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卡帕莱水屋:不为任何人服务的局长还有多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3:17:21

不为任何人服务的局长还有多少

吴若愚

据新华网消息,浙江浦江县的芮女士和亲戚借给徐某150万元做生意,至今未还。两年前,(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徐某还钱。但芮女士至今没有拿到欠款。按法律程序,被告不还钱,法院就要考虑强制执行,芮女士多次找到浦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郑智慧,请他在涉及房产拍卖的文本上签字。郑局长没有签字,理由是手续不全。

9月19日,芮女士又去找郑局长,郑局长和芮女士发生了以下对话:

原告:郑局长,我那案子怎么样了?

局长:这个案子就这么停着了。

原告:那为什么停着,总得给我们理由的?

局长:我就不解决,没有理由。

原告:没有理由,那我去找院长。

局长:你去告好了,没有用的。

原告:你一次次阻挠我,那算什么?

局长:凭你们的态度。

原告:什么凭我们的态度,你是在为谁服务?

局长:我不需要为任何人服务。

“我不需要为任何人服务”,这句话要是在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大概不会有人挑剔;要是在暗无天日的旧社会也无人在意,可是,在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执政党建立的社会里,那就很麻烦了。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可是这个局长却说“我不为任何人服务”,难道他不是党员?这怎么可能呢?在司法不能独立的中国社会,法院也是国家的执政机关,法院里的干部和政府机关的干部都会无一例外的加入共产党组织。而中国人已经习惯了把法官和政府工作人员统称为“党的干部”,既然他们是党的干部,他们就应该知道“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这位局长“不为任何人服务”,意思就是不为人民服务,他显然就是违背了党的宗旨,这样的干部,中国共产党不应该将他继续留在党内。

记得中央曾经承认,有部分党员入党的动机不纯,郑局长“不为任何人服务”,当初入党时是不是动机不纯呢?从这句话的表达,我们明显地感到郑局长这个人不但明目张胆的不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且信誓旦旦的公开表示“不需要为任何人服务”,真可谓是言行一致,比起那些口里喊着廉洁奉公,私下里却干着偷鸡摸狗的干部要实在的多,让人们知道在这个党内还有这样敢说“真话”的干部,他代表了这个执政党中相当一部分人的心声,他们获取的职位并不是要为任何人服务的,而是要为自己服务。所以强制拆迁、贪赃枉法、草菅人命的事件便层出不穷。

常言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中国封建社会的人们早就知道官员的职责是要替老百姓做主的,虽然那时是父母官,现在是公仆。但父母应该爱儿女,公仆应该事主人,只是两个提法不同,其实意思大同小异,都希望为百姓把事办好,正所谓异曲同工,殊途同归。像郑局长这样的职务更符合“为民做主”的角色了,该执行的不执行,肯定是没有为民做主了,让他回家卖红薯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我们经常总是把为人民服务或者为民做主相提并论,其实官员们的衣食住行每天都在花着纳税人的钱,他们是受雇于人民的,拿了别人的工钱不为别人服务,这样的雇员就该解雇。郑局长显然就是这样的雇员,解雇他是雇主的权利。所以笔者站在人民雇主这一立场要求解雇那些站着茅坑不拉屎,不为任何人服务的官员,让他们该干啥干啥去,纳税人的钱不是养这种闲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