  第十二条保安每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出入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未遵守单位进出工作区规定的,保安有权拒绝其入内。

  第十四条保安值班时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灵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