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学生教室脱鞋玩脚:东莞市劳动局职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7:27:17
东莞市劳动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草拟劳动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编制劳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和补充制定劳动规范基本标准、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就业的基本政策,制定促进城乡就业的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发展,综合管理各类职业介绍中介机构和涉外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外省市在莞设立劳务办事处的审批、管理;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指导并监督实施政策性就业安置和调配工作。
  (三)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拟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培训的规划、政策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和组织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体系,综合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机构;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指导和综合管理市技工学校。
  (四)综合管理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制定各类企业调整劳动关系的政策和工作措施;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五)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企业职工工资宏观政策,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收入调节的有关政策,协调企业人员工资报酬分配关系;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指导实施有关职工福利政策,依法监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
  (六)负责劳动监察、劳动信访、劳动普法、劳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七)负责劳动统计和信息工作,定期发布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八)综合管理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