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辣虾技术培训:网曝洛阳性奴案:水很深,李浩只是替罪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6:05:53
“洛阳性奴案”疑犯李浩的照片被指系北京律师王金的肖像照片(见链接2) 

    因为疑团多,甚至有网友“大胆假设”,李浩肯定是替罪羊,这个地窖就是某些官员的淫窝(见链接1)

 

    1、从所谓的“国家秘密”论,可以看出这个地窖的水不仅深,而且浑!

 

    2、假定地窖内的每间房长2米,宽2米,高1.8米;通道部分:根据网上信息保守估计,该通道为长5米,直径为1米的圆柱形;一般粘土密度约2.7吨/立方米,则共计挖出(14.4+3.92)*2.7=49.5吨土;假定一年360天节假日不休息,每天要挖出49.5×1000/360=137.5公斤土,李浩一个人怎么可能在一年内清理出来?

 

    3、此前有消息称,地窖内并无电脑,后来称有电脑,但不能上网,供歌厅女打游戏、看影碟,再后来则称,电脑是进行网络色情表演牟利的,既然如此,电脑就能上网,那么,这些歌厅女为何没有利用电脑求救?

 

    4、李浩带歌厅女出去卖淫,为何歌厅女无反抗,不求救?

 

    5、地窖内有厨具,可做饭,那么,被囚禁的歌厅女为何不利用厨具集体反抗?

 

    6、此前称两名歌厅女死亡,是因为她们之间争风吃醋,被其他歌厅女虐杀,“大约一年前的一个晚上,其中一名女子与另一被囚女孩因争风吃醋发生打斗。李浩协助后者将前者打死之后,将尸体就地掩埋。”现如今,则又有消息称,两名女子皆是李浩打死的。

 

 

 

链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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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http://news.sina.com.cn/pl/2011-09-27/101423224039.shtml

 

    王石川:洛阳性奴案,真相何时抵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7日10:14 大洋网 微博

 

    作者:王石川

 

    来自洛阳官方的消息显示,目前,疑犯李浩已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所在单位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领导亦受到停职处分。此前接受南都记者采访的一名李浩的同事则称,洛阳性奴案被披露后,国家质检总局、河南省有关部门分别约谈了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有关领导,并对事件作出批示,要求整肃当地质检技术监督队伍。“因为他一个人,我们现在全局上下,都惶恐不安。”李浩同事说。(9月27日《南方都市报》)

 

    洛阳性奴案,越来越像一部充满悬疑的恐怖片,交织着阴谋与色情,暴力与凶杀。令人沮丧且可怕的是,真相仍在路上,何时抵达?能否抵达?即便抵达了,能否是全部的真相?都是未知数。

 

    真相不抵达,暧昧便丛生。从近期媒体报道看,这起性奴案存在太多疑点。比如,此前有消息称,地窖内并无电脑,后来称有电脑,但不能上网,供歌厅女打游戏、看影碟,再后来则称,电脑是进行网络色情表演牟利的,既然如此,电脑就能上网,那么,这些歌厅女为何没有利用电脑求救?

 

    再比如,此前称两名歌厅女死亡,是因为她们之间争风吃醋,被其他歌厅女虐杀,“大约一年前的一个晚上,其中一名女子与另一被囚女孩因争风吃醋发生打斗。李浩协助后者将前者打死之后,将尸体就地掩埋。”现如今,则又有消息称,两名女子皆是李浩打死的

 

    还有网友算了一笔账,假定地窖内的每间房长2米,宽2米,高1.8米;通道部分:根据网上信息保守估计,该通道为长5米,直径为1米的圆柱形;一般粘土密度约2.7吨/立方米,则共计挖出(14.4+3.92)*2.7=49.5吨土;假定一年360天节假日不休息,每天要挖出49.5×1000/360=137.5公斤土,李浩一个人怎么可能在一年内清理出来?此番立论是否合理,有待证验,但李浩以一己之力,挖掘地窖,且神不知鬼不觉,确实大可怀疑,难道李浩是穿山甲,抑或是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此外,地窖内有厨具,可做饭,那么,被囚禁的歌厅女为何不利用厨具集体反抗?李浩带歌厅女出去卖淫,为何歌厅女无反抗,不求救?……疑团一个接一个,令人费解。正因为疑团多,甚至有网友“大胆假设”,李浩肯定是替罪羊,这个地窖就是某些官员的淫窝,地下“行宫”……种种假设虽然貌似荒诞不经,但这折射出了网友的信息饥渴,同样也说明权威部门披露的信息不够及时、准确和全面。

 

    按照国新办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四讲”策略:尽早讲,政府要尽快抢占信息发布制高点,第一时间表明对事件的态度及应对措施;持续讲,向公众不断披露事件进展情况;准确讲,发布信息真实全面,争取公众的认可;反复讲,采取各种方式对公众进行答疑解惑。“四讲”应该说是切中肯綮的明智之举,对于像性奴案这样最容易引起广泛关注的公共事件,当地政府部门最应该尽早讲、持续讲、准确讲、反复讲,但遗憾的是相关部门先是以国家秘密威胁记者,后又回应得语焉不详,后来尽管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但信息披露一直不够及时、准确和全面。

 

    拿“国家秘密”说事,背后往往隐匿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但在公民权利意识勃兴的时代,越试图隐藏秘密,越招致公众怀疑。而且,一旦掩盖秘密,真相不明,各种怀疑,甚至谣言就会井喷而出,相关部门必然左支右绌,手忙脚乱,陷入百口莫辩的困境。

 

    从所谓的“国家秘密”论,可以看出这个地窖的水不仅深,而且浑!如果说李浩掘地三尺,开挖了地窖,更高层次的部门应该介入,对性奴案掘地三尺!

 

    从性奴案,到记者报道“性奴”被当地指为侵犯“国家秘密”,从洛阳市民举报获奖,却只被洛阳国税局羞辱性地奖励一元钱,再到旅游当上访遣返被打以及暴打真正的上访者……最近,洛阳的负面新闻十分集中,不免让人疑问,洛阳怎么啦?“洛阳亲友如相问”,相关部门咋回答呢。

 

 

 

链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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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http://news.sina.com.cn/s/2011-09-27/040023221478.shtml

 

    电视报道河南性奴案被指误用律师肖像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7日04:00 新京报 微博

 

    

 

    酷6网上,可搜到山东台《生活帮》栏目对“性奴案”的报道(下图)。

 

    

 

    北京市连纵律师事务所官网上公布的王金肖像照。

 

    本报讯 (记者陈博)山东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23日报道“洛阳性奴案”疑犯李浩时,被指误播了北京律师王金的肖像照片。昨日,王金称,此事给他造成很大困扰,已多次联系该栏目和山东电视台,要求道歉。对此,《生活帮》栏目客服表示,将反映给负责人核查此事。

 

      律师称报道误用己照

 

    日前,河南洛阳警方破获“性奴案”,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在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窖,先后囚禁6名歌厅女子,其中两名女子被杀害。

 

    昨日,北京市连纵律师事务所王金称,9月24日,突然有很多朋友告诉他,前一晚山东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洛阳性奴案,节目解说“犯罪嫌疑人李浩”时播出来的却是他的照片。

 

    “我立马上网查看,发现这段视频已登上了百度新闻视频的首页。”王金说,他立即联系了《生活帮》栏目和山东电视台办公室,但对方此后再无下文。

 

    王金称,昨日,一名栏目组人员联系他,但既没就报道作出合理解释,也没说如何处理。“我要求该栏目在节目中正式道歉,同时向我书面道歉,并撤掉网上视频,消除影响。”

 

      视频画面和律师照相似

 

    昨日,在优酷、酷6、土豆等网站上,都能搜索到这条名为《记者报道“性奴”案 被指侵犯“国家机密”》的视频报道。报道时长2分26秒。在第27秒时,画面中出现一张红底的证件照,同期声为“据河南洛阳警方介绍,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在购买的地下室……”在1分零3秒时,这张照片再次出现,同期声为“洛阳警方在接到报案48小时后,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

 

    不过,由于照片被放大,清晰度并不高。但与北京市连纵律师事务所官网上公布的王金肖像照对比,两张照片极其相似。

 

      栏目组表示将核查此事

 

    昨日,《生活帮》栏目官网上,这期视频已无法打开。记者致电《生活帮》栏目热线,一名客服负责人称,客服部门和记者部、电视台办公室不在一起,其表示,记下记者手机后会立即反映给节目负责人核查此事。不过,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收到该栏目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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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言故事 2011-09-28 14:26:19.0 钻坑打动、挖土探眼是洛阳人的祖业,所以李浩天生有这种本领。 小白,, 2011-09-28 13:35:03.0 黄土地加上洛阳铲他们这是发扬祖业