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鸣寺门票多少钱:《官场文化与潜规则》第二十四章官与危机-关于道德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4:51:37

《官场文化与潜规则》第二十四章官与危机-关于道德问题

  关于道德问题
    盗窃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但只偷钱不害命并主动返还其他物品以避免失窃者更大的损失,这好象又是“道德”的。社会是复杂的,多层次的,以往那种把人分为革命的和不革命的,分成好人和坏人的简单方法已经不适用了,我们不能要求人人做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道德楷模,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把犯罪和各种丑陋现象消灭干净。于是就出现了五花八门的次道德现象。次道德现象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应当提倡,因为它可以把犯罪的危害降低到最小,有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次道德现象是一种社会现象,我们只能承认或者正视这种社会存在。在现实社会,既然犯罪无法消灭的,我们只能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次道德也是一种“道德”。

    在中国,普遍存在着一种“看客现象”,这是一种社会病态,是和谐社会建设中刺耳的“不和谐音”。那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幸灾乐祸的态度,拔一毛以利他人而不为,充当“冷血看客”而不知耻的现象,作为一种恶俗风气正侵蚀着社会机体的健康。
    看客的基本心态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自私人生观。;还有精神空虚、百无聊赖、过度寻求感官刺激的“看戏心理”以及“金钱至上”的心态;此外,胆小怕事、明哲保身、心理不够健康等,都可能构成看客的微妙心态。

    道德家满世界都是,而满世界都在缺德。
    他人的不道德,绝对不能成为自己不道德的理由。中国人能不能有所长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能服从这个人类最基本的“绝对命令”。

   不讲道德,知识就可能成为致命危险的起源。
   不讲知识,道德就可能成为致命危险的起源。

   所有的不道德,都是在道德的名义下进行的。
   现在这个时代,并不是一个产生善者的时代,而是一个产生智者的时代。某件事情做与不做,并不取决于是与非的考量,而是取决于利与害的权衡。一个人的成功与否,并不取决于他的道德水准,而是取决于他的智商。

    对道德行为的逆向鼓励,不仅会暗示道德的严重贬值,而且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导致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下滑。
    一个人再厉害,他是不能拎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提起来的;一个人智慧和道德水平再高,他也不能超越既有体制的局限而独树一帜。——这就是说,根子在于体制。
    道德对于商业的意义在于:做生意不仅要提供丰富的物质,而且对提供精神方面的层面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他人的不道德,不能成为自己不道德的理由。中国人能不能有所长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能服从这个人类最基本的“绝对命令”
    道德是最昂贵、最坚韧的金属,在金钱面前却不堪一击;金钱稍微一用力,道德就被扭曲成麻花,这是多么可怕的扭曲。

    对当下中国很多的问题,很多论者动不动就谈制度建设问题。一切的社会问题,总想到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加强监督等等。好象制度是灵丹妙药,制度一完善,中国就和谐了。
    法律法规多了,反倒更多违法的人。人如内心失去道德,他就不怕违法,就会想方设法钻法律的空子。法令越严相应盗贼越多。这就是中国古话说的“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一个社会,如果怀着歪曲之心的人太多,法律有多大作用?并且,当执法的人也在亵渎法律的时候,法律有什么用?
     要知道人类社会最初是没有法律的。法律是人创造的。因为一些人不自觉,才有了法律。法制不是灵丹妙药。所有的法律都有漏洞,何况对于“聪明”的中国人,什么样的法律不能绕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独有的中国情况,这是对“制度崇拜”的最好讽刺。况且,法律的执行是需要巨大成本的。
    要知道中国当下最缺少的是什么。中国人普遍缺素质,中国人缺“德”。我们需要法制,但是如果没有良好的道德和素质做基础,缺少尊重法制的人,法制就会成为摆设。提倡道德,不是僵化的教条和灌输,不是说教。
     政治的逻辑应该是这样的:先以权力的力量垄断道德,再以道德的名义剥夺权利。

    道德行为最讲究动机的纯洁性,就好比一条小溪,一旦源头被污染,下游的溪水就无论如何都不能说是干净的了。雷锋本来是一个道德符号,而道德符号一旦和利益挂钩就必然导致虚伪。
    “雷锋精神”的核心是利他主义的,恰恰与利润没有关系。把“雷锋”作为一个品牌管理起来,允许一部分人使用而禁止另外一部分人使用,实际上等于让使用“雷锋”品牌的这部分人垄断了和“雷锋”品牌有关的种种好处,这不是正好和雷锋精神相违背吗?

     以海瑞这种个人道德高洁得让人不敢亲近的官场异类,他的作用仅仅是个符号,他政坛没有朋友,更不可能有党徒,自己的政治抱负没有实现的平台。个人的品德只有符号意义,在权力场中是不堪一击、苍白无力的。
    “道德威望”并不等于“执政能力”。如果以为打着“清廉”的旗号就可以固执己见、一意孤行,借“高道德”之名行“低能力之举”,这种“清官”非但无益,反而有害。
    道德洁癖的人,很容易获得舆论的支持,但让他真正去办事,可能处处碰壁,从而一事无成。
    在官场上要干大事,仅仅凭道德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对这一点,张居正在官场的发达也证明了,要有大的作为,是不能保持个人品德的高洁,有时还得不择手段,自污名节。
    在现实生活中,道德和政治目的的实现总是矛盾的;如果真的成了道德完人,在政治上基本上不会有什么作为。孔子和孟子一生政治上不得意就是证明。

    官员的道德能见度能否高一点
    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这一回的“露点”,还真让公众讶异:因严重违纪,他被“双开”;在“局座”任上,他不仅收受不法企业主所送现金,而且“生活腐化堕落,涉嫌重婚犯罪”(据1月23日新华社)。
    邱晓华“道德败坏”,竟至“涉嫌重婚罪”,这大抵是官员情妇现象的“最高表现”,已不仅蔑视道德,而且藐视了法律。“学者型官员”邱晓华在位时,曾要求统计数据“不可政治化、功利化、计划化”,号召全国统计人“应当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统计信誉”。看来,官员珍视自己的信誉、重视自己的官德,还真难做到“像爱护眼睛一样”。“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是说“心正身修”的重要,对于官员来说尤其如此,而且官德事关政治诚信。许多腐败案件中,落马官员都有“共同点”:表面装得很光鲜,其实经济贪婪、生活腐败,做人品格自我粉碎、官德底线自我击穿。而“贪欲”往往先从“欲”上点燃,因为“性之贪”通常不像“钱之贪”那样一起步就犯罪。
  道德是内修的世界,羞耻是内向的愤怒。从文化心理看,因为“笑廉不笑贪,笑贫不笑娼”的弥漫,以致羞耻感普遍丧失;而从本质上说,官员情妇现象乃是“权力雄起症”之表现。“官本位显意识”,伴生了“贪本位潜意识”。权力“雄起”,势必“扩张”、输送“利益”,而“利益”是广义的。可别以为那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其实只是“情自权起,一往而性”。而官德问题,大抵是无法以道德说教来解决的;流于道德说教不行,但诉于道德约束却不会没有一点办法,只是过去在官场“宽容与自我宽容”中鲜见付诸行动罢了。
  外部对官德的约束,重要路径之一,就是增进官德能见度。害怕什么,什么就是制约手段;官员包二奶养情妇,还真是怕“露点”的;“点”的披露曝光,就是有效的制约方式。媒体报道,以色列总统卡察夫陷入了性丑闻漩涡,“将暂时停职”,那职位尽管是象征性的,但有很高的道德要求。以色列人并不藏匿“家丑”,被称为“第一公民”的卡察夫总统,在“定论”之前就被媒体曝光了“拉链门”;否则,仅仅是“内部掌握”,公众还一直以为他“德高望重”呢。可见提高官德“能见度”,是对在位官员德行的有效监督,也是对将任官员的巨大制约,所以说道德约束并非不具备可操作性。
  德治先治官,治官需严治。对官员的道德观察、道德监督,是一种预警,是严治的起步。法律约束是外来的,道德约束也不限于自我约束,可以是组织的诫勉、处分及社会监督、曝光。如今中央加强对官员的道德监督,并纳入评议考核范畴,这是好事。有的地方曾出台“不孝者不可为官”的规定,也是有益尝试,如今已非“忠孝不能两全”的年代,对父母的态度,可见官德一二。重要的是,对官德的约束须持之以恒,因为生活贯穿人生每一天,官员生活又太过“丰富多彩”,要求其始终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实在不易,没有外部的预警约束肯定是不够的。
  防止官员与大款富豪拉拉扯扯、与道德法律推推搡搡,就离不开“能见度”。不把政府“装进透明的笼子”监管,官员就容易把情妇“拥进黑暗的被窝”暖和。邱晓华的“道德能见度”如果高一点、透明一点,再加上官员任免的“能见度”高一点、透明一点,还会有刚上任没几个月就下台的尴尬吗?

    2006年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有委员提出制定《从政道德法》,引起广泛争议。江西财经大学彭兴庭指出:
    某法学家说“道德是无法用法律来进行规范的。”他只讲对了一半。事实上,法律制度本身就属于人类道德规范中的一部分,只是道德的一个子集合而已。杀人,我们都知道它是触犯了刑法,但同时,它也是不符合人性的,是反道德的,谁能说这里刑法没有规范道德呢?此外,在我们的婚姻法中,因为有“外遇”而造成感情破裂离婚的,法律明确规定另一方配偶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这又是一例“道德入法”。道德入不入法,得看这部法律针对的是谁。婚姻法如此规定,是因为夫妻双方有互相尊重和忠诚的义务。同样,这部《从政道德法》如果针对的只是平头百姓,可以是一部没有意义的法律;然而,如果针对的是公务员,就不能一棍子打死了。
    权力也有伦理诉求。可以说,自权力产生以来,就存在权力伦理。从古希腊伯里克利斯关于“政治与人”的演说,到中国孟子的关于“仁者爱人”的雄辩,以及今天的“为人民服务”、“权为民所用”,都是一种权力伦理。伦理作为意识形态的核心内容,也是政治行为合法性的基本要求。无视政治权力行使中的道德诉求,谈不上成熟的政治思维。
     那些被视为是社会关系的基本而必要的道德正义原则,在一切社会中都被赋予了巨大的强制性质。这些道德原则的约束力的增强,是通过将它们转化为法律规则而实现的。当官,做公务员,也是一门职业,既然是职业,就也有其职业伦理。将这种职业伦理变成制度,以达到法律化,没有任何不妥。如今,新闻记者、医生的职业道德都有法律化的倾向,何况掌握着国家公共权力的官员。

    因为信息优势的存在,使拥有信息优势的专家滥用自己的资源,是生活中常见的现象。
    曾经读到一则关于某朝某皇帝的故事。一天,皇帝与大臣闲聊,闻得大臣早餐吃掉几枚鸡蛋,不禁大惊。皇帝对大臣说:一枚鸡蛋一两银子啊,可见你富裕得很!乖巧的大臣心里知道御膳房的贪官狠狠地骗了皇帝,也不敢揭穿事实。
    皇帝深居宫闱,不晓市场行情,而御膳主管就成了“专家”,皇帝只能听信这种专家了。而官员相互勾结、结成蒙蔽皇帝的利益共同体机制又强化了御膳主管的专家地位,皇帝被骗就成了必然的事情。世间许多骗局之所以能成立,道理大抵如此。
     经济学家把这种关系叫做信息不对称。拥有信息资源的一方如果要欺骗另一方常常会得逞。
    通常,两个人之间的交易如果反复进行,道德约束就会起作用,因为交易一方上当一次就不愿意继续交易,或者会选择另外的交易伙伴,这就给另一方一种压力,使另一方不得不约束自己的行为。
     因为信息优势的存在,使拥有信息优势的专家滥用自己的资源,是生活中常见的现象。现在社会事务越来越复杂,社会科学领域的专家也有可能凭借自己的信息优势吓唬政府官员,并从中获得好处。而如果他们要夸大事实,制造耸人听闻的效果,也没有什么简单的道德劝说办法来应对。好在是官员也需约束,有专家警钟长鸣也有某种好处。
    中国古人讲“慎独”,讲“己所不欲,勿施与人”,这是一种很高的境界。这个标准要求人们不论在什么交易条件下都要守住道德底线。但是,如果一个社会充满着小共同体准则与社会公共道德的冲突,奉行这种高标准道德的人在社会上将举步维艰,这种道德也就难以发扬光大。以德治国需要一系列社会条件的存在。

    政治道德至少应该包含如下几方面的含义:
   一是公平、公正。一般来说,公平、公正作为底线的具体表现是政治道德最基本的规范。
    二是平等、平治。由于平等、平治作为社会的产物是专属于人的,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赋予平等以不同的内涵,再加上平等具有质和量两方面的规定性,研究平等、平治的具体内涵和程度,从而以此为根据建立政治制度、约束政治行为就成为政治道德的主要内容。
    三是为政清廉。现代的政治道德理论则不仅要强调政治廉洁、经济廉洁和作风廉洁的重要性,而且要研究使从政者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能够抵制不良现象的侵蚀和干扰的措施和方法,以保证权力的干净运行和政治目标的实现。
     四是人文关怀。人文关怀作为政治道德的基本规范意味着政治与道德的结合是为了人,为了人的生存、人的发展、人的自由。人文关怀作为政治道德的规范,要求社会的政治制度,政治行为满足人的需要,为人服务。
    综上所述,公正公平的核心是平等、平治,人权的平等和政治的平等是平治、平等的关键;为政清廉是实现公正和平等的条件,人文关怀则是政治道德的落脚点。
    一个自给自足的社会里,人们没有多少社会交往,而在狭窄的社会交往范围里,有道德规范着、左右着人们的行为,因而没有形成完整意义上的制度的制约,只有道德的好坏。人们对从政者的政治道德看得很重。政治是道德的前提和条件,道德的完善有赖于政治的力量。政治是目的,道德是手段。当一个从政者失掉政治道德就是最可怕的事情。因为没有道德,他在别人眼里、最后在自己的眼里,渐渐地异化为可怕、胡来的代名词。
     政治道德是维系一切正常政治关系的纽带,公权力的道德又是整个政治信用得以建立的基石。纯洁政治道德既需要宏观的社会环境,也需要微观的个人条件。

   如果说在政治领域中有所谓道德的话,那就是对上的忠诚,奴才式的忠诚。
   从政,归根结底是中国大多数文人谋生的一种手段,就象工人做工,农民种地,商人买卖一样。但是,中国人赋予从政以太多、太高的理想色彩和道德要求。按照后世儒家的观念,这种道德的核心,便是一个“忠”字,而“忠”的核心,可以概括为“绝对服从和从一而终”。如果要求一个臣属做到这一点,应当有个前提,即最高掌权者的绝对正确和永远正确。而这样的最高掌权者在中国历史上从来也没有出现过,因而这种“忠”的要求是不合理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严格地说,在中国历史上,这种所谓的“忠”,从来也没有出现过,否则中国至今还应当是由黄帝轩辕的子孙后代统治着。“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儒家的创始人认为改朝换代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而中国历史的改朝换代之频繁,更是将这种“忠”的观念击得粉碎。任何一次改朝换代,都宣告了“忠”的虚妄,都是“不忠”的胜利。
   按照现代人的理念,任何一次的改朝换代,都不具备法律上的合法性。然而,人没法选择历史,正如同人没法选择父母一样,他只能在既定的历史条件下生存、生活。如果能够逢上个明君圣主,如果能够赶上个太平盛世,能够如愿以偿地施展其本领,实现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那是他的幸运。
    如果由于最高掌权者或者权力集团的失误、错误乃至罪恶,而导致国家败亡,江山易主,作为一个臣属应该怎么办?如果我们将国家比作一个庞大的公司,政治人物,即使是专制社会的政治人物,甚至是高层政治人物,也无非是这家公司的打工者、欢乐者,甚至总经理。可是中国传统的政治道德,却要求,当这家大公司倒闭后,所有在这里领取薪金的人,从打工者到总经理,都应当为公司的倒闭而跳楼。这合理吗?这不只是毫无道理,简直就是毫无人性。

    官场守则第一条:切记独立思考。
    独立思考,独立思考,先独立而后思考,没有独立,怎么思考?

    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种可怕的群体性“病变”,那就是“集体违章”。这是不容忽视的大面积“精神污染”;“集体违章”而且“不约而同”,是群体性素质滑坡,是社会责任感贬值的征兆。集体违章的惯性、恶性发展,是社会诚信度的名存实亡,是规章、法规、法律的形同虚设,是法不责众的难题。集体违章的尽头就是集体违法。
     盲目的集体信仰未必缘于愚昧,但它们的破坏力是相似的;有时,集体信仰甚至比愚昧还要可怕得多。

    公共事业的道德井喷——这不是一个无表情的词条组合,它对应着公共事业领域内一幕幕让人心情难以平静的恶行。如湖南的数家福利院倒买婴儿;哈尔滨一老人住院67天竟然花了500多万元;浙江的“活人送殡仪馆”事件等等。这些都暴露出公共事业领域正发生着一场严重的道德井喷。
越依赖道德,越有德性的领域其道德败坏似乎表现得越严重。  这是公共事业制度失范下的一种制度性反差。
     道德井喷还表现在“集体性的道德放逐”中:如果是一个人,他或多或少还会有某种道德羞耻感,可对于群体就不一样了,群体行为是缺少道德约束的,所以在公共事业群体性道德放逐中,道德会呈现出“无所不用其极”的极端败坏,集体失去羞耻感。这种现象在公共医疗中表现得尤其明显。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根子出在权力监督的失范上。公共的内在德性因为缺乏外在严格的制度约束,人性和群体的丑恶、劣根、晦暗一面得到了淋漓尽致的释放。
    社会相当一部分凝聚力是通过“公共事业的和谐”印象而建立起来的,道德井喷撕裂社会的共生情怀,从而扩散成整个社会的道德失范——社会要有万分的注意力警惕这种道德井喷。

    据报道,哈尔滨因为污染造成的停水,省长说“4天以后的第一口水我先喝”。这种形式上流露出的道义自信,恰恰隐藏着危机应对中的法治不自信,公共危机中的“个人担保”本质上是一种人治思想。
     信任模式有三种:传统型、个人权威型和法治型。“先喝第一口水”的承诺就属于个人权威型。如果是以法治应对危机,官员就不应该说“第一口水我先喝”,而应该说“如果谁喝水出了问题,我第一个承担责任”,现代政治应该是一种责任政治而非道德政治,“第一个承担责任”背负起的才是完整的危机治理责任,表达的也才是法治的自信——老百姓需要的正是这种自信。

     发生哄抢公共财物的事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公众对这起事件的围观中暴露出来的那种可怕的集体意识:公众似乎已经失去对公物的敬畏。从公众对这起事件的态度看,这种对公物的价值敬畏已经消退——这种消退不是主动的,而是有一些东西在割裂公民的这种价值敬畏。有些什么呢?
     首先,当权者对公物的价值贪婪导致公民对公物的价值轻浮。一个社会对公共财物的价值敬畏存在于这样的逻辑当中:先有公共权力爱护公物的道德,再有公民爱护公物的道德。政府是公共性之源,官员是公共财物的当然守护者,如果连“当然守护者”对贪婪地掠夺公共财物,以公权谋私,如何让百姓去爱护公物?当年爱护公物的公民道德为何那么坚定,就是源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和“不贪污一张纸一支笔”的公权品质。
     而如今这种公权品质似乎日益败坏:国有资源大量流失源于公权哄抢,腐败横行源于公权市场化,诸种改革充斥着掠夺公物的影子——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公众对公物的敬畏价值,人们不以为“耻”地问:当官的不费力就是多少万多少亿的装进口袋,老百姓弄点算啥?
     最后是,贫富差距日益拉开的现状割裂了“爱护公物”的价值共识。公众“爱护公物”有这样一个前提,即贫富差距不能太大,社会能分享公共财物;这样公众才能拥有一种“共同的利益感觉”,有了对公物的归属感,才会有爱护公物的责任心。权贵联盟和官私勾结垄断了对公共财物的占有,如此,弱势群体在道义上获得了一种暴力分享公物的诉求。是“公权败坏”和“贫富差距”割裂了社会对公物的价值敬畏。

     人没有了廉耻,并不是礼教的坍塌,而是精神被礼教踢出了大门。
     不要以为仅有野蛮是暴政,轻率也是暴政的一种。

    没有信仰正是有些人的信仰。
    精英应该为社会的道德沦丧负责。一个社会的道德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精英的道德状况,精英具有强大的道德示范作用;有什么样的精英,就有什么样的社会道德。如果精英缺德,那么社会不可能是有道德的。如果一个社会中无官不贪、无商不奸、法官贪污枉法、记者收受红包、学者剽窃、明星男盗女娼,那又怎么能够期待平民百姓个个讲究礼义廉耻?如果只有无道之人才能够飞黄腾达,怎么能期待人们见贤思齐?
    传媒应该为社会的道德沦丧负责。在一些媒体上,充斥着对弱者的冷漠和歧视。相反,“成功者”则被捧上了天,但从不过问他们是如何获得成功的。实际上,这种逻辑最符合精英的利益,因为他们可以据此推脱对穷人的责任,理直气壮地拒绝救助弱者。。这种舆论环境对弱者却极为不利,因为它不仅剥夺了弱者获得社会救济的道义根据,而且还通过强化他们的自卑和自责,使他们在物质的不幸之外又更加上心理的不幸。
    制度应该为社会的道德沦丧负责。它削弱了政府内部捍卫正义的行为,那些政府官员拒绝帮助是没有道理的,他们可能确实会受到上级的训斥甚至惩罚,至少不会因此得到表扬或者提职。

    武器是用来杀伤外敌的。在内斗时,不论朋友之间还是种族之间,若以致命武器杀向对方,是违反自然法的伤天害理的愚蠢行为。中国历史上有太多的自残记录。
    同伴间的肝胆相照,却成了集体死亡的陷阱,实在是残酷的讽刺,但好象只有人类的聪明,才会做出这种缺德的事来。都说团结力量大,但面临绝对强悍的敌人时,团结只能造成更大面积的死亡。
    好人整好人是悲剧,好人整坏人是喜剧,坏人整好人是惨剧,坏人整坏人是闹剧,不分好人坏人和不知谁整谁是历史剧。

    现实中的很多事情,人们之所以这么做而不那么做,不是知识问题,很多时候是利益支配。而利益往往是盘根错节的,你每做一件事情,调整一个东西的时候,要触动很多人的利益。特别是当你要触动强者的利益时,那种事情就基本上是做不成的。

    商场有盈亏,官场有沉浮,赌场有输赢,赛场有胜负,情场有悲喜,凡是属于“场”的东西,皆有两极,唯有一种“场”只有一极——刑场。

    权力是暂时的,财产是后人的,健康是自己的,关系是重要的,友情是珍贵的。

    三十六计不光是作用于封建时代的政治生活,而且以强大的渗透力作用于民间,左右着旧社会生活的某些方面。三十六计是对中国封建时代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高度概括,是对中国封建时代政治文化的本质性总结,是中国封建时代政治关系和人际关系的生动写照。

     恩格斯说:“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

     当下中国仍然处于立宪政治时代,这是近代以来始终没有完成的一项任务。尽管中国有宪法,也有一些现代宪政制度的因素,但却没有形成完善的现代宪政政体框架;因此,整个社会缺乏一种和平而理性的体制内讨价还价机制,社会利益的分化很容易演变为社会冲突,不管社会层面还是政治层面,都面临治理危机。
    宪政治理派致力于寻求权利与权力间的平衡:天真的自由主义因为追求个人自由而倾向于否定国家权威,宪政治理派则并不否定国家权力,但又试图限制和约束这种权力。它认为,政府的权力必须接受司法的审查;它要求国家尊重人民的权利,这样的权力不是光写在纸上,而需要由独立的司法机构予以切实保障。
    中国现在的危机有社会方面的人口问题、三农问题、公正问题、贫富分化;政治方面的权力扩张和腐败、潜规则对明规则和行政效率的侵蚀、公共权力对私域的侵害、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等等。

    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政治转型的经验表明,条件不成熟的民主化过程容易导致社会秩序紊乱和国力大幅衰退;越是规模大国,动荡与衰退愈甚。对于人口众多,资源匮乏的中国来说,政治转型期的混乱不但会导致国势衰落,而且可能使许多人的基本生存丧失保障,制造大量难民。

    一种决策没有任何争论、任何碰撞,它的可靠性总是难免有些可疑的;何况也许决策从一开始就明摆着潜伏了无穷的风险。

    幸福其实就是一种感觉。一个总是觉得很痛苦的人,往往就是把幸福的底线画得太高的人,期望值过高,欲望太大,结果与现实产生较大的差距,于是痛苦就降临了。

    自由是什么?一定意义上说,自由就是无穷的可能性的敞开。只有无穷的可能性的敞开我们才有丰富的选择空间。

注意你的思想,它会变成你的言语;注意你的言语,它会变成你的行动;注意你的行动,它会变成你的习惯;注意你的习惯,它会变成你的性意;注意你的性格,它会变成你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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