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友友丝绸之路2016:浙江一法院局长阻挠案件执行 称“不需为任何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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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法院局长阻挠案件执行 称“不需为任何人服务”

2011年09月29日 09:48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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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郑局长,我那案子怎么样了?

局长:这个案子就这么停着了。

原告:那为什么停着,总得给我们理由的?

局长:我就不解决,没有理由。

原告:没有理由,那我去找院长。

局长:你去告好了,没有用的。

原告:你一次次阻挠我,那算什么?

局长:凭你们的态度。

原告:什么凭我们的态度,你是在为谁服务?

局长:我不需要为任何人服务。

芮女士和亲戚借给徐某150万元做生意,至今未还。两年前,(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徐某还钱。但芮女士至今没有拿到欠款。

对方不还钱,法院就要考虑强制执行,比如拍卖他的固有房产等。

芮女士多次找到浦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郑智慧,请他在涉及房产拍卖的文本上签字。郑局长没有签字,理由是手续不全。

9月19日,芮女士又去找郑局长,出现了上面这段长达7分钟的对话(有节选)。网友称之为“脾气最大的执行局长”。

昨天下午,我们来到浦江县人民法院,分管执行的副院长于建松说,执行局长郑智慧出门办事去了,一时不能回来。法院对这个案子的执行很重视,承包建设工程的被告及父亲本身也被其他人拖欠工程款,但法院办案需要走程序,到了该拍卖的时候自然也要走这条路。

对于这段长达7分钟对话的录音,于建松没有否认录音的真实性。但他表示,郑局长在业务程序上没有任何问题,不存在有意阻挠或包庇一方的做法。“他心情不好,情绪上没有控制好,事后也承认口气不是很好。”

于建松说,法院不会就此“护短”,这件案子还得加快办理,要把更多的压力“交给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