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光棒的使用方法:公务员投资高利贷危害深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1:55:53

公务员投资高利贷危害深广

   涧石

    温州市永嘉人施晓洁,高息集资约13亿元,经营高利贷业务,于本月21日携款举家潜逃,数日后被擒。集资年息有高有低,在24%到140%之间。这起集资案中的债主,约有八成是公务员,有的是局级以上的,现在这些人都想低调收回资金了事。施晓洁8月打出资金8个多亿,出处账户的户主都无法查找,要么身份是虚构的,要么人已经失踪。“因为高利贷崩盘跑路的老板或者担保公司,一般都和当地公务员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现在有些人就是靠这个发财。”温州市龙湾公安局在侦查另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发现债主名单中的人均为当地司法机构人士,牵涉的受害人资金从2000多万到8000万不等。龙湾的一位公职人员私下告诉记者,“通常的规则是,我帮你办事,你帮我放高利贷,互相利用,其实形同一种变相的行贿行为。”(据新华社)

    实际上,“官银”(官员资金在长三角一带流行的俗称)参与高利贷,并非是温州独有的现象。浙江省江山市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禁止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民间融资的意见》,是浙江省首个严禁公务员涉足高利贷的文件。实际上,“官银”参与高利贷,也不是浙江独有的现象。

    公务员投资高利贷的危害有多大?笔者认为,无论怎么估量都不算过分。

公务员用于投资高利贷的钱从哪里来?无非三个途径:合法收入、利用特殊身份获取的银行信贷资金、贿金与其他非法收入。

合法收入投资畸形高利贷,不算犯罪,顶多算缺德,数额也有限,危害不算太大。

    利用掌握的社会资源获取信贷资金,再投资高利贷,使银行资金体外循环,往大里说会影响央行的宏观调控,让提高准备金率等限制资金流动性的举措落空,直接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往小里说,涉嫌高利转贷罪,利用银行资金放高利贷,本身就是犯罪。

    利用贿金及其他非法收入放高利贷,一方面是想方设法把黑钱洗白,一方面是让黑钱繁殖发酵,实现非法利益最大化,罪孽深重,不可饶恕。

    正常的民间借贷,即使利息高一些,毕竟是借贷双方愿打愿挨的事儿,不涉及犯罪。但公务员的“官银”如果进入高利贷市场,势必造成这一市场的扭曲,人为炒高利息,大大增加民间融资成本,成为附着在实体经济上的毒瘤,往往会演变成民营中小企业的附骨之蛆,会吃垮无数企业和债主。

    非法集资放高利贷的,是不敢得罪这些“官老爷”的,他们不用担心本钱与利息要不回来。万一崩了盘,“官银”如果来路不正,公务员也没人去明着要钱。更隐蔽的是,这些“官银”来去无踪,公务员自己吸储放贷的很少见,他们多数是为放高利贷者提供帮助,起到“保护伞”的作用。挣钱了,闷声发大财;赔钱了,躲到一边去。真是干手沾芝麻,干的是“俏活儿”。长此以往,实体经济受害,社会矛盾积聚,贫富差距扩大,危害深广,可谓决东海之波,难涤罪恶,罄南山之竹,难书万一。此害不除,流毒难清,经济不靖,民不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