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捷 裙边 生锈:注资承诺忽悠上市公司招法大揭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3:32:34

注资承诺忽悠上市公司招法大揭秘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发布时间:2011-04-21  作者:李少林   编辑:蔡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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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大股东注资未承诺,除了寻求法律救济外,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还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反映,多方合力,让承诺不再成"白条". 

      近半数承诺未按时兑现

 

监管层将督促重组方拿出“真金白银”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中国证监会权威人士处了解到,股改和重组承诺日益得到监管层重视,监管层将督促重组方以“真金白银”来兑现承诺。有消息称,因控制人重组承诺未兑现,襄阳轴承(000678)日前收到监管层发出的监管函。此前,外运发展(600270)因控股股东未履行股改注资承诺成为沪、深两市首家被责令整改的上市公司。

 

在过往的现实操作中,为了使股改或重组方案获得通过,一些大股东或者重组方往往通过特别承诺来争取中小股东的支持。但在方案通过后,这些承诺或被有意遗忘,或被以次充好敷衍了事。统计显示,有近70家公司在股改方案中提出资产注入的特别承诺,其中20余家公司对注入确定了时间表,但截至目前,近半数公司的承诺已经逾期。

 

   存意遗忘 承诺过期

 

420日,襄阳轴承公布的年报提及,在三环集团大力支持下,襄轴工业园现已投资8000万元用于前期拆迁、土地平整等前期准备工作。截至目前,工业园详细规划方案已报市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工业园初步设计方案已经完成,一期工业厂房施工图正在加紧进行设计;招标代理公司的选择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对施工单位进行考察。

 

报告的正面描述相比,襄阳轴承有关人士则坦承,襄轴工业园进展并不顺利。

 

襄轴工业园是两年前三环集团入主襄轴集团时承诺的投资项目。2009416日,湖北省国资委、襄阳市政府、三环集团与襄轴集团共同签订《三环集团、襄轴集团重组协议书》,襄阳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襄轴集团95%股权无偿划转给三环集团,三环集团则承诺未来两年内对襄轴集团投资不少于3亿元,否则重组协议终止。按照计划,3亿元承诺投资将投向襄轴工业园。

 

襄轴工业园的建设由襄阳轴承承担。20096月,襄阳轴承公告,襄阳市政府同意在襄樊高新区提供1200亩地,并在该地块周边预留500亩地,用于襄轴集团的发展。襄轴集团计划在高新区征地1237亩,用于襄轴工业园建设。公告称,襄阳轴承将向襄轴集团购买该土地。而依托襄轴工业园建设,公司2009年提出了三年再造一个襄阳轴承的目标。

 

但随后两年时间内,襄轴工业园较少被提及。襄阳轴承只在2009年年报内披露,在三环集团的支持下,20093月襄轴工业园项目开始实施,先后完成了工业园选址、项目审批、用地规划审批、可行性分析报告、环评报告等前期报批工作。

 

然而,2年过去了,襄轴工业园建设仍然停留在拆迁阶段,这在只用18个月内就能建好一栋住宅的国度里,显得极不正常。

 

三环集团的承诺已于今年416日到期,然而,三环集团及襄轴集团并没有就此给出更多的解释。传闻中的监管层向上市公司下发的监管函也没有在公告中出现。

 

值得注意的是,襄阳轴承今年115日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土地资产新建厂房的议案》,公司拟在湖北襄阳市邓城大道以北地段,以自筹资金竞价购买800亩地,用于新建厂房。购买土地所需资金约为1.664亿元,厂房建设资金约为6300万元。新建厂房将用于扩大产能。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襄阳轴承新建厂房的土地正是此前规划的襄轴工业园的土地。此前规划的1200亩土地,目前公司已经拿到了800亩的土地证,预计今年5月份将动工建设。据悉,为新建厂房筹措资金,襄阳轴承计划向三环集团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正是出现投资方式的变化,让三环集团、襄阳轴承刻意淡化此前三环集团重组时所做的承诺。

 

知情人士透露,尽管三环集团重组襄阳轴承进展缓慢,如襄阳轴承向三环集团定向增发,无疑是一个积极进展的信号。

 

无资可注 承诺难产

 

与襄阳轴承仍然存在的注资希望相比,外运发展的中小股东要失望得多。

 

外运发展2006年股改时,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外运承诺,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向外运发展转让部分优质资产。外运发展原计划受让控股股东的航空货代及快递资产,完善全国业务网络。

 

然而,四年过去,苦盼大股东资产注入的外运发展只等来了北京证监局一纸监管函,责令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外运履行股改时资产注入承诺。

 

外运发展对此解释称,20082009年,控股股东中国外运曾经两度试图向公司注入资产,但拟注入资产无法提升公司经营能力或者对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决定放弃收购这些资产。

 

最终,尽管中国外运承诺在1年内完成股改承诺,但外运发展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外运已经没有公司可以接受的、且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优质空运资产。

 

疑似欺骗 重组告吹

 

与前述上市公司的作为相比,ST秋林(600891)大股东的承诺在某种程度更是一种欺骗。

 

ST秋林(600891)211日公告,由于重组方颐和黄金拟注入的资产涉及主体较多,目前未完成其资产的整理工作,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颐和黄金决定终止与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并函告了公司,公司决定取消此次重组事项,并承诺自公告刊登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作为公司股改承诺的重要部分,颐和黄金在2010年特别承诺,将在股改实施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向上市公司整体注入优质黄金珠宝资产。若未如期注入,颐和黄金将向公司追送现金2000万元。

 

正是在如此诱人的承诺下,ST秋林2010121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表决股改方案,顺利通过,同意股改方案的股份占参加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

 

20101126日,ST秋林披露股改说明书,股改方案包括资产对价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为:奔马投资控股股东颐和黄金将黄金存货资产约2.66亿和8200万元现金捐赠上市公司,用于支付股改对价。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送2.2股比例向颐和黄金送股,共计2511.19万股。同时,公司用资本公积金8200万元中的6470.9667万元,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以1725.5144万元向潜在第一大股东奔马投资定向转增1725.5144万股。

 

2011115日,ST秋林公告,公司已于18日收到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捐赠的重量为887.83公斤、评估价值为2.67亿元的黄金资产;于112日收到8200万元人民币现金资产。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项审计报告》核定,公司由此增加资本公积金3.48亿元。

 

2011222日,ST秋林的股改方案实施,通过转增和转让,颐和黄金直接、间接持有ST秋林9004.7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7.66%,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在股改方案通过后不到2个月时间内,ST秋林重组方颐和黄金就迫不及待地宣布,因黄金资产主体多元,无法完成整体黄金资产注入承诺。尽管颐和黄金面临1年后无法兑现承诺将向上市公司追送现金2000万元的义务,但这显然不足以与掌控一家上市公司获得的好处相提并论。

 

比如,股改方案公布后,ST秋林在20101129日起的连续5个交易日开盘就封死涨停。此外,颐和黄金在获得ST秋林股权后,很快就将其手中所持的2200万股于328日质押给了天津农商行。

 

 

注资承诺忽悠上市公司招法大揭秘(2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发布时间:2011-04-21  作者:李少林   编辑:蔡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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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大股东注资未承诺,除了寻求法律救济外,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还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反映,多方合力,让承诺不再成"白条". 

以次充好 虚假兑现

 

为了在期限内履行资产注入承诺,不少上市公司大股东“有意”等到大限临近之时才仓促抛出注资或者重组方案,当“仓促做出的”注资方案遭到否决后,控股股东貌似可以躲避过不履行承诺的责罚。

 

ST轻骑(600698)324日公告,在2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公司与中国长安、兵装集团签订《重大资产置换及股份转让协议》等一系列议案未能通过,重大资产置换方案宣告流产。

 

200811月,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在济南轻骑股改中作出“股改完成后24个月内启动资产重组”的承诺。201093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置换议案:兵装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3.05亿股股份转让予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安以其持有的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与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公司拟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5.88亿元,拟置入资产作价3.85亿元,资产置换差额约2亿元由中国长安以现金补足。

 

ST轻骑资产重组方案遭到股东大会否决,很大原因在于投资者认为拟注入的资产盈利能力不够,有“小马拉大车”的嫌疑。该重组方案一出,即有投资者提出质疑,认为置入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都不足以支撑ST轻骑9.7亿的股本。

 

拟置入的湖南天雁以生产涡轮增加器、气门等发动机零部件为主要业务。根据盈利预测,重组后ST轻骑2010年、2011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22亿元和7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730.33万元和6041.1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059元和0.062元。

 

尽管重组失败,但兵装集团相关负责人在网上路演中表示,此次重组意味着按照股改承诺,兵装集团已履行了承诺义务,目前尚无其他安排。

 

兵装集团入主两年间,济南轻骑20092010年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也因此加星戴帽被特别处理。

 

兵装集团成为ST轻骑控股股东后,兵装集团旗下拥有重庆建摩、中国嘉陵、济南轻骑三家从事摩托车业务的上市公司。兵装集团承诺,将通过资产重组或者定向增发的方式,逐步将非上市的摩托车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待相关政策出台以及时机成熟后,兵装集团将对旗下三家从事摩托车业务的上市公司进行整合。

 

同样遭到股东反对的注资承诺,也发生在江钻股份(000852)身上。

 

江钻股份2007319日实施股改,大股东江汉石油管理局在股改方案中承诺,股改后一年内,将其拥有的优质资产注入江钻股份,并“把江钻股份建成中石化石油钻采机械制造基地”,并保证“若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0086月,江钻股份公布资产收购公告,大股东江汉石油管理局为兑现股改承诺,将下属的第三机械厂审计评估作价1.89亿元,以出让的方式转让给上市公司。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071231日,三机厂的净资产为1.68亿元,营业收入2.7亿元,净利润986万元。

 

该方案引起股民的强烈反弹,认为如此注入“优质”资产是虚假承诺,有深圳股民据此将江钻股份大股东以及公司高管和保荐人告上法院。

 

2年多后,江钻股份2010年年报称,江汉石油管理局在公司股改实施完成后一年内提出议案,通过增发或其他合适方式,将其拥有的机械制造行业的优质资产注入江钻股份。根据年报,虽然该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但股东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多方合力 让承诺不再成“白条”

 

面对大股东承诺不兑现、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维权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在要求监管层加强对大股东承诺监管的同时,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依据《合同法》,积极维权。“只有在全社会对违约行为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氛围,不兑现承诺的违约行为才能得到很好的遏制。”

 

据不完全统计,在股改过程中,近70家公司在股改方案中提出资产注入的特别承诺,其中,20余家公司对注入进行了时间表安排。但截至目前,近半数公司的承诺已经逾期。

 

大股东违约原因各异。有的上市公司大股东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所做的承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有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在做出承诺之际,就抱着不想履行或者边做边看的心态;更有甚者,有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在做承诺的同时借机炒作股价。而以往资本市场也曾有不少大股东不兑现承诺最后不了了之的案例发生,这也给现有大股东不履行承诺提供了借口。

 

刘海俊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大股东做出承诺之后,就与承诺对象形成了契约关系,如果不兑现,就是违约,需要承担法律后果。中小股东和上市公司可以依据《合同法》,要求大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如果大股东在承诺之初,就抱着不履约心理或者借机炒作股价,就不仅仅是违背《合同法》的问题,而是信息披露的虚假陈述了。这需要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但在法律层面,中小股东要维护自身利益,还没有很好的渠道。有法律人士表示:“目前为止没有找到一例完整的股民因上市公司股东违背股改承诺而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成功的案例,主要是现在很多上市公司股东承诺都是软承诺。”

 

因此,有法律人士建议,因大股东承诺未兑现而遭受损失的中小股东,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并借此形成维权氛围。刘俊海表示,在我国社会诚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的时候,需要全社会加大对《合同法》的认同。水滴石穿,如果在资本市场甚至全社会形成对违约行为人人喊打的氛围,就可以很好地制约这种承诺不兑现的事件发生。

 

除了寻求法律救济外,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还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反映。

 

对非流通股股东不履行承诺义务,证监会有着明确规定。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指出:“非流通股股东未完全履行承诺之前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但是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代其履行承诺的除外”;“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承诺的股东未能履行承诺的,证券交易所对其进行公开谴责,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并采取相关行政监管措施;其他给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而沪、深交易所发布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规定,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股改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已经发生的案例显示,监管层已经开始出重拳治理大股东承诺未兑现问题。20105月,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关于要求切实履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函》,督促ST方源大股东履行股改承诺。去年年底,外运发展(600270)因控股股东未履行股改注资承诺成为沪深首家被责令整改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