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春暖免费:《〈官场文化与潜规则〉》第二章官场百态——关于官吏与文官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8 19:36:21
净素道人 

关于官吏与文官问题

 

 

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说出了为官者对做事的态度。清初就有人说,官员们的十分精神,七分应付上司,三分做事。在.制造的慌言氛围中,虚报、浮夸、上下欺饰就成为常态了。

 

 

吏不属于国家正式编制。胥吏概念的界定说法不一。官府衙门中掌文案的吏,俗称“书办”。部院衙门的堂吏、门吏、都吏、书吏、典狱之类,都可以称为胥吏。这些人熟悉某一方面或某一部门的办事规则,但难入仕途作正式官员,便以吏为业,世代相传。

 

 

中央机关中,户部书吏最多,多达千人;吏部、兵部次之。工部事情较颍癫慷嗍抢褚腔疃滩空扑痉ǎ律娣伞9实笔庇幸愿弧⒐蟆⑵丁⒓⑼⑽淞鲎置康乃捣ǎР康谩案弧弊郑舨康谩肮蟆弊郑癫康谩捌丁弊郑げ康谩凹弊郑滩康谩巴弊郑康谩拔洹弊帧?span lang="EN-US">

 

 

户部索贿居各部院衙门之首,书办胥吏最富者首推户部。军费报销必须经过户部。凡是报销,实际上先是户部书吏与地方督抚谈判贿赂数字,双方同意则报销顺利;否则往返长达数年不能报销。户部官员甚至作为堂官的尚书、侍郎也染指分肥。这在官场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国家机构的设置,各级官员的编制,选拔人才的制度,必然造成胥吏专权的局面。既然吏是办事的行政人员,却不在编制之内,必然造成各级政府机构大量编外办事人员,也造成官员当官作老爷的官僚作风。反之,官员不做事,就失去了官员本身的意义,产生了异化,似乎官与事无涉,做事反而不象官的样子。清末的官员很多是做官不做事,胥吏是做事不做官。

 

 

科举制度培养选拔官员,只是皇家规定的四书五经,与当官的业务没有关系。当官以后,必须从头学习管理行政的知识。在具体的业务上,状元、进士实际是启蒙的儿童,就不得不依靠这一帮业务熟悉的胥吏了。胥吏称官员为老爷,官员称胥吏为先生,实际上官员是学生。官员与胥吏对话,胥吏站立不跪,官员虽然愤怒,也不敢在脸上摆出来。

 

 

官员们忙于钻营奔走,很少有人去钻研业务,不得不听命于书吏,形成了比官员队伍庞大的书吏队伍,造成书吏专政的局面。(现代则表现为官员多是外行,外行领导内行的现象非常普遍。)

 

 

八国联军入都,官员逃亡的很多,胥吏则很少逃亡。所以书吏专政的局面,至高无上的皇权、政声显赫的大官都只能望洋兴叹,无可奈何。

 

 

县官,传统称之为父母官。而《汉书》中说:“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传子,官以传贤。”皇帝把国家看作一家一姓的私产,祖孙父子,世代相传,这就是家天下。家长制放大到皇帝这个层次,皇帝就是国家最大的最高的家长。

 

 

从皇帝到官员都是家长  腔调,他们是一级一级的家长。家庭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组织,熔铸了人们时候的依靠,把仁慈和威严和谐起来。皇权学说的理论家摸透了社会的脉搏,给皇权穿戴上家庭的衣冠,使家与国统一和谐,宗法血缘与皇权.融和得天衣无缝,社会生活完全伦理化了。

 

 

清朝及一切宗法.社会中,亲疏贵贱的等级与血缘辈分相对应,确定了每一个人的身份、名分,突出了人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伦理关系压抑人作为个体存在的独立人格,进而取消、排除了建立在独立人格基础上的独立权利。与权利对应的义务由于强调地位低下者对尊贵者的绝对服从而被夸大了,产生了义务本位或者叫做片面义务制。这就排除了所有个人权利的合法性,把双向对应的权利与义务割裂开来,用伦理来割裂,使得割裂合情合理合法。人们所看到的无所不在、至高无上的皇权,就是这样从无所不至的义务中提取的。集中了全国每个人的权利在自己手中,他们才显得权力无边,能够生杀掠夺,尽享荣华富贵。

 

 

 

 

在晚清,流行着一首《一剪梅》,刻画了官僚们做官的手段、态度和心理:

 

 

仕途钻刺要精工,京信常通,炭敬要丰;莫谈时事逞英雄,一味圆通,

 

 

一味谦恭。大臣经济要从容,莫显奇功,莫说精忠;万般人事在从容,议也

 

 

勿庸,驳也勿庸。

 

 

八方无事年岁丰,国运方隆,官运方通;大家赞襄要和衷,好也弥缝,

 

 

歹也弥缝。无灾无难到三公,妻受荣封,子荫郎中;流芳后世更无穷,不溢

 

 

文忠,便溢文公。

 

 

 

 

    袁世凯的父亲在给他的信中说:“官场如戏场。”就是说做官如演戏。

 

 

官场又如战场。你争我夺,世代相传,形成了职业化官僚们的职业心态、职业习惯、职业性格、职业手段。在争夺中实现自己的价值。既要出击,又要防范。为了安全,除了各自为战外,还要拉帮结派,使得官场战争规模和残酷不断升级。

 

 

中国历代的党争,史不绝书的汉朝党锢之祸、唐的牛李党争、明的东林党,都是集团军交战的大场面,大规模的战争、战役。从另一角度看,坐在权力宝塔尖上的皇帝常常充当了最高仲裁人的角色,他操纵着双方,平衡着胜利者胜利的程度和失败者失败的水平。

 

 

官风劲吹,而且温和适度。官职已经在清末名利化、雇佣化、职业化了。高度集权,官员们层层向上负责,已经很少向社会向老百姓负责,官职带来的比规定多得多的名利。朝廷命官,表明它是皇权的延伸和代表,更具备神圣性,笼罩上诱人的光环。官员在官场上的处世,圆通权变,游刃有余,左右逢源,不再遵循“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入”“出”世之道,终身为官,死而后已了。

 

 

   

 

 

文官集体缺乏应有的和衷共济,反而集中了无数的利害冲突,形成了一个带有爆炸性的团体。多少年来,文官已经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力量,强迫坐在宝座上的皇帝在处理政务时摈弃他个人的意志。皇帝没有办法抵御这种力量,因为他的权威产生于百官的俯伏跪拜之中,他实际上所能控制的则至为微薄。名义上他是天子,实际上他受制于廷臣。

 

 

要消除文官中不愿意公开的私欲是不可能的。因为整个社会都认为做官是一种发财机会;一个人得中进士,立即有人前来出谋划策:如何买田放债、如何影响诉讼、如何利用权势作额外收入的资本等等。

 

 

地方官综揽民政和财政,致富的机会很多。至于官员本身,向这种社会风气投降的程度则各有不同。大多数觉得在似合法又似非法之间取得一部分额外的收入,补助官俸的不足,以保持他们士大夫阶级的生活水准,与情操无关。另有相当数量的官员则声名狼藉;再有一部分极端人物则清高自负,如海瑞。

 

 

各式各样的社会关系也使他们结成小集团。出身于一省一县,是为“乡谊”;同时考中举人或者进士的是为“年谊”;同年的举人或者进士就象学校里的同班一样,在原则上有彼此照顾的义务,他们的考官则不消说是终身的恩师;婚姻关系,包括男女双方的远近亲属,是为“姻谊”。这多种的“谊”,是形成文官派系的一个主要原因,各派系的主要人物,即后台老板就有提拔新进的义务;私人的困难可以协助解决,错误也可以掩饰。被提拔的和被帮助的当然会对后台老板效忠卖力。

 

 

文官名义上任职于更部院寺,各有其官方的组织,但是背后又有他们私人派系。

 

 

从客观条件看,引用私人是无法避免的。以我国幅员之大,交通通信又极落后,任何有能力的内阁也不能对各种地方官有周密的了解和实际的控制。

 

 

一个县官无法长期与成百上千以拖拉方式拒不纳粮的户主抗衡。旧税未清是新税之累,所以官方只好用种种名义把未收的部分减免,其后果就等于鼓励拖欠而拒不纳粮。

 

 

明朝张居正时期,采取乡绅“间接管理”的形式,这种“间接管理”虽然行政效率极低,实际上却为事势力所需,它在成千上万农民之间解决了官方鞭长莫及的难题。

 

 

张居正的措施,彻底地暴露了明朝中央集权过度的不良后果。在下层行政单位间许多实际问题尚未解决以前,行政效率的增进必然是缓慢的、有限度的。强求效率增高,超过这种限度,只会造成行政系统的内部不安,整个文官集团会因为压力过高而分裂;而纠纷一起,实际问题又会上升为道德问题。

 

 

在张居正执政的时代,在名义上说,文官还是人民的公仆,实际上则已经包罗了本朝的出色人物,成为权力的源泉,也是帝国的实际主人。

 

 

为什么张居正令人痛恨?原因在于他把所有的文官摆在他个人的严格监视之下,并且凭个人的标准加以升迁或者罢黜,因此严重地威胁了文官的安全感。这些官员之间关系复杂,各有他们的后台老板以及提拔的后进。他们又无一不有千丝万缕的家族和社会关系,因此得罪一个人,就得罪了一批人。

 

 

政府不用技术和经济的力量扶持民众,而单纯依靠政治上的压力和道德上的宣传,只能是事与愿违。想用一时的政治力量去解决这些财政和经济政策上的问题,无疑是舍本逐末,其结果必然是事与愿违。

 

 

剥削是一种社会现象,绵延数千年,代代相传,在当时则是文官集团家庭经济的基础。官僚家庭用做官的收入放债买田,为构成农村经济的一个重要环节。“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富家的没落和贫家的兴起,其间的盛衰乃是常见的现象。但这种个别成员之间的转变无碍于整个阶级的面貌,社会依然稳定地保持着剥削和被剥削这两个集团。

 

 

司法从属于行政,则政府的统治得以保持一元化而使文官集团的思想行动趋于统一。

 

 

 

 

明朝从一开始就有重文轻武的倾向。经过一百年,文官集团进入了成熟阶段,他们的社会地位上升到历史上的最高点;换句话说,也就是武官的社会地位下降到了历史上的最低点。这种畸形的出现,原因在于明朝的政治组织为一元化,一元化的思想基础则是两千年来的孔孟之道。如果让军队保持独立的、严格的组织,和文官分庭抗礼,这一元化的统治就不可能如所预期的成长、发展,以至于登峰造极。这种制度既经固定,将领们即使出生入死,其社会影响未必抵得上一篇精彩的大块文章。

 

 

概括起来说,武将领兵作战和文官集团的施政原则在根本上是不能相容的。当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不能平衡,冲突激化,以政治手段调剂无效时,通常会导致战争。但是帝国的文官,则一贯以保持各方面的平衡作为施政的前提,如果事情弄到动用武力,对他们了事就是失败的象征。他们具有一种牢不可破的观念,即上自国家,下至个人,不能把力量作为权威。

 

 

在一般情况下,武将把自己和部下的生命视为赌博中的筹码,必要的时候可以孤注一掷;而大多数文官则以中庸之道为处世的原则。

 

 

 

 

“流放”是一种仅次于死刑的法律惩治,也称为“流刑”。而“贬谪”虽然也可称为“刑”,但其实是一种政治惩罚,是将官员贬职到京师以外的边远地区。“贬谪”在中国历史上,由来以久,直到今天,仍然是对官员惩罚的一种重要手段。不过在不同的朝代,使用的程度、范围有所不同。

 

 

“贬谪”,作为对官员的一种惩罚无可厚非。对于那些犯有过失,或者能力低下,不宜留在权力核心的官员,将其调离,下放基层,未尝不是一种可取的措施。问题在于,事情既然涉及的是官场,首先就有一个政治是与非、道德正与邪,其次是手段对与错,动机善与恶,程度重与轻的问题。从历史上的贬谪事件来看,其中大量的贬谪,其缘由或由于对君主过失的谏阻,对邪恶的揭露,对暴政、误政的纠正、改革,对正义、正直的支援;但他们失败了。

 

 

在.制度之下,最高掌权者个人的品德、作为,决定着整个政治生态的清浊。一个好的最高掌权者,即封建史家所说的“君”,可以使一段时期的政治生态变得比较洁净;而一个凶残的、邪恶的、平庸的最高掌权者,必然使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态变得毒气弥漫,污浊不堪。而这,也影响着所有政治人物的性格及命运。

 

 

“贬谪”,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是多么平常,多么司空见惯。可是,在当时,却是一件天大的祸事,对于充满世态炎凉的中国官场、中国社会来说,那些遭祸的人,冤假错案也好,罪有应得也好,立刻从人生的高峰跌入社会底层。在一个以权威的是非为是非的社会,谁来分辨你的对错,谁敢议论你的曲直?掌权者的目的达到了,他们可以任意地指点江山,没人敢再去同他们抗争;小人们可以快意恩仇了,他们由于没有了伟大而变得神气起来;我们民族的多少精英,就在这种黑暗下被扼杀了。

 

 

最高掌权者的不明、不智、昏庸、残暴;同僚的排斥异己、打击陷害、落井下石,这是造成古往今来任何不当的、错误贬谪的两大主要因素,而其中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前者。

 

 

同僚间的倾陷,根据权力排他律,是事在必然,即使在所谓的君圣主的治下,这种现象也在所难免。如果逢上昏君、君,这种倾陷则是助纣为虐,火上加油。中国的官僚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本领,就是揣摩,他们能够从最高掌权者的只言片语中揣摩出最高掌权者的意志心态及喜怒好恶,并根据与自己的利害关系,来判断谁该贬斥,贬斥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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