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辣鸡翅的做法: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及对策初探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15:53:57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及对策初探

当前,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任务、新挑战,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艰巨,纪检监察干部责任重大,这就要求必须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保障有力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力军,其好坏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的成败。近几年来,四川省岳池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团结奋斗、认真履行职责,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为构建和谐岳池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暴露出了一些薄弱环节。因此,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和改革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和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已成为一个重大而又严峻的课题,是当务之急的头等大事。为此,笔者结合实际,就如何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分析
    以四川省岳池县为例,截至2008年底,该县有纪检监察机构80个,其中,委局机关1个,县级部门35个,乡镇纪委、监察室44个。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大专以上文化178人,占总数的89%;35岁以下干部62人,占总数的31%;36至45岁116人,占总数的58%;45岁以上22人,占总数的11%。县纪委监察局内设办公室、监察综合、案件审理、教育研究、执法监察、信访、效能监察、党风廉政、案检一室、案检二室等10个室和1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电教中心,挂靠领导小组常设机构纠风办和招监办。委局共核定行政编制30名,实际配备27名;机关事业和工勤编制7名,实际配备6名。委局班子成员7名,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一名兼任局长),常委3名(其中1名兼任副局长),党外副局长1名。本届有纪委委员151名。57个县级部门中设立纪检监察机构33个,配备纪检组长33名、副组长20名;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28个。44个乡镇(含翠管会)配备纪委书记、副书记各40名,配备兼职纪检监察干部236名。从表面看,该县各级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力量配备比较充足,干部队伍文化素质较高,人员结构也很年轻,但只要认真分析,问题就暴露出来了,具体表现为“三多三少”:一是兼职人员太多,专职人员太少。除委局干部是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外,县级部门和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中,几乎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兼职的。二是不懂业务的多,精通业务的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除委局部分干部和少部分基层老干部办信办案水平不错外,大部分干部业务水平不高,不能独挡一面。三是抓其他工作耗时多,从事本职工作时间少。所有乡镇的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他们分管组纪宣、信访维稳、工青妇等十多项工作,只有很少部分精力在抓纪检监察工作;纪委副书记大部分时间也在抓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而办信办案成了业余工作;纪检监察专干也身兼数职,每年参与办信办案的时间屈指可数。部门纪检监察干部也不例外。这些因素,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亟待加以改进。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领导认识不到位,干部思想不稳定。一方面,个别基层领导认识不到位。他们认为纪检监察工作不过是查办案件,而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办,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摆到应有的位置,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另一方面,部分干部思想不稳定。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也不高,与其他经济部门干部相比,奖金、福利、补贴差距较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干部交流慢,升迁机会少。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辛苦、生活清苦,承受着较大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上述种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心理落差,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认为同样是干工作却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心里极不平衡,不能安心工作。
    2、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体制不健全。《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是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甚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由于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造成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相当艰难,尤其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十分困难。另外,上下级纪检监察干部之间在工作上特别是在案件查处上,意见往往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
    3、专业培训不到位,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工作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业务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和加强,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乏,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4、进人门槛不实际,队伍配备不精良。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求不但是中共党员而且要是公务员;这样的要求对于纯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本来无可厚非,但在现在的基层干部,特别是乡镇干部是党员又是公务员的,除了领导干部以外,绝大多数都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离退休时间不远;而想干事又能干事的年轻干部大多数都不是公务员,又进不了该队伍。这就形成了不想干和干不了的人进来了,而能干又想干的人进不来的怪圈,整个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配备是典型的“拉郎配”,素质参差不齐。
    5、监督力度不到位,言行举止不规范。一是对同级党委监督形同虚设。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管辖之下开展工作,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无法实施;另外,加上主要领导的特殊岗位,他们处理的好多事情你根本不清楚,导致监督无法到位。二是对下级监督不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长期生活在当地,受乡情、亲情、友情的影响,从而导致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的问题时有发生。
    6、执纪环境不宽松,工作开展不大胆。由于执纪个人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导致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回避矛盾,害怕困难,面对“人情案”,碍情怯面,顾虑重重;面对“说情风”,甚至放弃原则,屈从让步;面对“特权案”,怕打击报复,畏于权势,不敢碰硬,遇到困难绕道走,能推就推,能托就托,习惯把问题上挂,矛盾上交,工作有安排,落实无回音等等。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案件质量不高,失去了查办案件的威慑力。具体来讲他们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开展和自身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领导批示就办,不批示就不办。
    三、对策建议
    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是突出教育重点。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创新教育形式。打破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沉闷的局面,少搞说教,多搞活动,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的过程中教育自己。三是确保教育效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搞“一阵风”。
    2、改革机构设置,优化工作环境。一是高规格配置机构,让干部有威信。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二是创造宽松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尽量少增加基层和涉案单位的负担。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把派驻人员的编制纳入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三是提高政治经济待遇,让干部有地位。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与纪委机关规格相一致,提拔重用,委以重任。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缩小地域差别和行业差别,想方设法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3、狠抓业务培训,提高办案水平。一是建立跟班学习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进行跟班学习,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二是建立学习培训制度。一方面,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专家和业务骨干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财经知识、经责审计、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方面专题培训,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专门培训班;另一方面,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年接受定期培训1次。三是建立工作奖惩制度。逐步探索领导评、干部评与社会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对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
    4、拓宽流通渠道,加快队伍更新。一是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标准,把那些愿干纪检监察工作,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才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二是放宽出口渠道。多年来,纪检监察干部往往大多是在本系统内交流,给这些干部工作的开展和能力的提高带来了一定的局限性。建议组织部门通盘考虑干部交流问题,适当考虑干部在非本系统内流向问题。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个特殊工作,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执纪,难免会得罪一些人,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站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角度,将这些功臣提拔到其他单位重用,使纪检监察经历多方面多层次的磨练,为经济建设做出更多贡献更大成绩。对那些素质低下,社会影响不好,有损纪检监察队伍形象,不能很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纪检监察机关要制定刚性的规定,将他们调出纪检监察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灵活内部轮岗。纪检监察干部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长了,容易墨守成规,工作没有创新,处理事务没有了新思路,不利于干部的成长,应加快委局机关内干部轮岗步伐,使纪检监察干部得到全面发展。
    5、加大监督力度,规范言行举止。一是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展开激烈的思想交锋,把收集的不同意见作为制度固定下来。二是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委局的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的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三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设立反映问题举报箱,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干部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6、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新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进一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自觉加强党性锻炼,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模范遵纪守法,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经受住各种考验,达到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目标,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