骶髂关节炎的症状: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基本条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3:13:21

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

 

谢鹏程

 

目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其主要原因就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所谓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条件,就是适合或者助长腐败现象存在和发展的各种因素。大致而言,这些条件可以分为政治条件、经济条件、文化条件和社会条件等。本文撇开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社会背景,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不协调、不全面,制度不完善等大环境方面的因素,仅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角度,对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两个基本条件作一探讨。

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首要条件是权力运行的隐蔽性。一切腐败都是违反公共道德和法律原则的见不得人的丑恶现象。一旦把权力运行过程包括决策、执行和监督等环节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消除权力运行的封闭性、隐蔽性和神秘性,掌权者就难以滥用权力谋取私利,即使发生了腐败,也容易发现和及时追究,从而使腐败无处藏身。因此,阳光是消灭腐败的最好杀毒剂。

权力运行的封闭性、隐蔽性和神秘性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又为什么如此难以消除呢?这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社会政治环境的不确定性对掌权者造成了强大的压力。公共权力往往被作为替代市场配置社会稀缺资源的杠杆,因而往往使权力本身成为更为稀缺的资源。其流动和运行会牵动社会生活的许多重要方面,引起广泛的关注和竞争。在制度完善的国家,权力的流动和运行都要受到严格的程序和规则的限制,因而基本上可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但是,在一些制度废驰或者处于社会转型之中的国家,经济生活中的市场机制不仅没有成熟,而且经常受到权力的不当干涉,使经济生活的不确定性、不平衡性、不公正性等进一步扩大到社会、政治等领域,甚至使政权的稳定性受到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掌权者很容易受到各种挑战和掣肘,任何决策及其执行都可能引发或者加剧社会矛盾。对此,最为简便的应对策略就是广泛适用保密措施。结果往往使保密成为常规,公开成为例外。二是权力垄断或者权力高度集中本身需要一些遮羞布。除了在战争等非常情况之外,合理地分享权力、参与权力运行过程是现代公民的普遍要求,而且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越好、社会文明程度越高,公民的这种要求就越强烈,权力垄断或者权力高度集中的不合理性就越明显地暴露出来,越多地受到指责。为了维持权力垄断,掌权者就必须把公共权力及其运行隐蔽起来。由此看来,社会压力加剧了权力垄断,权力垄断制造了隐蔽性,而隐蔽性为权力滥用等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提供了藏身之所。

权力运行的隐蔽性毕竟只是一种遮羞布,能够庇护腐败,甚至助长腐败向社会、经济和文化等领域蔓延,却不能把所有的腐败都隐藏起来。对于暴露出来的腐败现象,是否处理以及如何处理,则要看国家和社会公众对腐败的容忍程度。因此,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第二个条件就是国家和社会公众对腐败的容忍。

近年来,我们国家和社会对腐败现象的容忍度一再放宽,执法力度和廉政文化都亟待加强。从立法情况来看,1997年修订的刑法把贪污贿赂犯罪立案标准从两千元提高到五千元,这种对腐败的忍让和妥协,虽然有其合理根据和必要性,但在客观上也反映了我们国家对腐败的容忍度进一步放宽。从执法情况来看,有的地方擅自把贿赂犯罪的立案标准提高到5万元、10万元,甚至20万元,简直置法律于度外。有的人甚至认为,受贿十万、八万的厅处级干部属于廉洁干部,向上级或者有关官员送几千元的“红包”(礼金)不属于贿赂行为。有些地方和部门领导人为了标榜政绩,有案不报,压案不查,由对腐败的容忍发展成为对腐败的包庇和纵容。更为可怕的是,越是经济发达的省市(如京、沪),举报腐败的越少,廉政文化越宽容,经济发展与廉政文化建设错位问题比较突出。这种法律与执法、国家与地方、党与群众在对腐败行为定性认识上脱节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毒害了群众参与和支持反腐败斗争的文化和社会环境,削弱了反腐败斗争的群众基础,为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提供了温床。立法上的标准放宽,有一个认识问题,可以不论;执法上的标准放宽,有一个执法效果问题,也姑且不论;但是,在经济发展快、文明程度高的地方,廉政文化反而更加薄弱,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这涉及我们到底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社会主义国家、一个什么样的中国共产党。

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与任何腐败现象都是根本不相容的,以实现公正和平等为目标的社会主义国家与任何腐败犯罪也是根本不相容的。因此,当前在一定范围存在的腐败容忍度放宽现象与我们党和国家的反腐倡廉政策是完全背道而驰的,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腐败,加大惩治腐败的执法力度,坚持依法治国,树立国家的诚信和权威;加强廉政教育和舆论监督,从法律和制度上扩大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形成对腐败零容忍度的廉政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