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性能纤维:商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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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汇报 省安全监管局:        根据省安全监管局、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总工会《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我市安监、卫生、劳动和社保局和总工会及时制定了《商洛市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了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现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接到省四部门联合制定印发的《关于开展粉尘与高度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相关部门专题会议,结合实际,对我市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明定了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阶段划分、工作要求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落实分管科室,明确监管职责,由法规信息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7月6日全省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会议的召开,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安监系统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我局及时撰拟传达提纲,在全局职工会上学习,并印发各县区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再安排、再部署正在开展的职业安全健康和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工作,确保责任落实。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加强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专项监督检查通知的检查内容,依据新颁布实施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卫生、工会通力协作,分工明确,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围绕以矿山开采、石材加工、水泥制造、化工等尘毒危害突出的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活动,在去年专项监督检查调查摸底和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2010年初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时,又突出强调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把这项工作列为全年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年初市上把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列入双节、市安委办开展的百日安全大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安监局牵头,卫生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总工会配合,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协调工作,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去年国庆期间政府安全督查组和专项监督检查小组都把存在职业危害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治理内容,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充分调动企业内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力量,按照检查内容逐项对照自查检查, 在全市共自查检查企业350余户,其中矿山开采81家,非煤矿山205家,水泥、建材行业37家,石材加工10家,冶炼2家,化工行业10家,其他行业5家。根据检查情况,所检查的企业中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的企业172家;有专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的有133家;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的企业125户;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企业124家,参加健康体检共2985人,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控档案的有93家;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的468人;现场有警示标识的203家;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有175家;配备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的有200余家。在专项检查活动中,查出职业卫生隐患188条,下达限期整改指令52份;止目前申报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386户;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以及结果公布的有28家;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共填写现场检查记录21份,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39份,复查意见书16份,罚款10万元。对8户具有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查处,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环境特别恶劣的一户企业责令停业整改。在专项整治中进一步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以2009年申报存在职业危害的386户企业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特别是对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存在职业危害未进行申报的企业80多家,督促用人单位按照27号令及时进行申报,规定了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推行网上申报。    (三)加强宣传,狠抓落实,提高企业职业卫生防护主体意识。一是市县安监局以抓好宣传为突破口,始终把宣传、防范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专项整治活动、专项监督检查和新颁布实施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宣传活动结合起来,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利用全国第九个安全月宣传咨询日,组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重点企业制作职业危害宣传展板,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发放宣传材料,各县区局在宣传活动中发放国家总局23号令、27号令、办黑板报、宣传栏、利用广播、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中,安监、卫生等部门组织卫生监督人员深入到企业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有些县由还组织相关企业参加了“安康杯”职业健康卫生知识竞赛;还制作专题节目,在电视台健康节目共同制作了一期职业病防治节目在电台连续滚动播放。二是充分利用电台开设的《行风热线》栏目,向广大市民宣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宣传从业人员的权益,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积极开展安全培训,今年3至6月市局组织非煤矿山、水泥制造、石材加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负责人举办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班四期,重点培训《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内容,受训人员近700人,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对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明确了今后职业危害管理的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市县通过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大力宣传《暂行规定》、专项治理文件精神,不断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参与率,提高了全社会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认识,为专项行动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也为监督执法队伍积累了工作经验,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形势不容乐观
    检查中发现,多数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加工设备简陋,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落后,职业危害比较严重。有部分企业没有进行岗前和离岗时的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率偏低,有的企业没有配备基本的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极易引发职业病,劳动者的职业病发病的潜在危险高。
   (二)企业法制观念淡薄,认识不到位。企业负责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职业健康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部分企业从未为接触职业危害的工人检查过身体,无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个人防护意识不足,不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三)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较薄弱,技术服务能力有待加强。各县区安监部门现有的职业健康监管专业人员专业水平较低,现有专业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远不能适应《暂行规定》要求,“企业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无法落实。现有存在职业危害企业数量和所需开展的技术服务工作量相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数明显不足,影响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卫生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部门间齐抓共管的监管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充分认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宣传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加大监管执法,强化措施落实,切实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以对从业人员高度负责精神,认真抓好全市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一)继续持续深入开展粉尘、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巩固治理成果,加大执法及宣传力度,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促进申报工作及时有序开展。将申报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逐步延伸至木质家具制造企业。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在“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周”期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继续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守法的意识和广大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继续抓好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省局职业安全健康会议精神,在前阶段大力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对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督执法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好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从2010年7月1日起,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网上申报工作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标准化工作相结合,各县区以网上申报企业汇总数为依据,对不申报的,不予受理许可事项,督促企业及时申报、治理职业危害,对危害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大,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的违法企业,要坚决依法查处。  (四)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培育职业卫生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暂行规定》,有针对性的加强县、区职业健康监管人员的培训,加大对基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职业健康监管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加强企业职业危害因素日常检测人员的培训,积极培育职业危害防治专业执法队伍,充分发挥职业卫生监管队伍、技术服务机构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适应我市职业健康工作的需要,切实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0一0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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