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冶炼用焦炭吗:广东副省长刘昆:捐款“向领导看齐”属于变相强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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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刘昆:捐款“向领导看齐”属于变相强捐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时间:2011-07-21 07:48:23 

 

■副省长刘昆。羊城晚报记者 何奔/摄(资料图片)

要求不许下达捐款数额,不许直接从单位或个人账户扣款,不许将捐款作为入学、办证的条件

单位“建议捐款”、“号召捐款”时,即使你不太想捐,但你能不捐吗?当领导和同事捐出数百元,即使你囊中羞涩,你好意思只捐几十元吗?昨日在广东省慈善总会召开的专题研究会议上,副省长刘昆直指“建议捐款”、“号召捐款”、为“向领导看齐”而捐的款都属于“变相强捐”。“这是对捐赠者善心的亵渎和不尊重!”刘昆透露,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已第二次就强捐问题作出批示:“强捐的问题一定要解决,明年的‘扶贫济困日’要采取措施杜绝这种现象。”

争议 1

“号召捐款”算不算强捐?

“你都建议了,人家能不捐吗?”

刘昆:“号召”捐款是变相强捐

“你们是否收到过强行捐款的投诉?”会议开始不久,刘昆就向省慈善总会的相关负责人发问。

“我们没有收到过。”

“民政厅呢?”刘昆又问。

“我们也没有,”省民政厅厅长刘洪回答。

“有时只是号召,但老在建议你捐,你能怎么办?”刘昆直言,当下,种种“号召”、“建议”也渐渐演变成为变相强捐,“你都‘建议’了,人家能不捐吗?”“其实只是建议而已,也不能算强捐,不一定非要捐,你也可以选择不捐的。”刘洪说,很多人不情愿捐,但最后还是“跟上去”了,“捐了之后又不舒服,写信去告,说是强捐。”

对此,刘昆并不认同。他说,虽然只是建议,但捐款人最后在捐款时是违背自己本来意愿的,所以虽然“建议者”的意图并不是要强捐,但对捐款人来说,已经造成了“被捐款”的效果了。

争议 2

“向领导看齐”算不算强捐?

“大家都拿200,我就不好意思拿100了。”

刘昆:“向领导看齐”应属强捐

“现在很多打‘擦边球’的(强捐)。”刘昆举例说:“大家都拿200,我就不好意思拿100了。”

他说,尤其在有些单位,领导一下子捐了很多,部下不好意思比领导少得太多了,也只能硬着头皮“向领导看齐”。

刘昆指着现场一名工作人员说:“我的工资和小张都不一样,如果我捐得多了,他也要跟着多捐。”刘昆说,一个人捐得太多,就会影响到同单位收入相对较少的人。刘昆认为,这也应该属于强捐行为,“让人不捐又不行,捐了又气不顺。”

刘昆还批评了有的学校让学生强捐的行为:“本来高高兴兴来入学的,结果学校在门口放一个捐款箱,你捐了款再进学校。”

建议

如何扼制“强捐”行为?

“口头、书面建议(捐款)都不行!”

违规强行摊派 监察部门处理

“我昨天想了一夜,应该用什么词来批评这种行为。最后我想到了:亵渎!”刘昆说,强捐行为是对捐赠者善心的亵渎和不尊重。

“强捐扼杀了慈善的生命。”刘昆认为,很多人有善心,但人家主动给多少和你强迫人家给多少是不一样的。

如何扼制“强捐”行为?刘昆提出,不能停留在泛泛的号召上,必须制定规范,违规者应坚决处理。“建议(捐款)的也不行,口头、书面建议都不行!”

刘昆就此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不允许下达个人、单位捐款数额;第二,不允许从个人或单位的账户中直接扣款;第三,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办证和学生入学等,不允许以捐款为条件,也不允许同时举办捐款活动。“请省民政厅就此形成文件,对明知故犯、违规‘强行摊派’的,有关部门应严肃处理,必要时监察部门应及时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