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程序(财务操作程序)
出口——发票和会计处理要求:
一、开票要求:开票名称、数量、单位须与报单一致。
A、开票日期,需根据各税务局的要求开出,如虹口税务局要求自出口之日起7天之内开出(含周六、周日)。
B、如果开票单位不一致,需向税务局提供“单位换算表”一式二份。
C、如果开票数量多于报关单,则只能按报关单的数量退税,且要提供数量分割单(退税软件上操作,一式贰份)。
注:开完票时,要及时校对,在正确的情况下要及时认证,否则可能影响到退税。
二、会计处理:(先要根据海关编码确认退税率,如退税率为9%。)
收到进项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金-进项 17
贷:应付帐款(银行存款) 117
借: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补贴等) 100*9%
销售成本 100*8%
贷:应交税金——出口退税 100*9%
进项转出 100*8%
收到退税额时:
借:银行存款 100*9%
贷: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补贴等) 100*9%
开出外销发票时(名称数量单位须与进项和报关单一致):
借:应收帐款(银行存款) 200
贷:销售收入 200
美元汇率根据每月月初零点基准利率计算(根据各税务局要求)。
出口——单证方面:
一、领核销单:网上申请(电子口岸)——外管局(中国人民银行)申请纸质核销单,去时需携带电子口岸卡、身份证(与电子口岸卡持有人一致)、核销单领取单。再到电子口岸网上进行海关设置(根据业务要求设置),并且盖上公司公章等。
若有核单遗失和损坏需到外管局进行报损。
二、收汇:水单收到后,银行会出具一份收汇核销联,核销联上有相关的核销单号,发票号等。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从收汇之日起,须于210天之内核销完毕,且单笔合同上下金额不得超过5000美元,且不得超单笔的25%。
若有超过,可以几笔合在一起核销。
三、报关单:一式两联(退税联-核销联),一般自出口之日起,30天左右就能拿到正本报关单。
作为财务,在拿到所有单据时,第一时间就是核对所有单证的数量、名称、单位是否一致。
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先在电子口岸上,把核销单和相对应的报关单进行网上提交。三个工作日后,带上:A、银行收汇核销联,B、核销单,C、报关单的核销联 去外管核销。
出口——退税操作顺序:
在完成以上步骤后,就剩退税最后一步了,一般退税时间要求是,自开票之日起90天之内(含周六周日)退税。
一、先在退税软件上进行出口明细和进货明细录入后,进行数量比对和换汇成本大小,后生成预申报文件,进行网上预申报,待通过后,再进行正式申报。
注:换汇成本范围:5-8。如低于5,须提供换汇成本说明,一般只要说明多少单价进货,出去多少单价。如高于8,则根据税务局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再正式申报通过后,携带:A、正本抵扣联发票-核销单退税联(须已核销)-报关单退税联-外销发票;B、退税汇总表-出口明细表-进货明细表(退税软件上打印),再装订好送至税务局即可(装订封面需到税务局取)。
基本上每个月15日送到税务局,当月就可退税。
以上所有的单证都须保存完整,以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